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的金华分行全辖法律服务定点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的金华分行全辖法律服务定点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金华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金华分行全辖法律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委托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金华分行全辖法律服务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华分行全辖法律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财会/定点-浙江金华-2025-006/总2036-信管部-法律咨询。
三、项目有效期:集采合同或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8月31日,或招标人上级机构或招标人重新公布此类项目集中采购结果之日,先到为准。
四、项目预算/预估采购金额:预估金额800万元,采购金额为预估数,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数为准。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拟采购金华分行全辖法律服务,该项目为市分行定点采购项目,实际采购数量根据各支行或市分行专业部门需求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六、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有效投标人数量≤5家的,本项目流标;有效投标人数量≥6家的,中标人数量为有效投标人数量的二分之一(遇小数则四舍五入取整数部分),中标人数量最多不超过8家。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成立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结果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未提供,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中国工商银行及辖内各级机构清退出库。【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在最近一年内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5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证明应为第三方提供,如税务局等;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二)专用条款
1、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连续执业三年及以上(合并或分立的律师事务所需提供原律所及现律所连续执业三年及以上的证明)。【提供执业许可证或其他依法成立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合并或分立的律师事务所还需提供原律所及现律所连续执业三年及以上的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工行金华分行及其全部辖属支行服务能力。【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内部管理规范,档案管理和信息保密制度健全。【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提供与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记载的住所对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在金融法律服务等相关业务领域具有良好的专业经验和服务业绩,须开展金融法律服务3年(含)以上,且近三年须具有银行服务经历。【提供2022年1月1日前及2022年1月1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银行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相关合同复印件(可隐去合同主要内容)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具有注册专职执业律师数量达到10人(含)以上;【提供至少10份律师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执业许可证上的执业机构需为投标人】
7、近三年内至少两年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不为负数。【需提供2022—2024年度利润表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禁止情形(不得选聘条件)
1、曾被国家有关部门实施制裁、惩戒处罚措施,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与工行存在利益冲突的,如在同一诉讼(或仲裁)案件及其关联案件中已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代理的,在同一非诉讼事务中接受与工行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相关方委托的,律师或者其近亲属与工行有利益冲突的。【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有损害工行权益的行为纪录,如曾在为工行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泄露工行商业秘密,曾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工行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曾发表过损害工行形象、声誉的言论或作品的。【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曾因提供法律服务与工行产生争议,并以工行为被告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涉及负面舆情等不宜作为备选对象的其他情况。【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八、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方式及售价
1.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1室(文晖大桥西侧下桥口);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将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扫描件发送至lvd@zjsct.cn,原件邮寄,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报名联系电话:0571-85730236)
购买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缴费方式如下:在招标报名时以电汇形式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公对公转账)或现场获取时现金缴纳: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工行羊坝头支行
账 号:1202020119900088656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和递交方式: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北街595号金华工行22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5年7月29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开标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北街595号金华工行22楼会议室。
十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6000元整。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中国工商银行集采门户网站(https://jc.icbc.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北街59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
项目负责人:张洁芬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shenza@zjsct.cn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5年7月8日
一、项目名称:金华分行全辖法律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财会/定点-浙江金华-2025-006/总2036-信管部-法律咨询。
三、项目有效期:集采合同或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8月31日,或招标人上级机构或招标人重新公布此类项目集中采购结果之日,先到为准。
四、项目预算/预估采购金额:预估金额800万元,采购金额为预估数,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数为准。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拟采购金华分行全辖法律服务,该项目为市分行定点采购项目,实际采购数量根据各支行或市分行专业部门需求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六、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有效投标人数量≤5家的,本项目流标;有效投标人数量≥6家的,中标人数量为有效投标人数量的二分之一(遇小数则四舍五入取整数部分),中标人数量最多不超过8家。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成立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结果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未提供,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中国工商银行及辖内各级机构清退出库。【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在最近一年内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5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证明应为第三方提供,如税务局等;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二)专用条款
1、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连续执业三年及以上(合并或分立的律师事务所需提供原律所及现律所连续执业三年及以上的证明)。【提供执业许可证或其他依法成立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合并或分立的律师事务所还需提供原律所及现律所连续执业三年及以上的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工行金华分行及其全部辖属支行服务能力。【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内部管理规范,档案管理和信息保密制度健全。【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提供与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记载的住所对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在金融法律服务等相关业务领域具有良好的专业经验和服务业绩,须开展金融法律服务3年(含)以上,且近三年须具有银行服务经历。【提供2022年1月1日前及2022年1月1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银行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相关合同复印件(可隐去合同主要内容)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具有注册专职执业律师数量达到10人(含)以上;【提供至少10份律师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执业许可证上的执业机构需为投标人】
7、近三年内至少两年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不为负数。【需提供2022—2024年度利润表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禁止情形(不得选聘条件)
1、曾被国家有关部门实施制裁、惩戒处罚措施,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与工行存在利益冲突的,如在同一诉讼(或仲裁)案件及其关联案件中已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代理的,在同一非诉讼事务中接受与工行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相关方委托的,律师或者其近亲属与工行有利益冲突的。【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有损害工行权益的行为纪录,如曾在为工行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泄露工行商业秘密,曾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工行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曾发表过损害工行形象、声誉的言论或作品的。【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曾因提供法律服务与工行产生争议,并以工行为被告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涉及负面舆情等不宜作为备选对象的其他情况。【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八、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方式及售价
1.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1室(文晖大桥西侧下桥口);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将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扫描件发送至lvd@zjsct.cn,原件邮寄,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报名联系电话:0571-85730236)
购买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缴费方式如下:在招标报名时以电汇形式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公对公转账)或现场获取时现金缴纳: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工行羊坝头支行
账 号:1202020119900088656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和递交方式: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北街595号金华工行22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5年7月29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开标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北街595号金华工行22楼会议室。
十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6000元整。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中国工商银行集采门户网站(https://jc.icbc.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北街59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
项目负责人:张洁芬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shenza@zjsct.cn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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