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杭淳开高速公路长虹段表土剥离和再利用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天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浙江衢州市
发布日期:2026-07-15
【招标公告】关于杭淳开高速公路长虹段表土剥离和再利用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天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衢州市 |
采购单位 |
开化县长虹乡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天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杭淳开高速公路长虹段表土剥离和再利用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浙江天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杭淳开高速公路长虹段表土剥离和再利用项
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浙江天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7-14 浏览次数:O
项目概况
杭淳开高速公路长虹段表土剥离和再利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
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5日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824265590010000002-KH2026-CHBTBLHZLY
项目名称:杭淳开高速公路长虹段表土剥离和再利用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杭淳开高速公路长虹段表土剥离和再利用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 (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响应人企业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力,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为其缴纳的社
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提供的2026年4月、5月、6月本单位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缴费清单为准)退休、提
前退休,但年龄未达到注册师管理规定年龄的等符合不再缴纳养老保险的须提供养老保险免交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
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
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5日09: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5日09:00
开标地点(网址):开化县凤凰南路2号5楼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不见面1号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
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
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
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
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
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
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
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
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
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
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
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化县长虹乡人民政府
地 址:开化县长虹乡芳村村249-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开化县长虹乡芳村村249-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化县金佰汇7号楼金融中心4楼410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琴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6063317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开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以下简称采监科)
地 址:开化县永吉二路8号
传 真:
联系人:江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0-601363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
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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