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沪苏湖铁路南浔站交通枢纽工程结算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沪苏湖铁路南浔站交通枢纽工程结算审计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湖州市 | 采购单位 | 湖州市南浔区交通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沪苏湖铁路南浔站交通枢纽工程结算审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沪苏湖铁路南浔站交通枢纽工程结算审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活动,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永信恒昌建字[2025]-016号
二、组织类型:自行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及数量: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2、至本项目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以上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提供土木建筑专业注册证书,同时提供从事市政专业造价工作经验的证明(从事市政专业经验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或职称证或其他注册类证书或相关工作证明或工作经验或业绩或单位盖章证明文件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合法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红旗路384号凯欣名座301室)。
3.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请自备U盘)。
(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其中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
3.报名表。
4.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各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
5.本项目招标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七、其它事项:
1.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投标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人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八、投标的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红旗路384号凯欣名座301室);
2、投标时间:2025年9月30日 13:30。
九、业务咨询
1.招标人:湖州市南浔区交通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质疑函接收人:张女士联系电话:***
湖州市南浔区交通局
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9日
一、项目编号:永信恒昌建字[2025]-016号
二、组织类型:自行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及数量:
| 序号 | 招标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控制价 | 备注 |
| 1 | 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本项目全部内容的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具体工作内容以委托方要求为准。 | 项 | 1 | 18.22万元 | 详见招标需求 |
| 注 |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2、至本项目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以上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提供土木建筑专业注册证书,同时提供从事市政专业造价工作经验的证明(从事市政专业经验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或职称证或其他注册类证书或相关工作证明或工作经验或业绩或单位盖章证明文件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合法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红旗路384号凯欣名座301室)。
3.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请自备U盘)。
(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其中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
3.报名表。
4.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各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
5.本项目招标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七、其它事项:
1.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投标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人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八、投标的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红旗路384号凯欣名座301室);
2、投标时间:2025年9月30日 13:30。
九、业务咨询
1.招标人:湖州市南浔区交通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质疑函接收人:张女士联系电话:***
湖州市南浔区交通局
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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