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鳌江镇下桥小区4幢旁边103室商铺五年租赁权等3宗标的进行公开出租(重三)

所属地区:浙江温州市 发布日期:2025-08-15

【招标公告】鳌江镇下桥小区4幢旁边103室商铺五年租赁权等3宗标的进行公开出租(重三):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温州市 采购单位 平阳县新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平阳县新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所拥有的鳌江镇下桥小区4幢旁边103室商铺五年租赁权等3宗标的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有房地产
公开招租

平阳县产权招租公告
(2025)第26号
经批准,平阳县新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所拥有的鳌江镇下桥小区4幢旁边103室商铺五年租赁权等3宗标的将以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租,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及起始价:
序号
标的名称
用途
出租面积约(㎡)
首年租金挂牌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鳌江镇下桥小区4幢旁边103室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商业
184.56
5.17
1.1
2
鳌江镇下桥小区5、6幢110室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商业
60.36
2.39
0.5
3
鳌江镇下桥小区5、6幢111室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商业
266.47
7.10
1.5
注:1.竞得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另向出租方交纳首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取整数至个位)。租赁关系终止后,履约保证金除用于抵充合同约定应当由竞得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竞得人。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第一年租金于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次年起租金于前一年合同到期日提前一个月交纳。租期起止时间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确定,无免租期。
3.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转租、转借标的物。

二、竞租对象: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招租方式:增价式拍卖,价高者得,起拍价即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25年  8 月 28   日止,标的现场。
五、申请(报名)时间:2025年 8   月  26  日至2025年  8  月 28   日 17 时(工作日);
拍卖时间:2025年  8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申请(报名)地点、拍卖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嘉园)。
六、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法人申请: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2、自然人申请: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3、其他组织: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注: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七、保证金缴入账户:
开户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010 0009 0038 285;开户行:平阳县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  号:3636 6149 0485;开户行: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3300 1627 1270 5998 8888;开户行:建行平阳支行营业部
账  号:1203 2830 0904 9013 987;开户行:工行平阳营业部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 8  月  28  日 16   时。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成交后保证金冲抵部分成交款;未成交者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八、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有关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九、咨询电话:
***                       ***
平阳县新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15257750753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保证金)     63193058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科           63193022
十、网址: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53018/index.html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 8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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