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衢州]10月25日衢州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玉米竞价销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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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衢州市 | 采购单位 | 衢州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10月25日衢州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玉米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衢州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玉米竞价销售公告
受衢州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兹定于2024年10月25日下午14时在东方网上粮食市场(以下简称“粮网”)举办玉米竞价销售交易会(场次编号:“衢州玉米销售20241025”),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交易报名入口
粮网声明
1、标的物详情资料由委托方(卖方)提供,其真实性由委托方(卖方)负责,粮网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竞买人应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对竞价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到粮库实地审看大样,卖方自公告在粮网(www.zglssc.com)发布之日起即接受现场看样。
3、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之一切现状(包括缺陷、瑕疵),并愿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在交易过程中,因网络、交易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交易中断或产生不合理的成交结果时,同场中正常成交的标的视为有效,对非正常情况下产生的不合理成交结果,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网有权判令为废标,并进行重新竞价。
5、粮网为防止客户在竞价交易过程中,出现操作失误,本场次特设立极限价格。最高极限价格设置为起拍价或保留价的2倍。
6、考虑到网络环境的不确定性,敬请参与网上交易客户提前登陆系统,以便发现网络问题有时间处理。
一、竞价销售标的物情况及相关说明
(一)标的物生产年份及数量
此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为2022年安徽产玉米2800吨,共分4标,每标700吨。点击查看标的物详情。(质量指标参照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质检报告,具体质量标准以仓库实物交货为准,有意向的客户应在竞价交易前认真评估或实地查看粮食实物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的质量和市场风险。竞价交易成功后即视同买方了解并认可该批粮食质量且无异议(包括放弃实地看样参与竞价的客户),在后续粮食交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中标粮食质量问题为由提出异议或要求退货。)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交货时间:款到发货,提货截止时间到2024年11月15日。
2.交货地点:衢州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中心粮库0P35仓。
3.交货方式:车板交货,散装出库,不提供灌装服务,无板前费。
(三)结算办法
1.货款结算方式:自行结算。
2.货款结算期限::2024年10月31日前必须付清全部货款的50%,其余货款必须在2024年11月10日前付清,若未付清,逾期部分按月息6‰计息。付款逾期截止时间到2024年11月15日。提货需在工作日内打款,此范围内请提前一天以上以免影响系统操作,对出库进度造成影响。
收款单位:衢州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衢州市农发行;
帐号:20333089900100000004251
(四)重要说明:
1.数量核算:由衢州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中心粮库地磅检斤,各项质量指标增减量按照国粮发〔2010〕178号文执行。粮食短少:本次竞价为分标销售,卖方原则上按照提货顺序足量发货,该仓最后一个中标单位提货数量少于标的数量的,由卖方负责向该中标单位按其在本仓成交价格(如该单位中标两个及以上标的的按算术平均价)退还不足部分的货款。粮食溢余:本次竞价为分标销售,该仓最后一个中标单位足量提货完成后仍有溢余的,溢余部分(包含各项质量指标增减量)由其按本仓成交价格(如该单位中标两个及以上标的的按算术平均价)提货至清仓完毕,货款由卖方收取。
3.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价格。
4.超期说明:中标方须严格按合同约定及时提货,双休日若需提货,请提前一天通知。提货原则上不允许逾期,若中标方因故确实无法按合同期限完成提货的,须及时向卖方提交延期申请,说明原因、延期时间和提货计划,延期提货期间的风险责任由中标方承担。卖方不同意延期的,中标方须按时完成提货;卖方同意中标方延期提货的(原则上只允许中标方向卖方申请一次延期提货,且时间不得超过5日历天),中标方需向卖方交纳延期仓房占用费用,费用以中标标的总数量(如中标两个及以上标的的按未完成提货标的总数量)计算,具体标准为:0.35元/吨·天。若中标方无故拖延提货,则按中标方违约处理,卖方有权将中标方未提走部分货物转移至其他储存地点,相关转移及储存的费用均由中标方向卖方承担支付,且中标方自行承担粮食数量和质量的风险,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5.合同中止说明:
①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需在3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卖方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视为违约,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本标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②若中标方在付款逾期截止时间内还未付齐货款或在提货截止时间(若卖方同意中标方延期的,按延期申请提货截止时间为准)内还未提清粮食,卖方保留终止合同(即按违约处理,没收本标的全部保证金)的权利。
6.货物交割结束后,由卖方提供正式销货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二、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
1、报名参会的交易商须根据意向交易数量按220元/吨标准预交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200元/吨,交易费保证金20元/吨;交易费按实际成交额的3‰向中标方收取)。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完成合同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会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对中标后拒绝签订购销合同且无书面说明正当理由的交易商,粮网有权扣除其与中标数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另一方。
2、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通过电汇或转帐方式)须确保在10月24日17:00之前到衢州东方粮食电商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帐户,以取得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资格。
3、保证金交纳帐户
三、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竞价交易会的报名截至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17:00(逾期报名不受理);报名地点:网上报名在东方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zglssc.com)首页“交易报名入口”。
四、中标签约办法
1、交易会结束后,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需携带东方网上粮食市场《中标通知书》主动与衢州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购销合同书。
五、联系咨询办法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交易双方在参加交易时必须遵守《网上竞价交易规则》和《网上竞价交割细则》,有关竞价交易规则和竞价交易细则请登录东方网上粮食市场查询,也可打电话向报名及业务联系人咨询。
(2)为了交易的公平、公正,请参与竞价的用户在竞价过程中合理出价,如出现恶意竞价,粮网将保留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利。
(注: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东方网上粮食市场,如有变动以东方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发布为准。)
东方网上粮食市场
2024年10月18日
玉米竞价销售公告
受衢州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兹定于2024年10月25日下午14时在东方网上粮食市场(以下简称“粮网”)举办玉米竞价销售交易会(场次编号:“衢州玉米销售20241025”),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交易报名入口
粮网声明
1、标的物详情资料由委托方(卖方)提供,其真实性由委托方(卖方)负责,粮网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竞买人应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对竞价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到粮库实地审看大样,卖方自公告在粮网(www.zglssc.com)发布之日起即接受现场看样。
3、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之一切现状(包括缺陷、瑕疵),并愿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在交易过程中,因网络、交易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交易中断或产生不合理的成交结果时,同场中正常成交的标的视为有效,对非正常情况下产生的不合理成交结果,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网有权判令为废标,并进行重新竞价。
5、粮网为防止客户在竞价交易过程中,出现操作失误,本场次特设立极限价格。最高极限价格设置为起拍价或保留价的2倍。
6、考虑到网络环境的不确定性,敬请参与网上交易客户提前登陆系统,以便发现网络问题有时间处理。
一、竞价销售标的物情况及相关说明
(一)标的物生产年份及数量
此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为2022年安徽产玉米2800吨,共分4标,每标700吨。点击查看标的物详情。(质量指标参照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质检报告,具体质量标准以仓库实物交货为准,有意向的客户应在竞价交易前认真评估或实地查看粮食实物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的质量和市场风险。竞价交易成功后即视同买方了解并认可该批粮食质量且无异议(包括放弃实地看样参与竞价的客户),在后续粮食交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中标粮食质量问题为由提出异议或要求退货。)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交货时间:款到发货,提货截止时间到2024年11月15日。
2.交货地点:衢州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中心粮库0P35仓。
3.交货方式:车板交货,散装出库,不提供灌装服务,无板前费。
(三)结算办法
1.货款结算方式:自行结算。
2.货款结算期限::2024年10月31日前必须付清全部货款的50%,其余货款必须在2024年11月10日前付清,若未付清,逾期部分按月息6‰计息。付款逾期截止时间到2024年11月15日。提货需在工作日内打款,此范围内请提前一天以上以免影响系统操作,对出库进度造成影响。
收款单位:衢州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衢州市农发行;
帐号:20333089900100000004251
(四)重要说明:
1.数量核算:由衢州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中心粮库地磅检斤,各项质量指标增减量按照国粮发〔2010〕178号文执行。粮食短少:本次竞价为分标销售,卖方原则上按照提货顺序足量发货,该仓最后一个中标单位提货数量少于标的数量的,由卖方负责向该中标单位按其在本仓成交价格(如该单位中标两个及以上标的的按算术平均价)退还不足部分的货款。粮食溢余:本次竞价为分标销售,该仓最后一个中标单位足量提货完成后仍有溢余的,溢余部分(包含各项质量指标增减量)由其按本仓成交价格(如该单位中标两个及以上标的的按算术平均价)提货至清仓完毕,货款由卖方收取。
3.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价格。
4.超期说明:中标方须严格按合同约定及时提货,双休日若需提货,请提前一天通知。提货原则上不允许逾期,若中标方因故确实无法按合同期限完成提货的,须及时向卖方提交延期申请,说明原因、延期时间和提货计划,延期提货期间的风险责任由中标方承担。卖方不同意延期的,中标方须按时完成提货;卖方同意中标方延期提货的(原则上只允许中标方向卖方申请一次延期提货,且时间不得超过5日历天),中标方需向卖方交纳延期仓房占用费用,费用以中标标的总数量(如中标两个及以上标的的按未完成提货标的总数量)计算,具体标准为:0.35元/吨·天。若中标方无故拖延提货,则按中标方违约处理,卖方有权将中标方未提走部分货物转移至其他储存地点,相关转移及储存的费用均由中标方向卖方承担支付,且中标方自行承担粮食数量和质量的风险,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5.合同中止说明:
①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需在3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卖方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视为违约,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本标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②若中标方在付款逾期截止时间内还未付齐货款或在提货截止时间(若卖方同意中标方延期的,按延期申请提货截止时间为准)内还未提清粮食,卖方保留终止合同(即按违约处理,没收本标的全部保证金)的权利。
6.货物交割结束后,由卖方提供正式销货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二、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
1、报名参会的交易商须根据意向交易数量按220元/吨标准预交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200元/吨,交易费保证金20元/吨;交易费按实际成交额的3‰向中标方收取)。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完成合同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会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对中标后拒绝签订购销合同且无书面说明正当理由的交易商,粮网有权扣除其与中标数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另一方。
2、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通过电汇或转帐方式)须确保在10月24日17:00之前到衢州东方粮食电商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帐户,以取得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资格。
3、保证金交纳帐户
单位全称 | 开户银行 | 帐号 |
衢州东方粮食电商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 工行衢州柯城南湖支行 | 1209210019201438985 |
三、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竞价交易会的报名截至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17:00(逾期报名不受理);报名地点:网上报名在东方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zglssc.com)首页“交易报名入口”。
四、中标签约办法
1、交易会结束后,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需携带东方网上粮食市场《中标通知书》主动与衢州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购销合同书。
五、联系咨询办法
东方网上粮食市场联系咨询办法 | ||||
咨询项目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报名咨询 | 姜利涛 | 0570-3850110 | ||
交纳保证金咨询 | 谢秋月 | 0570-8888100 | ||
竞价系统技术咨询 | 毛宏伟 | 18057085832 | ||
标的物咨询办法(委托单位咨询电话) | ||||
委托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衢州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 *** | *** |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交易双方在参加交易时必须遵守《网上竞价交易规则》和《网上竞价交割细则》,有关竞价交易规则和竞价交易细则请登录东方网上粮食市场查询,也可打电话向报名及业务联系人咨询。
(2)为了交易的公平、公正,请参与竞价的用户在竞价过程中合理出价,如出现恶意竞价,粮网将保留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利。
(注: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东方网上粮食市场,如有变动以东方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发布为准。)
东方网上粮食市场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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