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湖州市两山生态资源运营有限公司2025-2026年生态产品价值咨询服务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湖州市 发布日期:2025-08-02

【招标公告】湖州市两山生态资源运营有限公司2025-2026年生态产品价值咨询服务入围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湖州市 采购单位 湖州市两山生态资源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州市两山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湖州市两山生态资源运营有限公司2025-2026年生态产品价值咨询服务入围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湖州市两山生态资源运营有限公司2025-2026年生态产品价值咨询服务入围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电子全流程) 项目招标编号: I3***47003196 招标人: 湖州市两山生态资源运营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湖州市两山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2025年8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5第三章 评审办法1818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2424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272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州市两山生态资源运营有限公司2025-2026年生态产品价值咨询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服务类项目。 湖州市两山生态资源运营有限公司2025-2026年生态产品价值咨询服务入围项目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价约人民币300万元/年,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州市两山生态资源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州市两山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 I3***47003196。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湖州市两山生态资源运营有限公司2025-2026年生态产品价值咨询服务入围项目; 2.2服务地点:浙江省湖州市两山生态资源运营有限公司,具体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2.3招标范围: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排摸、生态数据调查监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包含基准值、预测值、最终值三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包装策划,以及对项目融资可行性研究报告生态产品价值部分提出修改建议等工作(实际以招标人需求为准); 2.4服务期: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或年度服务金额总额达到300万止; 2.5入围数量:3-5家。当最终有效投标人在7家及以上时,取综合得分前5名投标人作为入围单位;当最终有效投标人在4(含)-7(不含)家时,则取综合得分前3名投标人作为入围单位;当最终有效投标人在4家以下时,本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人不予承诺入围的各单位在招标确定的服务期限内一定会有招标项目实施,具体项目内容由招标人选择、分配,中标人无条件服从,请中标人综合考虑该因素发生的风险,该风险一旦发生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3.2 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绿色集采平台(http://www.hzlsjcpt.com)完成相关注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在线下载发放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15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或交易平台账号密码登录“湖州绿色集采平台(http://www.hzlsjcpt.com)”-“我要投标”模块(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参与投标,并缴纳平台服务费(150元/标段)后,在交易平台-项目管理本项目内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4.4 未取得交易平台的CA数字证书或交易平台账号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办锁费用300元/年),取得交易平台的CA数字证书,具体注册办法请登录“湖州绿色集采平台→我要投标→立即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先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用账号密码登录交易平台-CA自助服务平台,进行在线办理(服务热线:400-0571-337 服务qq:80018409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5日14时30分。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绿色集采平台-我要投标-项目管理模块,在参与的本项目流程内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州绿色集采平台(http://www.hzlsjcpt.com)上发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市两山生态资源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西塞山路1558号联科商务中心1幢E区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湖州市两山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月河街道环城东路272、274号底266-276号上203室 联系人:*** 电话:*** 招标监督小组:湖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小组 地址:湖州市西塞山路1558号联科商务中心 联 系 人:鲍先生 电 话:0572-2717023 软件技术支持 技术服务电话:19975267846(黄工) 服务热线:400-0571-33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1.2招标人详见招标公告
1.1.3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招标公告
1.1.4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1.1.5项目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100%自筹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1.3.2服务期详见招标公告
1.3.3质量标准合格。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2预备会提疑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
1.10.3预备会书面澄清的时间 / 年 / 月 / 日
1.11偏离☑不允许 □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文件; 投标人提疑回复函。
2.2.1投标人提疑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 23 时 59 分 59 秒
2.2.3提疑、答疑澄清的方式提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有任何疑问,应于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湖州绿色集采平台(http://www.hzlsjcpt.com)—我要投标—项目管理本项目内进行在线提疑; 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交易平台的最新答疑信息。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将以在线形式于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回复所有已获取文件的投标人; 答疑澄清: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于规定的澄清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州绿色集采平台进行发布。
2.3.1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12日 23 时 59 分 59秒
3.1构成投标文件的主要组成部分☑资格 □商务 ☑技术
3.2.1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各入围单位签订框架协议,后期具体子项目落地时由招标人在入围单位中进行询价,价格以询价结果为准;招标人与子项目报价最低的单位签订项目委托合同,合同履行期间此价格不做调整。
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5.3签字或盖章要求招标文件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有要求签字或盖章(含电子签章)的按要求执行。
3.5.4投标文件份数要求中标后中标人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正副本须分别装订。
3.5.5注册及标书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s://www.hzlsjcpt.com/download
4.1.1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湖州绿色集采平台-我要投标-项目管理本项目流程内。
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14时30分(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已在线签到的、已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大厅 开标网址:https://hzkb.hzlsjcpt.com 电子开标大厅登录方式:登录电子开标大厅,选择对应的角色登录 (投标人代表一律不参加现场开标,开标过程投标人将进行远程签到和解密,可通过在线直播参与开标过程)
5.2开标程序1、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 30分钟内登录电子开标大厅进行电子签到,并在线等待开标,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2、投标截止前30分钟,由代理机构登录电子开标大厅,做好网上不见面开标准备; 3、开标程序 (一)至投标截止时间,主持人宣布开始开标,宣读开标现场情况以及投标人递交情况,有效性审查是否通过等相关开标情况;说明: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电子开标大厅的右上角提疑按钮,进行提疑,主持人应通过电子开标大厅在线回复 (二)投标人解密 1、主持人在系统中开启投标文件解密通道后(解密时间: 30分钟 ); 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一致的CA数字证书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2、投标人解密方式:在相应的项目开标流程内,在投标单位解密节点,点击“本单位申请解密”,使用生成投标文件一致的CA数字证书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或超出解密规定时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均投标无效。如果解密失败,投标单位应在解密时间内提供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中下载的备份投标文件用于补救。原始电子标书作为招投标资料存档。 3、开标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自动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 (三)投标人确认 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 4、开标特别说明 (一)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二)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三)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造成投标失败的,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应提前调试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 (六)本项目的评标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七)电子交易平台遇网络故障、设备故障、断电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开标、无法解密等情形,2小时内能够恢复正常,待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原定解密时间重新计算,2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由招标人确定另行开标时间;电子交易平台网络不畅导致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招标人相应延长解密时间,超出相应延长解密时间仍然未解密的,视做撤销投标文件。
6.1.1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审小组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 2/3; 评审小组确定方式:评审小组由招标人在评审前按规定组建。招标人按需可派1名代表参与评审,但不能作为组长;其余评审专家由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从湖州绿色集采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定标方式(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5-7人
7.2评审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湖州绿色集采平台(http://www.hzlsjcpt.com); 公示期:不少于3日。
7.4.1履约担保/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电子招标投标□否 ☑是,具体要求:1、各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有效的CA锁远程不见面解密;2、招标人对各投标文件的现场解密。整个投标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未成功解密的,均按未提交投标文件处理。
9.2服务费1.本项目投标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人民币5000元整,由入围单位平均支付,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4. 中标后中标人需向平台缴纳交易服务费。
9.3投标人硬件设备要求各投标人需要保障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硬件要求符合以下内容: 1.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 2.电脑操作系统要求在win7及以上。 3.要求正确安装湖州绿色集采平台CA驱动程序并正常登录。 开标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请密切关注开标情况。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未成功解密的,均按未提交投标文件处理。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我市相关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合同期限及服务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期限及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4.4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截止日前(近三年)有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 (2)投标截止日前被行政机关通报限制在本区域内投标的; (3)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4)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1.5.3中标后,中标人需向平台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以下收费标准收取。 1.工程类项目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 2.货物、服务类项目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
中标价(元)中标单位收费(元)
200万(含)以下750
200万-400万(含)2000
(1)不涉及具体金额的采购项目,中标单位收取交易服务费750元/件;
中标价(元)中标单位收费(元)
5000万以下根据中标价格的1.5‰
5000万以上75000
(2)中标单位收费不足750元的,按最低标准750元收费。 3.以上收费不包含作为投标单位交纳的150元平台技术服务费。 4.交易服务费缴纳账号: 账户名称:湖州市两山生态资源运营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30500MA7NGCP69C 地址、电话: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月河街道环城东路272、274号底266-276上、0572-2175036 开户行及账号: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811287635000139 1.6 保密 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本项目不作要求)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作要求)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主要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2.1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规定的时间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规定的方式进行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 2.2.2 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提交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作出统一解答或予以澄清,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规定的方式发布。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提疑、答疑澄清信息将统一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规定的方式进行发布。 2.2.4本项目(仅指电子招投标)若发布了答疑文件(指招标文件补疑内容),投标人必须选择答疑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规定的方式进行发布。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基本账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2)投标声明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汇总表的,为方便查找,请打“√”标明); (5)湖州市国企采购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 (6)代理费承诺函; (7)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1.2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业绩; (2)项目负责人业绩; (3)项目负责人荣誉; (4)服务响应承诺; (5)项目整体方案; (6)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7)投标人针对技术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 3.1.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 注:以上《资格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所需的资料由投标人以扫描件或电子件形式上传至系统设置的模块中。投标单位必须确保投标时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将一律否决其投标,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2 投标报价 3.2.1本项目各入围单位签订框架协议,后期具体子项目落地时由招标人在入围单位中进行询价,价格以询价结果为准;招标人与子项目报价最低的单位签订项目委托合同,合同履行期间此价格不做调整。 3.2.2投标人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本项目服务质量。 3.2.3招标人不接受备选方案。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3.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 3.5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 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 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电子签章盖章确认。 3.5.4投标人编制的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要求详见前附表。未按上述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5.5 电子投标编制工具 相关下载地址:https://www.hzlsjcpt.com/download。投标文件标记、递交、修改与撤回 4.1 投标文件标记 投标文件(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文件(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州绿色集采平台-我要投标-项目管理-投标项目管理本项目流程内投标文件递交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4.2.2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成功解密)少于4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撤回通知。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项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项规定。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会议过程有异议的,应当通过网上开标大厅在线提出异议或质询,招标人将在线回复。评审 6.1 评审委员会 6.1.1评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 6.1.3参加评审的人员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招标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6.1.4根据招标文件精神,参加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应对整个评审、决标过程保密,不得泄露; 6.1.5通讯工具管理:在评审期间,每个评委的手机统一存放; 6.1.6在评审期间,任何人不允许把投标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审指定地点,材料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评委完成评审时应如数、及时归还; 6.1.7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委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 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合同授予 7.1 确定中标人方式 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审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由评审委员会组长现场随机抽签确定。 7.1.2 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7.2 评审结果公示 7.2.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评审结果。 7.2.2招标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所有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通知 7.3.1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应当根据评审结果公示中入围候选人的排名和本项目的入围数量来确定入围单位。入围单位放弃入围、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承包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招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后一排名的候选人为入围单位,后一排名的候选人因同样原因的,可以确定再后一排名的候选人为入围单位,招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3.2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有);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中标人分别与项目业主签订采购合同。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3 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按规定程序向招标人的纪检或分管招投标监督部门投诉。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对招投标过程中,发生投标单位出现恶意质疑投诉行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质疑投诉、未按要求方式质疑投诉、无实质证据恶意缠诉或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失实报道的情形发生。如恶意质疑投诉属实,招标单位所属产业集团有权对该投标单位在产业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所属项目的投标中业主评价分按零分处理,情节恶劣的有权拒绝该投标单位在产业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所属项目中的投标; 2.其他事项请参照招标答疑。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资格文件审查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人条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1.4.4及招标公告要求等
签字盖章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盖章(含电子签章)
投标文件编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无字迹或扫描件模糊、辨认不清;
投标书唯一未出现“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情形
其他不同投标人未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文件组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条资格文件主要内容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条款。
技术文件审查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资格文件一致
签字盖章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盖章(含电子签章)。
投标文件编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无字迹或扫描件模糊、辨认不清
投标文件响应符合招标文件中实质性的要求
其他符合第三章评审办法要求
技术评审详见技术标计分标准2.2.2
商务文件审查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资格文件一致
签字盖章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盖章(含电子签章)
投标文件编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无字迹或扫描件模糊、辨认不清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其他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商务评审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投标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合同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2项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条款。
评审分值计算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商务得分:/ 技术得分:100分
商务权重:/ 技术权重:100%
2.2.2技术标评定按第三章2.2.2条规定评定
2.2.3商务标得分按第三章2.2.3条规定评定
最终得分最终得分=技术得分×技术标权重(100%)
串标 形为3.4串通投标的判定按第三章3.4规定
评审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相等时,由评审委员会组长现场随机抽签确定。 本次招标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名次,当最终有效投标人在7家及以上时,取综合得分前5名投标人作为入围单位;当最终有效投标人在4(含)-7(不含)家时,则取综合得分前3名投标人作为入围单位。当最终有效投标单位不足4家的,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技术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4 商务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最终得分与评分标准 2.2.1 投标人最终得分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技术得分×技术权重(100%)。 2.2.2 技术标总分100分(权重占100%)
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
1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生态产品价值类项目(包含VEP核算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规划或EOD规划或生态权益开发及交易)业绩,每个得6分,最多得24分。 注: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4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生态产品价值类项目(包含VEP核算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规划或EOD规划或生态权益开发及交易)业绩,每个得4分,最多得16分。 注: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16分
3项目负责人荣誉拟派项目负责人参与过《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评估技术规范》(不限地区)编制的,得5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分
4服务响应承诺投标人承诺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人员就位,开展相关工作,满足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5分
5项目整体方案(1)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包装策划类项目”规划方案对项目前期初步规划的合理性,方案措施是否详细具体,实施是否切合实际、合理可行进行综合评审(9-15分)。 (2)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包装策划类项目”规划方案报告质量的合理性,服务质量的管理体系的全面性、合理性,安全与保密控制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9-15分)。 (3)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包装策划类项目”规划方案进度控制的合理性,是否有完善、可行的进度计划、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6-10分)。24-40分
6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针对以往项目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分析明确,有完善的应对措施,评委根据情况酌情打分(6-10分)。6-10分
注:上述量化评分,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予以评审,评审项目缺项时,该项得零分。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得分= 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 / 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2.3 商务文件评定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4.1项、第1.4.2项、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或确认的; (4)未响应招标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 (5)未在涂改的投标报价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2规定的评审因素、分值及权重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 3.2.2本章第2.2各阶段的评分分值计算均按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补正和否决 3.3.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且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补正。评审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 3.3.4因有效投标不足4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审委员会有权拒绝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拒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4串通投标行为 3.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3.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七)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 (八)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人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 (九)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电子保函的; (十)不同投标人的采用同一台电脑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如采用同一MAC地址、硬盘号、主板号、CPU号或同一造价工具加密器等等)。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投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审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3.5弄虚作假的行为 3.5.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本合同为框架协议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甲方: (招标人) 乙方: (中标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湖州市两山生态资源运营有限公司2025-2026年生态产品价值咨询服务入围项目》项目签订框架协议。 一、服务内容和要求 1项目地点:湖州市两山生态资源运营有限公司。 2项目规模及内容:本次招标由湖州市两山生态资源运营有限公司统一招标,建立生态产品价值类咨询项目第三方技术单位库。湖州市两山生态资源运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代管公司在本次招标服务期内的生态产品价值类咨询项目,均可在此类第三方技术单位库内选取。 3服务范围:招标人指定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排摸、生态数据调查监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包含基准值、预测值、最终值三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包装策划,以及对项目融资可行性研究报告生态产品价值部分提出修改建议等工作,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4服务期: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或年度服务金额总额达到300万止。 5质量要求:合格,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 注:1)如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未达到招标人服务要求或有重大不良事件发生,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并终止合同、选择入围候补单位进场,中标人承担相应法律、法规风险。 2)招标人不予承诺本次入围单位在招标确定的服务期限内一定会有项目实施,请投标人在投标前综合考虑该因素发生的风险,该风险一旦发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合同结算、支付等: (一)本项目合同价款及结算办法: 本项目各入围单位签订框架协议,后期具体子项目落地时由招标人在入围单位中进行询价,价格以询价结果为准;招标人与子项目报价最低的单位签订项目委托合同,合同履行期间此价格不做调整。 (二)付款方式:以子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子项目合同签订并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20 %;报告完成并由甲方审核确认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履行期限和地点 履行期限:以子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四、保密义务 合同双方对合同签订、履行以及争议解决过程中所知悉的合同对方的相关信息均负有保密的义务,除政府及法律强制性规定必须披露外,未经合同对方书面同意,在合同履行后都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合同签订地:湖州市南太湖新区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附件: 考核标准 1、考核对象及时间 (1)技术服务单位。 (2)考核时间:1年,同服务期。 2、考核办法 (1)由甲方经办人对各项服务内容进行打分,并由经办人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复核。 (2)以每一个项目为单位进行打分,本管理考核责任书满分100分。 (3)考核采取分值计算法,项目考核分不低于90分;低于90分不低于80分的,扣罚单体项目服务总金额2%;低于80分的,扣罚单体项目服务总金额5%,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合同剩余款项,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取消其供应商入围资格。 3、考核内容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技术单位服务考核标准 工作
日常工作规范(100分)序号评比标准分值考核分值考核扣分考核得分备注
1项目服务前期编制项目推进时间表。10如无扣10分
2按照项目推进时间表按期完成任务。20如因乙方自身原导致项目延期,扣20分
3及时响应甲方所要求现场或线上需协调配合的工作。10每违反一次扣5分
4保证报告整体质量。30根据报告整体质量扣0-30分
5不得虚假上报数据,严格保证数据的真实性。30每违反一次扣30分
总计100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声明书 (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的 项目的投标,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我方此次提交的投标文件等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的,如有不实,我单位自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3个月以上的不良行为公示,一旦中标,中标无效,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是 (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 。 特此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 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 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审、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联系电话: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湖州市国企采购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 本公司决定参加项目投标。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廉洁从业、诚实守信,特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决不发生以下行为: 1.以他人名义投标,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单位资质投标; 2.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3.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4.中标后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 5.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背离投标文件及合同实质性内容的私下协议; 6.其他违反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不以任何理由给予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以下好处: 1.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给予回扣、感谢费、劳务费等各种名目的经费; 2.报销应由上述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赠送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提供宴请、健身、旅游、娱乐等高消费活动; 5.无偿或明显低于市场价装修住房。 三、不以任何理由为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四、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派驻廉政监察组等机构的监督,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廉政文化进工程工作,加强廉洁从业环境宣传、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多种形式开展廉洁教育。 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录入诚信档案的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日期: 代理费承诺函 致: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同意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贵公司交纳中标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在确定中标人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结清。 账户名称:湖州市两山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月河街道环城东路272、274号底266-276号上203室 账户号码:811288632000180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纳税人识别号:91330500MABPPRRF41 联系电话:0572-2175395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项目负责人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委托单位服务内容规模合同签订时间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等。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90 日历天。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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