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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金华市 | 采购单位 | 的书面证明到本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武义县汤岭脚住宅出让区待开挖地块普通建筑用石料、宕渣转让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标的物属性
标的物详情描述
网络拍卖公告
WYPM-G-26234
本公司将于2026年7月20日10时至2026年7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挂市网上进行公开网络竞拍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关于武义县汤岭脚住宅出让待开挖地块普通建筑用石料约为6.521千吨、宕渣约为2.962千吨转让,起始价人民币10.85万元,保证金1万元。
二、特别说明:现场砂石料由买受人自行装车、外运、销售等,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风险;现场不准进行碎石加工,请竞买人充分考虑石料的产出、材质、比例、运输等其他客观条件。本次拍卖标的石方量源自《储量勘察报告》,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按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并组织竞买人进行现场踏勘。竞买人应亲自对标的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方量、品质)进行审慎查验。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完全认可标的物一切现状,若实际交付数量与储量勘察数量偏差在合理范围内,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及拍卖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竞拍。
如竞买人未开设挂市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开始前(2026年7月17日16时前)向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竞拍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实的,竞拍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此产生的纠纷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展示及咨询报名: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17日16时前,可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16时止。保证金交入指定账户(户名: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武义农商行壶山支行,账号:201000185748419)。
四、拍卖方式及竞拍规则:增价竞拍方式,本次拍卖采用增价竞拍方式,本次交易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交易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公告期限届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能否成交:(一)若在规定期限内只有一个报名人,如有保留价报价须达到保留价,并符合其它交易条件的,则此次交易成交;(二)在规定期限内有二个以上报名人的,允许多次报价,标的由出价高者获得。
五、竞买人需要对标的进行现状勘察、对其他现有凭证进行审查进行详细评估。标的物以移交时现状为准,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交易标的实物及权力瑕疵保证。
六、报名人须在报名截止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因保证金不足无法参与竞拍的后果自负。买受人交纳成交款及其他款项可通过银行付款,银行付款方式(户名: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壶山支行,账号:201000185748419)。
七、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在2026年7月23日16时前往本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有关合同、文件等,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后当天凭成交确认书自行至委托人处签署转让合同。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签订上述文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竞拍保证金不予返还外还将追究法律责任。交易活动结束后未能竞得者保证金于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退回至预留账户,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转为履约押金,成交款及成交价4%的佣金在2026年7月23日16时前交入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逾期未支付的,须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买受人通过挂市网查询、浏览拍品信息并参与网络竞拍且竞拍成功的,买受人按组织交易机构发布的《拍卖规则》、《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条款履行。组织交易机构发布的有关文本资料与挂市网发布的网络竞价服务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竞买人在交易竞买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发布的交易文件。
九、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成交款及其他款项,逾期未交清各款项的作违约处理,在催告限定时间内仍不交清的视为放弃标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可另行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拍,重新拍卖成交款低于本次成交款的,本公司及委托人可要求原买受人补足差额。
十、标的物详情咨询:
联系电话: 0579—87601593 15858929265
联系地址:浙江省武义县俞源街与城脚路交叉口图书大厦4楼( 新华书店4楼)
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3日
网络拍卖规则
WYPM-G-26234
本公司将于2026年7月20日10时至2026年7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挂市网上进行公开竞买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交易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交易标的:见附件《标的情况说明》。
三、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不保证其品质,不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必须在竞买前实地看样了解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并须仔细阅读本公司的《网络拍卖公告》,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拍卖标的质量以现状为准,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任何售后责任,同时竞买人认可并遵循本公司的一切拍卖规则,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四、竞买人要求: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竞拍。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挂市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2026年7月17日16时前)向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实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此产生的纠纷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报名人→买受人必须一致。
六、交易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6年7月23日16时前凭相关身份材料到本公司办公地点签署《成交确认书》及缴纳成交款及成交价4%的佣金,详见《标的调查情况表》,可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详细请咨询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交易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壶山支行,账号:201000185748419)。
七、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成交款,逾期未交清各款项的作违约处理,在催告限定时间内仍不交清的视为放弃标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可另行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成交款低于本次成交款的,本公司及委托人可要求原买受人补足差额。
八、特别约定:
1. 买受人须在2026年7月23日16时前将成交款及成交价4%的佣金交入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先行转为履约押金。
2.买受人支付成交款即视为《砂石转让合同》生效,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后当天凭成交确认书自行至委托人处签署转让合同,若经催告买受人拒绝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并放弃标的,委托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转让关系并对该标的另行处置。
《砂石转让合同》样本相关条款作为参与竞买的前置条件,不再更改,买受人不得以条款商洽为由拒绝签署。
3. 由委托人负责将标的移交买受人,涉及标的交割的一切事宜由买受人与委托人自行确认,根据该地块实际情况,现场砂石料需由买受人使用机械自行装车、外运,请竞买人充分考虑石料的材质、比例、运输等其他客观条件。
4. 标的物装车、运输、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须严格按照评估报告测算方量、范围进行清运,最终验收方量超出部分根据中标单价实际结算,并补缴价款。
6买受人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交警、交通运输和环保部门各项规范要求,车辆必须采取密闭、覆盖,出入工地必须清洗,在相关部门做好备案,严禁违法改装、严禁超载超限。
7.买受人在进场施工60日内将标的物搬运完毕(成交后至搬运完毕前的看管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如遇特殊情况须顺延搬运时间的,由买受人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顺延,顺延期间产生的场地费、保管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逾期未完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8 .买受人将标的搬运完毕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凭委托人的书面证明到本公司退还履约保证金。逾期未搬运完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委托人有权处置未搬运的砂石统料,对买受人不做任何补偿(清运费用在履约保证金扣除)。
9.买受人在搬运标的物时须到场监督,按规定安全操作,在施工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与本公司及委托人无关。
10.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符合《金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未尽事宜按签订的《砂石转让合同》条款履行。
九、本次竞买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交易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列入交易黑名单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前如果委托人需终止或撤回拍卖标的的,竞买人的保证金予以退还,不计息,本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十二、为便于竞买人及时收到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交易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竞买前如实向挂市网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竞买人应在交易活动结束时与本公司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公司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竞买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本公司咨询电话:0579-87623591 15858929265
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3日
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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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详情描述
| 标的情况说明 | ||||
标的物名称 | 关于武义县汤岭脚住宅出让区待开挖地块普通建筑用石料约为6.521千吨、宕渣约为2.962千吨转让 | |||
| 标的物地址 | 武义县汤岭脚住宅待出让地块内 | |||
标的物现状 | 普通建筑用石料约为6.521千吨、宕渣约为2.962千吨转让 | |||
竞买要求 | 工期 | 进场后60日内清运完毕,超出清运时限,后续场地费、保管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运输根据开挖速度定,与开挖方进度同步) | ||
竞买人条件 |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竞拍。 | |||
注意事项 | 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款项后,由委托人负责将标的移交买受人,涉及标的交割的一切事宜由买受人与委托人自行确认,根据该地块实际情况,现场砂石料由买受人自行装车、外运,现场不准进行碎石加工,请买受人充分考虑石料的材质、比例、运输等其他客观条件。本次拍卖标的石方量源自《储量勘察报告》,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按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并组织竞买人进行现场踏勘。竞买人应亲自对标的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方量、品质)进行审慎查验。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完全认可标的物一切现状,若实际交付数量与储量勘察数量偏差在合理范围内,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及拍卖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 |||
竞买说明 | 起始价 | 10.85万元 | 保证金 | 1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0元 | 佣金 | 成交价的4% | |
履约保证金 | 1万元 | 优先权人 | 无 | |
是否设保留价 | 否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6年7月17日16时止 | |
备注 | 评估基准日:2026年4月 | |||
特别提醒 | 请竞买人前往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 |||
网络拍卖公告
WYPM-G-26234
本公司将于2026年7月20日10时至2026年7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挂市网上进行公开网络竞拍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关于武义县汤岭脚住宅出让待开挖地块普通建筑用石料约为6.521千吨、宕渣约为2.962千吨转让,起始价人民币10.85万元,保证金1万元。
二、特别说明:现场砂石料由买受人自行装车、外运、销售等,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风险;现场不准进行碎石加工,请竞买人充分考虑石料的产出、材质、比例、运输等其他客观条件。本次拍卖标的石方量源自《储量勘察报告》,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按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并组织竞买人进行现场踏勘。竞买人应亲自对标的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方量、品质)进行审慎查验。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完全认可标的物一切现状,若实际交付数量与储量勘察数量偏差在合理范围内,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及拍卖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竞拍。
如竞买人未开设挂市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开始前(2026年7月17日16时前)向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竞拍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实的,竞拍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此产生的纠纷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展示及咨询报名: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17日16时前,可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16时止。保证金交入指定账户(户名: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武义农商行壶山支行,账号:201000185748419)。
四、拍卖方式及竞拍规则:增价竞拍方式,本次拍卖采用增价竞拍方式,本次交易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交易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公告期限届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能否成交:(一)若在规定期限内只有一个报名人,如有保留价报价须达到保留价,并符合其它交易条件的,则此次交易成交;(二)在规定期限内有二个以上报名人的,允许多次报价,标的由出价高者获得。
五、竞买人需要对标的进行现状勘察、对其他现有凭证进行审查进行详细评估。标的物以移交时现状为准,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交易标的实物及权力瑕疵保证。
六、报名人须在报名截止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因保证金不足无法参与竞拍的后果自负。买受人交纳成交款及其他款项可通过银行付款,银行付款方式(户名: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壶山支行,账号:201000185748419)。
七、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在2026年7月23日16时前往本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有关合同、文件等,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后当天凭成交确认书自行至委托人处签署转让合同。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签订上述文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竞拍保证金不予返还外还将追究法律责任。交易活动结束后未能竞得者保证金于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退回至预留账户,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转为履约押金,成交款及成交价4%的佣金在2026年7月23日16时前交入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逾期未支付的,须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买受人通过挂市网查询、浏览拍品信息并参与网络竞拍且竞拍成功的,买受人按组织交易机构发布的《拍卖规则》、《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条款履行。组织交易机构发布的有关文本资料与挂市网发布的网络竞价服务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竞买人在交易竞买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发布的交易文件。
九、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成交款及其他款项,逾期未交清各款项的作违约处理,在催告限定时间内仍不交清的视为放弃标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可另行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拍,重新拍卖成交款低于本次成交款的,本公司及委托人可要求原买受人补足差额。
十、标的物详情咨询:
联系电话: 0579—87601593 15858929265
联系地址:浙江省武义县俞源街与城脚路交叉口图书大厦4楼( 新华书店4楼)
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3日
网络拍卖规则
WYPM-G-26234
本公司将于2026年7月20日10时至2026年7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挂市网上进行公开竞买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交易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交易标的:见附件《标的情况说明》。
三、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不保证其品质,不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必须在竞买前实地看样了解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并须仔细阅读本公司的《网络拍卖公告》,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拍卖标的质量以现状为准,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任何售后责任,同时竞买人认可并遵循本公司的一切拍卖规则,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四、竞买人要求: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竞拍。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挂市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2026年7月17日16时前)向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实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此产生的纠纷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报名人→买受人必须一致。
六、交易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6年7月23日16时前凭相关身份材料到本公司办公地点签署《成交确认书》及缴纳成交款及成交价4%的佣金,详见《标的调查情况表》,可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详细请咨询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交易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壶山支行,账号:201000185748419)。
七、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成交款,逾期未交清各款项的作违约处理,在催告限定时间内仍不交清的视为放弃标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可另行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成交款低于本次成交款的,本公司及委托人可要求原买受人补足差额。
八、特别约定:
1. 买受人须在2026年7月23日16时前将成交款及成交价4%的佣金交入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先行转为履约押金。
2.买受人支付成交款即视为《砂石转让合同》生效,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后当天凭成交确认书自行至委托人处签署转让合同,若经催告买受人拒绝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并放弃标的,委托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转让关系并对该标的另行处置。
《砂石转让合同》样本相关条款作为参与竞买的前置条件,不再更改,买受人不得以条款商洽为由拒绝签署。
3. 由委托人负责将标的移交买受人,涉及标的交割的一切事宜由买受人与委托人自行确认,根据该地块实际情况,现场砂石料需由买受人使用机械自行装车、外运,请竞买人充分考虑石料的材质、比例、运输等其他客观条件。
4. 标的物装车、运输、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须严格按照评估报告测算方量、范围进行清运,最终验收方量超出部分根据中标单价实际结算,并补缴价款。
6买受人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交警、交通运输和环保部门各项规范要求,车辆必须采取密闭、覆盖,出入工地必须清洗,在相关部门做好备案,严禁违法改装、严禁超载超限。
7.买受人在进场施工60日内将标的物搬运完毕(成交后至搬运完毕前的看管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如遇特殊情况须顺延搬运时间的,由买受人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顺延,顺延期间产生的场地费、保管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逾期未完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8 .买受人将标的搬运完毕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凭委托人的书面证明到本公司退还履约保证金。逾期未搬运完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委托人有权处置未搬运的砂石统料,对买受人不做任何补偿(清运费用在履约保证金扣除)。
9.买受人在搬运标的物时须到场监督,按规定安全操作,在施工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与本公司及委托人无关。
10.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符合《金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未尽事宜按签订的《砂石转让合同》条款履行。
九、本次竞买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交易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列入交易黑名单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前如果委托人需终止或撤回拍卖标的的,竞买人的保证金予以退还,不计息,本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十二、为便于竞买人及时收到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交易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竞买前如实向挂市网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竞买人应在交易活动结束时与本公司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公司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竞买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本公司咨询电话:0579-87623591 15858929265
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3日
| 类型 | 文件名称 | 操作 |
|---|---|---|
| 标的附件 | 转让合同(样本).docx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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