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丽水南城生态停车场改造提升项目-水阁东生态停车场及配套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委托单位事宜
【招标公告】丽水南城生态停车场改造提升项目-水阁东生态停车场及配套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委托单位事宜: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丽水市 | 采购单位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丽水南城生态停车场改造提升项目-水阁东生态停车场及配套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委托单位事宜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丽水南城生态停车场改造提升项目-水阁东生态停车场及配套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委托单位事宜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2日 16:54:35】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单位)丽水南城生态停车场改造提升项目-水阁东生态停车场及配套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委托单位事宜(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将在丽水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1.项目地点:开发区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2.详细地址: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缙青路与枫岭街交叉口西南角
3.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730天
4.报价方式:金额
5.中介服务项目金额: 服务金额报价
6.竞价控制价格:最低限价232600元,最高限价***元
7.竞价方式:暗标
8.材料送审: 不需要送审
9.中介选取规则:同等最低价综合选取
10.选取规则说明:(1)材料需要送审:符合资质条件单位中,采取最低价中标原则,最低报价相同的单位如有多家,结合项目实际对报名单位进行审核筛选,选出5家及以上竞价人作为入围单位。若报名单位少于5家,经审核筛选后可全部入围抽签(“一票否决”的单位除外),并到现场参与摇号的单位中随机抽取确定一家为中标单位。
(2)资格审查材料: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单位营业执照(需明确具有水土保持营业范围);2.丽水市域范围内具备独立办公场所(以租赁合同或房产证为准)。3.提供近三年水土保持项目业绩项目合同(以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不少于1个;4.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近六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其他人员2名具有水利专业助工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近六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结算方式:本项目采取总价包干原则。本项目支付方式为: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确认后支付总价的40%,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并提交业主确认后支付总价的60%。
(4)(上述材料需要密封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审核,资料需要现场送审不得邮寄),缺一样视为不符合要求。材料递交截至时间及地址:2025年8月15日17:00 前递交至丽水经开区管委会大楼 401办公室,逾期提交资料视为无效,中标单位抽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1.项目说明或其他要求:本工程总用地面积约367363平方米,其中规划选址红线面积约99915平方米。项目一期实施面积约3423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668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6315平方米,主要建设配套用房面积约15566平方米,配套服务管理用房面积约74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0373平方米,共设停车位约410个;室外附属环线长度约3767米(包括室外连廊)及道路、运动场地(篮球馆最大跨度约33.4米、游泳馆最大跨度约24.6米)、生态修复、给排水、强弱电、消防、暖通、智能化等工程。根据市水利部门要求,现需委托一家具备相应技术条件和能力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监测等工作,其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需在2025年9月15日之前完成。
12.人员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13. 经营范围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竞价时间:2025年08月12日 17:00:00至2025年08月15日 17:00:00
三、竞价人条件:
经浙江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认证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项目单位联系人:尹小军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开发区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项目委托单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08月12日 16:54:35
附件:竞价规则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2日 16:54:35】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单位)丽水南城生态停车场改造提升项目-水阁东生态停车场及配套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委托单位事宜(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将在丽水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1.项目地点:开发区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2.详细地址: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缙青路与枫岭街交叉口西南角
3.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730天
4.报价方式:金额
5.中介服务项目金额: 服务金额报价
6.竞价控制价格:最低限价232600元,最高限价***元
7.竞价方式:暗标
8.材料送审: 不需要送审
9.中介选取规则:同等最低价综合选取
10.选取规则说明:(1)材料需要送审:符合资质条件单位中,采取最低价中标原则,最低报价相同的单位如有多家,结合项目实际对报名单位进行审核筛选,选出5家及以上竞价人作为入围单位。若报名单位少于5家,经审核筛选后可全部入围抽签(“一票否决”的单位除外),并到现场参与摇号的单位中随机抽取确定一家为中标单位。
(2)资格审查材料: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单位营业执照(需明确具有水土保持营业范围);2.丽水市域范围内具备独立办公场所(以租赁合同或房产证为准)。3.提供近三年水土保持项目业绩项目合同(以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不少于1个;4.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近六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其他人员2名具有水利专业助工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近六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结算方式:本项目采取总价包干原则。本项目支付方式为: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确认后支付总价的40%,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并提交业主确认后支付总价的60%。
(4)(上述材料需要密封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审核,资料需要现场送审不得邮寄),缺一样视为不符合要求。材料递交截至时间及地址:2025年8月15日17:00 前递交至丽水经开区管委会大楼 401办公室,逾期提交资料视为无效,中标单位抽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1.项目说明或其他要求:本工程总用地面积约367363平方米,其中规划选址红线面积约99915平方米。项目一期实施面积约3423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668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6315平方米,主要建设配套用房面积约15566平方米,配套服务管理用房面积约74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0373平方米,共设停车位约410个;室外附属环线长度约3767米(包括室外连廊)及道路、运动场地(篮球馆最大跨度约33.4米、游泳馆最大跨度约24.6米)、生态修复、给排水、强弱电、消防、暖通、智能化等工程。根据市水利部门要求,现需委托一家具备相应技术条件和能力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监测等工作,其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需在2025年9月15日之前完成。
12.人员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13. 经营范围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竞价时间:2025年08月12日 17:00:00至2025年08月15日 17:00:00
三、竞价人条件:
经浙江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认证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项目单位联系人:尹小军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开发区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项目委托单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08月12日 16:54:35
附件:竞价规则
|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竞价起始时间 | 竞价结束时间 | 最低限价 | 最高限价 | 竞价类型 |
| 1 | XM202508120077 | 丽水南城生态停车场改造提升项目-水阁东生态停车场及配套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委托单位事宜 | 2025年08月12日 17:00:00 | 2025年08月15日 17:00:00 | 232600元 | ***元 | 暗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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