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铝塑管及配件采购(第二次)项目(自主)的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温州市 发布日期:202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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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温州市 采购单位 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铝塑管及配件采购(第二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铝塑管及配件采购(第二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WSSCG-2025078(第二次) 四、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项目名称:铝塑管及配件采购(第二次) 六、预算金额:***元(大写:叁拾捌万元整) 七、采购内容(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铝塑管及配件采购(第二次) 1 项 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提供2024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投标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时间、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08:30-11:30,14:00-16:3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亦可通过邮箱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229103902@qq.com进行报名),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 十、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14日起(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招投标室。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14:30 2.递交地点: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一楼〔温州市瓯海区瓯越大道1990号(原温瑞大道990号),万象城对面、瓯越大道东侧的中石化加油站非机动车道向北过桥后右转到底,温州中学新疆部南门边上〕 3.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4日14:30 4.开标地点: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一楼〔温州市瓯海区瓯越大道1990号(原温瑞大道990号),万象城对面、瓯越大道东侧的中石化加油站非机动车道向北过桥后右转到底,温州中学新疆部南门边上〕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瓯越大道1990号(原温瑞大道990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招投标室 监督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88373321 88100267 十三、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柒仟陆佰元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注: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四、其他事项: 1.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1、投标报名申请表; 1.2、投标供应商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被告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书面质疑与投诉受理地点及联系人见采购文件。 十五、附件:采购文件(本文件使用WS编辑生成,建议供应商使用WPS打开) (已审核)WSSCG-2025078招标文件(第二次).doc 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铝塑管及配件采购(第二次)项目(自主)的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铝塑管及配件采购(第二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请于2025年11月19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229103902@qq.com或邮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方式:13777706037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招投标室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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