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关于2026年度秀洲区政务应用系统集约运维服务项目(第一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浙江嘉兴市 发布日期:2026-06-24

【招标结果】关于2026年度秀洲区政务应用系统集约运维服务项目(第一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嘉兴市 采购单位 嘉兴市秀洲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6年度秀洲区政务应用系统集约运维服务项目(第一批)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Jiaxing Qianqiu Engineering Consulting Co., Ltd 项目名称:2026年度秀洲区政务应用系统集约运维服务项目(第一批) 招标编号:330411260500010000009-千秋-JXQQGK(2026)第036号 采 购 人:嘉兴市秀洲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嘉兴市秀洲区数据局) 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5月30日 目录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第二章 招标项目要求6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27电子交易注意事项27前附表28一、总 则30二 、招标文件34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35四、开标40五、评标40六、定标43七、合同授予44八、验收44九、招标代理费44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46第五章 采购合同(指引)53第六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58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78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度秀洲区政务应用系统集约运维服务项目(第一批)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6月22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临<2026>1047号 项目编号:330411260500010000009-千秋-JXQQGK(2026)第036号   项目名称:2026年度秀洲区政务应用系统集约运维服务项目(第一批)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1955416.00 采购需求:秀洲区政务应用系统集约运维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项目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无需落实; 2.2 需要落实: 2.2.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2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2.2.3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5月30日至  2026年6月22日14:00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6月22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政采云平台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 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如不完成注册,视为放弃; 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 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时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标文件(非强制要求)1份下载至U盘,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平路299号中禾广场23楼政府采购办公室;收件人:章莉莉;电话:13605735186;快递寄出同时,项目被授权代表须以邮件方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邮件格式为:项目编号+快递单号+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发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1450912653@qq.com)】;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须满足: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供应商联系方式(授权代表手机)、投标文件名称(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投标供应商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 ·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 ·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 ·快递方式:快递费到付。 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嘉兴市秀洲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嘉兴市秀洲区数据局) 地    址:嘉兴市秀洲区成秀路3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姚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646736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平路299号中禾广场2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莉莉  李建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3705015 13605735186  质疑联系人:项兴戟  林晨 质疑联系方式:0573-83705015 1360573856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嘉兴市秀洲区财政局 地    址:嘉兴市秀洲区洪兴路1765号 传    真:/ 联系人 :方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272008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招标项目要求项目概述运维服务 首次运维。本项目为秀洲区全区首次实施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化统一运维,此前各政务应用系统由各部门分散运维,缺乏统一标准与统一管理。本次集约运维改革依据《嘉兴市推进数字政府2.0建设实施方案》《秀洲区政务应用系统集约运维改革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打破原有”按部门、分项目、各自管理”的运维格局,转变为”按类型、并项目、统一管理”的集约化运维新模式,是秀洲区政务信息化运维管理体制的重大制度创新。 规模:本次集约运维覆盖秀洲区11个部门(单位)14个政务应用系统,涉及智慧城管、数字门牌、协同办公、人才服务、代表履职、财经联网监督、合法性审查、智慧后勤等多个业务领域。各系统服务用户涵盖部门内部人员、区镇两级工作人员及社会公众,服务范围覆盖政务外网、互联网等多类网络环境。本次集约运维项目范围内的各政务信息系统按需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模式:根据工作方案要求,需组建专业化运维团队,按照”统一运维管理技术规范”和”快速响应机制”要求,为纳入集约运维范围的14个系统提供统一的运维服务。各涉改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信息化规划、应用建设管理、业务需求落实、信息发布审核、网络数据安全整改、运维情况反馈等使用责任及行业指导工作。区政务服务办(区数据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区委网信办负责安全责任监督。 运维平台要求: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须具有集约运维平台,平台需兼顾“采、监、析、管、安”五个方面的集约运维功能。 项目要求运维服务运维服务对象名称 本次集约运维服务对象为秀洲区11个部门(单位)的14个政务应用系统,具体清单如下:
序号责任单位应用系统名称服务期限备注
秀洲区委党校(行政学校)智慧党校26.10-27.8
秀洲区司法局秀洲区E法审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系统26.12-27.8
秀洲区档案馆秀洲区档案区域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26.9-27.8
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秀洲区智慧城管系统26.10-27.8
秀洲区民政局秀洲区数字门牌系统26.12-27.8
秀洲区人大办秀洲区人大财经联网监督系统26.10-27.8
秀洲区人大办秀洲区代表履职服务一体化系统27.4-27.8
秀洲区人力社保局秀洲区人才服务系统26.11-27.8
秀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秀洲区水域监管一件事系统免维期(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但接入市级集约运维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
秀洲区政务服务办秀洲区协同办公系统27.1-27.8
秀洲区政务服务办秀洲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6.9-27.8
秀洲区政务服务办秀洲区政务服务应用系统信创改造中
秀洲区机关事务中心秀管家2.027.4-27.8
秀洲区委组织部秀洲区因私出国境管理系统信创改造中
上述14个系统覆盖秀洲区委党校、区司法局、区档案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民政局、区人大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政务服务办、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委组织部共11个部门(单位),涵盖智慧城管、数字门牌、协同办公、人才服务、代表履职等多个业务领域。集约运维应用个性化需求清单
序号系统名称个性需求明细
1智慧党校系统功能优化。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在原应用模块基础上进行一些优化使用体验、加强数据运用的升级。重点保障。在特定重要时间节点提供24小时人员保障。定期进行软件版本更新,漏洞维护,监视安全产品运行状态,优化安全产品策略,进行日常的平台安全管理工作;管理控制台软件运维服务;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处理;每季度提供一次漏洞扫描、基线核查服务,并配合做好整改工作。
2秀洲区E法审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系统1、监控数据库性能,执行性能优化和查询调整执行数据库软作升级,保持系统在较新版本。2、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评估,修复高危漏洞。3、监控应用程序性能,确保功能的稳定和响应速度。修复应用程序代码错误和配置错误。测试和验证应用程序的兼容性和易用性。4、记录变更和更新,建立变更管理流程。管理重要凭证和信息,确保安全存储和访问。5、检查系统,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保障关键数据和配置的完整性。6、提供技术支持,响应用户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制定紧急响应计划,处理重大故障和紧急事件。
3秀洲区档案区域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负责嘉兴市秀洲区档案区域一体化平台日常软件运维,保障系统安全、稳定、正常运行。具体包含系统运行环境搭建、部署与保障;每月开展一次系统例行巡检,完成性能检测、日志核查、安全配置检查、垃圾清理、数据备份恢复及性能优化等工作;负责系统可用性故障排查、运行状态实时监控;收集用户反馈,建立完善运维文档;及时修复系统运行漏洞及Bug,登记日常运维日志;建立专项技术档案,按期完成运维总结等。做好信息资源维护。协助开展系统数据定期维护与备份,修复数据紊乱、系统异常等问题,处理网络及设备故障引发的系统重装、数据修复工作。落实档案网络安保要求,重点保障“两会”等重要节点网络安全,配合完成漏洞扫描、安全策略加固、黑白名单完善、病毒库升级等工作,依据等保测评、风险评估要求修复系统漏洞、更新补丁、优化安全配置,协助完成等保测评相关工作。配合开展平台数据统计、分析、核查等工作,处置病毒感染引发的数据损坏、运行环境异常等问题。常态化监测数据库实例、监听器、索引运行状态,分析异常指标,排查内存资源占用问题,保障数据库稳定运行。严格按照馆方要求配合完成平台及数据备份,联动馆藏业务系统,落实异地登记备份、省“异备统建”、“县备市”等备份工作,确保档案数据完整可追溯。 做好系统数据灾难预防工作,突发故障后8小时内完成数据恢复。服务期内完成旧系统历史数据向新升级平台的平滑迁移、整理核查工作,保障数据安全及平台运行延续性;按需配合业主完成数据迁入、迁出及规整核查工作。做好技术支持工作。通过线下座谈、远程线上等方式,为使用单位提供常态化技术答疑。按需开展分层技术培训、运维交流研讨,提升相关人员系统操作与故障处置能力;配合馆方进行数字档案馆、高水平数字档案室建设等类型的评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及材料协助。面向平台管理员及操作人员提供全方位技术咨询等服务,及时同步系统更新信息,保障人员熟练掌握系统使用及运维要点。运维人员须为运维商正式员工,熟悉档案馆信息系统及业务情况,具备应急处置能力,精通平台技术、业务流程与数据逻辑,可高效对接业务工作。未经档案馆允许,严禁擅自更换运维人员。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免费技术服务,包含版本升级、故障排查、性能调优、技术咨询及软硬件供应商协调等工作。响应要求:4小时内实质响应需求,一般问题8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4小时内到场、1个工作日内办结,处置完成后24小时内提交处理报告。未履约的,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秀洲区智慧城管系统对智慧城管一期及二期项目的前端设备与相关硬件提供运维保障;对软件平台进行一年期维护,并安排驻点维护人员驻场服务一年;租赁一年网络线路服务;更换项目范围内涉及违停抓拍点位的告示牌。具体包含以下方面内容: 1、硬件运维保障 为智慧城管一期、二期项目涉及的全部前端设备、机房及IDC机房设施等硬件提供持续性运维支持,通过7x24小时监控与定期巡检,确保所有关键硬件设备稳定运行。提供7x24小时外场维修响应服务,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及维修车辆(不少于1辆),设立统一的保修电话及微信群、统一的维护负责人、投诉电话及微信群,同时配备网络保障技术人员,可及时上门对原有网络设备进行配置。 2、软件平台运行维护 对智慧城管一期与二期项目涉及软件提供为期一年的全面技术支持,服务内容包括日常系统巡检、故障应急处理、系统安全更新与功能优化,保障软件平台持续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3、驻点服务 提供一人驻点指挥中心,负责视频监控、网络的实时监管、处理及日常对接工作,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法定时间,如在应急期间,需要按业主要求值班。 4、资源与线路租赁 续租项目所需的所有网络专线(租期一年),确保前端设备、各类机房与政务云平台之间的网络连接畅通,为系统数据传输与业务访问提供稳定可靠的底层支撑。 5、违停抓拍告示牌更换 对一期、二期项目中涉及的64路违停抓拍点位的告示牌进行统一更换,确保其标识清晰、安装规范,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保障执法行为的合规性。 6、系统模块优化与升级 因智慧城管系统涉及业务模块众多,需主动配合做好各模块的优化与版本升级工作,及时解决模块间的兼容性问题,持续减少系统故障与运行风险,提升整体协同效率。
5秀洲区数字门牌系统协助完成互联网端应用的信创迁移工作,包括适配验证、迁移实施及问题处理按需完成第三方应用上架数字门牌系统的对接工作定期进行软件版本更新,漏洞维护,监视安全产品运行状态,优化安全产品策略,进行日常的平台安全管理工作;管理控制台软件运维服务;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处理;每季度提供一次漏洞扫描、基线核查服务,并配合做好整改工作。
6秀洲区人大财经联网监督系统1、定期进行软件版本更新,漏洞维护,监视安全产品运行状态,优化安全产品策略,进行日常的平台安全管理工作; 2、管理控制台软件运维服务; 3、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处理; 4、每季度提供一次漏洞扫描、基线核查服务,并配合做好整改工作。
7秀洲区代表履职服务一体化系统1、定期进行软件版本更新,漏洞维护,监视安全产品运行状态,优化安全产品策略,进行日常的平台安全管理工作; 2、管理控制台软件运维服务; 3、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处理; 4、每季度提供一次漏洞扫描、基线核查服务,并配合做好整改工作。
8秀洲区人才服务1、定期进行软件版本更新,漏洞维护,监视安全产品运行状态,优化安全产品策略,进行日常的平台安全管理工作; 2、管理控制台软件运维服务; 3、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处理; 4、每季度提供一次漏洞扫描、基线核查服务,并配合做好整改工作。
9秀洲区水域监管一件事系统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一般故障30分钟内做出响应,3小时的现场服务请求响应,排除故障不超过 36小时,确保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对平台进行日常巡检,定期进行漏洞扫描,漏洞修补等日常维护工作。
10秀洲区协同办公系统1、日常使用问题解决和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人员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改完善系统程序错误;根据需要指导工作人员如何应用各功能模块;必要时提供上门服务;定期检查系统整体运行情况、运行效率和运行速度,保障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2、配置调整:单位内部人员组织架构的调整;单位内部文号的新增调整;文件模板的新增调整;内部流程的配置调整; 3、流转文档特殊情况处理:撤回、删除、办理和审批意见的修改以及相关文件的特殊处理;
11秀洲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供秀洲区限额以下招投标系统的运维服务,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限额以下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评标系统管理平台、保证金管理平台、场地管理系统、数据推送上报系统、专家管理系统等正常运行的产品。在运维服务期间,安排测试人员、实施人员提供正常系统的更新、测试等,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定期组织针对各类交易主体的业务系统培训。安排一名专职驻场人员,负责系统的运维,保障日常技术支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客服支持、开评标工作支持等。若派遣的专职驻场人员的工作能力不满足要求的,需进行调换。5.在运维服务期间,涉及到软件系统架构变化、新增重大功能模块等重大需求变更,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处理。
12秀洲区政务服务应用系统
13秀管家2.01.正常使用率95%。(指业务高峰期,故障10分钟以上,为当天不正常使用;业务使用底谷时段,故障2小时,为当天不正常情况) 2.按业主要求,做好IRS平台、云服务器及配套堡垒机、域名和SSL证书等各类系统或平台管理;做好网络安全、数据信息、个人信息安全、攻防演练、系统软件补丁升级等各项工作。 3.如涉及到国产化改造工作,按业主要求,做好配合衔接,确保业务系统平稳过渡、正常使用。 4.答复该浙政钉应用-秀管家的用户(约2000人),有关应用使用上问题,做好各类故障解释工作。 5.涉及业务功能变更的,应做好配合需求评估、方案设计等一系列工作。
14秀洲区因私出国境管理系统
运维服务要求接受网信、公安等监管单位的指导、监督及安全监管。对系统开放端口建立实时检查机制,开放端口应遵循最小必需,避免存在攻击面风险。采取有效管理和技术措施,保障采购人统管运维业务系统及配套基础设施服务安全,不得存在严重、高危、中危、低危漏洞。未经采购人及业务使用方允许,不得擅自访问、操作、披露、利用系统相关数据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提供 5×8小时实时售后咨询服务和 7×24小时电话在线服务。技术支持、系统维护人员应及时接听故障处理电话(因忙音或未接听的应在15分钟之内回拨),及时回复采购人及业务使用方提出的技术咨询或问题解答。故障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平均恢复时间不超过60分钟;现场无人值守不得超过30分钟。安全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信息技术外包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对采购人统管运维业务系统及配套基础设施进行安全管理。如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当或者履职不到位的,造成被第三方(包括并不限于各级网信、公安、通管部门及众测平台)通报预警或造成事件的,采购人将参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漏洞分类分级指南》,根据漏洞等级实施相应的结算扣款(当成交供应商累计扣款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15%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严重漏洞。每发现或被通报一次严重漏洞,成交供应商结算时扣款4000元。 表:严重漏洞表
序号漏洞描述
1直接获取重点资产权限的漏洞。包括但不限于:RCE、GetShell、通过SQL 注入获取核心系统权限等。
2重点资产的SQL注入漏洞。
3重点资产的严重逻辑设计缺陷和流程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任意用户密码修改、大量政务信息/个人信息等敏感信息的泄露、政务服务系统办理流程的漏洞、能够直接控制或者可以直接影响应用系统正常工作运行的漏洞等。
4重点资产严重敏感信息泄露。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量巨大的多维度敏感数据信息泄露。
5可以获得重点应用系统的后台认证,获取后台超级管理员权限且可以造成大量核心数据泄露,或可进行敏感操作或可造成巨大影响的漏洞。
6可以直接控制控制系统(可管理大量系统的管控系统)的漏洞,包括但是不限于:域控、业务分发系统、堡垒机等的漏洞
7可获取内网主机管理权限的Getshell/RCE的漏洞
高危漏洞。每发现或被通报一次高危漏洞,成交供应商结算时扣款2000元。 表:高危漏洞表
序号漏洞描述
1直接获取一般系统权限的漏洞。包括但不限于:RCE、Getshell、通过SQL 注入获取系统权限等。
2一般系统的前台SQL注入漏洞(若客户主动提供后台账号,则此时后台算前台)。
3可以获得一般系统后台认证,获取后台超级管理员权限且可以造成大量核心数据泄露,或可进行敏感操作或可造成巨大影响的漏洞。
4一般系统具有严重影响力的逻辑漏洞。包括但不限于任意帐号密码重置、任意用户登录、任意核心内容删除、任意用户删除等。
5一般系统的各种支付绕过等,可造成经济上大量损失的漏洞。
6任意文件读取漏洞(Eg:xxe等)
7移动APP远程命令执行漏洞
78一般系统大量敏感源代码泄露等。
中危漏洞。每发现或被通报一次中危漏洞,成交供应商结算时扣1000元。 表:中危漏洞表
序号漏洞描述
1一般系统的后台SQL注入漏洞
2普通的信息泄露。包括但不限于影响数据量有限或者敏感程度有限的越权、源代码或系统日志等信息泄露。
3需受害者交互或其他前置条件才能进一步利用的漏洞。包括但不限于包含敏感数据的JSON劫持、jsonp劫持、一些敏感操作(如支付、发布信息、修改敏感信息等的操作)的 CSRF。
4一般系统的存储型 XSS。
5普通的影响范围有限的逻辑缺陷和越权(越权修改、越权删除等)。包括但不限于一般的越权行为和设计缺陷。
6普通设计缺陷,包括但不限于登录窗口可爆破(需提供成功案例)、弱口令等问题
7利用场景有限的漏洞,包括但不限于短信轰炸、URL跳转
统一集约运维平台要求 中标供应商需具备统一集约运维平台实施本项目,平台需兼顾“采、监、析、管、安”五个方面的集约运维功能。 主要功能模块包括以下几点: 资产台账中心: 落实运维职能和运维预算统一划转的工作要求,对应用、部门资产、服务商及运维人员等基本要素进行统一管理;同时,实现部门资产台账的移交管控。资产纳管中心: 通过人工盘点、主动发现、平台对接等方式,构建资产纳管中心,建立资产、应用和组织管理视图,形成标准化管理模式,为平台提供可靠的资产数据支撑。全栈监控中心: 整合基础设施、应用性能、业务方体验、日志等多维度监控数据,以"预防-发现-解决"故障全生命周期为主线,推动运维异常事件的快速发现和精准定位。告警处置中心: 实现全平台告警的统一汇聚、智能降噪、分级处置与闭环管理;以运维知识库为大脑,结合AI能力实现故障智能诊断,将传统"被动响应"升级为"主动治理"模式。协同服务中心: 作为运维工作人员的主要工作区域,提供工单管理、我的待办、值班值守、需求管理、变更管理、缺陷管理以及AI知识库等功能,全面提升运维管理的规范化、协同化与智能化水平。应急管理中心: 为了规范并加强集约运维中的应急管理和重保管理工作,平台支持对应急预案及演练、应急事件及报告、重保任务及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管理。应用开发中心: 为了强化应用代码管控,提高应用发布的安全性和规范性,构建应用管理、代码仓库、流水线、制品仓库、持续部署等模块,实现应用“提交合规、构建标准、发布可控、回滚快速”。绩效评价中心: 统一管理集约运维的各类绩效评价需求,打造绩效评价中心。通过“核心指标自动采集+主观指标后评估打分”结合的模式,开展应用绩效、运维团队工作绩效、原厂(服务商)支撑绩效的量化考核评估。智能运维中心: 用标准化、自动化、可编排的工具链替代重复性人工操作。中心主要包括巡检管理、自动化巡检测试工具和运维作业平台三大内容。具备并不仅限下列功能:资源纳管、全域监控预警、自动巡检、工单流转和事件处置、系统级联和对接、消息通知、绩效评价、支持按区县配置管理权。 巡检管理,根据运维人员日常/专项/重保等巡检要求配置巡检策略,自动生成巡检任务,系统通过自动+人工的方式进行巡检,巡检结果自动生成标准化巡检报告,对巡检异常项一键触发问题工单,联动台账实现闭环处置跟踪;自动化巡检测试工具集接口拨测、界面监测、流程测试及系统巡检于一体,旨在提供全方位的业务系统健康保障;运维作业平台则整合了各类常用的作业、脚本、模板,支持快速执行使用。 服务团队要求 根据《秀洲区政务应用系统集约运维改革工作方案》,由中标单位组建专业化运维团队,负责集约运维的带量集中采购及具体运维实施工作。 应提供一线驻场人员不少于2人,服务期内中标人提供集约运维工作环境,包括视频大屏、办公设施、独立互联网接入等配套。 后端应至少提供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对接人员不少于1人;提供工作日(5×8小时)现场服务和7×24小时远程服务;建立运维服务群;服务响应时间<10分钟。 项目负责人:须有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五年及以上项目管理经验,具有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负责项目实施计划和规范制定,项目需求分析,技术路线设计,项目实施进度管理,项目实施质量和目标把控,协调项目成员分工及对接项目需求调整等。 团队管理要求:成交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并设置网络安全负责人(可由驻场人员兼任)1名。该负责人具备独立决策能力并保持相对稳定,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组织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保证运维团队的稳定性,核心人员(如项目负责人、技术骨干)在服务期内不得随意更换,避免因人员变动影响服务连续性。若响应方提供的项目服务团队成员条件不满足上述要求,可能会影响到商务或技术评分。如须调整服务团队成员,须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说明申请理由,经采购人及业务使用方同意方可调整团队人员,调入人员的资历和从业经验不低于调出人员,否则视为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知识产权要求 知识产权保证:成交供应商同意并保证尊重任何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承诺对其所提供的服务拥有完全的合法的权利,不会侵犯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若因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或因履行本合同导致侵犯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所引起的全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因此而造成采购人损失时,亦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知识产权归属:本项目中包括但不仅限于(所有项目资料、测评报告、文字、图片、声像资料、电子数据等)均归采购方所有,成交供应商不得泄露和超越本项目范围使用。除采购人授权外,不得将本项目研发过程中所形成的技术资产和成果用于采购人以外的用户,基于本项目成果基础之上形成的后续研发成果,须优先应用于采购人的项目。项目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承诺其项目派出运维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保密承诺书,运维人员须遵循采购人的各项安全制度,所接触的技术方案、系统配置、网络结构、联系方式、线路通讯、审计信息等内容只允许本人在本项目中使用,供应商及其员工应严格保守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采购人及业务使用方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成交供应商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采购方,擅自保存、披露、使用采购人及业务使用方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以及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泄露采购人及业务使用方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涉及政府项目的保密信息。成交供应商应严格保守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任何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会议记录等;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或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政府文件和资料;严禁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和政府工作信息。成交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中的全部工作成果归采购人所有,本项目中包括但不仅限于所有项目资料、文字、图片、声像资料、电子数据等,均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不得泄露和超越本项目范围使用。若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制度规范 为了确保集约运维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需在运维操作、运维管理、系统移交、运维考核、成效总结等方面制定相关标准和规范。具体要求: 运维操作。协助采购人制定《政务信息系统运维操作规范》、《硬件运维操作规范》等标准规范,明确具体运维环节、规范操作等。运维管理。协助采购人制定《政府信息系统运维管理规范》、《硬件运维管理规范》、《运维团队管理办法》等标准规范,明确具体管理要求、管理流程等。应用移交。协助采购人制定《政务信息系统移交实施指南》、《政务信息系统移交标准》、《政务信息系统移交检查核验清单》等配套标准规范,明确信息系统移交转维应满足的条件、各环节流程步骤和检验标准。运维评价。协助采购人制定《集约运维评价办法》,细化相应评价细则和成果运用。成效总结。协助采购人制定《集约运维改革绩效评价实施办法》、《集约运维改革新增工作量核算方法》、《集约运维改革政务应用建设需求评审规范》、《集约运维改革政务应用建设技术规范》等。其他运维要求根据采购人及业务系统使用方要求,根据《秀洲区政务应用系统集约运维改革工作方案》,成交供应商做好应用整合、应用下架工作。根据《秀洲区政务应用系统集约运维改革工作方案》,配合采购人完成应用纳入数字化运维系统(DMS)统一管理,实现应用全量监测、实时预警、快速处置,开展统一运维工作。根据采购人及业务系统使用方要求,因业务新增或调整,对系统需进行能完善和优化升级。对模块在使用过程中的BUG修复、对潜在质量问题(如程序缺陷)、用户逻辑优化和兼容性问题等及时修复完善。对系统中性能不达标的功能进行优化,确保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系统部署在本地或者非政务云的,应充分评估并配合应用系统应上云尽上云。根据《秀洲区政务应用系统集约运维改革工作方案》,推进数据全量全要素编目、归集治理、共享开放。根据采购人及业务系统使用方要求,完成模块相关数据的维护、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日常错误数据处理、基础数据维护、数据备份与恢复、数据统计分析等。根据《秀洲区政务应用系统集约运维改革工作方案》,做好系统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相关漏洞、风险等安全防护工作,及时加固,提升系统安全能力,保障系统和数据安全。系统部署在本地或者非政务云的,做好应用配套基础设施设备保障工作。并充分评估以及配合应用系统应上云尽上云。本次招标的运维系统按照系统等级要求开展等保测评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按实结算方式。培训要求。根据采购人及业务使用方的要求提供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应包括详细的培训课件、培训课时、培训计划,培训课件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应用运维操作规范、硬件运维操作规范等内容。培训范围和培训时间由采购人及业务使用方确定。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须严格遵守服务质量承诺及相关管理规定确保服务质量,对于违反服务质量承诺和服务水平约定造成服务质量下降的,应向采购人进行支付违约金。供应商同意可由采购人在尾款结算时直接扣除违约金,若尾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供应商承诺在结算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未抵扣部分的违约金。当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超过合同金额的15%,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可参照《重大违约行为表》、《严重违约行为表》、《一般违约行为表》,在相应文件中制定违约条款,承诺的违约责任应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响应的违约条款用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 重大违约行为。成交供应商服务期内的违约行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据其严重程度分为A级事件和B级事件)。每发生一次A级事件,采购人结算时扣除合同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每发生一次B级事件,采购人结算时扣除合同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表:重大违约行为表
类别影响影响时间事件级别
重大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主责)重大篡改事件在重大或特别重大保障期间,因成交供应商未及时修复高危漏洞等造成系统被恶意篡改事件。事件发生后成交供应商未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造成信息安全事件处置延误且该事件被省级及以上机构或媒体通报、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30分钟以上A级
数据丢失因成交供应商备份策略执行失效,导致业务系统丢失超过1个月的关键数据,且确认无法恢复。——
恶意入侵攻击被网络安全监管机构通报应用系统存在安全隐患,成交供应商未在24小时内做有效处置或应急防护措施,造成业务系统在重大或特别重大保障期间被恶意篡改或敏感信息泄露事件。
重大篡改事件因成交供应商因未及时修复高危漏洞等造成系统被恶意篡改事件。事件发生后成交供应商未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造成信息安全事件处置延误,且该事件被市级及以上机构或媒体通报、市级及以上领导关注的。30分钟以上B级
数据丢失成交供应商备份策略执行失效,导致业务系统丢失超过1个月的关键数据。——
恶意入侵攻击被网络安全监管机构通报应用系统存在安全隐患,成交供应商未在24小时内做有效处置或应急防护措施,造成业务系统被恶意篡改或敏感信息泄露事件。——
严重违约行为。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的违约行为对业务系统产生一定的经济损失,但未达到重大违约行为。每发生一次,采购人结算时扣除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 表:严重违约行为表
序号问题描述
1因运维责任导致核心系统业务中断超过60分钟
2因运维责任导致系统数据丢失,造成超过1周以上的数据无法恢复
3因成交供应商未及时修复漏洞导致系统被入侵,造成业务被迫中断超过60分钟
4在网络安全监管机构已发出整改通知后未正确处置,出现问题并造成重大事故
5故障响应时间超过30分钟,造成重大事故
6运维运营需求平均响应时间大于30分钟且小于60分钟,造成重大事故
7运维运营需求平均故障恢复时间大于60分钟且小于120分钟,造成重大影响
8现场无人值守超过大于1小时且小于4小时,造成重大事故
一般违约行为。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的违约行为对业务系统造成的影响未达到重大违约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的其他违约行为。每发生一次,采购人结算时扣除合同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 表:一般违约行为表
序号问题描述
1故障平均响应时间超过30分钟,出现问题但未造成重大影响
2运维需求平均故障恢复时间大于60分钟,出现问题但未造成重大影响
3现场无人值守超过大于30分钟,出现问题但未造成重大影响
4值班值守时发现相关漏洞,未能在30分钟内完成处置
5因未及时发现业务系统过度开放的端口,导致存在攻击面风险,未造成重大影响
6因安全基线配置原因导致业务系统被入侵或遭受数据丢失风险,及时发现未造成重大影响
7日常服务运维运营过程中,违规执行配置(包括但不限于:未按变更方案错误执行造成业务影响、未授权违规变更操作等)
8日常服务运维运营过程中,出现擅自修改运营运维数据或擅自透露敏感数据,以及违反公平公正原则事件
9因响应不及时、运营技术能力不足、服务态度等原因,导致用户有效投诉(以采购人及业务使用方确认为准)
10工作时间内,技术支持、系统维护人员不及时接听故障处理电话的(未接听1次并在15分钟之内未回拨的),不及时回复(超过30分钟)采购人及业务使用方提出的技术咨询或问题解答
11对于明确需要完成的事宜,执行效果未达到要求,存在缺漏或质量不达标
12未经采购人及业务使用方允许,擅自将系统相关数据另作他用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的
13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系统数据泄露,但未造成重大影响
14项目负责人、平台负责人、运营负责人应保持相对稳定,未经采购人及业务使用方同意,成交供应商随意更换人员
15成交供应商及关联第三方服务厂商未经采购人及业务使用方同意或授权,将本项目相关资料(包括并不限于实施方案、典型案例、最佳实践等)用于本项目之外用途
商务要求表
项目服务期及地点服务期: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如上一期合同晚于2026年7月1日,集约运维服务自上一期合同结束之日起)。 地点:采购人及业务使用方指定地点。
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采购人及业务使用方要求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进行验收。本项目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提供项目服务实施文档、日常运维和故障处理报告、运维总结报告等相关运维验收材料。验收要求: 运维服务满5个月后,提交项目阶段服务成果和初验验收申请、组织验收,完成项目初验。运维服务到期前,开展项目终验,提交项目服务成果和终验验收申请、组织验收,完成项目终验。验收时供应商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付款条件2027年4月31日前,甲方支付合同价的70%;项目验收通过后,根据实际完成的等保测评、密评数量、单价以及绩效评价进行结算,支付剩余款项;以上付款均在财政资金到位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要求的发票后支付。
售后 服务项目维护计划须承诺向采购人提供采购文件中的所有运维服务。若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寻找第三方服务,第三方服务成本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响应情况响应速度:提供全年7×24小时不间断电话响应,接到用户电话后,在10分钟内做出实质性响应,2小时内解决问题,8小时内到达现场。否则采购人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提示:如采购文件中遗漏了必须具备的设备、配件或服务,成交供应商有义务保证采购人系统的完整性,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设备、配件或服务导致采购人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成交供应商须承诺免费提供。
投标人须知 电子交易注意事项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活动适用《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 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符合要求的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需在半小时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前附表
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1项目名称2026年度秀洲区政务应用系统集约运维服务项目(第一批)
2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
3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
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踏勘A不组织。 B组织。本项目须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招标文件中不能详细表述的不可预见费用、招标需求等,投标供应商需通过现场踏勘后考虑在最终报价内,否则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负)联系人及电话同采购方联系及电话。
6投标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投标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7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6年6月22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
8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 B组织。 1.演示形式:视频演示(格式为MP4),存储在U盘中。 2.演示时长:不超过15分钟。 3.演示U盘递交: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演示U盘提交至嘉兴市秀洲区新平路299号中禾广场23楼政府采购办公室;收件人:章莉莉;电话:13605735186,迟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的将不予收取。
9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10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核心产品为: 。 B服务类。
1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政务应用系统集约运维服务,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执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投标产品符合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条件。
13评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在政采云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14履约保证金无。
15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建议采购人在对采购结果质疑期(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6合同公告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将于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7本项目预算金额预算金额:人民币 ***.00元。上限金额:1955416.00元, 超上限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18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
19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0政策优惠1.根据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等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属于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见第六章)。 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所涉企业属于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监狱企业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扶持。
21特别说明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5.“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7.“项目”系指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8.“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9.“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 10.“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投标文件无效。“★”系指产品采购项目中核心产品。“” 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三)采购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采购方式进行。 (四)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五)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2.支持绿色发展 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 2.2 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 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4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5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6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六)特别说明: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投标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投标供应商正式员工)。 3.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七)质疑和投诉 1.质疑和投诉应当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 2.招标文件质疑: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发起;采购过程质疑:投标(响应)供应商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结果公告发布时间起7个工作日内发起;采购结果质疑:投标(响应)供应商可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起。 3.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供应商须按上述规定,在政采云系统里提出质疑。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二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供应商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供应商的风险 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标。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可 要求招标采购人澄清。招标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获取人。 2.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者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所涉投标文件格式请详见第六章,未给出的格式请自拟。商务、资信及其他及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注: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建议根据招标文件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一一关联。 路径: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操作指南-供应商 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总体要求: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3.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 2.投标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4.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 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6.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五)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5.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六)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4.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备份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虽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但是备份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者无法读取或者不符合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要求的。 2.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 3.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4.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4.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 4.2在资信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的。 4.3未按要求对资格文件进行承诺,或虚假承诺的。 4.4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5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4.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4.7投标有效期、服务承诺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9不符合本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条款。 5.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5.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5.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6.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1未按要求提供《开标一览表》。 6.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6.3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6.4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6.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6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7.投标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投标情形外,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采购文件约定的上述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采购文件约定的上述情形的,评审小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评审报告应详细记录相关情况。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9.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八)废标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四、开标 1.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投标截止时间后的半小时内,由各供应商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开启报价环节,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在系统里CA签字确认。 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4 人和采购人代表 1 人,共 5 人组成。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5.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除除采购人代表及所派纪检监察人员、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1.形式审查 1.1形式审查包括资格审查(除符合性审查以外的关于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内容)和符合性审查,即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投标文件形式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评审。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1.2信用信息查询 1.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 1.2.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招标文件一起存档。 1.2.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2.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实质审查 2.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询标,投标供应商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询标时,投标供应商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做出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评判。 2.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3.报价审查投标文件报价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1报价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1.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根据合格供应商报价得出得分汇总。 4.比较和推荐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供应商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1.评标委员会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他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如果供应商代表拒绝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作出无效标处理。 (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六)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 1.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 2.投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供应商。 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在政采云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合同授予 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中标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验收 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九、招标代理费 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中标人应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浙价服〔2003〕77号文规定计算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收费费率服务类招标收费费率
100以下1.5%1.5%
100-5001.1%0.8%
500-10000.8%0.45%
例如:某项目服务类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900万元,计算中标服务费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 × 1.5% = 1.5万元 (500-100)万元 × 0.8% = 3.2万元 (900-500)万元×0.45% = 1.8万元 计收费 = 1.5万元 + 3.2万元+1.8万元 = 6.5万元 3、本项目以服务类招标收费标准的70%收取中标服务费,对于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4、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 5、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账、电汇、汇票或支票的形式支付。 6、服务费以银行划账方式按下列要求提交: 收款人: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户名: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嘉兴分行 账号:334601000018170160050 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商务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仍不能分出前后的,以投标解密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3家,采购人应从评审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及其他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价格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 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将作为无效标。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报价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3.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3.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3.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3.1项至第3.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技术分:
序号评标标准最高分值分值类型
项目的理解及熟悉程度 (1)对本项目的特点、背景、工作内容的理解程度,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0-5分): 本项目的特点、背景、工作内容的理解程度,理解详细、分析科学、合理且贴合项目实际运作的得5分; 理解内容较为完整,较为贴合项目实际运作的得4分; 理解内容一般,贴合项目实际运作一般的得3分; 理解内容不够完整,合理性一般的得2分; 理解内容存在偏差,合理性较差的得1分; 不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2)考虑用户的需求,对本次服务内容的目标是否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渗透,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0-5分): 本次服务内容的目标是否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渗透等,理解详细、分析科学、合理且贴合项目实际运作的得5分; 内容较为完整,较为贴合项目实际运作的得4分; 理解内容一般,贴合项目实际运作一般的得3分; 理解内容不够完整,合理性一般的得2分; 理解内容存在偏差,合理性较差的得1分; 不提供的,本项不得分。10主观
重难点分析及措施: (1)对本项目工作过程中重要难点的分析描述,根据分析描述的实践性、可行性、科学性等,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0-4分): 描述详细、分析科学、合理,贴合项目实际运作、符合并优于招标项目要求的得4分; 描述、分析基本贴合项目实际运作、招标项目要求的得3分; 描述较为详细、分析一般,得2分; 描述不够详细、分析较差的得1分; 不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2)对本项目工作过程中重要难点提出对应措施,根据措施的实践性、可行性、科学性等,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0-3分): 措施详细、科学、合理,符合并优于招标项目要求的得3分; 措施基本符合招标项目要求的得2分; 措施一般的得1分; 不提供的,本项不得分。7主观
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运维服务要求”的实施方案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0-5分): 方案内容符合要求,完整、充实、准确、全面得3-5分;内容基本上符合要求,较完整、较准确,但有所欠缺的得1-3分;内容不符合要求,或内容严重缺失的得0-1分。5主观
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服务要求”服务实施方案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0-5分): 方案内容符合要求,完整、充实、准确、全面得3-5分;方案内容基本上符合要求,较完整、较准确,但有所欠缺的得1-3分;方案内容不符合要求,或内容严重缺失的得0-1分。5主观
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项目保密要求”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0-5分): 方案内容符合要求,完整、充实、准确、全面得3-5分;内容基本上符合要求,较完整、较准确,但有所欠缺的得1-3分;内容不符合要求,或内容严重缺失的得0-1分。5主观
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运维要求”服务实施方案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0-3分): 方案内容符合要求,完整、充实、准确、全面得2-3分;方案内容基本上符合要求,较完整、较准确,但有所欠缺的得1-2分;方案内容不符合要求,或内容严重缺失的得0-1分。3主观
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制度规范要求”服务实施方案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0-3分): 方案内容符合要求,完整、充实、准确、全面得2-3分;方案内容基本上符合要求,较完整、较准确,但有所欠缺的得1-2分;方案内容不符合要求,或内容严重缺失的得0-1分。3主观
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工作安排计划,是否能按照项目时间节点,是否可跟踪实施,是否能确保项目按预定时间完成预定目标,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0-3分): 计划方案全面、时间节点明确详细,能符合并优于项目需求并有良好的保障措施的得3分; 计划方案存在欠缺,时间节点基本可行;能符合项目需求得2分; 计划方案存在欠缺,时间节点难以贴合项目实际运作,有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得0.5分。3主观
质量保障方案。 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运维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0-5分) 项目质量保证措施要点明确,应对措施健全、有针对性3-5分,项目质量保证措施要点一般,应对措施不够健全、缺乏针对性的得1-3分,项目质量保证措施要点欠缺,应对措施较差的得0-1分;5主观
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组织架构方案,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完整性,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0-3分): 方案全面、切实可行,能符合并优于项目需求并有良好的保障措施的得3分; 方案存在欠缺,基本可行;能符合项目需求得2分; 方案存在欠缺,难以贴合项目实际运作,有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得0.5分;3主观
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职称(信息化专业相关)得2分,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证明材料和最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2客观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五年及以上项目管理工作履历得2分。(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从业履历以及最近三个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2客观
除项目负责人外,团队成员中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技术资格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每人得0.5分,最高得3分。(提供团队成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单人最多得0.5分;)3客观
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培训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人员配置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0-5分) 内容符合要求,完整、充实、准确、全面得3-5分;内容基本上符合要求,较完整、较准确,但有所欠缺的得1-3分;内容不符合要求,或内容严重缺失的得0-1分;5主观
应急处理措施: 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如发生突发性事件的分析及处理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完整性,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0-3分): 方案全面、切实可行,能符合并优于项目需求并有良好的保障措施的得3分; 方案存在欠缺,基本可行;能符合项目需求得2分; 方案存在欠缺,难以贴合项目实际运作,有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得0.5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3主观
后续服务承诺: 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项目完成后,提供服务具有实质性内容,对本项目的推动是否具有促进作用,承诺是否切实、优秀,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0-2分): 服务方案全面、有促进作用,承诺切实、优秀,能符合并优于项目需求并有良好的保障措施的得2分; 服务方案存在欠缺,基本可行;能符合项目需求得1分; 服务方案存在欠缺,难以贴合项目实际运作,有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得0.5分。2主观
合理化建议: 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得分,能针对本项目提供实质性的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并提出解决方案,每有一条得1分,共3分;3客观
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要求对集约运维平台进行视频演示,投标单位根据要求对以下模块功能进行视频演示,评委根据演示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未进行视频演示不得分,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 演示内容: 资源纳管功能(0-2分) 全域监控预警(0-2分) 自动巡检(0-1分) 工单流转和事件处置(0-2分) 系统级联和对接(0-2分) 消息通知(0-1分) 绩效评价(0-1分) 支持按区县配置管理权限(0-1分)。 注:提供系统演示的最高得12分;以PPT、静态图片演示的,每项的最高分值为该项最高分值的50%;未进行演示不得分,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12主观
81
资信及其他分:
序号评分细则最高分值分值类型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1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IEC 27001认证、ISO/IEC 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每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相关网站(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查询页的截图,复印件和查询截图二者缺一或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不得分;若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将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客观
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同类单体项目业绩,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投标文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做在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1客观
小计4
采购合同(指引) 通用条款部分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采购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 项目(项目编号 : )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合同组成 本次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采购文件与采购补充文件。 2.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3.答疑纪要和承诺书。 4.中标通知书。 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的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2)答疑纪要和承诺书;(3)甲方的采购文件与采购补充文件;(4)中标通知书;(5)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合同标的 本次采购的是: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 ,小写: 万元。 2、服务期限: 。 3、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所有服务、人员、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售后服务、税费等全部费用。 4、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 项: (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 ;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 ; (3)其他方式: 5、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照响应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 项支付: (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 (条件)时,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 招标文件和甲方要求时,甲方按 进行支付,乙方凭有效发票、验收单等提交甲方进行支付流程。 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 四、履约保证金 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_________(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不得高于本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_________(时间)退还乙方。 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各项服务、考核。 2、甲方其他服务需求。 六、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七、合同的转让与分包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 十、违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提供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 0.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20 %;逾期提供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20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十三、合同公告、合同生效及备案 1、合同公告: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将于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若执行政采贷,另加 贰 份。 特殊专用条款部分 ……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验 收 单
按照采购计划文号: ,项目编号: ,合同号:
以下项目已采购到位并验收合格。
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核定总价采购人 验收意见
合计总价款(人民币)人民币 元整。 ¥:
供货单位(盖章): 采购人(盖章):
经办项目负责人:项目验收组组长: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项目验收组成员(签名):
银行账号: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本单一式四联:第一联采购人留存,第二联作为财政支付凭证,第三联供货单位留存。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资格文件部分 目录 (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页码) 一、 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 注: 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根据实际情况,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处进行勾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相关部门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如是,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三、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目录 投标函……………………………………………………………………(页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 (3)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页码) (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 (5)评分对应表………………………………………………………………(页码) (6)商务响应表………………………………………………………………(页码) (7)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 一、投标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1资格文件: 2.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2.1.2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2.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 商务技术文件: 2.2.1投标函; 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2.3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2.2.4符合性审查资料; 2.2.5商务响应表; 2.2.6技术响应表; 2.2.7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2.2.8评分对应表; 2.2.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及资料(格式自拟)。 2.3报价文件 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2.3.2投标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响应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其他补充说明: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 (姓名)系 (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身份证粘贴处: 身份证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职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三、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本人 ____________(授权代表姓名),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 (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口不存在利害关系口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己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口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口与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 50 %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____________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四、符合性审查资料
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 第 页
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
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评分对应表
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对应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根据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标准要求,自行选取提供,除以下投标文件格式外相关资料由供应商自拟。) 1.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采购人 名 称项目名称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 (万元)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2
……
注:须同时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商务响应表格式: 商务响应表
序号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的响应偏离说明
注:本表不允许负偏离,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技术响应表格式: 技术响应表
序号招标文件要求偏离情况及证明材料备注
注:供应商应根据投标服务内容、对照招标文件要求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序号项目组所任职务姓名职称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从事本工作时间典型业务 与技术专长
1
2
3
4
5
注:1、附各专业人员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表格不够填写可添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文件部分 目录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 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元
名称单位数量投标单价投标报价上限金额
运维服务11731416.00
等保二级系统6144000.00
等保三级系统140000.00
密评系统140000.00
投标金额:大写(人民币): ¥: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等保二级、等保三级、密评数量为预估数量,项目结算时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3、以上报价不得超过上限价,任何超过上限价的报价均导致投标被否决。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 国统字〔2011〕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统计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03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同时废止。 附表: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 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
工业 *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20≤X<300X<20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
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
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
批发业从业人员(X)X≥20020≤X<2005≤X<20X<5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
零售业从业人员(X)X≥30050≤X<30010≤X<50X<10
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20≤X<300X<20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
仓储业从业人员(X)X≥200100≤X<20020≤X<100X<20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
邮政业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20≤X<300X<20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
住宿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
餐饮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X≥2000100≤X<200010≤X<100X<10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100≤Y<1000Y<100
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100≤X<300X<100
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
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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