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类新能源车辆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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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温州市 | 采购单位 |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 执法类新能源车辆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乐清市顶鑫贸易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CG202504A05
二、项目名称:执法类新能源车辆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勇,胡大志,黄晓霞(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陈洁,汤宇刚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乐清市宁康东路9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周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62585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
传 真:0577-61882627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0577-6188262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乐清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01561,0577-85501562
附件信息:
附件.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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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执法类新能源车辆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投标总价:***(元) | 乐清市顶鑫贸易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城南街道宁康西路358号一幢一层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执法类新能源车辆采购 | 执法类新能源车辆采购 | 见附件 | 见附件 | 1项 | ***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勇,胡大志,黄晓霞(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陈洁,汤宇刚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 1 | 乐清市顶鑫贸易有限公司 | 63.0 | 64.0 | 67.0 | 64.0 | 62.0 | 64.0 | 30.0 | 94.0 |
| 1 | 温州市鑫顺通汽车有限公司 | 37.5 | 40.5 | 41.5 | 37.5 | 36.5 | 38.7 | 29.98 | 68.68 |
| 1 | 温州鑫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4.5 | 37.5 | 39.5 | 34.5 | 32.5 | 35.7 | 30.0 | 65.7 |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乐清市宁康东路9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周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62585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
传 真:0577-61882627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0577-6188262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乐清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01561,0577-8550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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