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部零星工程施工企业预选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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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湖州市 | 采购单位 | 某部工作处。某部工作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某部零星工程施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某部零星工程施工企业预选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零星工程施工企业预选招标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 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基础设施零星维修工程
2.2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位于湖州市基础设施零星维修,主要包括营房及附属设施的零星维修、整修、改造和装 饰装修等。规模以实际发生为准。要求供应商能随时响应我部维修需求,并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维修任务;工期为合 同签订之日起1年,入围数量3家,在预算价8万元以下的零星项目,由甲方在入围单位中随机指定;在预算价8万元以上的 零星项目,由甲方在入围单位中随机抽取。
2.4招标范围:根据实际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为准。完成某部零星维修项目,关于招标 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5暂定服务期:框架协议签订后一年,如中标人履约情况优秀,经招标人同意,可续签一年合同,服务期限最大可达两 年,开始与结束时间以最终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 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 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 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企业与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在线查询截图);近3 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和其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五)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和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未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项目;
(七)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 经理,需具备在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保证明。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节假日 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云峰大厦7楼701室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供应商可自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凡愿参加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 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活动。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一 经售出恕不退还。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签字)复印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代表作为企业正式员工的依据(提供投标人为法人授权代表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记录);
4.投标人近一年任意六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5.投标人2021-2023年三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需提供2021年-2023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营业执照);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非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截图。不得为军队采购网(www.plap.cn)被处罚期内 的投标人的证明资料。
11.企业与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在线查询截图);近3年无 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和其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12.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项目经理:提供建筑工程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 经理,需具备在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保证明。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4日09时3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某部工作处。
部门名称:某部工作处
联系人:陈亮
联系电话:13326188195
10.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部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云峰大厦7楼701室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10203554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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