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2027年度台州海螺环保水洗副产盐销售招标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台州市 发布日期:2026-03-31

【招标公告】2026-2027年度台州海螺环保水洗副产盐销售招标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台州市 采购单位 宁海馨源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台州海螺环保2026年-2027年度水洗副产盐销售招标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号:BID2026033000022
招标单位:宁海馨源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名起始时间:2026-03-30 17: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4-07 23:59:59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2026-04-08 12:00:00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6-04-11 12:00:00
投标起始时间:2026-04-11 12:01:00
投标截止时间:2026-04-18 09:00:00
开标时间:2026-04-18 09:00:00
台州海螺环保2026年-2027年度水洗副产盐销售招标的
公 示
招标项目提货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浦坝港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台州海螺环保飞灰水洗综合利用2026-2027年度水洗副产盐购销服务,由台州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浦坝港镇台州海螺环保公司厂区内。
2.2项目规模:公司年副产钠盐合计约12000吨,合计副产钾盐约1600吨。
2.3服务期限:自2026年4月21日起至2027年4月20日。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台州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产钠盐,预计年产量12000吨,副产钾盐,预计年产量1600吨,须使用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运输,最终销售运输量以实际产生量为准,不设置保底量。
2.5质量标准:鉴于当前尚无专门针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再生盐的产品质量标准,本次招标对氯化钾、氯化钠副产品的质量要求,参照《氯化钾副产品、氯化钠废盐资源化技术导则》及《浙江省副产盐资源化利用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文件执行。
2.6使用范围:本项目副产物氯化钠经检测合格后,仅限作为副产品用于氯碱化工等工业领域;副产物氯化钾经检测合格后,仅限用于工业生产用途,不得用于农业领域;亦不得用于食用盐的加工与销售。上述副产品不得作为与人体直接接触产品的替代原辅料,严禁流向饮用水、食品、药品及养殖等行业。
3.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采购转运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持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所需品类(钾盐、钠盐)的加工或销售。
(4)投标人若为贸易商或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终端客户(如印染、氯碱厂等下游)合作证明、包含双方营业执照(其中终端企业经营范围应包含对应化工原料使用)或其使用该原料生产的产品的合规性证明、双方采购协议、往年销售量、至投标日三个月前开具的销售发票等关键信息,并提供承诺函,承诺副产钠盐不得进入食用盐加工或食用盐销售行业,副产钾盐不得用于农业领域,若中标后需签订三方协议;
(5)投标人具有运输资质、运输能力或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应具备独立装卸货物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自中标人车辆驶离招标人厂区后,中标人对副产盐运输和后续合规处置过程完全负责。招标人公司为24小时不间断运行,副产盐处置频次需求约为1-2次/天,中标人需接到通知后6-8小时内进行运输,包含法定节假日。(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积极响应包括但不限于公安局、环保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对工业副产盐处置的合法合规性检查,提供承诺函,保证工业副产盐绝不流入食用盐市场和农业领域,不丢弃倾倒污染环境,确保所接收的全部产品得到合理有效综合利用,并接受招标人随时抽查中标人综合利用具体去处,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检查并提供相关台账;
(8)需提供仓储合同或自有仓库证明,作为滞销时应急处理。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承诺书。
3.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终端客户(如印染、氯碱厂等下游)合作证明、包含双方营业执照(其中终端企业经营范围应包含对应化工原料使用)或其使用该原料生产的产品的合规性证明、双方采购协议、往年销售额、下游使用途径、截至投标日三个月前开具的销售发票等关键信息;
(2)投标人若本身为下游企业,则需提供相关营业执照,钾盐、钠盐相关生产工艺,销售路径及销售量及使用用途;
(3)投标人至今具有不少于2个副产盐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用印等关键页扫描件,以签署日期为准。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7)未被海螺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要求,且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投标报价原则
(1)评标组对所有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报名材料,按照资质审核标准条件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变化及运输费用等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本次投标要求报价为一票制含税提货价;本次招标报价以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为准。
(2)投标人需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视为废标。
5.项目服务期
(1)服务期为1年。
(2)为明确合同执行期间的钾盐价格调整规则,特制定本机制。本合同钾盐价格与中国化肥信息网(https://www.sinofi.com)发布的“青海盐湖”氯化钾60%粉、晶出厂价挂钩联动。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6.1时间安排
(1)公示及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7日。
(2)资质审查时间:2026年4月8日。
(3)发售标书时间: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11日。
(4)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18日上午9:00点前。
(5)开标时间:2026年4月18日上午9:00,招标小组进行开标。
(6)开标地点:台州海螺环保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6.2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可在2026年4月7日前进行报名。
(2)通过资质审查的投标单位,于2026年4月18日前按照招标文件准备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8日上午9:00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材料送至台州海螺环保财务处,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报名咨询、技术服务电话:17754919955(刘先生)。
7.保证金
投标人需在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以投标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招标人不收取现金。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并取消投标资格。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与需求单位签订合同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为标的总额的5%,以万为单位取整数)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或转为履约保证金。
单位名称:台州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三门支行   
账户:5749103831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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