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镜湖新区JH-10-07-05地块地下停车场第三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绍兴市 发布日期:2024-10-23

【招标公告】镜湖新区JH-10-07-05地块地下停车场第三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绍兴市 采购单位 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镜湖新区JH-10-07-05地块地下停车场第三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镜湖新区JH-10-07-05地块地下停车场第三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镜湖新区JH-10-07-05地块地下停车场第三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通过邮箱形式报名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SGC-2024-0814
项目名称:镜湖新区JH-10-07-05地块地下停车场第三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镜湖新区JH-10-07-05地块地下停车场第三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00
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2024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招标文件获取,并将下列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至455853144@qq.com邮箱内,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单位授权委托书(备注联系电话)和获取人身份证;
4、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采用转账或电汇等形式;收款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1005321046001,开户行杭州平安银行宝善支行)
提示:
①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②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官网查看。
地点(网址):http://jhxq.sx.gov.cn/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6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绍兴市越城区联合大厦1101室)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06日09点30分00秒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绍兴市越城区联合大厦11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联合大厦11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城钺、张雅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
质疑联系方式:19518577005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    称: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   
传    真:/
联系人 :吕文杰
监督投诉电话:0575-88017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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