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华某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重发)

所属地区:浙江金华市 发布日期:202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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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金华市 采购单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金华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格物社区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金华某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重发)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 招标项目编号: 2024-JWZJJH–W1002(重发) 
二、 招标项目名称: 金华某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重发)
三、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壁挂拓展型智能哨位集成箱F版-单触摸屏19寸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
求。

2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等3个交货点。

2
解码器

8

3
人脸识别终端

4

4
摄像头(枪机)

8

5
24口汇聚交换机

8

6
UPS电源-600W-1500WH

2

7
网络版拓展型五色报警系统

1

8
大屏更换

2

9
8T硬盘

8

10
400万虚拟越界摄像头

20

11
24口全千兆交换机

8

12
摄像头(半球)

8

13
安装支架

36

14
六类网线

13

15
服务器主机

1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中包含货物款、运输、保险、装卸、维修费、维修配件费、检测费、其它不可预见费用或未注明报价的内容及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元整(含税价);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 投标人资格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最近一年内(截止开标时间)任意六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证明));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无 。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申领时间:2024 年7月19日至7月29日,每日上午 9 : 00 至 11 : 30 ,下午 14 : 至 17 : 00 。(以文件申领材料到达指定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申领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钟王路55号18楼 。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无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文件申领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文件申领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文件申领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代理机构邮箱:nbgwsq@qq.com 【联系人:陈先生/13355960240,审核未通过的请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内重新提交。】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8月10日14时 00 分。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地点: 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青春路86号 。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 年7月10日14时 00 分。
投标地点: 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青春路86号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宁波格物社区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金华支队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青春路86号  
3、监督机构名称: 纪检部门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18367927712 
传真: / 
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青春路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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