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新昌县巡特警大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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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绍兴市 | 采购单位 | 新昌县公安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新昌县巡特警大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江苏和为警用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SXPZ-H20250508ZXX
二、项目名称:2025年新昌县巡特警大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均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周宁,朱杭平,叶秀春,裘启玲
六、开标情况
标项1
七、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八、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九、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452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昌县公安局
地 址:新昌县七星街道坤豪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史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333号商会大厦十四层1407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孙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新昌县财政局采监科
地 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传 真:/
联 系 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
附件信息: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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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2025年新昌县巡特警大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江苏和为警用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秦皇岛路3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2025年新昌县巡特警大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 2025年新昌县巡特警大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1项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均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周宁,朱杭平,叶秀春,裘启玲
六、开标情况
标项1
七、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八、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九、技术评分明细表
|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 1 | 江苏和为警用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 62.0 | 65.5 | 62.0 | 61.5 | 61.5 | 62.5 | 23.42 | 85.92 |
| 1 | 浙江神龙安全器材有限公司 | 58.0 | 59.0 | 59.0 | 57.0 | 56.5 | 57.9 | 24.41 | 82.31 |
| 1 | 浙江道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57.5 | 61.0 | 58.5 | 57.5 | 54.0 | 57.7 | 24.52 | 82.22 |
| 1 | 浙江万事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4.0 | 16.0 | 13.0 | 16.0 | 15.0 | 14.8 | 30.0 | 44.8 |
十、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452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昌县公安局
地 址:新昌县七星街道坤豪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史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333号商会大厦十四层1407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孙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新昌县财政局采监科
地 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传 真:/
联 系 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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