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兴城路(北排江路-固北北路)周边环境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A3300000090009052001001]

所属地区:浙江宁波市 发布日期:2026-10-29

【招标结果】兴城路(北排江路-固北北路)周边环境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A330000009000905200100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宁波市 采购单位 余姚市海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甬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兴城路(北排江路-固北北路)周边环境提升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信息公开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兴城路(北排江路-固北北路)周边环境提升工程
项目代码:
2608-330281-04-01-805266
招标人:
名称:余姚市海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滨路28号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
名称:宁波甬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梁弄镇镇中路15号
联系人:***
电话:***
标段(包)名称:
兴城路(北排江路-固北北路)周边环境提升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00000090009052001001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承担园林绿化项目的能力。可对上述兴城路(北排江路-固北北路)周边环境提升工程进行投标;
√3.2 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1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说明:(1)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2)园林绿化工程是指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中所述的园林绿化工程。(3)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或直接发包备案资料)、②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书等),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完全体现业绩金额或施工内容要求的可以提供④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其中结算审核定案表必须由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结算审核单位三方盖章)作为补充并以工程结算审核报告载明的金额或施工内容为准,多个证明材料就同一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按④(如有)③②①的顺序认定;上述①②③④业绩证明材料均不能体现业绩金额或施工内容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可。(4)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下同)业绩符合上述业绩标准的且该“园林绿化工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单位)自行施工的予以认可,但需同时提供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园林绿化工程”未分包证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园林绿化工程”符合上述业绩标准的可以认定为该“园林绿化工程”分包施工单位的业绩,但不能再认定为该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业绩。(5)投标人与其他施工单位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园林绿化工程”或包含自行施工的“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的“园林绿化工程”金额符合上述业绩规模要求。)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_____ ;
□3.4_____;
□3.5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职称,√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_____以来□承接过/□完成过_____业绩;□3.7_____。
(三)其他: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名单;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2_____。
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标人 投标报价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质量承诺 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个人业绩
1 浙江致佳建设有限公司 11,500,736.69元 150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 沈超 风景园林(景观设计)高级工程师;G3300446149 无
序号
被否决的投标人
否决原因
1
浙江涌耀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资格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提供。
10.1.(1)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公示起止日期:
2026-10-28至2026-11-02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评标时间:
2026-10-27 09:00:00
评标地点:
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场地远程异地评标工位(虚拟工位)
行政监督机构:
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13777183332
信息来源: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10-28 19: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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