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舟山市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三期工程—万吨级码头项目建设管理服务(重新招标)

所属地区:浙江舟山市 发布日期:2026-01-27

【招标公告】舟山市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三期工程—万吨级码头项目建设管理服务(重新招标):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舟山市 采购单位 舟山市定海区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舟山市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三期工程—万吨级码头项目建设管理服务(重新招标)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结果公示
标题:
舟山市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三期工程—万吨级码头项目建设管理服务(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
A3301020001001559
项目名称:
舟山市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三期工程—万吨级码头项目建设管理服务(重新招标)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舟山市定海区渔港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舟山市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三期工程—万吨级码头项目建设管理服务(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舟山市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三期工程—万吨级码头项目建设管理服务(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
A3301020001001559001001
采购组织类型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
采购人名称
舟山市定海区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
项目的全过程建设管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前期管理工作、规划设计管理、成本管理、工程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审计结算、完成决算及财政决算审批、资料备案、整理等所有工作。
服务期
本项目总服务期2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施工工期不超过12个月,交工验收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审批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交工验收证书颁发之日起算。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自 2020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合同段独立完成过国内水运工程项目管理(代建)服务。
投标人报名/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2日。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人可在“浙企采综合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浙企采”平台,网址:https://www.z7cai.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请注册并登录“浙企采”平台(https://www.z7cai.com/)—供应商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ZQCZF”的招标文件等。
4、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12-58188102 (工作日8:00-11:45 13:30-17:30);
5、CA办理:https://www.z7cai.com/CAzsbl.html。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及开标时间
1、投标人应于2026年2月10日14时00分前登录“浙企采”平台—供应商登录—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2026年2月10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以及开标地点
“浙企采”平台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www.z7cai.com/BidOpening/bidhall/zheqicai/login.html,不见面开标是指采购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操作。)
发布媒介
1、招标信息在“浙企采”平台(网址为https://www.z7cai.com/)渠道发布,投标人可登录上述网站查阅招标信息。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浙企采”平台(网址为https://www.z7cai.com/)发布的更正公告。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
1、投标保证金交纳的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等信息请登录浙企采综合采购服务平台-我的项目-进入项目-保证金查询中进行查看,并根据页面上的子账号,向子账号进行打款。
2、投标截止前,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足额缴纳且确保到达指定账户。
3、保证金查询中显示“缴纳成功”及有效缴纳金额则表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
具体操作如有不明请咨询:0512-58188102(工作日8:00-11:45 13:30-17:30)。
交纳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不得将履约保证金取回或作任何抵押,待中标人完成合同全部内容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2、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现金、电汇形式,保函形式的有效期限不得短于合同履约期限。
3、合同签订后,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用于抵扣中标人违约金、赔偿金,采购人扣除后需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需在7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则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采购人联系地址
浙江省干览镇澜港大道1号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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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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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舟山市临城建设大厦D座1301室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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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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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2026-01-26
交易业务类型:
国企采购
信息来源:
浙企采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1-26 19: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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