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华开发区长三角科技创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开创新园区项目、浙中民企科创加速器项目-无价材料采购项目(无机涂料类)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金华市 发布日期:2025-09-17

【招标公告】金华开发区长三角科技创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开创新园区项目、浙中民企科创加速器项目-无价材料采购项目(无机涂料类)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金华市 采购单位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金华开发区长三角科技创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开创新园区项目、浙中民企科创加速器项目-无价材料采购项目(无机涂料类)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金华开发区长三角科技创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开创新园区项目、浙中民企科创加速器项目-无价材料采购项目(无机涂料类)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JHHX2025-XM253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段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不含税材料单价)
最高限价
(含税材料单价)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

(无机涂料)
无机涂料
13.00元/千克
14.69元/千克
849463.94
详细采购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无机防霉涂料)
无机防霉涂料
15.0元/千克
16.95元/千克
1083121.95
1、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供货数量乘以中标含税材料单价进行计算。
2、供应商选择一个或两个及以上标段参加投标的,投两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文件按标段分别制作封装。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creditchina.gov,)、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特定资格条件:(1)根据工程总承包的相关要求(或约定),本项目无机涂料类品牌推荐:立邦、来威、嘉宝莉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如选择“同档次及以上”品牌的需提供品牌相关证明材料(如品牌资信荣誉、功能及性能指标、市场占有率等),且是否与推荐品牌档次相当(或优于)由评审小组判定,即评审小组不予认可时,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品牌生产厂家或区域代理的相关证明资料。
六、招标公告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2.获取地点: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3.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5.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5年09月26日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四楼开标室四,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于2025年09月26日09:30时在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四楼开标室四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1人)出席开标会议。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整(¥:1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各标段全额保证金分别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
十、公告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
十一、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5-8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代理机构: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城北街道五一路666号通园大厦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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