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度新昌县水资源管理技术支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25年度新昌县水资源管理技术支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绍兴市 | 采购单位 | 新昌县水利水电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昌中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度新昌县水资源管理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2025年度新昌县水资源管理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26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1120-1121号
项目名称:2025年度新昌县水资源管理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930000
采购需求:2025年度新昌县水资源管理技术支撑服务项目,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8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6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8月26日09点30分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新昌县七星街道东方润园B幢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3.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采购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方名称:新昌县水利水电局
采购方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万丰路688号
项目联系人:*** ***
质疑答复人:俞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昌中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东方润园B幢3楼
操作执行人:*** ***
质疑回复人:俞小姐 152675768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
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2025年度新昌县水资源管理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26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1120-1121号
项目名称:2025年度新昌县水资源管理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930000
采购需求:2025年度新昌县水资源管理技术支撑服务项目,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8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6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8月26日09点30分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新昌县七星街道东方润园B幢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3.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采购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方名称:新昌县水利水电局
采购方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万丰路688号
项目联系人:*** ***
质疑答复人:俞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昌中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东方润园B幢3楼
操作执行人:*** ***
质疑回复人:俞小姐 152675768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
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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