【招标公告】开化县朝阳新城(东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开化县朝阳新城(东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衢州市 | 采购单位 | 开化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天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开化县朝阳新城(东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开化县朝阳新城(东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开化县朝阳新城(东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开化县朝阳新城(东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开化县朝阳新城(东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已由开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开化县朝阳新城(东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开发改初设〔2026〕24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性资金比例:100.00%,项目业主为开化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开化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开化县朝阳新城(东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4027.06万元,工程概算12433.3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2433.35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包括朝阳新城东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总面积 62316 平方米;城白线道路拓宽,道路面积 16740 平方米;朝阳新城西片区边坡治理,面积 14000平方米;独山片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面积 47784 平方米以及停车场面积 6000 平方米,设 172 个停车位,配智慧充电桩建设 52 个。涉及道路、管线、绿化、边坡、照明、交通等附属设施。,建设地点:开化县华埠镇朝阳村。
2.2本次招标范围:以EPC总承包方式建设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为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相关需办理的各种报批、报审手续;按照招标人确认的初步设计(施工图)完成全部施工、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采购及保管、调试、试运转;配合相关配套系统的建设、开发;完成各类管线的接入、调试、试运转;完成各专项检测(由招标人委托的除外);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并移交招标人能正常投入使用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配合并组织施工图图审、各类专项设计、设计文件报审报批及施工配合等服务内容,以及各阶段、各部门审批提出的设计文件的修改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内容。
②施工:招标人确认的初步设计发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措施项目、竣工验收及保修服务。最终的工程施工内容以业主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③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设施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及调试(试运行)、移交、确保工程可投入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④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风险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收尾的所有管理工作,并包括项目前后期服务和协调配合工作(含施工图审查、专项设计审查及论证、开工前各项手续协助办理等)、协助专项验收、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各类检验检测、设备安装、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等其他专项工作,并配合工程其他所需的各类检测,满足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的需要。竣工验收的办理,配合其他子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配合项目不动产等各项证件的办理、工程保修期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工作。,其中,□建筑面积_____ ㎡。本次招标控制价117797874元。
2.3计划工期:410日历天。备注: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查,施工工期: 365 日历天。
2.4其他:/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 _____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_____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同时具有以下3.1.1、3.1.2项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1.1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资质;
3.1.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
③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④市政工程设计专业(同时具备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排水工程专业甲级、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浙江省外承担设计的企业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完成的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资质;(对应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单独或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_____以来□承接过/□完成过_____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_____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与施工负责人相互兼任,设计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3.11_____。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招标人对《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表》的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资信标评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补充、答疑及澄清文件均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ztb.zj.gov.cn/)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s://ztb.zj.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08月27日~2026年09月28日。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____,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其他:_____。
□ 5.2 _____。
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开化县凤凰中路55号
邮政编码:324300
电 话:0570-6529720
投诉受理部门: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开化县凤凰中路55号
邮政编码:324300
电 话:0570-652972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化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泰康路5号科研楼9楼联 系 人:***电话:***邮 箱:/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长岛公园9号楼
联系人:***
电话:***
邮箱:147344049@qq.com
2026年08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开化县朝阳新城(东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开化县朝阳新城(东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开化县朝阳新城(东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已由开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开化县朝阳新城(东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开发改初设〔2026〕24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性资金比例:100.00%,项目业主为开化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开化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开化县朝阳新城(东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4027.06万元,工程概算12433.3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2433.35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包括朝阳新城东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总面积 62316 平方米;城白线道路拓宽,道路面积 16740 平方米;朝阳新城西片区边坡治理,面积 14000平方米;独山片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面积 47784 平方米以及停车场面积 6000 平方米,设 172 个停车位,配智慧充电桩建设 52 个。涉及道路、管线、绿化、边坡、照明、交通等附属设施。,建设地点:开化县华埠镇朝阳村。
2.2本次招标范围:以EPC总承包方式建设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为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相关需办理的各种报批、报审手续;按照招标人确认的初步设计(施工图)完成全部施工、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采购及保管、调试、试运转;配合相关配套系统的建设、开发;完成各类管线的接入、调试、试运转;完成各专项检测(由招标人委托的除外);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并移交招标人能正常投入使用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配合并组织施工图图审、各类专项设计、设计文件报审报批及施工配合等服务内容,以及各阶段、各部门审批提出的设计文件的修改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内容。
②施工:招标人确认的初步设计发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措施项目、竣工验收及保修服务。最终的工程施工内容以业主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③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设施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及调试(试运行)、移交、确保工程可投入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④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风险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收尾的所有管理工作,并包括项目前后期服务和协调配合工作(含施工图审查、专项设计审查及论证、开工前各项手续协助办理等)、协助专项验收、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各类检验检测、设备安装、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等其他专项工作,并配合工程其他所需的各类检测,满足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的需要。竣工验收的办理,配合其他子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配合项目不动产等各项证件的办理、工程保修期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工作。,其中,□建筑面积_____ ㎡。本次招标控制价117797874元。
2.3计划工期:410日历天。备注: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查,施工工期: 365 日历天。
2.4其他:/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 _____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_____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同时具有以下3.1.1、3.1.2项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1.1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资质;
3.1.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
③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④市政工程设计专业(同时具备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排水工程专业甲级、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浙江省外承担设计的企业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完成的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资质;(对应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单独或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_____以来□承接过/□完成过_____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_____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与施工负责人相互兼任,设计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3.11_____。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招标人对《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表》的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资信标评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补充、答疑及澄清文件均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ztb.zj.gov.cn/)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s://ztb.zj.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08月27日~2026年09月28日。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____,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其他:_____。
□ 5.2 _____。
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开化县凤凰中路55号
邮政编码:324300
电 话:0570-6529720
投诉受理部门: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开化县凤凰中路55号
邮政编码:324300
电 话:0570-652972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化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泰康路5号科研楼9楼联 系 人:***电话:***邮 箱:/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长岛公园9号楼
联系人:***
电话:***
邮箱:147344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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