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景宁县中心城区给排水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鹤溪小区A、B区)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丽水市 发布日期: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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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丽水市 采购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博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景宁县中心城区给排水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鹤溪小区A、B区)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景宁县中心城区给排水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鹤溪小区 A、B区)招标公告
景招A[2025]023号
1.招标条件
景宁县中心城区给排水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鹤溪小区 A、B区)已经 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景发改投资〔2025〕6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景宁县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招标人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博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景宁县中心城区给排水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鹤溪小区 A、B区)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9798.91平方米(A区35198.91平方米,A区54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69744.8平方米(A区77843.8平方米,B区91901平方米),主要建设鹤溪小区A、B区的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电力电讯工程、绿化工程及鹤溪南路改造。其中,给排水工程包含给水工程、雨水工程和污水工程。给水工程新建阀门井、水表箱、水表、消火栓等井座共计1264座,新建DN32-DN400 PE管材及球墨铸铁管材3500米;雨水工程和污水工程新建雨污废水检查井、雨水口、化粪池、隔油池等共计2532座,新建DN200-DN800高密度聚乙烯管材(DN800为三级钢筋混凝土管)17540米;道路工程新建沥青路面26771.97平方米,新建花岗岩及沥青人行道23387.74平方米,新建电动车停车棚6个;电力电讯工程新建电力电讯各类井座共计337座,各类排管5740米,开挖电缆破损新建2250米,电力施工迁改8500米,新建路灯151盏,路灯控制箱2个;绿化工程修复原有小区绿化面积为784.26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涉及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最高投标限价: ***元(其中含税暂估价4405021.64元,含税暂列金2125500元,不下浮。)
2.4施工总工期: 330日历天。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R3.8 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1  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0878198  0578-2292759。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5日0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 )。
7.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7.4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厅;
7.5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7.6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景宁县红星街道人民北路219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博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县宝石路36-3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行政监督部门: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78-5089024
地址:红星街道鹤溪中路49号                                    
2025年6月4日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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