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镇浦路项目自卸车租赁

所属地区:浙江宁波市 发布日期:202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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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宁波市 采购单位 中交三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镇浦路项目自卸车租赁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镇浦路项目自卸车租赁

中交三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S202镇海庄俞公路至望海北路公路
工程(镇浦路一期工程)土方外运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三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S202镇海庄俞公路至望海北路公路工程(镇浦路一期工程)土方外运机械设备租赁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三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社会各单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ec.ccccltd.cn(下简称“供应链系统”)上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工程名称及地点
本工程位于宁波市镇海区,路线起点为庄俞公路,沿蛟川工业园和湾塘南 片规划地块南侧向西北行进,与在建明海大道和炼蟹线平交,跨越万弓塘河折 向西至望海北路。本项目路线长约5.4公里,用地宽度40m,双向六车道,道路 等级为一级公路(主要集散 公路),设计时速为80km/h。全线共设置桥梁8座(全 线桥梁单跨跨度均为20米),平面交叉8处;全线配套实施综合管线、交安及科 技设施、路灯和绿化等;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图 1.1.1-1 工程起点示意图 图 1.1.1-2 工程终点示意图 S202 镇海庄俞公路至望海北路公路工程(镇浦路一期工程)公路项目 I 标段 项目施工总体策划书 项目全线共设置 2 个标段(标段分界位置以明海大道南侧为界,对应桩号为 K7+340),其中I标段起点为庄俞公路、终点为明海大道,里程3.102 公里(桩 号范围 K4+238~K7+340),本标段共设置桥梁44.08m/2 座,均为中桥。
2.2招标内容:镇海招宝山五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需要计划租赁8辆自卸车,租赁时间为21个月。本次招标含设备进出场、运输、拼装、拆卸、燃油、操作手、保险租赁期间维修保养等一切费用。

序号

项  目

说  明

1

船机设备名称

8辆自卸车,具体根据招标单位实际需求确定。

2

包件划分

1

3

计划交货期

2025年10月1日

4

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为5.3Wm?土方外运,起点由镇浦路一期工程工地至豪城码头,单程距离19公里,实际结算已外出土方量为准。

5

使用地点
S202镇海庄俞公路至望海北路公路工程(镇浦路一期工程)工地现场

6

船机设备数量

8辆自卸车,具体根据招标单位实际需求确定。

7

设备能力

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8

人员要求

操作人员由投标方提供,日常维修保养、维修工由投标方提供。

9

租赁方式

月租

10

租赁起止时间

暂定租赁开始时间:2025.10.1

11

供油方式

由投标方供油

12

维修保养

由投标方负责

13

其它要求

本次机械设备租赁单价包含设备保险、设备必要的配件、各类修理费、设备进出场费用、管理费、调遣费、利润、风险、安全文明措施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械租赁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1 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6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7 投标人为船舶出租单位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船舶国籍证书中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保持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 10 时至  2025 年 9月 17日 1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9 月 22 日 16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6.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6.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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