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关于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及应急救援设备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浙江温州市 发布日期:2026-05-16

【招标结果】关于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及应急救援设备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温州市 采购单位 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及应急救援设备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及应急救援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电子招投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编号:330304261650010000003-ZXZC20260402 采 购 人: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22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66前附表66一、总则1111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1616三、投标1717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2020五、评标2020六、定 标2121七、合同授予2121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222九、验收2222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2424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2424评标办法前附表41411.评标方法44442.评标标准44443.评标程序44444.评标结果47475.其他4747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848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6565资格文件部分6565商务技术文件部分7070报价文件部分8282 注:▲招标文件中标“▲”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着重提醒各投标人必须响应。各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及应急救援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 5 月 15 日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304261650010000003-ZXZC20260402 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及应急救援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招标文件。 标项一:防灾减灾救灾物资采购  数量:1     最高限价(元):1437725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无 标项二:应急救援设备采购 数量:1     最高限价(元):13345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 5 月 15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 5 月 15 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 5 月 15 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直接提交、邮寄形式(建议顺丰快递)或者电子邮件形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 质疑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锦绣中城大厦8楼8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57866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联系人 :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 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项 目内 容
1项目名称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2合同履行地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3项目编号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需求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6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10▲最高限价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11现场踏勘þ 不组织。 ¨ 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12分包与转包(1)分包: ¨ 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 þ 不同意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13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þ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þ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 标项一防灾减灾救灾物资采购核心产品:手电筒 标项二应急救援设备采购核心产品:器材装备运输车 ¨服务类。
14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15样品提供¨ 不要求提供 þ 要求提供:样品:样品提交要求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审办法; (3)提供样品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锦绣中城大厦803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4)投标样品包装形式不限,标签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5)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16方案讲解演示þ 不组织 ¨ 组织
17投标文件的编制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3款
18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6款 注:上传、递交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
20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2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评标办法详见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23中标结果公告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外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和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政府采购规定将中标结果发布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解释。
24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25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日历天
26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7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8▲符合性审查、无效标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29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2)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往前追溯三年,期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投标人信用信息均将用于本项目。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5)信用信息将作为评审和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6)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0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1标的名称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名称: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采购货物一览表”标的 ; 2.本项目属于工业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
32支持本国产品1.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 2.本采购项目: ☐ 不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 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3.本国产品标准: (1)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 (2)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尚未实施 (3)产品关键组件符合相关要求:尚未实施 (4)产品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尚未实施 4.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 5.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1)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4投标报价其他要求投标报价包含的内容: 采购代理服务费 1.收费标准:本次采购,采购代理费按照预算金额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货物类标准计算,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于代理服务费不足部分进行追索。 2.服务费缴纳账号: 户 名: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577906547910009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3.后期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不影响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4.若投标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 5.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需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催讨车旅费、保全担保费等)。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费用(包含第三方检测); þ 其他: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4款。
35特别说明(1)如果发现本采购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答疑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书面提出,逾期视同自动放弃疑问提出的权利或采购人不作答复。 (2)该项目中标公示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
36项目需要增加的其他约定
一、总则 本项目采购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9〕10号)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3 “投标人、供应商”均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 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2.7 “▲”的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þ” 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3.合格投标人要求 3.1合格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投标人可授权投标人代表以投标人名义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活动(包括投标文件的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等以及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3.4使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3.5货物类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要求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 号)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4.2 支持绿色发展 4.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 4.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 4.2.3 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 4.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4.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4.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4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 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4.5支持创新发展 4.5.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 4.5.2贯彻落实对首台套产品、符合条件的制造精品的政府首购制度。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 4.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 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4.7采购本国产品 4.7.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4.7.2本国产品标准。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生产 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 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 a.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 b.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 c.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 d.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 e.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 2)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 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规定比例,计算公式为: 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的规定比例。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符合第1)项条件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 3)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 对特定产品,在符合第1)项和第2)项条件的基础上,应当符合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关键组件、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生产、完成等要求。 4.7.3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4.7.4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7.5本国产品证明文件 1)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 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 a.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b.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c.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写。 d.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写。 e.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写。 5. 询问、质疑、投诉 5.1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5.2供应商质疑 5.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5.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2.2.1质疑提交形式: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告中载明的质疑联系人提交或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过“询问质疑投诉”栏向采购机构内设的质疑联系人提交并上传书面质疑材料。 5.2.2.2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5.2.2.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5.2.2.4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5.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5.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5.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5.2.3.4事实依据; 5.2.3.5必要的法律依据; 5.2.3.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 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5.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 5.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5.3供应商投诉 5.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5.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5.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5.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6.1.1招标公告; 6.1.2投标人须知; 6.1.3采购需求; 6.1.4评标办法; 6.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6.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6.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7.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7.2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9.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10.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1.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资格文件: 12.1.1提供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12.1.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制件(五选一)(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1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无; 12.1.4联合协议(如果有); 12.1.5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 12.1.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 12.2 商务技术文件: 12.2.1投标函; 1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12.2.3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12.2.4采购需求偏离表; 12.2.5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12.2.6投标标的清单; 12.2.7投标产品技术支持材料; 12.2.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2.3报价文件: 1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12.3.2分项报价表; 12.3.2中小企业声明函; 12.3.3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12.3.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的承诺函。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 13.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13.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13.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14投标报价 14.1 ▲投标报价形式:人民币单价报价。 14.2 人民币单价报价: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4.3▲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5.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 15.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15.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 16.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 16.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16.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1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16.4备份投标文件 16.4.1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文文档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提交形式(三选一): þ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 þ以邮寄形式(建议顺丰快递)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将备份投标文件存入并储存在U盘中,备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需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邮寄地址及收件人: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锦绣中城大厦8楼803室;***/***。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þ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未加密导致投标信息泄露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号:1620818539@qq.com,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方式:***/***,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备份投标文件等”信息,不符合上述制作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 16.4.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 18.开标 18.1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8.2 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 18.3 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18.4 投标文件解密结束,组织投标人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8. 19、资格审查 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20、信用信息查询 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 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评标 2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招标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投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或扰乱开标和评标秩序,其投标将被拒绝。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六、定 标 22. 确定中标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3. 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 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 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 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合同授予 24. 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5. 合同的签订 25.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 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投标人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25.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采购监管部门处理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 25.6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 25.7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采购过程(采购文件)中应明确以下要求: 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合同总价不为零,投标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文件中明确);不得将供应商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合同签订后,不得接受供应商无效承诺的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合同签订后,不得向供应商索要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履约验收环节,不得因供应商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减免供应商违约责任。 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26.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26.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6.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6.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26.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6.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7.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九、验收 28.验收 28.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28.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28.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28.4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采购项目在履约验收完毕后需由局相关部门进行“决(结)算前审计”,通过“决(结)算前审计”后,采购项目视为最终通过履约验收;“决(结)算前审计”不通过的,需根据审计意见整改并经审计确认后,再次开展履约验收直至合格,产生的履约验收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28.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8.6履约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验收不通过的,再次验收的费用仍由供应商承担。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总则 本采购需求只是货物的供货及安装的一些原则性规定,并不是详尽的要求,投标人有责任对该货物设计符合采购需求要求负责。采购的货物所涉及的产品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如是国际相应标准应征得采购人认可,并提供采用的国家和国际标准、规范以及所采用的版本的有关技术资料。投标人采用其它标准和规范时,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是采用何种标准,并应保证设备达到或优于国家规定的现行相关标准。对国家规定有强制性规范或条例或认证要求的设备或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材料应符合该类要求。本次招标采购货物为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及应急救援设备采购,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货物技术规格、产品、产量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货物的适应性,选择具有最佳性能和价格比的货物前来投标。希望投标人以精良的货物、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贵公司的竞争实力。▲本采购项目以单价形式结算,报价包括货物产品价格、运费、物流费用(包括产品到最终用户的装货、卸车、就位费等)、税金、安装费、检验费、质保期内维修、售后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验收费以及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相关各项其他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及主要部件的名称、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性能、数量、单价、合价、厂商、产地、质保期等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及要求应予以明确响应,如有偏离应在偏离表中注明。▲招标文件中部分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带“★”的为重要条款。如技术要求中未特别注明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则统一执行最新标准、规范。技术部分中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未提供。 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要求为准)
支付方式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40%合同款; 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书面供货通知,依据每批次供货量及产品合同单价按实结算(扣回预付款后进行支付,如结算金额不足预付款的则在下一批次结算时继续扣回,直至预付款全部扣回后支付剩余结算款项) 合同结算款=每批次采购实际数量*合同标的物单价 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应先行向采购人提供与应付款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用于财务审批,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付款。采购人收到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该批次货款。 本项目最终合同结算款项不超过本次采购合同总价(预算金额)。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无需递交。
质保期▲本项目下货物质保期为安装调试完毕、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装备类货物提供不少于5年的质量免费保修(维护)期(除采购文件特殊注明外)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后25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供货批次及数量以采购人发出的供货通知为准;
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中标供应商将完工的所有产品打包好,由中标供应商的直接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所产生的配送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需提供相关配送签收底单作为结算依据);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1.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2.质保期内出现无法排除的问题,供应商需无条件更换同型号产品。 3.质保期满后,供应商继续为采购人服务,仅收取零配件成本费。维修过程中所需零配件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最长不超过3天必须送达采购人。 4.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 5.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对采购人的需求应当积极响应,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维修响应时间:供应商应在2小时响应,4小时内给予答复, 12小时以内解决问题;对于复杂性故障不能当场修复的,必须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48小时内保证投入正常使用。 6.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如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及仓库地址及联系电话,固定维修点地址及联系电话,远程维修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等。
验收标准1.合同履约验收参照《温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办法》(温财采<2020>6号)相关规定,采用一般程序组织验收; 2.验收依据: 2.1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2.2中标人提供的技术规格、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货物的有效检验文件; 2.3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货物的验收标准(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检测办法及相应检测手段。 3.中标人应派员在所供货物到采购人处时进行到货验收,有需要时能联系产品制造商到场共同验收,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妥善处理直至采购人满意,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验收合格的条件: 4.1所供货物符合产品标准和合同的要求; 4.2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被解决并得到采购人的认可; 4.3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货物和材料均已交付; 4.4所供货物已通过使用单位组织的验收; 4.5所有相关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均已提交并得到接受。合同履行过程及验收过程中,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可以要求中标方对所提供的货物委托第三方进行抽样检测,抽检的商品和检测机构由采购方指定。如检测结果与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不符,采购人有权退回检测不符合要求的所有同款产品直至重新检测符合要求为止。重新检测期间,依照合同条款违约责任1.6.1规定按延迟交付处罚违约金。累计送检结果不符合次数达到2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6.以上检验费用、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抽样所需的检测费、邮寄费、补货费等各项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支出。 7.采购项目在履约验收完毕后需由采购人的相关部门进行“决(结)算前审计”,通过“决(结)算前审计”后,采购项目视为最终通过履约验收;“决(结)算前审计”不通过的,需根据审计意见整改并经审计确认后,再次开展履约验收直至合格,产生的履约验收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其他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技术规格、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采购人对产品样式和技术参数提出调整,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进行配合重新整改直到符合采购人要求后投入生产,且投标报价不变,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投标供应商在产品交货后在质保期内实行三包,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售后服务承诺。供应商在安装调试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技术要求 标项一:防灾减灾救灾物资采购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标的名称参数最高单价限价(元)数量(暂定,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总价 (万元)备注
1雨衣1.款式:分体式,穿脱方便、行动灵活,活动帽子,衣服上设置有反光材料,具有警示作用 2.上衣 面料:采用高耐磨防雨布,PVC防雨涂层,符合QB/T 4999-2016,防水性符合GB/T 4744-2013 标准,防水、透气、视觉警示作用好 内里:网格布内里,透气舒适 袖口:弹力绳松紧双层防渗水袖口 拉链:树脂拉链 帽子:可隐藏;有捆绳,更贴合头部防风防雨 门襟:设有按扣,全覆盖拉链,增加防水及防风性能 反光材料:前胸及后背部均设计有反光条;具有警示作用; 3.下衣 面料:采用高耐磨防雨布,PVC防雨涂层,面料符合QB/T 4999-2016,防水性符合GB/T 4744-2013 标准 里料:网格布内里,透气舒适 裤腰:设有经纶包芯绳708005.6
2雨鞋材质:PVC+棉带套 规格尺寸:38-47 颜色:哑光黑色 重量:1.6KG左右 高度:37-38CM 厚度:1.7-2.2MM 跟高:3CM 功能:造型美观,防水,防滑耐磨,耐酸碱 适应人群:公务应急、救援执勤、防控执法人员应用场景:应急救援、路政、抗洪救灾、户外执勤,野外训练,防疫防控等508004
3安全帽外壳采用ABS材质,抗冲击、耐穿刺性能优良;整体采用V型流线结构,卷边加宽帽檐设计,可有效引流雨水、阻挡强光照射;两侧插槽设计可插装头灯等使用功能。轻旋风帽衬,附吸汗带,D型下颏带。 设计标准符合GB/T 2811-2019《头部防护 安全帽》技术要求,需提供产品检测报告3010003
4救生衣承重:140KG以内 浮力:11公斤 适合身高:160~195cm 尺寸(cm):54×56cm 备注:全橙色无其他颜色拼接,带跨带,要求带拉链。衣服前面2个白色反光片,背后有2个反光片,整件衣服共有5个插扣,带有可固定夹的口哨,救生衣有3排快插式调节固定腰带,配有双跨带可以用有效防止人穿着救生衣防止救生衣往上串,衣服整体材料为加厚300D牛津防水面料 ;557304.015
5铜锣直径≥ 32cm 材质:铜钢合金 传送距离≥ 500米(空旷地方) 重量≥ 0.75kg 锣锤材质 木质 锣锤长度≥ 245mm 丝带宽度≥ 50mm 丝带长度≥ 770mm 包装尺寸≥ 325*325*45mm552501.375
6喇叭内含喊话、蓝牙、U盘播放等功能;2.录音播放时长不得低于260s 3.输出功率≥30W 4.重量≤1KG682501.7
7口哨材质:不锈钢 声压:≥90dB 有效范围≥200m左右(顺风) 尺寸≥ 4.6cm*1.5cm±0.2cm84500.36
8应急灯1、尺寸:88±10mm*129±10mm; 2、最亮最高光通量:≥180LM; 3、最亮使用时间:≥4h; 4、中亮最高光通量:≥90LM; 5、中亮使用时间:≥8h; 6、低亮最高光通量:≥30LM; 7、低亮使用时间:≥:20h; 8、额定输入电压:5.0±0.2V; 9、额定输入电流:900mA±100mA; 10、充满电时间:2-4h; 11、电池容量:≥3.7V/2000mAh; 12、重量:≤220g; 13、防护等级:≥IPX6;704603.22
9手电筒1、材质:铝合金; 2、重量:≤310g; 3、前灯:3WLED,射程≥200米; 4、侧灯:单科0.2W贴片LED,10颗足10W; 5、充电方式:USB充电或太阳能充电; 6、灯闪模式及工作时间:7种(前部强光3-4小时、弱光5-6小时、爆闪5-6小时;侧面强白光3-4小时、弱光6-7小时;侧面红色快闪5-7小时、慢闪6-7小时); 7、防水等级≥IP65; 8、其他功能:割绳刀、破玻锤、指南针。858257.0125
10防汛背包1.具有夜间警示功能;要求达到IP67防水等级; 2.尺寸不小于高50宽30厚18厘米(能放下救生衣、雨衣、雨鞋、头盔等物品)404501.8
11急救包规格尺寸:≥145mmx100mmx45mm 含:医用透气胶带、安全剪刀 高频救生哨、多功能应急工具卡 碘伏消毒液、医用止血用品、医用弹性绷带、创口贴 健康急救卡、售后服务卡、P005外包、配置清单305801.74
12野外应急电源额定容量:2042Wh (瓦时) 额定输出功率:2200W (瓦) 峰值功率:4400W (瓦) 电池类型:磷酸铁锂 (LiFePO₄) 循环寿命:超过4000次 (容量保持率大于70%) 产品重量:约 17.5kg5000136.5
13便携式探照灯★1、灯具体积小、重量轻。灯具重量小于等于8Kg,携带方便支持手提、背行两种携带方式。 ★2、额定功率:≥35W ★3、锂电池额定电压/容量:DC21.6V/13.2Ah,灯具充电时间≤8小时。 ★4、灯具工作时间:聚光≥20小时,泛光≥12小时,聚、泛光同时点亮≥8小时。 ★5、聚泛光同时开启5米处中心照度值不小于1100Lx,灯珠色温范围5000-7000k。 ★6、灯具收缩状态长≤510mm,宽≤290mm,高≤220mm; ★7、采用升降杆升降,升起高度不低于1.5米,能收缩折叠。 ★8、外壳防护等级:灯头IP65\箱体IP54。 9、带有USB输出5V充电口,箱体配备LED显示屏,带调光功能。 10、采用图像的形式直观指示不同的照明状态和剩余的电池电量、剩余的照明时间。 11、灯具警示灯功能,可根据现场不同的警示要求开启红或黄的警示灯工作模式,常亮、频闪、爆闪。 12、灯具壳体和电源插头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50MQ,经过耐振性能测试并符合,保证使用安全。 13、一灯多用,升起可作为固定应急照明,灯头可进行水平360°旋转,垂直180°旋转调节照射方向,折叠可作为手提探照灯使用。3000133.9
14手抬消防泵1.四冲程发动机;2.最大扬程≥200m;3.最大流量≥300L/min;4.支持手拉启动、电启动,可实现多台泵串并联,配套吸水管、滤水器、水枪以及不少于200m相应接口水带。42000416.8
15毛巾被符合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或GB/T 22864-2020《毛巾》合格品或GB/T 18885-2020《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产品使用说明符合GB/T 5296.4-2012标准要求。 规格尺寸:成品尺寸≥2000mm×1500mm,成品偏差符合GB/T 22864-2020标准规定。 纤维含量:100%棉,无其他纤维混纺,检测报告中需明确体现。 甲醛含量:≤20mg/kg。pH值:水萃取液pH值为4.0~7.5(按GB/T 7573-2009或现行有效版本方法检测)。 异味:无异味,符合GB 18401-2010标准规定。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未检出(检出限<5mg/kg),符合GB/T 17592-2011标准要求。 断裂强力:经向、纬向断裂强力均≥180N(按GB/T 3923.1-2013方法检测)。成品重量:单条成品重量≥1000g(不含包装),允差±5%。脱毛率:≤0.2%,按GB/T 22864-2020标准规定方法检测。 吸水性:≤5s,按GB/T 22864-2020标准规定方法检测。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由具备CMA或CNAS或ilac-MR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有效的检验报告,报告需覆盖以上所有技术指标,且检测标准版本为现行有效版本。 13、其他要求:产品无跳针、漏针、破洞、污渍等缺陷,缝制牢固,边角整齐;采用独立包装,便于储存和分发。8010008
16草席(凉席)1、规格:≥190cm长*80cm宽; 2、材料:100%太阳草; 3、包装要求:单件真空包装。外包装采用编织袋20条/袋; 4、存储年限:≥3年; ▲提供权威机构第三方检测报告。7510007.5
17防潮垫1、规格(cm):≥190cm长*80cm宽; 2、上层面料:军绿色磨毛布,≥80g/m2 ,100%聚酯纤维,GB18401-2010 C类; 3、下层面料:珍珠棉铝膜; 4、填充物:硬质棉、100%聚酯纤维,≥650g/m2; 5、要求储存年限:≥5年; 6、重金属(铅、镉、汞、铬、溴):未检出 7、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未检出 8、甲醛含量:≤75mg/kg 9、pH值:4.0~8.0 10、防潮垫填充物原料要求含杂(其他纤维)率≤2.0; 11、不得检出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 菌;(检测报告中体现)▲提供权威机构第三方检测报告。7510007.5
18应急生活包(见附表)1.内含10类常用生活用品(用品规格标准详见附表); 2.符合GB 18401-2010国家标准;耐水色牢度≥3级,耐干摩擦色牢度≥3级,耐酸碱汗渍色牢度≥3级,甲醛含量:≤75mg/kg,PH值:4.0-8.5,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禁用。(检测报告中体现) 3.材质和规格大小(cm):600D防水牛津布,支撑规格≥48cm*37.5cm*15cm ▲4.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或“CNAS”或“ilac-MRA”标志;▲要求储存年限:≥5年;245150036.75
19棉被1、尺寸:约150*200cm,整被重量>2500g,每一条棉被有独立包装,包装简洁大方,外观精美,有手提。 2、填充物:100%棉(检测报告中体现) 3、甲醛含量:未检出(检测报告中体现)。 4、pH值:4.0-8.5。异味:无。 5、耐汗渍色牢度:变色;沾色:4-5。 6、耐水色牢度:变色;沾色:4-5。 7、耐皂洗色牢度:变色;沾色:4-5。 8、耐摩擦色牢度:干摩:4-5;湿摩3。 9、水洗尺寸变化率经向:-3.8,纬向:-4.5。 10、织物断裂强力经向≥300,纬向≥250。 11、含杂率:≤0.8%。 12、短纤维含量:≤20%。 13、梳棉颜色级:白棉三级,马克隆值:B2级 14、符合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GB/T 22796-2009 被、被套(合格品);GB/T 29862-2013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GB/T 35932-2018 标准。 15、▲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或“ilac-MRA”或“CNAS”标志"230100023
143.7725
应急生活包应急生活包1.内含10类常用生活用品(用品规格标准详见下表); 2.符合GB/T 18401-2010国家标准; 3.材质和规格大小(cm):600D防水牛津布,支撑规格≥48cm*37.5cm*15cm 4.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5.要求储存年限:≥5年;
空调被*11.规格(cm):150cm*200cm(尺寸偏差允许在±5%内);重量(g):整重≥ 950g; 2.面料:水洗磨毛布;100%聚酯纤维;克重:100g/m²(允许5g负偏差); 3.填充物:100%聚酯纤维 4.甲醛(mg/kg):≤75;PH值:4.0~8.5;可分解芳香胺:禁用,耐汗色牢度:≥3;等指标符合GB18401-2010标准;(检测报告中体现) 5.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或“CAL”或“ilac-MRA”或“CNAS”标志"; 6.要求储存年限:≥5年;
枕芯*11.规格(cm):30cm*50cm(尺寸偏差允许在±5%内);重量(g):整重≥250g; 2.面料:磨毛布;100%聚酯纤维; 3.填充物:100%聚酯纤维; 4.甲醛(mg/kg)≤75;符合GB2912.1-2009标准:PH 值符合GB/T7573-2009标准:4.0~7.5;(检测报告中体现) 5.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得检出(检测报告中体现) 6.耐水色牢度等级:变色≥3,沾色≥3;耐酸碱汗渍色牢度等级变色:变色≥3,沾色≥3 (检测报告中体现) 7.包装要求:压缩真空包装; 8.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或“ilac-MRA”或“CNAS”标志; 9.要求储存年限:≥5年。
纯棉加厚毛巾*11.规格(cm):33cm*34cm(尺寸偏差允许在±5%内);纤维含量:100%全棉;(检测报告中体现)重量(g):≥40g; 2.须符合GB 31701-2015(A类)国家标准、GB/T 22864-2020国家标准、GB/T 5296.4-2012国家标准 3.颜色:根据采购人要求; 4.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或“ilac-MRA”或“CNAS”标志"; 5.要求储存年限:≥5年;
T恤和配套运动短裤T恤:1.纤维含量 :100%全棉;(检测报告中体现) 2.单位面积质量(g/m2):220g/m²(允许负偏差5g);(检测报告中体现) 3.耐皂洗色牢度:≥3;耐磨擦色牢度:≥2-3;耐汗色牢度:≥3;甲醛(mg/kg):≦75;PH值:4.0~8.5;可分解芳香胺:禁用,指标符合GB18401-2010(A类 )、GB/T22849*2014针织T恤衫(一等品)标准;(检测报告中体现) 4.重金属:镉≦0.1、钴≦4.0、铬≦2.0,五氯苯酚:≦0.5,四氯苯酚:≦0.5。(检测报告中体现) 5.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或“CAL”或“ilac-MRA”或“CNAS”标志" 短裤: 纤维含量:100%聚酯纤维 码数:XL码 颜色:黑色 耐磨擦色牢度:≥3-4,耐汗渍色牢度:≥3-4,甲醛(mg/kg):≦75;PH 值:4.0~8.5。 6.要求储存年限:≥5年
拖鞋*11.材质:优质PVC塑料; 2.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标志"; 3.要求储存年限:≥5年;
硅胶折叠脸盆*11.材质:PP+TPR; 2.规格:折叠前大约32.5cm*9cm,折叠后大约32cm*4cm±1cm; 3.款式:自带挂孔、防滑圈 4.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 5.要求储存年限:≥5年;
一次性内裤*21.面料;100%棉,(检测报告中体现) 2.款式:加宽橡筋,双层棉内裆; 3.灭菌方式:EO灭菌 4.细菌菌落总数≤200CFU/g,大肠杆菌、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不得检出。(检测报告中体现) 5.内包装要求:单条 EO 气体灭菌包装; 6.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或“CNAS”或“ilac-MRA”标志", 7.要求储存年限:≥3年;
成人加长雨衣*11.款式:非一次性成人长款; 2.材质EVA,厚度:0.1mm(偏差允许在±10%内); 3.重金属指标符合GB6675.4-2014(检测报告中体现) 4.内包装要求:独立包装。 ▲5.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6.要求储存年限:≥5年;
饭盒*11.饭盒(含勺子1套) 2.材料:食品级304不锈钢(带勺子),规格:500 ml符合GB480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3.要求储存年限:≥5年;
牙刷*11.材质:为细丝软毛; 2.包装:单支密封包装。 3.▲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4.要求储存年限:≥5年。
3、商务条款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地点:将上述物资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统一验收,配合完成物资抽检和验货,验收完成后由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将物资分别运送至指定位置,上述物资将分散储存,物资储存点较多、部分较偏远,需多次配送,中标供应商应根据要求满足一切配送和入库工作。 物资要根据要求摆放整齐,每一项物资需配合完成物资进出库登记,附物资清单,物资配送到位后均拍照备查,配合开展抽检。签收单签字盖章存档备查。 1.2供货时间: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完成配送、入库、调试工作。 1.3产品质量保证:(1)本项目下货物质保期为入库调试完毕、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装备类货物提供不少于5年的质量免费保修(维护)期(除采购文件特殊注明外),在此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货物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上门服务。对于一般性故障,供应商应在2小时响应,4小时内给予答复, 12小时以内解决问题;对于复杂性故障不能当场修复的,必须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48小时内保证投入正常使用。供应商技术人员不能排除故障的,应负责请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中标供应商提供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和材料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 (3)产品保护:在安装过程中,如设备被损坏,中标供应商有责任修理或赔偿损失。 (4)质量免费保修(维护)期内免费上门服务,免费是指免零部件、材料费、易耗品、人工费、交通住宿费等与上门保修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质保(维护)期后实行有偿服务,只收取成本费。 (5)质保期内供应商必须确保一年至少两次对物资进行一次常规巡检、抽样等,根据要求配合开展物资清点、整理、核对等维护工作。 (6)产品的设计及制造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或国际)最新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及采购人认可的国际标准;凡需国家强制性认证或认可的产品、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和认可的标志。 1.4供应商在三年内提供免费调运服务。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收取履约保证金。 3.付款方式:(具体每笔款项支付视财政部门资金拨付情况而定) (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2)合同款支付:货物在供应商交付完毕并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4.数量调整 采购人保留合同履行中调整部分方案及定购设备数量和服务的权利,合同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投标单价进行计算。 四、操作及培训 中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的相关人员免费进行培训,使其能对合同货物进行日常操作使用及日常维护、一般故障进行维修。 五、验收 1.本项目采购人将对到货设备进行严格验收,供应商投标文件偏离表中未注明偏离,但实际到货设备达不到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做验收不通过处理,对此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取消合同并给予相应处罚;供应商到货及安装、退货等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供应商须慎重投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的,该项目招标代理负责人须在场作出有关解答;委托验收不能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验收合格后,专家组出具验收报告,且随时接受监督部门的抽检;检测、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出具一式二份验收报告(不含其他单位存档份数),一份由中标人保管,一份由采购人存档。 3.采购人对中标(成交)人的履约验收应按《温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办法》执行。 六、关于知识产权 1.投标供应商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使用本招标项目产品和服务中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若出现以上情况,所有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2.投标价格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版权、设计或其他因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税费。 七、样品 1.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需提供下列样品:
序号名称数量备注
1手电筒1
2棉被1
3应急生活包110类生活用品均须提供
注:1.样品上需注明样品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 2.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样品,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评审小组可能对其作出不利评判。 3.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提交样品。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后,提交样品的予以拒收。 递交方式:①密封包装后自行送至指定地点的方式(递交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锦绣中城大厦803室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②样品包装后供应商送达开标现场(即送即走)形式。 4.采购活动结束后,未成交的样品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最终货物的材质与工艺质量低于投标时提供样品质量的,采购人有权按不合格产品退货,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待交验收合格后退还。 八、其他要求 1.如供应商所投产品名称(以工信部公告为准)与本采购文件中的采购产品名称不一致,经评审后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则视为该产品符合本次采购的要求。 2.如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有所遗漏进而造成采购人不能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免费提供正常使用所需的所有配件并承担产生的相关费用。 九、工作范围 根据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下列工作: 1.提供完整成套的货物或服务; 2.货物及相关附件的提供、运输、装卸、就位、施工、检验、通过验收; 3.完成各项施工、检验、测试工作,并在采购人的配合下进行验收;提供各种数据资料;直至通过验收; 4.保期内系统的维保及维修; 5.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 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标项二:应急救援设备采购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标的名称参数最高单价限价(元)数量(暂定,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总价 (万元)备注
1内燃机液压破拆工具组(含双输出液压机动泵、扩张器、剪切器、液压剪扩器、撑顶器、液压管)符合GB/T17906-2021《消防应急救援装备液压破拆工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可提供由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委托检验报告。 整套设备包含:双输出液压机动泵、液压扩张器、液压剪切器、液压剪扩器、双级液压撑顶器。 一、液压机动泵 1、功率:≥2.1kw 2、额定工作压力:≥72MPa 3、连续工作性能:机动泵的一次额定燃油充装量,应能保证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40min。机动泵的连续正常工作时间(除加油时间外)应不小于3h,其机体表面的温度(不包括散热罩)应不大于70℃。 4、正常工作时,机动泵应有2路输出,2路可同时输出液压油。 ★5、在额定工作压力时每一路的输出流量均应≥0.76 L/min 6、在低压工作压力(5MPa)时每一路的输出流量均应≥3 L/min 7、机动泵应具有流量倍增功能。开启流量倍增功能后,根据旋钮指示方向,原2路输出合并为整机唯一的1路输出。 8、在流量倍增模式额定压力时流量应≥1.45 L/min 9、在流量倍增模式低压压力(5MPa)时流量应≥6 L/min 10、液压油油箱容量:≥3L 11、重量:≤22kg 12、油管配置:配备2副5米液压油管,单接口支持带压插拔。 二、液压扩张 1、密封性能:经密封性能试验后,扩张器的最大位移量不应大于2mm。 2、可靠性:扩张器连续动作50次,应动作正常,无泄漏和异常现象。 3、工作压力:≥72MPa 4、重量:≤16kg ★5、额定扩张力:46.84-63.55KN(测力点锯扩张臂顶端的垂直距离为25mm) 6、扩张距离:≥730mm 三、液压剪切器 1、可靠性:剪切器连续剪切圆钢或钢板50次,应动作正常,无泄漏和异常现象。剪切器刃口应无卷曲、崩刃现象。 2、工作压力:≥72MPa 3、开口距离:≥330mm 4、剪切能力:圆钢(Q235材料):≥ф36mm 钢板(Q235材料):≥厚度25mm 5、重量:≤15kg 四、液压剪扩器 1、密封性能:经密封性能试验后,剪扩器的最大位移量不应大于2mm。 2、可靠性:剪扩器连续动作50次,连续剪切圆钢和板材各25次,应动作正常,无泄漏和异常现象。剪扩器刃口应无卷曲、崩刃现象。 3、工作压力:≥72MPa 4、重量:≤16kg 5、额定扩张力:42.6-52.13KN(测力点锯扩张臂顶端的垂直距离为25mm) 6、扩张距离:≥390mm ★7、剪切能力:圆钢(Q235材料):≥ф36mm 钢板(Q235材料):≥厚度25mm液压撑顶器★1、密封性能:经密封性能试验后,撑顶器的最大位移量不应大于1mm。 2、可靠性:撑顶器连续动作50次,应动作正常,无泄漏和异常现象。 3、工作压力:≥72MPa 4、重量:≤15kg 5、收拢长度:≤460mm ★6、第一级撑顶力:≥268KN,第二级撑顶力:≥114KN 7、第一级撑顶完成高度:≥775mm,第二级撑顶完成高度:≥1065mm 8、第一级撑顶行程:≥315mm,第二级撑顶行程:≥290mm 标★需提供国家级检测报告予以佐证135000340.5
2无齿锯用于切割钢筋混凝土、金属、石材、木材、橡胶、PVC、玻璃、碳纤维等材料 ★1.检测依据:GB 32460-2015消防应急救援装备破拆机具通用技术条件 2.质量(不含燃油及锯片)≤12kg 3.锯片直径(mm):树脂锯片≥400mm 钢锯片≤350mm 4.切割深度(mm):树脂锯片≥150mm,钢锯片≤125mm 5.噪声检验:破拆机具空载最高转速时的噪声≤104dB。 6.排量≥95CC 7.功率≥4.8kw 8.发动机转速≥13000rpm 9.油箱容量≥0.9L 10.常温启动性能≤5s600021.2
3器材装备运输车★(一)整车:投标产品车辆需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测报告,国家工信部产品公告。 外形尺寸:≤5800×2000×2400mm 总质量(Kg):≥3100,整备质量(Kg)≥2700 最高车速(Km/h):≥130Km/h 接近角/离去角:≥30°/18° 驾驶室准乘人数(人):≥2+3 前悬/后悬(mm):≥900/1400 (二)底盘技术参数: 1.底盘驱动方式:4×4; 2.发动机额定功率/排量:≥130kw/2.296L; 3.轴距:≥3400mm 4.排放标准:国六 5.变速箱形式:自动挡 6.燃油种类:柴油 (三)驾乘室 1.布局结构:四门双排,总驾乘人员:5 人; 2.安全设置:均设置安全带,前排均设置预紧安全带并具备未系安全带提醒功能; 3.座椅:主副驾驶位座椅调节功能;后排座椅可比例放倒。 4.驾驶室设备:除原车设备外,加装警报器、警灯开关,设置原车冷暖空调, 收音机、车载 USB 接口,预留电源接口(12V),倒车摄像头,车门、安全带蜂鸣器, 胎压监测。 (四)专用配置 1、驾驶室顶部前端装配消防专用警灯,可喊话警示,能够连接U盘,可自动播放防火宣传语音等功能。 2、车身颜色:整车颜色为消防统一制式颜色。 3、车顶行李架;强光照明灯固定在行李架顶部,共有4个,每个40W具有穿透力强、防潮防爆等优点;满足托运行李和照明需求。 4、器材箱:箱体内部尺寸≥1800*1860*1170mm。厢体内部加装平拖。两侧各一个卷帘门,尾部上掀门,顶部左右各安装两个全红频闪灯,后顶部安装高位制动灯、后示廓灯等,设置后爬梯,可以到厢体顶部。 随车配置: (1)底盘合格证 1 份; (2)底盘操作维修手册 1 份; (3)底盘发动机号码拓印件 2 套; (4)底盘质量保修卡 1 份; (5)整车合格证 1 份; (6)消防车交接清单 1 份; (7)随车工具清单 1 份. (8)配备:4KG 的灭火器 1 只; (9)随车工具 1 套。 整车质保期:三年200000240
4个人防护套装头盔+空呼: ★1、正压空气呼吸器包含消防头盔1顶,全包围护颈披肩一个,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1具,一体化全面罩1个,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2、消防头盔符合XF 44-2015《消防头盔》标准要求、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符合 XF124-2013《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标准要求。 3、消防头盔主要由帽壳、缓冲层、帽拖、下颏带、内层透明防护眼罩、非透明色防热辐射镀层外层面罩、内置照明模组、外置照明底座、藏青色防火披肩、全包围护颈披肩组成。 4、消防头盔关键件材料,帽壳材料为树脂或同等性质的材质,缓冲层材料为聚氨酯混合物或同等性质的材质,帽托材料为尼龙树脂或同等性质的材质,下颏带材料为100%芳纶或同等性质的材质,面罩材料为聚碳酸脂或同等性质的材质,披肩材料为100%芳纶1313+铝箔或同等性质的材质。 ★5、消防头盔冲击吸收性能,高温预处理、辐射热预处理、低温预处理、浸水预处理最大冲击力≤3210N,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帽托不得有损坏或断裂,帽箍与帽壳的连接机构不得有损坏或断裂;抗冲击加速度性能,帽壳顶部最大冲击加速度≤148gn,帽壳前部、帽壳侧部、帽壳后部最大冲击加速度≤378gn;电绝缘性能,帽壳泄漏电流≤3.0mA;侧向刚性,帽壳最大变形≤32mm,卸载后残余变形≤3.8mm,帽壳不应有碎片脱落;阻燃性能,下颏带损毁长度≤11mm,续燃时间0s,试验现象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披肩经向损毁长度≤22mm,续燃时间0s,纬向损毁长度≤22mm,续燃时间0s,试验现象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面罩续燃时间0s,试验现象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质量≤1710g,面罩浅色透光率≥74%。 6、消防头盔采用双层内置式面罩(外层+内层),外层面罩采用三级阶梯式设计,非透明色防热辐射镀层,外层面罩面屏高度≥22cm,不带空呼面罩的时候,须可完全遮挡住下颚。 7、消防头盔内衬抗冲击隔热的泡沫缓冲层,帽盔壳与帽箍无明显金属自攻螺钉固定连接痕迹。 8、消防头盔帽衬佩戴仰角≥5档可调,用于调整头盔重心,佩戴深度可无级调节,适应不同头型。 9、消防头盔前后吸汗带、下颌带均可免工具拆解组装;头箍带大旋风旋钮,后枕骨带有方便清洁可拆卸式软衬垫。 10、产品由背具、气瓶防护套、五点式网状头带全面罩、一体化快接面罩、中压导气管、供气阀、减压器、警报器、气瓶、气瓶瓶阀、压力平视显示装置等组成;气瓶公称容积6.8L,公称工作压力30MPa,佩戴质量(气瓶压力30MPa时)≤12kg。 11、动态呼吸阻力,在气瓶压力(30MPa~2MPa)范围内,以呼吸频率40次/min ,呼吸流量100L/min呼吸,呼吸器的全面罩内应始终保持正压,吸气阻力100Pa-250Pa,呼气阻力500Pa-650Pa;在气瓶压力(2MPa~1MPa)范围内,以呼吸频率25次/min,呼吸流量50L/min呼吸,呼吸器的全面罩内应始终保持正压,吸气阻力100Pa-250Pa,呼气阻力500Pa-600Pa。 12、耐高温性能,在高温试验后,各零部件应无异常变形、粘连、脱胶等现象,以呼吸频率40次/min,呼吸流量100L/min呼吸,呼吸器的全面罩内应始终保持正压,呼气阻力600Pa-650Pa。 13、耐低温性能,在低温试验后,各零部件应无开裂、异常收缩、发脆等现象,以呼吸频率25次/min,呼吸流量50L/min呼吸,呼吸器的全面罩内应始终保持正压,呼气阻力500Pa-600Pa。 14、耐辐射热性能,在耐辐射热性能试验过程中,呼吸器的全面罩内应始终保持正压,吸气阻力50Pa-150Pa,呼气阻力500Pa-600Pa,在耐辐射热性能试验后,整机经气密性能试验,其压力表的压力指示值在1min内的下降≤0MPa。 15、全面罩性能,总视野保留率≥80%,双目视野保留率≥70%,镜片透光率≥90%,吸入气体中的二氧化碳含量≤1%。 16、空呼面罩网状头带材料阻燃性能试验后,没有续燃现象,续燃时间≤0s;网状部位纤维含量芳纶100%;(投标时提供带有CNAS或 CMA标识的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 17、压力平视显示装置,防爆标志符合GB/T3836.1-2021、GB/T3836.4-2021检验依据Ex ia IIC T4 Ga标准,产品外壳防护等级≥IP67。(投标时提供防爆合格证及防爆合格证检验报告复印件)。 18、压力变送器或同等功能设计其他装置(提供证明资料),防爆标志符合GB/T3836.1-2021、GB/T3836.4-2021检验依据Ex ia IIC T4 Ga标准,产品外壳防护等级≥IP67。(投标时提供防爆合格证及防爆合格证检验报告复印件)。 19、配置五点式网状头带正压式呼吸全面罩,面屏低于面罩框架,全面罩呼吸可自动除雾,所有部件模块化设计,可免工具拆解维护。 20、配置一体化快接面罩,可配合消防头盔实现一体化空呼,佩戴空呼面罩无需取下头盔。 21、正压式呼吸全面罩设计大号(L)、中号(M)、小号(S)三个型号尺码可选,满足不同头围脸型救援人员佩戴的气密性及舒适性。 22、半球型供气阀,便于消防员佩戴消防手套时操作,半球型供气阀可无方向快插连接面罩,连接后与面罩间可360°旋转。 23、半球型供气阀吸气自动供气,无需手动开启;半球型供气阀可免工具拆解维护。 24、具备HUD压力显示功能,与方位灯模块采用蓝牙无线传输配合使用,无需配对,连接后自动显示当前气瓶气量,消防员面罩互换使用时无需重新配对。 25、压力平视显示装置安装于全面罩外部,不占用全面罩内部空间,具有≥4个气量显示灯,对应≥5档气量显示,帮助消防员准确了解剩余气量,减少消防员频繁查看胸表。 26、压力变送器背部方位灯压力模块采用7号电池供电,背部方位灯可显示气瓶剩余气量,帮助了解同伴气量状态,同时带跌倒报警模式,监测到使用者长时间无运动,会发出三短三长三短的国际通用求救信号,提示同伴遇险及时提醒周围队友需要救援。 27、背具为腰部可旋转结构,行动中减少气瓶摆动;腰带上有供气阀固定座。 28、背具预留救援索孔,抗拉强度≥150kg,用于消防员在火场和受限空间救援时,互救及定位。 29、肩带铐钮式结构,根据消防员左右手习惯方便中高压管路左右互换使用。背带采用防火聚酯材料或同等质量材料(提供证明资料)兼具防水性,提升表面对水和油的抗性。 30、气瓶瓶阀,带有压力表,可随时查看气瓶内剩余亚丽,符合人体工学采用侧置红色手轮。 灭火防护服: 1.采用聚酰亚胺材料制成,具有优异的阻燃和耐高温性能。同时该消防服可内置胸部安全绳索,为一线消防员在高空救援时提供安全防护,方便高空救援操作,提高救援效率。 2.外层采用甲纶Suplon-FS02 (240±12)g/m2 3.防水隔热层采用甲纶防水透气层Suplon-FP01(132±6.6)g/m2 4.舒适层采用甲纶lI型舒适层Suplon-FC02(175±8.75)g/m2 5.肩部和上臂处有反光条,胸前双侧都有电台位和手电筒位,胸袋内侧可穿安全胸带,可作为高空救援时的第二道安全扣,肘部和膝部有耐磨补强和缓冲垫,裤袋为超大立体工具袋 6.配置安全带43500834.8
5热成像仪★1、符合国家《XF/T 635-2023消防用红外热像仪》标准。 2、探测器类型:非制冷型焦平面探测器(免维护)。 3、耐高温材质:内部结构件由氧化铝制成,外部附着件为PPSU硅橡胶。 4、测温范围:≥-40℃~+1200℃。 5、显示屏:≥3.5英寸阳光可视显示屏。 ★6、分辨率:≥1024x768。 7、显示模式:具有白黑热、白热、画中画、彩虹、融合、火场等10种以上显示模式。 8、具有NFPA功能:在火场救援可以看到高温的火焰,同时可看到人体,便于火场救援。 9、数字变焦≥4倍,具有激光指示被测目标位置功能。 10、耐高温材质:内部结构件由氧化铝制成,外部附着件为PPSU硅橡胶 11、特殊环境工作时长:在-20℃至85℃之间可持续工作,在150℃环境下可工作≥10分钟,在260℃环境下可工作≥5分钟。 12、防护等级:≥IP67,跌落性能:可2米跌落至硬质地面且不影响使用。 13、存储卡≥32GB高速闪存卡,可存储≥10000张照片和≥16小时视频。 14、红外热像仪检测的温度超过设置的预警温度时仪器有声光报警功能。 15、红外热像仪具备漏电探测功能,当仪器检测到漏电情况时仪器具有声光报警功能。 16、具有电子罗盘,显示屏可显示东、西、南、北及东北、西北、东南、西南等方向。 17、重量:≤750g(含电池),单块电池使用时间≥4小时。4700029.4
6对讲机具有《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支持350-400MHz频段;防尘防水等级≥IP68;支持模拟常规、模拟集群、数字常规、数字集群等多种工作模式;1000303
7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四合一)1、采用催化燃烧式传感器及电化学传感器,采样方式为扩散和泵吸两种方式,泵吸式配备外置气泵 2、检测范围为:0-100%LEL的可燃气体,氧气O2 0-30%VOL,一氧化碳CO 0-500PPM、硫化氢H2S 0-50PPM,彩色液晶屏显示 3、精度:≤±3%FS 4、响应时间:≤20s 5、报警为声、光、震动三种形式,报警强度在30cm≥90dB,光报警为红色发光二极管 6、操作界面菜单为中文,可存储检测记录≥2000条 7、液晶数字背光显示,具备LED 照明功能,一键SOS呼救报警,能在紧急时刻提供光源 8、采用可充电电池,电池容量≥1600mAh,配备专用充电器,连续工作时间≥8h ▲9、防爆等级不低于Ex ia IIC T4 Ga,提供防爆等级证明450010.45
8漏电检测仪1、一款水陆两用漏电探测仪,用于火灾现场、地震、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或建筑物倒塌后确定是否存在泄露的电流,可声光报警,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 2、探测仪可自动探测220V-110KV/50Hz、120V/60Hz交流电源的漏电状态,具备声光报警、振动报警和屏显报警功能,当设备越接近漏电状态的电源时,声光报警装置光闪烁及发声频次越高 3、配备液晶显示屏,屏幕尺寸≥1.3英寸,可显示电量、漏电强弱信息等 4、具备运动静止状态检测功能、SOS紧急呼叫求救功能、照明功能 5、探测仪内置可充电电池,续航时间≥10h,可在显示屏显示电量情况,当电量过低时,可在显示屏显示“电量低”提示信息 6、防护等级≥IP67,抗跌落高度:≥1m 7、工作温度:-40℃至60℃ 8、设备须通过振动(正弦)试验:频率范围5~55Hz,驱动振幅0.15mm,扫描速率1otc/min 9、重量(含电池):≤250克;尺寸(不含天线)≤130*80*40mm 10、本安防爆设计,防爆等级不低于ib ⅡC T4,提供国家防爆检测机构出具的防爆合格证100020.2
9角磨机1、检测依据: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2高低温试验:温度:40°C,保持时间:2h,设备不应损坏或变形,电气性能应正常 温度:-10°C,保持时间:2h,设备不应损坏或变形,电气性能应正常 3、质量(不含电池)≤1.3kg 4、砂轮直径:≥125mm,切割深度:≥30mm 5、砂轮片孔径:ф22mm 6、空载最高转速:≥9000rpm 7、满电电池切割钢筋次数≥35次 8、功能:产品具有盘片制动、缓启动等安全制动功能 9、额定电压≥20V,额定频率≥50Hz,马达功率≥1950w200010.2
10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产品介绍 一、整体要求: ★符合国家XF124-2013《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标准要求,并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完整的检验报告和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3C认证证书。 二、配置描述: (1)减压器:高压报警减压器 (2)气瓶阀:自锁气瓶阀 (3)压力平视显示装置 (4)压力表:智能电子压力表 (5)高压管:采用无紫铜管设计。 (6)气瓶容积:6.8L 三、技术参数: (1)电气元件的防爆性能:符合GB 3836.1-2010、GB 3836.4-2010 中EX iaIIC T3级的规定。 (2)材料阻燃性能:不应出现熔融现象,且续燃时间≤2s。 (3)抗热老化性能:在气密性能试验后,压力指示值在1 min内的下降不应大于2 MPa;非金属高压部件经气瓶公称工作压力的2倍水压试验后,应无渗漏和异常变形;中压导气管经3 MPa的气压试验后,应无漏气和异常变形。 (4)佩戴质量:<10.6kg。 (5)整机气密性能:压力指示值在1 min内的下降<0.5MPa。 (6)动态呼吸阻力:在(30~2)MPa范围内,以呼吸频率40次/min,呼吸流量100 L/min呼吸,呼吸器的全面罩内始终保持正压,吸气阻力<250 Pa,呼气阻力<700Pa;在(2~1)MPa范围内,以呼吸频率25次/min,呼吸流量50L/min呼吸,呼吸器的全面罩内保持正压,吸气阻力<280Pa,呼气阻力<510Pa。 (7)耐高温性能:在高温试验后,各零部件无异常变形、粘连、脱胶等现象;以呼吸频率40次/min,呼吸流量100 L/min呼吸,呼吸器的全面罩内始终保持正压,且呼气阻力<680Pa。 (8)耐低温性能:在低温试验后,各零部件无开裂、异常收缩、发脆等现象;以呼吸频率25次/min,呼吸流量50 L/min呼吸,呼吸器的全面罩内始终保持正压,且呼气阻力<500Pa。 (9)耐辐射热性能:压力指示值在1 min内的下降<0.5MPa;以呼吸频率40次/min,呼吸流量100L/min呼吸,呼吸器的全面罩内始终保持正压,且吸气阻力<170 Pa,呼气阻力<750Pa。 (10)静态压力:<272Pa,且小于排气阀的开启压力。 (11)警报器性能:当气瓶压力下降至(5.5±0.5)MPa时,警报器发出连续声响警报。连续声响警报以≥90 dB(A)的声强≥15 s。其声强峰值≥90 dB(A) ,声响频率范围应在(2000-4000)Hz之间。之后,警报器继续报警,直至气瓶压力降至1 MPa为止。平均耗气量≤5 L/min。 (12)全面罩性能:总视野保留率≥78%,双目视野保留率>67%,下方视野≥35°;镜片的透光率>94%;吸入气体中的二氧化碳含量(按体积比)<0.9%。面罩内表面采用防雾处理技术,不上雾,外表面采用硬化处理技术,耐刮伤。 (13)减压器性能:输出压力:0.6-0.9MPa。 (14)安全阀性能:关闭压力:1.0-1.53MPa (15)供气阀性能:设置自动正压机构。 (16)智能电子压力表:外壳设有橡胶防护套,量程的最低值为0,最高值40MPa,精度1.6级,最小分格值1 MPa,具有夜光功能,在暗淡或黑暗的环境下能读出压力指示值。经24 h水下1 m的浸泡后,压力表内无漏水。漏气量≤25 L/min。防爆等级:Exia IIC T3 XF 。 (17)压力平视显示装置:采用LED显示方式,当气瓶压力在(10~30)MPa时,绿灯常亮;当气瓶压力在(6~10)MPa时,黄灯常亮;当气瓶压力在(1~6) MPa时,红灯一直快速闪亮;同时震动器开始振动每3秒一次,每次持续1秒,气瓶压力小于1MPa时,红灯闪亮但不振动。当压力平视显示装置的电源处于低电压时,黄灯一直闪亮。当发射装置与显示装置配对时,蓝灯一直闪亮;当配对成功后,蓝灯熄灭。发射装置与显示装置的配对具有唯一性。低电压状态下的工作时间≥2小时。防爆等级:Exia IIC T3 XF 。 (18)连接强度:≥250N。 (19)高压部件强度:经水压试验后应无渗漏和异常变形。 (20)中压导气管:不妨碍佩戴者工作和头部自由活动,且不干扰供气阀同面罩的连接。经挤压试验后,空气流量不降低。试验结束5min后,无扭曲变形。经压力试验后,无漏气和异常变形。 (21)快插接头:连接应方便、可靠,连接后不产生漏气现象,且能自锁,其尺寸符合XF124-2013的规定。 (22)气瓶:符合GB28053-2011《呼吸器用复合气瓶》规定的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复合气瓶,气瓶公称容积为6.8L,公称工作压力不低于30MPa;气瓶上标有“压缩空气、气瓶唯一编号、水压试验压力、公称工作压力、公称容积、重量、生产日期、检验周期、使用年限、产品执行标准号”等标识。 (23)气瓶瓶阀:气瓶瓶阀设置有安全阀,其爆破压力应为(37~45) MPa。与减压器连接螺纹为:G5/8-14,与气瓶连接螺纹为:M18x1.5,各项要求均符合XF124-2013的规定。 (24)他救接口装置:中压导气管通过三通输出接头,可与供气阀连接管上的快速接头相连接;快速接头能自行密封、自行锁定。 四、性能特点描述: 主要用途:提供消防员在高危险缺氧和有毒现场作业时的呼吸防护; (1)采用大视野全面罩,卡夫拉五点式网状头带,聚碳酸酯防雾涂层镜面抗冲击,无视觉扭曲,面罩呼吸可自动除雾,并通过摄氏950度火焰燃烧测试;全面罩可免工具手动拆解清洗维护; (2)供气阀最大气流量可达500升/分钟,配有全方向360度旋转接头,供气阀与全面罩快插连接,单手可完成操作,吸气自动供气,无需辅助按钮,供气阀可免工具拆解清洗,便于日常清洁保养维护; (3)呼吸器具备HUD压力显示功能,与电子压力表信号发生模块采用无线配对传输配合使用。680053.4
1140mm消防水带1.符合《有衬里消防水带实验大纲》标准。 2.编织层:织物层编制均匀,表面整洁,无跳双经、断双经、跳纬及划伤。厚度均匀,表面光滑平整,无褶皱或其它缺陷。 3.编织层材料:涤纶长丝,衬里材料:聚氨酯。 4.口径40mm,每盘长度 20m±0.2 。 5.单位长度质量 ≤200g/m。 6.工作压力(含连接设备)=3.0MPa,爆破压力≥11.5MPa。 7.延伸率≤4.0%,膨胀率≤3.0%。 8.附着强度,水带织物层与衬里之间的附着强度≥75N/25mm。 9.扯断伸长率≥450%,扯断强度≥45MPa。 10.配备高压锻造铝镁合金森林接口。水带与消防接口连接处无渗漏、爆破或滑脱300100.3
133.45
5、商务条款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地点:将上述物资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统一验收,配合完成物资抽检和验货,验收完成后由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将物资分别运送至指定位置,上述物资将分散储存,物资储存点较多、部分较偏远,需多次配送,中标供应商应根据要求满足一切配送和入库工作。 物资要根据要求摆放整齐,每一项物资需配合完成物资进出库登记,附物资清单,物资配送到位后均拍照备查,配合开展抽检。签收单签字盖章存档备查。 1.2供货时间: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25 日历天完成配送、安装、调试工作。 1.3产品质量保证:(1)本项目下货物质保期为安装调试完毕、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装备类货物提供不少于5年的质量免费保修(维护)期(除采购文件特殊注明外),在此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货物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上门服务。对于一般性故障,供应商应在2小时响应,4小时内给予答复, 12小时以内解决问题;对于复杂性故障不能当场修复的,必须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48小时内保证系统投入正常使用。供应商技术人员不能排除故障的,应负责请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质保期间,根据采购人后期要求,如产品必须接入浙江省、温州市的平台,需无条件免费提供接入服务。 (3)中标供应商提供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和材料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 (4)产品保护:在安装过程中,如设备被损坏,中标供应商有责任修理或赔偿损失。 (5)质量免费保修(维护)期内免费上门服务,免费是指免零部件、材料费、易耗品、人工费、交通住宿费等与上门保修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质保(维护)期后实行有偿服务,只收取成本费。 (6)质保期内供应商必须确保一年两次对设备系统进行一次常规巡检、调试等维护工作。 (7)产品的设计及制造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或国际)最新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及采购人认可的国际标准;凡需国家强制性认证或认可的产品、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和认可的标志。 1.4供应商在三年内提供免费调运服务。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收取履约保证金。 3.付款方式:(具体每笔款项支付视财政部门资金拨付情况而定) (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2)合同款支付:货物在供应商交付完毕并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4.数量调整 采购人保留合同履行中调整部分方案及定购设备数量和服务的权力,合同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投标单价进行计算。 四、操作及培训 中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的相关人员免费进行培训,使其能对合同货物进行日常操作使用及日常维护、一般故障进行维修。 五、验收 1.本项目采购人将对到货设备进行严格验收,供应商投标文件偏离表中未注明偏离,但实际到货设备达不到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做验收不通过处理,对此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取消合同并给予相应处罚;供应商到货及安装、退货等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供应商须慎重投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的,该项目招标代理负责人须在场作出有关解答;委托验收不能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验收合格后,专家组出具验收报告,且随时接受监督部门的抽检;检测、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出具一式二份验收报告(不含其他单位存档份数),一份由中标人保管,一份由采购人存档。 3.采购人对中标(成交)人的履约验收应按《温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办法》执行。 六、关于知识产权 1.投标供应商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使用本招标项目产品和服务中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若出现以上情况,所有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2.投标价格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版权、设计或其他因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税费。 七、样品 1.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需提供下列样品:
序号名称数量备注
1内燃机液压破拆工具组(含双输出液压机动泵、扩张器、剪切器、液压剪扩器、撑顶器、液压管)1
2热成像仪1
3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四合一)1
注:1.样品上需注明样品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 2.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样品,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评审小组可能对其作出不利评判。 3.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提交样品。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后,提交样品的予以拒收。 递交方式:①密封包装后自行送至指定地点的方式(递交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锦绣中城大厦803室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②样品包装后供应商送达开标现场(即送即走)形式。 4.采购活动结束后,未成交的样品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最终货物的材质与工艺质量低于投标时提供样品质量的,采购人有权按不合格产品退货,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待交验收合格后退还。 八、其他要求 1.如供应商所投产品名称(以工信部公告为准)与本采购文件中的采购产品名称不一致,经评审后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则视为该产品符合本次采购的要求。 2.如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有所遗漏进而造成采购人不能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免费提供正常使用所需的所有配件并承担产生的相关费用。 九、工作范围 根据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下列工作: 1.提供完整成套的货物或服务; 2.货物及相关附件的提供、运输、装卸、就位、施工、检验、通过验收; 3.完成各项施工、检验、测试工作,并在采购人的配合下进行验收;提供各种数据资料;直至通过验收; 4.保期内系统的维保及维修; 5.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 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结合本次采购实际,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单位,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总则 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审。择优选定中标单位,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审的有关活动。对落标单位,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评审组织 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专家共同组成。 三、评标程序及评审办法 本次开标程序如下: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开启资格文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3、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技术评审。 4、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符合性等进行审查核实,对报价进行得分计算。 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不少于2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6、评审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 四、评分细则 1、报价评分30分 以有效投标供应商投标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0分。报价评分计算公式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商务技术评分70分 标项一:防灾减灾救灾物资采购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评分内容分值评分细则
1供应商体系3分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3、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职业健康认证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产品情况31分根据投标产品的功能参数、详细配置、技术指标等进行评分。▲代表最关键指标参数,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带“★”项技术指标为重要参数,如要求提供具有检测资质机构的检测报告或证明材料佐证,材料缺少或不全,每负偏离一条扣1分,其他未标注“▲”及“★”参数每负偏离一条扣0.5分,31分扣完为止。 注:技术指标需要提供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未提供视为未响应,予以相应扣分。
3样品(若某项样品未提供,该项样品不得分)样品1(手电筒)3分根据样品1(手电筒)产品外观(颜色、款式等)、产品质量(功能、材质等)进行打分;(评分范围3、2、1、0)
样品2(棉被)2分根据样品2(棉被)产品外观(颜色、款式美观等)、整体质量(材质舒适、保暖性、是否有外包装等)进行打分;(评分范围2、1、0)
样品3(应急生活包)3分根据样品3(应急生活包)产品外观(颜色、款式美观、包装等)、整体质量(材质、舒适性等)进行打分;(评分范围3、2、1、0)
4组织供货方案5分供应商货物配备方案、配送方案、人员配置、现场配送安排、时间进度安排等方面进行打分。 (评分范围5、4、3、2、1、0)
5质量保证措施5分根据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供货时间保证措施及承诺等进行打分。 (评分范围5、4、3、2、1、0)
6验收方案5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验收方案是否全面、合理且具有针对性进行打分。(评分范围5、4、3、2、1、0)
7突发事件响应5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供货突发事件(天气、交通等因素)时的应急预案是否完整、合理进行打分。(评分范围5、4、3、2、1、0)
8售后服务5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人员安排、保障措施、产品质保、责任承担等方面。未提供或方案不可行的不得分。(评分范围:5、4、3、2、1、0分)
9业绩3分供应商2023年(含)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1、每个供应商最终得分=商务技术分值(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报价部分分值。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不少于2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所有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4、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标项二:应急救援设备采购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评分内容分值评分细则
1供应商体系3分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3、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职业健康认证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产品情况24分根据投标产品的功能参数、详细配置、技术指标等进行评分。▲代表最关键指标参数,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带“★”项技术指标为重要参数,如要求提供具有检测资质机构的检测报告或证明材料佐证,材料缺少或不全,每负偏离一条扣1分,其他未标注“▲”及“★”参数每负偏离一条扣0.5分,24分扣完为止。 注:技术指标需要提供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未提供视为未响应,予以相应扣分。
3样品(若某项样品未提供,该项样品不得分)样品1(内燃机液压破拆工具组(含双输出液压机动泵、扩张器、剪切器、液压剪扩器、撑顶器、液压管))5分根据样品1(内燃机液压破拆工具组(含双输出液压机动泵、扩张器、剪切器、液压剪扩器、撑顶器、液压管))产品外观、质量、功能进行打分;(评分范围5、4、3、2、1、0)
样品2(热成像仪)5分根据样品2(热成像仪)产品外观、质量、功能进行打分;(评分范围5、4、3、2、1、0)
样品3(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四合一))5分根据样品3(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四合一))产品外观、质量、功能进行打分;(评分范围5、4、3、2、1、0)
4组织供货方案6分供应商货物配备方案、配送方案、人员配置、现场配送安排、时间进度安排等方面进行打分。 (评分范围6、5、4、3、2、1、0)
5质量保证措施5分根据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供货时间保证措施及承诺等进行打分。 (评分范围5、4、3、2、1、0)
6验收方案4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验收方案是否全面、合理且具有针对性进行打分。(评分范围4、3、2、1、0)
7突发事件响应5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供货突发事件(天气、交通等因素)时的应急预案是否完整、合理进行打分。(评分范围5、4、3、2、1、0)
8售后服务5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人员安排、保障措施、产品质保、责任承担等方面。未提供或方案不可行的不得分。(评分范围:5、4、3、2、1、0分)
9业绩3分供应商2023年(含)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1、每个供应商最终得分=商务技术分值(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报价部分分值。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不少于2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所有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4、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1.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评标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资格审查 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按照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2.1款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投标无效; 3.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 3.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主要技术规格、商务技术标准或服务要求)的; (5)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6)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7)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投标报价总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单价超过对应标的物单价最高限价; (9)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10)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11)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 (13)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14)评审小组认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5)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16)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17)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的;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3.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3)参与同一标段(包)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且无法合理解释的: 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②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 ④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3.2.4符合性审查其他要求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3比较与评价(适用于综合评分法) 3.3.1分值权重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2商务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4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5投标人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 3.3.6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3.4投标文件的澄清 3.4.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需盖电子签章或实体公章)。 3.4.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3.4.3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评标结果 4.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不少于2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2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5.其他 5.1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5.2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5.3根据浙财采监〔2025〕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本次评审办法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合同原件资料对其真实性进行复核,相关原件提供地点同本项目样品递交地点。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货物类) 第一章 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 以 (政府采购方式) 对 (同前页项目名称) 项目进行了采购。经 (相关评定主体名称) 评定, (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 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 (以下简称:甲方)和 (成交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报价,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成交通知书; 1.1.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货物 1.2.1 货物名称: ; 1.2.2 货物数量: ; 1.2.3 货物质量:            。 1.3 价款(含税费) 本合同预算总价为:¥ 元(大写: 人民币),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为依据结算。 分项价格:
序号商品名称单位采购预估数量投标单价备注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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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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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1.4 技术参数: 如采购人对产品样式和技术参数提出调整,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进行配合重新整改直到符合采购人要求后投入生产,且投标报价不变,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4 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 1.4.1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合同款; 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供货通知,依据每批次供货量及产品合同单价按实结算(扣回预付款后进行支付,如结算金额不足预付款的则在下一批次结算时继续扣回,直至预付款全部扣回后支付剩余结算款项) 合同结算款=每批次采购实际数量*合同单价,合同综合单价详见本合同1.3款。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先行向采购人提供与应付款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用于财务审批,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付款。甲方收到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该批次货款。 本项目最终合同结算款项不超过本次采购合同总价: 元。 1.5 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交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 月 日。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后25日历天内完成产品供货,供货批次及数量以采购人发出的供货通知为准; 1.5.2 交付地点和方式: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供应商将产品打包好,由中标供应商直接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所产生的配送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需提供相关配送签收底单作为结算依据);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日按合同价格的 0.5 %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20 %;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相应货款; 1.6.2 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在约定时间内将相应资金支付到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甲方延迟支付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 1.6.3乙方按要求提供了“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承诺函”后,如擅自更换售后服务人员或配置的人员不满足承诺要求,每人次按合同价格的 0.5 %计算违约金。 1.6.4验收后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至合格,乙方拒绝、迟延更换或者修理的,按该产品总价0.5%每天计算违约金。产品在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其他问题,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提供符合约定的维修维护的,依照前述标准支付违约金。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15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6.5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7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 1.7.1 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温州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甲方: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 约定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第二章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2.1.3 “货物”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2.1.4 “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因乙方没有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甲方被第三方追责或损失的,所有责任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先行承担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2.4 包装和装运 2.4.1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4.2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2.5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5.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6.4 造成泄密事件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7 质量保证 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货物的风险负担 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负担。 2.9 延迟交货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在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 2.10 合同变更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 合同转让和分包 2.11.1不得转让和分包。 2.12 不可抗力 2.12.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2.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2.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事故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3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2.14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5 合同中止、终止 2.15.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5.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6检验和验收 2.16.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提交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2.16.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2.17 通知和送达 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 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8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19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9.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9.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20 履约保证金 þ 无需递交; ¨ 递交,按以下条款执行: 2.20.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 的方式,以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合同金额 %的履约保证金;鼓励和支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 2.20.2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前不予退还。乙方在前述约定期间届满前能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的,甲方在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履约保函自动解除或无息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约定的方式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因甲方自身原因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 0.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 20 %; 2.20.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21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2.22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代理公司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 (参考模板)
一、验收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规定验收时间
项目类型¨货物/¨服务合同金额
(二)验收方式与方法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代理代理机构名称
验收方式¨一般验收程序/ ¨简易验收程序选择简易验收理由
验收方法¨一次性验收/¨分段验收/¨分期验收选择非一次性验收理由
大型或复杂项目¨是/¨否邀请本项目其他供应商¨是/¨否
参与验收监测机构名称参与验收供应商名称
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方式¨是/¨否采购人、使用人分离项目¨是/¨否
参与验收服务对象使用单位名称
(三)验收人员组成
验收小组总人数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实际使用人人数(如有)其他验收人员数量
验收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专业)联系方式备注
(四)验收主要指标和标准
序号名称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容、标准)数量单价金额
二、验收情况
分期情况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分段情况 共分 段,此为 阶段
第三方参考情况说明评价对象评价结果理由签字
检测机构¨合格/¨不合格
其他供应商¨合格/¨不合格
服务对象¨合格/¨不合格
货物类验收内容及验收情况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
货物清单¨合 格 ¨不合格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及外观数量¨合 格 ¨不合格
技术、性能指标¨合 格 ¨不合格运行状况及安装调试¨合 格 ¨不合格
质量证明文件¨合 格 ¨不合格售后服务承诺¨合 格 ¨不合格
安全标准¨合 格 ¨不合格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合 格 ¨不合格
服务类验收内容及结果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
服务质量¨合 格 ¨不合格服务进度¨合 格 ¨不合格
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合 格 ¨不合格安全标准¨合 格 ¨不合格
服务承诺时限¨合 格 ¨不合格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合 格 ¨不合格
三、验收结论
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合 格 ¨不合格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采购人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供应商确认: 供应商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资格文件部分 目录 提供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制件(五选一)(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证明材料。 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 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参与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投标,现郑重承诺: 1、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即 (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 (6)我方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我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我方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接受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制件(五选一) (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 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 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7)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四、联合协议(如果有);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五、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 <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7);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 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目录 评分索引表………………………………………………………………………(页码)投标函……………………………………………………………………………(页码)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采购需求偏离表…………………………………………………………………(页码)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投标标的清单……………………………………………………………………(页码)投标产品技术支持材料…………………………………………………………(页码) 评分索引表 为了方便专家评审投标文件,针对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要求,投标人应制作投标文件索引,置于投标文件首页,格式如下:
序号评分内容页码
备注:一.“评分内容”对应评审标准。 二.评标内容自行添加。本表可扩展。 三.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最前页根据本评标细则制作评分索引表,清楚标注响应内容及证明材料的所在页码。 一、投标函 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及应急救援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1资格文件: 2.1.1承诺函; 2.1.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制件(五选一) 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 2.1.4联合协议(如果有); 2.1.5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 2.1.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 2.2 商务技术文件: 2.2.1投标函; 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2.3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2.2.4采购需求偏离表; 2.2.5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2.2.6投标标的清单; 2.2.7投标产品技术支持材料; 2.3报价文件 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 3、我方承诺除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更正(延期)公告”(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 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手机: ),以我方名义处理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及应急救援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特此告知。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手机: ),以我方名义处理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及应急救援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特此告知。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 身份证件扫描件:
正面: 反面: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三、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 格式1 项目组人员清单
姓名职务专业技 术资格证书 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 同编号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2 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
采购单位名称设备或项目名称合同金额 (万元)合同主要内容附件页码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合同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3 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承诺函 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 我方参与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投标,现郑重承诺: 我公司承诺为本项目提供专职售后服务人员 名,人员信息如下: 人员姓名: 联系方式: ; 人员姓名: 联系方式: ; 承诺专职人员为本项目提供7*24小时服务,人员具备良好沟通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及工作经历,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处置各种售后质量问题、配合取样送检等各项服务;在服务服务期内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更换,如擅自更换售后服务人员或配置的人员不满足承诺要求,同意承担相关违约处罚; 注:随本承诺函附相关专职售后服务人员工作履历等,简要阐明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及工作经历。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四、采购需求偏离表
序号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是否偏离 (提供说明)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页码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注意:1.逐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填写响应规格;如不填写或留空,则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自行承担投标响应风险。 2.偏离说明是指对采购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采购需求)、负偏离(低于采购需求或未按采购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无偏离(满足采购需求); 3.建议投标人准备采购需求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如证书、检测报告等)条目索引,要求清晰提供的证明材料(如证书、检测报告等),由不清晰或者模糊造成无法判断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保证:除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 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 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 好处; 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六、投标标的清单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备注 (如果有)
1
2
……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七、投标产品技术支持材料 报价文件部分 目录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分项报价表……………………………………………………………………………(页码)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页码) (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果有)………………………………………(页码) (5)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的承诺函(如果有)…………………………(页码) 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适用于各标项) 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及应急救援设备采购【招标编号:】的实施。
序号内容投标报价(元)
1(小写):¥ (大写):
说明: ▲此栏内投标报价应与“分项报价表”中合计报价相一致。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二、分项报价表 (标段一)
序号标的名称单价最高限价(元)数量单价报价总价报价备注
1雨衣70800
2雨鞋50800
3安全帽301000
4救生衣55730
5铜锣55250
6喇叭68250
7口哨8450
8应急灯70460
9手电筒85825
10防汛背包40450
11急救包30580
12野外应急电源500013
13便携式探照灯300013
14手抬消防泵420004
15毛巾被801000
16草席(凉席)751000
17防潮垫751000
18应急生活包2451500
19雨衣2301000
合计报价
注: ▲不提供此表的报价,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报价特别说明:本“合计报价”仅用于报价得分计算,本项目所有清单范围内的货物均以单价报价作为合同签署及最终结算依据;最终合同结算款=年度采购实际数量*单价报价。 3、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采购内容未包含在《报价明细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4、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 5、投标人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投标人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投标人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 6、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7、此合计报价为各货物综合报价(各项综合总报价=采购预估数量*单价报价)的合计价格,为方便评审,合计后仅作为投标报价评审依据之一,最终以分项报价中的各单价报价作为合同结算依据。 8、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 分项报价表 (标段二)
序号标的名称单价最高限价(元)数量单价报价总价报价备注
1内燃机液压破拆工具组(含双输出液压机动泵、扩张器、剪切器、液压剪扩器、撑顶器、液压管)1350003
2无齿锯60002
3器材装备运输车2000002
4个人防护套装435008
5热成像仪470002
6对讲机100030(森林消防20仙岩消防10)
7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四合一)45001
8漏电检测仪10002
9角磨机20001
10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68005
1140mm消防水带30010
合计报价
注:▲不提供此表的报价,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报价特别说明:本“合计报价”仅用于报价得分计算,本项目所有清单范围内的货物均以单价报价作为合同签署及最终结算依据;最终合同结算款=年度采购实际数量*单价报价。 3、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采购内容未包含在《报价明细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4、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 5、投标人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投标人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投标人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 6、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7、此合计报价为各货物综合报价(各项综合总报价=采购预估数量*单价报价)的合计价格,为方便评审,合计后仅作为投标报价评审依据之一,最终以分项报价中的各单价报价作为合同结算依据。 8、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 期: 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送达指定地点;以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过“询问质疑投诉”栏提交的,应正确填写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被质疑人信息、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请求,并上传书面质疑函扫描件。 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 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 (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及应急救援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330304261650010000003-ZXZC20260402】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说明。 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 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 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及应急救援设备采购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要求: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标的名称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写,不得缺漏。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⑤中标、中标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名称填写所有联合体成员名称,盖章可只需联合体牵头方盖章。 附件6:联合协议 (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及应急救援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投标。 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 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 四、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 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 (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 (投标人名称)若成为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及应急救援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的中标人,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 一、分包标的及数量 (投标人名称)将 XX工作内容 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三、质量 四、价款或者报酬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的办法 七、其他 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 。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分包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人经由 (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 (姓名)合法授权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 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202X年X月X日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解密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邮箱地址(1620818539@qq.com)发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上表)。 附件9: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 ( 厂名)2,厂址为 (生产厂址)。 (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规定比例)3。 (产品名称1)的 (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 (产品名称1)的 (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 ( 厂名),厂址为 (生产厂址)。 (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规定比例)3。 (产品名称2)的 (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 (产品名称2)的 (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 ……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附件10: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的承诺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我方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80%。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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