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丨卡力互联重型牵引车(非油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丨卡力互联重型牵引车(非油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杭州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云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重型牵引车(非油车)采购项目005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卡力互联集团旗下上海云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规定,就重型牵引车(非油车)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重型牵引车(非油车)采购项目005
2. 招标项目编号:SHYL-2025-1129-01
3. 报名起止日期:2025 年11月29日 至2025年12月12日;
4.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12月 12日17时00分
5. 线下议标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17号大街131号综保中心13号楼2楼。
二、标的介绍
1. 标的数量:重型牵引车(非油车)100辆(煤碳运输子母车)
2. 标的配置:(本配置仅供参考,主机厂可提供更优方案)
2.1 母车配置要求:
2.2 子车配置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需为整车车辆品牌生产厂家或主机厂直营大客户销售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销商投标需主机厂授权;
2.投标人公司注册时间满3年,注册资金200万及以上;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此项目同一标的的投标。法定代表人参股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同一标的的投标;
4.自2025年10月1日至公告发布日止,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1辆及以上的拟投产品相同的重型牵引车销售业绩合同;
5.投标产品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材料获取及投标
1.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11 月 29日 至2025年 12月12日。
售价:人民币3000元整/份,售后不退。
发售方式:缴纳费用后邮件发送。
2. 报名联系:凡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可致电***(电话:***)进行报名,并将报名材料及后续投标材料发邮件至pdwlcaizhao@kali56.com。
3. 开标一览表在提交投标材料时提交,如有金融方案由投标人自行拟制并加盖公章与开标一览表一起提交。
五、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障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体现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诚信。
2.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 30万元
3. 保证金缴纳方式:网银、电汇、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名称:上海云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大渡河路支行
银行账号:446874587494
联行号:104290015099
打款备注:【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汇出,投标人须在 2025 年 12 月 12日17:00前一次性足额将投标保证金缴存至上述账户,否则视为未报名成功。
5.保证金退还:
未足额缴纳保证金/未中标:招标结束后,由投标人邮件申请退回;
中标:若投标人中标,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办理退还时,投标人需附保证金收据或银行打款凭证,招标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无息原路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议标
投标资料审核通过的,将统一安排进行线上或线下议标。
七、投标须知
1.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贿赂我公司人员、严重泄露我公司保密信息等违背反腐及保密原则的行为,将处罚该投标人涉及贿赂金额10倍的作为违约金,同时永久不准参与我公司全部的招投标项目,并给与举报人员涉及贿赂金额5倍的奖励;
2.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有围标(使用两个或以上公司主体参与投标、相关主体的报价存在规律性等将被视为围标)、哄抬标价、串标等情况,保证金将不予返还,同时永久不准参与我公司全部的招投标项目;
3. 招标结果未公布前,投标人若向我公司相关人员询问招标中标单品、价格等信息的情况,本次竞标做弃权处理;
4. 若中标后出现弃标、投标人不能按照中标价格执行、在签订合同时向我公司提出不合理的附加条件、未按期签署合同、订立合同后未履约就解除、不按双方达成一致的标准及合同条款执行等违约情况,我公司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返还且列入供应商黑名单,2年内不准参与我公司任何招标项目;
5. 若发现投标人投标材料虚假、产品资质证件及发票造假,保证金不予返还且该投标供应商将列入黑名单永不启用;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 首轮议价结束后,撤回投标文件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八、投诉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15372089666
投诉举报邮箱:huanghongying@kali56.com
一、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重型牵引车(非油车)采购项目005
2. 招标项目编号:SHYL-2025-1129-01
3. 报名起止日期:2025 年11月29日 至2025年12月12日;
4.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12月 12日17时00分
5. 线下议标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17号大街131号综保中心13号楼2楼。
二、标的介绍
1. 标的数量:重型牵引车(非油车)100辆(煤碳运输子母车)
2. 标的配置:(本配置仅供参考,主机厂可提供更优方案)
2.1 母车配置要求:
2.2 子车配置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需为整车车辆品牌生产厂家或主机厂直营大客户销售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销商投标需主机厂授权;
2.投标人公司注册时间满3年,注册资金200万及以上;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此项目同一标的的投标。法定代表人参股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同一标的的投标;
4.自2025年10月1日至公告发布日止,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1辆及以上的拟投产品相同的重型牵引车销售业绩合同;
5.投标产品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材料获取及投标
1.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11 月 29日 至2025年 12月12日。
售价:人民币3000元整/份,售后不退。
发售方式:缴纳费用后邮件发送。
2. 报名联系:凡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可致电***(电话:***)进行报名,并将报名材料及后续投标材料发邮件至pdwlcaizhao@kali56.com。
3. 开标一览表在提交投标材料时提交,如有金融方案由投标人自行拟制并加盖公章与开标一览表一起提交。
五、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障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体现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诚信。
2.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 30万元
3. 保证金缴纳方式:网银、电汇、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名称:上海云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大渡河路支行
银行账号:446874587494
联行号:104290015099
打款备注:【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汇出,投标人须在 2025 年 12 月 12日17:00前一次性足额将投标保证金缴存至上述账户,否则视为未报名成功。
5.保证金退还:
未足额缴纳保证金/未中标:招标结束后,由投标人邮件申请退回;
中标:若投标人中标,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办理退还时,投标人需附保证金收据或银行打款凭证,招标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无息原路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议标
投标资料审核通过的,将统一安排进行线上或线下议标。
七、投标须知
1.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贿赂我公司人员、严重泄露我公司保密信息等违背反腐及保密原则的行为,将处罚该投标人涉及贿赂金额10倍的作为违约金,同时永久不准参与我公司全部的招投标项目,并给与举报人员涉及贿赂金额5倍的奖励;
2.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有围标(使用两个或以上公司主体参与投标、相关主体的报价存在规律性等将被视为围标)、哄抬标价、串标等情况,保证金将不予返还,同时永久不准参与我公司全部的招投标项目;
3. 招标结果未公布前,投标人若向我公司相关人员询问招标中标单品、价格等信息的情况,本次竞标做弃权处理;
4. 若中标后出现弃标、投标人不能按照中标价格执行、在签订合同时向我公司提出不合理的附加条件、未按期签署合同、订立合同后未履约就解除、不按双方达成一致的标准及合同条款执行等违约情况,我公司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返还且列入供应商黑名单,2年内不准参与我公司任何招标项目;
5. 若发现投标人投标材料虚假、产品资质证件及发票造假,保证金不予返还且该投标供应商将列入黑名单永不启用;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 首轮议价结束后,撤回投标文件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八、投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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