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关于金华市婺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服务中心2023-2024年度地质灾害技术服务和矿山巡查监管技术服务单位选定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浙江金华市 发布日期:2023-12-08

【招标结果】关于金华市婺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服务中心2023-2024年度地质灾害技术服务和矿山巡查监管技术服务单位选定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金华市 采购单位 金华市婺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矿产储量动态监测、矿产地质勘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浙江省浙中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JHZD-ZFCG2023004
二、项目名称:金华市婺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服务中心2023-2024年度地质灾害技术服务和矿山巡查监管技术服务单位选定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最终报价:6(%)浙江省浙中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城西街道环城西路1871号
2最终报价:3(%)核工业金华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文苑街81号
3最终报价:5(%)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湖墅南路220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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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矿产储量动态监测、矿产地质勘察金华市婺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服务中心2023-2024年度地质灾害技术服务和矿山巡查监管技术服务单位选定项目婺城区满足自然资源管理及行政执法的相关要求合同签订后两年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2地质灾害技术服务(塔石乡、沙畈乡、莘畈乡、竹马乡、箬阳乡、乾西乡、白龙桥镇、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城北街道)金华市婺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服务中心2023-2024年度地质灾害技术服务和矿山巡查监管技术服务单位选定项目塔石乡、沙畈乡、莘畈乡、竹马乡、箬阳乡、乾西乡、白龙桥镇、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城北街道满足自然资源管理及行政执法的相关要求合同签订后两年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3地质灾害技术服务(罗店镇、雅畈镇、琅琊镇、安地镇、长山乡、蒋堂镇、城中街道、新狮街道)金华市婺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服务中心2023-2024年度地质灾害技术服务和矿山巡查监管技术服务单位选定项目罗店镇、雅畈镇、琅琊镇、安地镇、长山乡、蒋堂镇、城中街道、新狮街道满足自然资源管理及行政执法的相关要求合同签订后两年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冬芹,卓劲,吴剑晖,庞茂康(采购人代表),陈秋平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浙江省浙中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75.071.079.081.080.877.369.6386.99
1浙江久核地质生态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50.043.052.056.063.752.9410.062.94
1浙江有色地勘集团有限公司50.043.053.052.062.452.089.7361.81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2核工业金华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78.068.081.080.081.077.610.087.6
2浙江省浙南综合工程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60.047.060.060.064.858.369.768.06
2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59.048.062.055.065.657.929.867.72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3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76.075.079.077.076.176.6210.086.62
3浙江省浙南综合工程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60.055.064.063.064.461.289.570.78
3浙江省地矿勘察院有限公司56.550.557.555.557.055.49.6965.09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原国家计委的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计算费率:100万以内部分按1.5%计算,剩余部分按0.8%。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349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东方国际财富双塔东25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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