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义新区东片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傅村一期前期物业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金义新区东片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傅村一期前期物业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金华市 | 采购单位 | 浙江智园享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金义新区东片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傅村一期前期物业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智园享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现就金义新区东片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傅村一期前期物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义新区东片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傅村一期前期物业项目
(二)项目编号:TY2025-FW328/平台生成编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国企采购)
(五)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二)获取地点: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三)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投标人应于2025年9月25日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 楼开标室二 开标。★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开标将于2025年9月25日09:30时在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 楼开标室二 开标,投标人可以委派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作为投标人代表时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1人进入开标现场。
六、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作弃权处理。
:
(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介: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二)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特别说明: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
(四)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智园享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宏业路3489号长丰新城11号楼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电话:0579-82474058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建业东路168号1楼
注:本招标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义新区东片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傅村一期前期物业项目
(二)项目编号:TY2025-FW328/平台生成编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国企采购)
(五)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项目 | 最高限价区间(含能耗) | 备注 |
| 1 | 金义新区东片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傅村一期前期物业项目 | 住宅 | 1.7-2.2元/平方米/月 | 地块位于金义新区东华街以东、横三路以南、纵一路以西、宏业路以北; 建筑类型:多层、高层 总用地面积:71310.79㎡ 建筑占地:17790.38㎡ 总建筑面积:207349.51㎡ (包含不计容积率地下室面积)计容积率地上:141690.61㎡(其中,住宅用房128372.90㎡,商业1960.92㎡),车位约1283 个 容积率:1.99 建筑密度:24.94% |
| 商业用房 | 2元/平方米/月 | |||
| 地下车位 | 30-50元/个/月 | |||
| 甲方自持用空置房 | 折扣60% | |||
备注:服务期限暂定为两年(两年后如业委会成立,业委会可以选择续签或重新进行招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二)获取地点: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三)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投标人应于2025年9月25日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 楼开标室二 开标。★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开标将于2025年9月25日09:30时在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 楼开标室二 开标,投标人可以委派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作为投标人代表时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1人进入开标现场。
六、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作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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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介: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二)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特别说明: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
(四)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智园享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宏业路3489号长丰新城11号楼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电话:0579-82474058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建业东路168号1楼
注:本招标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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