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衢州港衢江港区大路章作业区二期-供配电工程

所属地区:浙江衢州市 发布日期: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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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衢州市 采购单位 衢州市衢江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衢州港衢江港区大路章作业区二期-供配电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衢州港衢江港区大路章作业区二期-供配电工程 交易公告 我单位衢州市衢江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定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在衢州市衢江 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楼小会议室以公开发包方式确定衢州港衢江港区大路章作业 区二期-供配电工程的承包人。 1.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樟潭街道大安村,G320 国道以北。项目审定预算价 388.4724 万元(含预留金 / 元,暂估价 / 元,含税)(审定预算价编制依据及说明:1、本工程 预算文件,设计文件及相关问题的答复。2、《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 版)的通知》(浙建建【2018】61 号)、《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 版)》,《房 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 范》(GB 50856-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浙建 站计〔2013〕63 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浙建站计〔2014〕31 号)、《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浙江省建设 工程计价依据(2018 版)综合解释》、《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13 版);3、本工程按建建发<2019>92 号文 件计取税金 9%;4、材料信息价按《衢州市工程造价信息》2024 年第 9 期、《浙江省工 程造价信息》2024 年第 9 期。无价材料根据询价计入)。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出资比 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发包范围:衢州港衢江港区大路章作业区二期-供配电工程(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施 工图、审定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为准)。 发包方式:双随机发包。 注:(无)。 2.承包人资格要求 (1)本次交易要求承包人须是具备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中注册区县为 衢江区的(或建筑业产值归入衢江统计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取得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 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企业,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提供承包人自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至承包截止日之间任意一次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系统”上,参与承包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1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负 责人。承包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 (3)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包)。发包工程不允许分包。 (4)承包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1)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2)为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发包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4.3)不同承包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4.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4.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7)为本标段提供发包代理服务的; (4.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发包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4.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承包资格的; (4.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电子发包交易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系统电子交易,采用不见面发包方式。 3.1 本次交易采用不见面电子交易的方式(人员无需到现场,可以登录广易招·浙江 系统中的网上开标大厅查看开标情况),承包意向人在广易招·浙江系统进行资料下载,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承包意向人请登录广易招·浙江(http://www.hlyzztb.com/)办 理承包意向人信息入库事宜。本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发包,全部资料均采取电子化编制。 3.2 承包意向人的承包意向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4 时 30 整,承包意向人无需到现场参与报价,只需在单位自备连通网络的电脑,登录广易招·浙 江平台--开标系统--今日开标进入当前项目,进入直播页面。(http://www.hlyzztb.co m/)。 3.3 发包人对承包人疑问统一在广易招·浙江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hlyzztb. com/)公开进行解答,如需修改发包文件内容的,应在承包意向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以发 包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承包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补充文件。无 2 论是发包人根据需要主动对发包文件(含审定预算)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承包人的 要求对发包文件做出澄清,发包人都将于承包截止时间 2 个工作日前予以澄清,如果澄清 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承包截止时间不足 2 个工作日的,则相应延长承包意向文件上传截止时 间。 3.4 使用电子交易系统需要相关业务咨询的承包意向人可以咨询:杭州擎洲软件有限 公司,孟女士,联系电话:0570-8757622/或腾讯企点 QQ:2852779059。 温馨提醒: 1、请承包意向人提前安装谷歌、360、搜狗浏览器,选择其一即可,保证正常登录;4.承包意向人信息入库 各承包意向人登录广易招·浙江平台办理承包意向人信息入库事宜网址:(http:// www.hlyzztb.com/) 4.1 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承包意向人,请先点击网页右侧“注册”按钮,并办理企 业 CA,提交企业相关承包意向信息后,一个工作日内会自动审核。 4.2 已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承包意向人,请凭用户名和密码或者 CA 登录系统上传带“*”号的原件扫描件,无需到现场,一个工作日内会审核并同步各县市区。 4.3 CA 办理指南 ①中国联通衢州 CA 办理流程:承包意向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联通 CA 在线办 理”,根据流程图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8256007,0570-8252229(流程图网址 http://zjqzcert.uni-ca.com.cn:7008/)。 ②天谷 CA 在线办理流程:在统一登录界面右侧点击平台使用帮助下方的“如何申领 介质 CA?”,根据《CA 数字证书用户自主》手册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400-087-81 98,天谷 CA 在线办理流程:http://www.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225&s tatusCode=303。 5.承包意向保证金 5.1 本项目承包意向保证金 3 万元整。 缴纳方式:保证金采用承诺制。凡参与承包意向人,均视为同意发包文件中关于承包 意向保证金的相关条款,若存在以下承包意向保证金不予退换等情形,同意向发包人补缴。 (1)承包意向人在承包意向文件上传截止后撤销或修改其承包意向文件; (2)承包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出附加 条件,或未按发包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 (3)经查实,承包意向人在发包确定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4)使用伪造的许可证件、获奖文件(证明);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信用状 况、项目负责人或项目部管理(技术)人员劳动关系证明、企业及相关人员资质证书、身 份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 (5)因恶意隐瞒等被投诉而取消承包资格的承包候选人; 6.发包文件的获取 承包意向人需登录广易招·浙江系统,选择承包意向项目后点击发包文件下载或在 广易招·浙江网站(https://www.hlyzztb.com/)公告附件中下载。 7.承包意向文件的组成与递交 承包意向文件须按发包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 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承诺函,并按顺序编列。 (1)承包意向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二) (3)授权委托书(无授权代表不用提供,格式见附件三) (4)营业执照 (5)企业资质证书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四) (8)关于承包意向保证金和“六禁止六不准”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五) (9)诚信平台企业注明地信息的截图(格式见附件六) (10)提供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格式见附件七) (11)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承包意向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承包意向截止时间、发包会议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4 时 30 整,承包意向人无需到现场参与报价,只需在单位在广易招·浙江(https://www.hlyzztb.com/)上传承包意向文件,若逾期递交,发包人则不予受理。 8.确定承包候选人 本工程的让利区间: 8 %(含)~12.01%(不含),以审定预算价为基数。采用双随 机法确定承包候选人,评定工作由发包人负责。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 发包人将重新发包情形: (1)承包意向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止,若承包意向人少于 3 个时。 4 (2)发包承包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发包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 (3)发包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 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发包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 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应重新发包。 8.1 确定发包程序 (1)随机确定预承包候选人; (2)资格审查; (3)推荐承包候选人; (4)随机抽取承包让利率; (5)出具评审报告。 8.2 随机确定预承包候选人 8.2.1 确定承包意向人顺序号 由系统随机赋予承包意向人顺序号码。 8.2.2 确定预承包候选人 根据顺序号范围由系统随机抽取 1 个号码,号码对应的承包意向人确定为预承包候 选人。 8.3 资格审查 预承包候选人存在第9条否决承包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承包意向 资格。预承包候选人被否决的,通过系统再次随机抽取,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直至产生 一个通过资格审查的预承包候选人。 8.4 承包文件的澄清、质询 (1)发包人在不见面系统大厅要求承包人对承包文件进行澄清,承包人澄清回复时 间不得超过通知发出后15分钟,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发 包人有权否决其承包。承包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承包人不予回复或 确认。 (2)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承包人进一步澄 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发包人的要求。 (3)承包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承包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发包人可以否决 其承包。 8.5 推荐承包候选人 5 发包人推荐通过资格审查的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候选人。 8.6 随机抽取承包让利率 根据让利区间等有关约定,通过系统随机确定本工程的让利率 A%,A 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整数位、十分位及百分位由发包人通过系统随机抽取。 8.7 出具评审报告 发包人出具评审报告。 9.否决承包的情形 承包意向人或其承包意向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承包意向作否决其承包处理:(1)发包人(或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承包意向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承包意向 人撤换、涂改承包意向文件; (2)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泄露承包意向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 项; (3)不同承包意向人的承包意向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承包咨询服 务; (4)不同承包意向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承包意向事宜的或不同承包意向人与同一承包 意向人联合投标(承包)的; (5)不同承包意向人的承包意向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 律性变化; (6)不同承包意向人的承包意向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7)不同承包意向人的承包意向文件相互混装; (8)承包意向人有下列情况任意一种:IP 地址一致、MAC 地址一致、电脑硬盘号一 致; (9)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10)对发包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资质、人员、承诺函等)未响应的。承包意向文 件未按发包文件要求编制的。 (11)电子承包意向文件未按电子交易平台要求制作的(如电子交易平台填报的资质、人员、工期等信息与承包意向文件内不一致的)。 (12)承包意向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承包意向文件,未申明哪份有效的。 (13)承包意向文件关键内容(如质量、工期、报价等)字迹模糊、错误、不一致、无法辨认的,文字表示的报价金额有漏字或错字的;承包意向文件关键内容(如质量、工 6 期、报价等)不符合发包公告要求的。 (14)承包意向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成功解密的,或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成功 上传承包意向文件的单位;承包意向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承包意向文件无法导入 成功的。 (15)承包意向文件未按规定盖章、签字、装订的; (16)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确认的条款的; (17)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否定其投标的; 10.其他要求 10.1 承包意向人应承担其参加本发包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0.2 发包人公示交易结果公告,公示期不少于 2 日。无异议投诉的,发包人与承包 人应于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通知书、发包文件和承包人的承 包意向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0.3 履约保证金按不高于合同价 2%缴存(不计利息),缴纳方式参考相关法律法规执 行。 10.4 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等支付参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浙江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挥标准造价作用助推建筑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浙建建 <2024>7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浙 政办发<2022>47 号)等文件执行。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1.5%(《关于在全省工程 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 号))。验收合格期满两年,经承包人 申请,发包人组织复检无质量问题后,扣除相应款项后一个月内退还剩余质量保证金(不 计息)。 10.5 涉及施工过程中的价格调整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浙江省 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衢住建办〔2020〕37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10.6 承包人须严格按照(衢江区区委【2020】9 号)文件要求,落实“六禁止、六 不准”。并在发包合同签订时,一并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着重明确相关行贿受贿等违 法行为的惩罚条款。 10.7 承包人应根据无欠薪工作要求:合同签订后落实施工现场用工实名管理制度,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 7 支付实行“双线”支付。参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 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4 号)、《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 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 号)、《关于印发衢州市建设工程绿色综合 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衢住建〔2019〕135 号)、《关于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 度和专用账户管理的通知》(衢建管〔2020〕7 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10.8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最低保修期限为:(其他项目 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按工程实际需求填写)。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 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 年。 10.9 承包意向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 有违反承包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或其他违法行为的,需补缴承包意向保证金,同时接受相 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 10.10 承包人应根据衢州市监管办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推动农民就业的指导意见,履约 期间积极促进本地农民就业。 10.11 工程量变更的有关要求: 当本工程需要变更时,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签字才有效;如承包人为施工方便 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征得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具体参照衢江区相关规定执行并进行备案。 10.12 项目负责人在建情况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系统,两个平台查询情况和衢江区范围内限额以下工程以中标公示发出之日为准。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或成交/中选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 过公开招标或公开发包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通过合同验 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8 发包人:衢州市衢江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 交易代理单位: 国开工程管理(衢州)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 *** 9 电话:*** 2024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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