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平阳县浙南水乡鳌江特大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基础设施项目-鳌江镇乡村共富建设工程(梅溪片区)[A3303010410008261001001]
【招标公告】平阳县浙南水乡鳌江特大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基础设施项目-鳌江镇乡村共富建设工程(梅溪片区)[A330301041000826100100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温州市 | 采购单位 | 平阳县新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平阳县浙南水乡鳌江特大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基础设施项目-鳌江镇乡村共富建设工程(梅溪片区)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澄清修改信息
| 项目名称: | 平阳县浙南水乡鳌江特大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基础设施项目-鳌江镇乡村共富建设工程(梅溪片区) | 项目代码: | 2604-330326-04-01-285532 | ||
| 招标人: | 名称:平阳县新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平阳县鳌江镇吉祥路60号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 |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 电话:*** | 电话:无 | ||||
| 标段(包)名称: | 平阳县浙南水乡鳌江特大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基础设施项目-鳌江镇乡村共富建设工程(梅溪片区) | 标段(包)编号: | A3303010410008261001001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平阳县浙南水乡鳌江特大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基础设施项目-鳌江镇乡村共富道路建设工程(梅溪片区) 第1号补遗书及答疑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部分: 1、问:招标文件P79“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预算的2%”,P104“安全生产费(含安全生产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率2‰),按照投标报价(不含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费)的2%计价”。请问,安全生产费的计价以哪处为准? 答:安全生产费(含安全生产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率2‰),按照投标报价(不含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费)的2%计价。 2、问:本项目是否计取暂列金额? 答:否。 二、补充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修改为“1、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原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 11 “质量保证金金额 17.4.1 1.5%合同价格”修改为“质量保证金金额 17.4.1 1.5%结算价”。 3、招标文件P79“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预算的2%”修改为“安全生产费(含安全生产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率2‰),按照投标报价(不含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费)的2%计价”。 注:本补遗书及答疑文件未涉及的其他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按本文件执行,给投标单位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平阳县新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5日 | ||||
| 行政监督机构: |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 电话: | 0577-63283559 | ||
| 信息来源: |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6-15 18:11: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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