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温州北部新城概念规划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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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温州市 | 采购单位 |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温州北部新城概念规划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 温州北部新城概念规划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温州北部新城概念规划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次规划范围为北起翁象大道、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南至滨海大道;西抵万亩千亿产业园,东至甬莞高速,总面积约25.57平方公里(最终范围可结合实际需要调整),要求最终形成概念规划说明和规划图纸,并结合编制过程中采购人的项目需求进行调整,科学合理编制成果;成果达到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规定的规划设计内容与深度要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温州市委市政府提出“一核一带十片”重点发展区域,打造协同发展的温州大都市区,其中包含乐清柳白片区,要求编制北部新城综合发展规划,优化完善乐清市滨江新城城市设计。温州划定北部新城的编制范围大致为在滨江新城城市设计范围的基础上进行拓展。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乐清市滨江大道沿线整体风貌规划及节点城市设计》项目的编制单位,对滨江新城调查充分,且具有一定认知。为了保障项目一致性、延续性,我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谈判,由其承担本项目编制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0楼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19日 至 2023年11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东路9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 张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7-57571331
传 真: 0577-57571325
地 址: 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pdf
1.1 M
采购人: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 温州北部新城概念规划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温州北部新城概念规划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次规划范围为北起翁象大道、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南至滨海大道;西抵万亩千亿产业园,东至甬莞高速,总面积约25.57平方公里(最终范围可结合实际需要调整),要求最终形成概念规划说明和规划图纸,并结合编制过程中采购人的项目需求进行调整,科学合理编制成果;成果达到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规定的规划设计内容与深度要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温州市委市政府提出“一核一带十片”重点发展区域,打造协同发展的温州大都市区,其中包含乐清柳白片区,要求编制北部新城综合发展规划,优化完善乐清市滨江新城城市设计。温州划定北部新城的编制范围大致为在滨江新城城市设计范围的基础上进行拓展。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乐清市滨江大道沿线整体风貌规划及节点城市设计》项目的编制单位,对滨江新城调查充分,且具有一定认知。为了保障项目一致性、延续性,我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谈判,由其承担本项目编制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0楼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19日 至 2023年11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东路9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 张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7-57571331
传 真: 0577-57571325
地 址: 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pdf
1.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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