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湖畔壹号三期二层经营性性用房(原托育中心)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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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台州市 | 采购单位 | 温岭市湖畔壹号业主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温岭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湖畔壹号三期二层经营性用房(原托育中心)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招租人: | 温岭市湖畔壹号业主委员会 | 招标方式: | 竞价 |
| 标的: | 湖畔壹号三期二层经营性性用房(原托育中心) | 起始价: | 18元/m2·月(不设保留价) |
| 保证金: | 贰万元人民币 | ||
| 简介: | 一、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标的位于温岭市城西街道横湖北路西侧湖畔壹号三期商铺二层,建筑面积630.30m2。按现状出租,用途为商业。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第二天开始计算租期(按公历计算),开始收取租金。 三、标的用途及要求 1、标的仅用于培训机构用房,不得用于住宅及厂房,不得从事黄、赌、毒、走私、制假、售假等违法活动,以及其他非法组织活动。租赁期内,承租方经营的行业及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和项目规定的要求,并具备相关部门办理的合法经营手续,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2、租赁期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水、电、燃气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内承租方需支付物业费给物业服务单位(收费标准3.0元/m2·月)。 3、租赁期内,承租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安全,以防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4、本次租赁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支付。 5、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以后经营活动所需的所有手续,办理手续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协助办理。 6、租赁期内,承包方不得破坏标的的主体结构及出租方提供的相应配套设施和设备。 7、租赁期间,房屋及设备设施由承租方负责维修保养,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设备设施损坏所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8、公告期间,竞价人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四、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按年支付,每年提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租金每年租金按承租方的中标价。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支付,以后提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下一年租金。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 ||
| 招租公告期: | 自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2日 |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岭市湖畔壹号小区公告栏和《温岭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enlingky.com)公开发布。 | ||
| 竞价日期及地点: | 一、竞价日期: 另行通知 二、地点:另行通知 | ||
| 报名时间及办法 |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12日, 上午9:00- 11:00,下午2:30-5:00(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下午5:00)。 二、报名资料: 1、自然人报名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三、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第二条规定的资料,到温岭市创业大厦1幢1202室(温岭市万昌中路1333号温岭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四、资格审查合格后,可领取招租竞价文件。本次招租竞价人报名家数1个及以上,招租继续有效。 | ||
| 对承租人的要求: | 1、承租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2、竞价成交后,承租人必须及时签订租赁合同。 | ||
| 联系方式: | 招租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温岭开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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