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生豪相关书籍出版合作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330402260680010000011-大地-DDZX-JX(2026)第37号
采购人:嘉兴市南湖区文化和旅游局
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
2026年5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2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22第三章 磋商项目需求2222第四章 嘉兴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2222第五章 磋商办法及标准3030第六章 磋商相关文件格式343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朱生豪相关书籍出版合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26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402260680010000011-大地-DDZX-JX(2026)第37号
项目名称:朱生豪相关书籍出版合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6年5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6年5月26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5月26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客户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
A.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B.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南湖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湘溪路22号第二行政中心10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质疑联系人:吴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3-82051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秀洲区洪波路1200号万豪广场12楼1204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南湖区财政局监督局
地 址:嘉兴市凌公塘路1260号南湖区行政中心
传 真:
联 系 人: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283201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电子交易注意事项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活动适用《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
2、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以符合要求的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4、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需在半小时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
前附表
| 序号 | 内容、要求 |
| 项目名称:朱生豪相关书籍出版合作项目 |
| 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
|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磋商的报价是履行合同的价格,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包含正式书号费、作者稿酬、印刷费、纸张费、排版设计费、审校费、物流费、宣发活动费用等。 4.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根据标段收取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70%计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交纳给采购代理机构。 |
| 投标保证金:无。 |
| 现场踏勘:无。 |
| 投标文件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 |
| 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
| 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兴市秀洲区洪波路1200号万豪广场12楼1204室)收件人:***,联系电话:***。 |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电子签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上述邮寄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非强制递交)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d.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成交供应商须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资格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 1 份;副本各2份。 |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6日 14:00;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磋商时间:2026年5月26日 14:00; 磋商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 |
| 现场演示:无。 |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 |
| 评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告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分散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
|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建议采购人在对采购结果质疑期(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 合同公告: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将于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于上述媒体,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
|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
| ▲本项目预算金额:***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 付款方式:详见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
| 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 |
| 关于参考品牌:除采购文件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相当的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有) |
| 信用记录: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诺) |
|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适用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适用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
| (1)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3)供应商应同时提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如出现投标文件不一致以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 (4)供应商上传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解密出现问题后,由此导致对该供应商投标无法评审的,其后果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5)各供应商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或查阅采购文件和相关更正公告等,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根据浙财采监〔2025〕2号的相关规定,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投标情形外,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采购文件约定的上述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采购文件约定的上述情形的,评审小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评审报告应详细记录相关情况。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
| 注:根据财库(<2015> 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
| 联合体和分包:(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 联合体投标说明: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业绩证明材料均认可。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采购文件评标细则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符合评审要求。 |
| 1.说明 (1)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响应文件中须同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监狱企业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本项目采购标的:朱生豪相关书籍出版合作项目 ,本项目属于服务项目采购 3.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
2、定义
2.1、“招标人或采购人”指嘉兴市南湖区文化和旅游局。
2.2、“采购代理机构”指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指向招标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4、“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软件、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含源代码)。
2.5、“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里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2.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文档等。
2.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如有不满足,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3、磋商方式
3.1、本次磋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4、磋商委托
供应商代表须附居民身份证。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部分)。
5、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6、联合体参与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7、关联企业参与磋商
7.1、本磋商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17条之规定。
7.2、▲关联企业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导致磋商响应同时被拒绝。
7.3、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采购活动,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的产品的,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8、转包与分包
8.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8.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9、特别说明:
9.1、▲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9.2、▲供应商磋商不得含有任何虚假材料,否则作无效处理;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民事上之赔偿不免除作假供应商之行政与刑事责任。
10、质疑
10.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0.2、供应商认可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程序中启用的调查和复评等程序,在该程序操作过程未明显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时,不得提出疑义。
二、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的构成
1.1、竞争性磋商公告
1.2、供应商须知
1.3、磋商项目需求
1.4、评审办法及标准
1.5、合同主要条款
1.6、磋商文件相关文件格式
2、存在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3、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3.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必须在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注: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同时认定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
3.3、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3.4、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3.5、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所涉磋商文件格式请详见第六章,未给出的格式请自拟。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招磋商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建议根据磋商文件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一一关联。
总体要求:
(一)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磋商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磋商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三)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磋商文件。
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电子磋商文件和备份磋商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磋商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电子签章。
1.资格文件: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材料。(本项目不适用联合体)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格式)的承诺书;
(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符合特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4)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
2.商务技术文件:(适用所有标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声明书;
(3)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
(4)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供应商各类资质证书、认证证书、许可证等(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承诺并加盖公章)(如有);
(5)诚信承诺书;
(6)供应商情况介绍;
(7)商务响应表;
(8)技术响应表;
(9)服务方案(方案自拟);
(10)拟投入人员;
(12)其他及售后服务;
(13)合理化建议;
(14)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未尽事宜可按评分细则部分制作)。
3.报价文件:(适用所有标项)
(1)磋商函;
(2)报价一览表;
(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注:磋商声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函、报价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协议中联合体成员均需盖章。其他采购文件要求需盖章的部分,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即可。
2、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2.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双方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2、磋商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3、磋商响应报价
3.1、磋商响应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3.2、磋商的报价是履行合同的价格,投标报价包括服务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正式书号费、作者稿酬、印刷费、纸张费、排版设计费、审校费、物流费、宣发活动费用等。
3.3、磋商响应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4.1、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2、在特殊情况下,磋商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4.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文件。
5、下列情况,供应商将由代理机构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5.1、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
5.2、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3、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5.4、其他严重扰乱竞争性磋商程序的。
6、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7、无效响应文件条款: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备份投标文件的。
2.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
(2)在资信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5)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6)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8)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不符合本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条款。
4.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服务内容明细),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服务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供应商所得的商务技术分低于总分60%的。
5.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报价,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2)响应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电子签章的;
(3)《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
(4)所投标项的响应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5)《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为零的,或其报价(大写)无法按正常书写方式进行报价唱标的或无投标报价的;
(6)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评标委员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提供书面说明的或提供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供应商未通过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
(7)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8)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变更通知更改响应文件的;
(9)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响应文件;
(10)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11)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与采购无关的赠品、回扣或者其他商品、服务;
(12)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
6.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四、磋商前的准备
1、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
2、电子开评标及评审程序
2.1、磋商截止时间后的半小时内,由各供应商自行对电子磋商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磋商文件的解密工作;开启报价环节,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在系统里CA签字确认,否则报价文件无效;
2.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3、评标委员会完成资信和技术分的评审后开启报价文件,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4、评标委员会撰写评审报告,推荐磋商候选人。
2.5、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评审结果。
五、磋商程序
(一)组建磋商小组
本项目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共3人组成。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磋商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磋商过程中要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磋商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5、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二)磋商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磋商,磋商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
1.磋商步骤
1.1、磋商小组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
1.2、经办人宣布磋商的有关事项。
1.3、磋商小组对所提交的响应资信及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由经办人公布无效响应方名单、响应无效的原因、废标情况。
1.4、磋商小组按标项与各供应商就项目需求、人员安排、服务事项、价格构成、付款方式等要素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可为二轮。
1.5、在磋商过程中,采购人和磋商对象可就合同内容进行磋商,技术服务需求如双方都认为有必要的情况可作相应微调,但评分标准不作调整。
1.6、如磋商过程中有调整的内容,在最后一轮报价前,采购人将根据磋商内容将调整的部分发给符合参与最后一轮报价的供应商,以便其在最后一轮报价中调整报价。
1.7、标项磋商结束后,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进行最后报价并电子签章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退出磋商。
1.8、在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过的同时,磋商小组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评审方法对各供应商的资信及商务、技术服务情况进行评审打分。工作人员按照磋商小组独立评定结果进行算术平均值计算。
1.9、工作人员经系统查验最后报价的情况,按规定进入价格标评审的磋商最后报价。
1.10、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决定是否结束磋商。若报价合理,磋商小组则根据第五章磋商办法及标准计算出总得分并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推荐候选供应商。
1.11、磋商结束后,经办人公布有效供应商的总得分结果和推荐排名。
1.12、磋商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响应方接触。
2.响应文件的澄清
2.l、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
2.2、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要求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在线形式。
2.3、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作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2.4、并非每个供应商都将被询标。
3.确定成交供应商
3.1、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2、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公布的评定成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将最终得分排名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最低报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作为成交的保证。
4.磋商过程保密
4.l、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磋商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磋商供应商或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
4.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4.3、在磋商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将有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
4.4、招标代理单位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
5.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根据财库<2015> 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错误修正
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6.1、报价一览表总价与磋商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6.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6.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6.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磋商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7.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监督。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六、磋商结果的确定
1、磋商结果确定
1.1、采购人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可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2、没有事先授权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结果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对磋商结果进行确认。
2、成交公告:公告1个工作日。
七、合同授予
1、签订合同
1.1、成交供应商自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磋商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1.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磋商保证金并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
2、履约保证金(如有)
2.1、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合同管理
3.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原件交给代理机构鉴证。
3.2、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要及时向财政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一)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二)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第三章 磋商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及基本要求
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与翻译精神,挖掘近代文化名人的精神遗产,本次采购拟开展朱生豪相关纪实文学书籍出版合作项目。朱生豪先生(1912-1944)作为中国现代杰出翻译家、诗人,以短暂32载人生完成莎士比亚31部戏剧翻译,其“求于最大可能之范围内,保持原作之神韵”的译学理念与战乱中坚守文化使命的民族气节,成为跨越时代的精神标杆。本次出版旨在系统梳理其人生轨迹与学术成就,打造一部兼具史料价值、文学价值与教育意义的经典纪实作品。
本次出版作品需为纪实文学范畴,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传记、纪实文学等,需以史实为基础,兼具叙事性与学术性,兼顾专业读者研究需求与大众读者阅读体验。
二、具体要求
1.投标人须为经批准设立的正规图书出版单位,拥有符合现行法律的图书出版资质;
2.所有费用包含正式书号费、作者稿酬、印刷费、纸张费、排版设计费、审校费、物流费、宣发活动费用等;
3.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提供不少于50%的书籍内容,6个月内提供初稿,一年内正式出版,出版后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不少于5000册成品书;
4.出版物规格:字数要求在30万字以上、全书彩印、硬面精装、封面环衬使用特种纸;
5.投标人应选择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作家作为撰稿人;
6.投标人应具有文学类书籍的专业编辑能力和业绩,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副编审或以上职称;
7.投标人应确定专业校对人员对稿件进行3次以上的校对,确保书稿的出版质量符合国家规定,书稿由采购方最终确认后方可正式印刷出版;
8.投标人需独立策划、组织并执行1场以上针对本项目出版书籍的新书发布会、学术研讨会、文化分享会等宣传推广活动;
9.书籍出版后,投标人需协助申报国家、省级等各类奖项;
10.投标人应对出版整体流程做统一规划,拟定申请书号、排版、校对、出样、出版、发送等各阶段的工作时间进度安排;
11.投标人应派专人对接服务并委托具有设计、制作和印刷彩印文学类书籍经验的设计制作单位承担本书籍的设计制作和印刷;
12.出版书籍的图片基本由采购人负责提供,不足部分由投标人进行收集,投标人应对所有图片进行处理,达到图像清晰自然,接近原色,不得失真变形,如确系原片质量问题由双方协商决定取舍;
13.成品书要求封面色泽自然,光洁度明亮,表面光滑平整,塑膜不起泡;彩色页面要求印刷精美,色彩鲜亮;内页要求字迹端正,墨色均匀饱满,照片清晰,不出现明显背透现象;翻页自然,不得出现掉页、断裂及纸张粘连等质量问题;
14.成品书应用防潮材料包装,在运输、贮存过程中不允许扔、砸、踏,不得受雨雪或液体物质的淋袭和机械损伤;
15.成品书检验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发现质量问题(如未按采购人签印的内容进行印刷、错漏、缺页、印刷字迹不清等)的,投标人负责免费调换,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三、安全保密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规定和规章制度,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项目完成后,双方均对本项目工作资料和数据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四、其他要求
1.验收标准
验收由采购人负责实施;验收依据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供的经采购人认可的有效检验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经采购人认可的验收标准(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检测办法及相应检测手段;
(3)验收过程中若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妥善处理直至采购人满意,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合格的条件经审计后,项目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在进行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被解决并得到采购人的认可;所有提供的服务符合采购人要求并获得认可;所有相关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均已提交并得到采购人认可。
2.质量要求:
(1)符合出版物体例规范,表达通顺、文风端正,文字精练。
(2)质量标准执行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3)内容全面客观、观点正确、资料翔实;
(4)出版、印刷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5)编校质量附合国家图书质量管理规定。
五、商务条款
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所有工作,具体进度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出版。
▲2.本图书合作出版项目总投资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共同出资,采购人承担项目总投资额的 70%;投标方(供应商)自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额的30%,投标方须全额自筹该部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承诺按项目进度足额到位,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并具备实施条件的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中标合同价的40%,尾款于最终定稿、上机印刷后全部成果交采购人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四章 嘉兴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
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
项目编号:330402260680010000011-大地-DDZX-JX(2026)第37号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嘉兴市南湖区文化和旅游局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采购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式:竞争性磋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 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组成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文本;
(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
第二条 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
1、本次采购的是
2、乙方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是□否
3、本合同项下产品属于(可多选):□环保产品;□节能产品;□进口产品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明确。
2、本合同总价款包含提供项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含正式书号费、作者稿酬、印刷费、纸张费、排版设计费、审校费、物流费、宣发活动费用等。
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 项:
(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 ;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 ;
(3)其他方式:
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磋商响应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 项支付:
(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 (条件)时,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时支付 ; 时支付 ; 时支付 ;
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按以下第 项处理:
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 (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元(不得高于本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 (时间)退还乙方。
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意。
第六条 合同的转让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 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第八条 合同备案及其他
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
服务内容
……
第二条 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履行时间:
2、履行方式:
3、履行地点:
第三条 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第四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九条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五章 磋商办法及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技术资信及商务分9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商务及其他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一)价格分(10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总价及单价),将作为无效标。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扶持政策说明:
(1)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
(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4)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执行。
5、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中标、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技术资信分:(90分)
| 评分细则 | 评标要点及说明 | 分值 | 备注 |
| 资信分(1分) | 投标人2023年1月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1个得0.5分,最多得1分。(是否属于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合同业务内容、技术特点等方面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进行认定,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CA签章,若合同中无法反应业务内容、技术特点的则提供业主证明资料(业主证明资料需加盖业主公章)) | 1 | 客观分 |
| 实施方案(49分) | 根据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供应商提供的工作实施思路描述:工作思路描述清晰,针对项目的服务要求进行理解阐述,内容完善合理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5,4,3.5,3,2.5,2,1.5,1,0分) | 5 | 主观分 |
| 针对朱生豪先生生平作品、人生轨迹资料收集方案,方案合理,内容完善、内容充分细化、具体有针对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5,4,3.5,3,2.5,2,1.5,1,0分) | 5 | 主观分 |
| 根据项目编制的整体实施方案,方案合理,内容完善、内容充分细化、具体有针对性进行评分。(如:编辑、校对、审稿、印刷、装订、出版)(评分范围:5,4.5,4,3.5,3,2.5,2,1.5,1,0分) | 5 | 主观分 |
| 编纂服务实施方案:根据采购要求中服务内容制定可行的编撰服务方案,明确参与人员,编撰服务方案完整、合理、可实施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5,4,3.5,3,2.5,2,1.5,1,0分) | 5 | 主观分 |
| 出版服务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出版计划;设计方案(提供效果图或以往案例)。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可实施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5,4,3.5,3,2.5,2,1.5,1,0分)(2)作品集所用材料、装订形式、印刷工艺、装订方式。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可实施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5,4,3.5,3,2.5,2,1.5,1,0分) | 10 | 主观分 |
| 印刷服务实施方案:提供印刷服务细节方案,方案详尽完善,合理可行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5,4,3.5,3,2.5,2,1.5,1,0分) | 5 | 主观分 |
| 出版、印刷、内容的合规性,书号申请、图片创作或引用等(明确作者署名权保护条款),合规性风险管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5,4,3.5,3,2.5,2,1.5,1,0分) | 5 | 主观分 |
|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包括编辑、修改、设计、排版、印刷、出版等内容的进度安排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及时间进度保障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评分: (1)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是否详细,是否合理可行。(评分范围:4.5,4,3.5,3,2.5,2,1.5,1,0) (2)项目实施进度保证措施完整性、是否合理可行。(评分范围:4.5,4,3.5,3,2.5,2,1.5,1,0) | 9 | 主观分 |
| 服务方案(35分) | 团队人员组织结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撰稿人、责任编辑、美术设计、校对等):合理、专业、分工明确、有利于项目实施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5,4,3.5,3,2.5,2,1.5,1,0分) | 5 | 主观分 |
| 撰稿人具有文学等相关种类图书的写作经验(提供人员履历及写作经验证明材料),履历丰富、有利于项目实施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5,4,3.5,3,2.5,2,1.5,1,0分) | 5 | 主观分 |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文件及相关信息的保管及保密措施,要求措施具备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5,4,3.5,3,2.5,2,1.5,1,0分) | 5 | 主观分 |
| 质量控制保证措施:明确切实可行的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质量保障措施,根据服务过程每个步骤(包括编辑、纸张、校对、审稿、印刷、装订等)的措施详实、可行程度等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5,4,3.5,3,2.5,2,1.5,1,0分) | 5 | 主观分 |
| 提供媒体宣传配套服务的专业能力:针对本项目的出版,能提供媒体宣传配套服务,包括媒体的专业性、权威性、媒体宣传的具体方案、版面数、总期数等内容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5,4,3.5,3,2.5,2,1.5,1,0分) | 5 | 主观分 |
| 验收方案:提供了符合本项目成果要求的验收标准,内容描述详尽,合理可行,整改措施完善程度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5,4,3.5,3,2.5,2,1.5,1,0分) | 5 | 主观分 |
| 根据供应商建立的内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管理制度、内部编纂校对制度、内部岗位责任制度、人员考核及培训制度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5,4,3.5,3,2.5,2,1.5,1,0分) | 5 | 主观分 |
| 售后服务(5分) | 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要素包括优惠购书、持续服务):完善、全面且内容要素齐全、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有利于项目实施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5,4,3.5,3,2.5,2,1.5,1,0分) | 5 | 主观分 |
注:评标委员会独立打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所有有效评分的平均分作为对应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得分。建议在制作投标书时,在目录后附一个评分索引表,方便查找。
第六章 磋商相关文件格式
朱生豪相关书籍出版合作项目
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标项: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注:本表非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内容,无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邮寄)时填写完整交予代理机构或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76790573@qq.com)。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人 (授权代表姓名)经由 (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 朱生豪相关书籍出版合作项目 (编号:330402260680010000011-大地-DDZX-JX(2026)第37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供应商名称) 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关系往来(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2024年 月 日
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目录(请按照“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的顺序,结合评标办法自行编制目录)
1、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承诺函:
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承诺函
(采购人) :
本公司 (供应商名称) 参加朱生豪相关书籍出版合作项目 投标活动,现承诺如下:
1、我公司具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公司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公司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我公司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我公司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日期:
2、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
联合协议
(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
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
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四、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
日期:年月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出具声明函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
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
本项目所属行业:详见前附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期:
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非监狱和戒毒企业无需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委本项目签署磋商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采购人):
(企业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法人)特授权 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磋商声明书格式:
磋商声明书
致 (采购人):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磋商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若有,请如实填写;若无,请作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供应商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
供应商项目业绩一览表
注:本表按顺序后附相应业绩证明材料,所需的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评标办法。
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诚信承诺书格式:
诚信承诺书
致:
我方在参加贵单位的 政府采购项目的招磋商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我方无资质挂靠情形,保证不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
3、我方未处于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处罚的期限内;
4、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6、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磋商文件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磋商方案、项目负责人等内容组织实施;
7、我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含通报)或记入不良行为的有:(若有,请如实填写;若无,请作出“我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含通报)或记入不良行为”的承诺)。
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或参与串标、抬标及围标等行为,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采购人、行政监管部门作出的取消磋商资格、中标资格、解除合同、拒绝后续政府采购磋商、不良行为记录等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特此承诺。
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注: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除技术规格部分)与招标文件之规定存在偏离的,应在此表中如实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
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9、技术响应表:
技术响应表
注:供应商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视为无偏离。
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0、项目实施人员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注:1、“项目实施人员”指供应商针对该项目实施所配备的人员。
2、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所需的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评标办法。
3、表格不够填写可添加。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自行制表填写。
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0-1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所需的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评标办法。
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1、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一览表
投入设备一览表
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所需的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评标办法。
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2、磋商函格式:
磋商函
致嘉兴市南湖区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 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330402260680010000011-大地-DDZX-JX(2026)第37号),签字代表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提交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电子投标文件各一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供应商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磋商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______个日。
4.如中标,本磋商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供应商代表姓名:__________ 职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13、报价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第一次)
朱生豪相关书籍出版合作项目 报价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元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服务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费用包含正式书号费、作者稿酬、印刷费、纸张费、排版设计费、审校费、物流费、宣发活动费用等。
▲3、本项目预算金额:
注: 1、以上表格中各项可进一步细分,栏数不够可自加,要求服务内容细分项目及报价。本投标文件及其所附文件涵盖了我方要约的全部内容。
2、本明细清单合计总价应与投标(开标)一览表报价保持一致。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CA签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
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