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缙云县新建镇八甸村耕地功能恢复和垦造耕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浙江丽水市 发布日期: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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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丽水市 采购单位 缙云县新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缙云县新建镇八甸村耕地功能恢复和垦造耕地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浙江缙屹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新建镇八甸村耕地功能恢复和垦造耕地项目
发包序号:XQT2025-73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3日
发包单位:缙云县新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金标 ***
中标候选人:浙江缙屹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注册编号:浙2332010202500420
预中标价:大写壹佰玖拾肆万叁仟陆佰柒拾伍 元整(¥:***.00元)  
预中标下浮率:13.3%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6日(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146990。
 
 
公示单位:缙云县新建镇人民政府      行政监督部门单位: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 年10月13日                           2025 年10月13日
缙云县新建镇八甸村耕地功能恢复和垦造耕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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