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湖州市 发布日期:2026-10-21

【招标结果】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湖州市 采购单位 长兴县应急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浙江长兴空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一、项目编号:330522263360010000023-ZJJWCG-2026-096
二、项目名称: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
1磋商报价:***(元)浙江长兴空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长兴交通投资大厦B座72593.17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完成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等工作。具体采购清单、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商务要求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服务部署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区域点位部署、系统调试、平台接入、整体验收并正式提供服务。2.服务期限:3年(服务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后起3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顾秉康(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张展忠,曹红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兴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长兴县行政中心C座5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汪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5357889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金荣大厦19楼1916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李工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真:
联系人: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10.8)——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doc
491.3K
中小企业声明函
1007.0K
竞争性磋商文件(10.8)——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
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JJWCG-2026-096
项目名称: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
采购人:长兴县应急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二六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
公告……………………………………2
第二章采购需求……………………………………………5
第三章磋商须知……………………………………………9
第四章磋商办法和评分标准………………………………27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29
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1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0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项目概况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0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WCG-2026-096
项目名称: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 1项***完成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等工作。具体采购清单、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商务要求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
2.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3.方式:在线获取(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后“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元):0;
5.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时以本公告附件形式发布。该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注册并下载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政采云平台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已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认定;
6.采购项目信息发布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4:00(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0日14:00(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专用编制工具)。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请供应商点击链接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
(4)因本次磋商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请各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CA锁,最后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或电话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2.提交(上传)响应文件说明
(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如认为需要,供应商可以选择提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U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方式提交,地址: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县金荣大厦19楼1916室),收件人:邱工,联系电话:***,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接收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2026年10月19日17:00时前。
(3)供应商应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由此带来的后果。
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5.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等政策。
7.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政采云平台申请相关融资产品。
办理流程:政采云平台线上发起申请——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
操作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选择融资服务——选择银行及产品——线上直接申请。
8.其他说明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符合的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注:总公司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或属于同一单位的分支机构的供应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兴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长兴县行政中心C座5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汪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5357889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金荣大厦19楼1916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李工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真:/
联系人: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第2章采购需求
一、总则
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完全陈述与之有关的规范和标准。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2.供应商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磋商小组鉴定供应商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和服务等完全满足本磋商文件和有关国家技术标准的要求。如有异议,都应在技术响应表中予以明确。
3.供应商提供的文件,包括图纸、说明、使用手册等,均应使用国际单位制(SI)。所有文件、工程图纸及相互通讯,均应使用中文。若文件为英文,应同时附中文说明。
4.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服务同时有几个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地点:湖州市长兴县全域范围(采购单位指定覆盖区域、应急作业点位)。
2.服务部署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区域点位部署、系统调试、平台接入、整体验收并正式提供服务。
3.服务期限:整体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全周期运维保障服务。
4.采购内容:本项目为购买无人机服务,采购长兴县区域的无人机飞行服务、应急低空保障车服务(1台)、系留照明无人机服务(2套),包含无人机飞行巡检、点位勘测、安装部署、系统集成、平台对接调试、人员培训、3年运维保障、应急快速响应、故障维修、数据合规上传等全套服务内容。
5.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120万元,为项目包干总价,采购单位不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需在计划范围内提供全部服务内容。
三、服务要求
(一)应急快速响应要求
针对本次采购的应急保障车服务、系留照明无人机服务,供应商需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应急值守服务,保持通讯渠道全程畅通。接到长兴县应急管理局应急出动指令(电话、工作群、书面通知等任意形式)后,1小时内运输载重无人机、系留照明无人机抵达长兴县全域范围内指定作业地点,并迅速完成设备架设、重物运载(不低于80千克)、升空作业、现场照明、灾情勘查、视频回传等应急保障工作,满足防汛抗旱、火灾处置、抢险救援、夜间巡查、突发事件处置等各类应急场景需求。
作业全程数据、画面需实时同步回传至无人机巡检平台,留存应急处置台账,保障指挥调度可视化、可追溯。
(二)项目服务部署时限要求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须第一时间开展现场踏勘、点位规划、方案设计、设备生产运输、现场安装调试、系统对接工作,严格按照进度推进服务部署,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服务点位设备安装、调试、平台接入、试运行及整体竣工验收,确保各项服务、系统、平台功能全部达标、常态化稳定运行,逾期未完成部署验收的,按采购及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全周期运维服务要求
项目验收合格后进入3年正式服务期,供应商需提供全方位、无死角运维保障,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13套无人机机巢运维:定期现场巡检、远程实时运维、设备故障排查与维修、系统固件迭代升级、飞行任务调试、机巢软硬件保养、通信及供电系统检测,保障机巢自动起降、自动充电、自主巡航、实时图传等功能常态化正常使用,全年设备在线率不低于98%。
2.应急保障车运维:定期车辆保养、年检维护、车况全面检测、随车配件耗材更新,确保车辆随时待命、可快速出动,满足全域应急机动保障需求。
3.系留照明无人机系统运维:定期设备检测、系留线缆维护、电池保养、照明模组检修、升空稳定性调试,确保应急状态下可长时间滞空、稳定照明、持续作业。
4.平台操作服务:接到长兴县应急管理局应急保障指令后,应在30分钟内派遣平台操作人员至县应急指挥部,操作无人机设备。
5.平台运维保障:持续保障设备与无人机巡检平台稳定对接,及时处理数据断连、同步异常、权限故障等问题,保障数据实时上传、设备状态实时在线、飞行数据全程留存。
6.人员培训服务:为采购单位工作人员提供设备操作、平台使用、日常巡检、简易故障排查、应急作业操作等专项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全套系统功能。
(四)交付与验收要求
1.服务交付内容:无人机飞行服务、应急低空保障服务全面投入运行,配套软硬件系统、平台对接接口服务交付使用,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运维手册、竣工资料等全套合规资料。
2.验收标准:以满足项目服务要求、完整接入无人机巡检平台、各项功能达标、应急响应能力符合约定为核心标准,完成整体竣工验收,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式计算3年服务期。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结合长兴县地形、点位条件、平台现状,免费完成机巢选址勘测、部署方案优化、基础配套设计,确保设备部署合理、运行稳定、接入顺畅。
2.3年服务期内,所有设备故障维修、零部件更换、系统升级、平台适配调试全部包含在本次采购范围内,采购单位不额外支付费用。
3.项目实施全过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低空飞行管理相关规定,施工、作业、运维期间所有安全责任、飞行合规责任由供应商全权承担。
4.严格落实数据安全、保密管理要求,供应商不得私自留存、外传、商用,严格遵守县域数据管理相关规定。
四、无人机服务核心功能需求
(一)无人机机巢巡检服务(13套机巢)
飞行作业范围应当覆盖长兴县县域内所有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具备全自动无人值守作业能力,支持无人机自动起降、自主规划航线、自动充电、故障自检、气象环境监测、设备状态实时监控,可实现常态化低空巡检、隐患排查、全域巡查。所有飞行数据、视频画面、设备状态信息需实时、完整接入无人机巡检平台,支持平台远程调度、任务下发、数据调取、视频回看、台账统计,兼容平台现有数据标准、接口规范,实现一体化智慧管控。
(二)应急保障车服务(1台)
专为应急低空作业配套使用,具备良好的机动通行能力,可适配长兴全域路况,车内集成设备存放、临时供电、作业保障等功能,可完整搭载2套大疆运载无人机及全套配套配件、运维耗材、作业工具,满足快速转运、现场快速部署作业需求,全程保障应急出动时效性。
(三)系留照明无人机服务(2套)
采用系留持续供电模式,可实现长时间滞空作业,搭载大功率广角照明模组,适配夜间抢险、灾害救援、现场布控、大面积照明勘查等应急场景。设备操作便捷、部署快速,可配合保障车1小时内完成现场就位架设,作业画面、状态数据同步接入无人机巡检平台,实现可视化应急指挥。
(四)机巢参数
机场:1.整机重量:≤55 千克(不包含飞行器)2.外形尺寸:舱盖开启:≤ 1800 mm× 750 mm× 500 mm;舱盖闭合:≤ 650 mm×750 mm× 800 mm3.输入电压:100 伏至 240 伏(交流电),50/60 Hz4.输入功率:≤ 800 瓦5.工作环境温度:-30°C 至 50°C6.防护等级:IP567.可收纳无人机数量:≥1 台8.最大允许降落风速:≥12 米/秒9.最大运行海拔高度:≥4500 米10.RTK 基站卫星接收频率:同时接收:GPS:L1 C/A、L2、L5;BeiDou:B1l、B2l、B3l、B2a、B2b、B1C;GLONASS:F1、F2;Galileo:E1、E5a、E5b、E6;QZSS:L1、L2、L511.RTK 基站定位精准度:水平:1 厘米 + 1 ppm(RMS);垂直:2 厘米 + 1 ppm(RMS)
无人机:1.裸机重量:≤1900 克2.最大起飞重量:≥2000 克3.尺寸:≤380 mm×420mm×220 mm(不含桨叶)4.最大起飞海拔高度:≥6500 米5.最长飞行时间:≥50分钟6.最长悬停时间:≥45 分钟7.最大作业半径:≥10 公里8.最大续航里程:≥40公里9.工作环境温度:-20℃ 至 50℃10.防护等级:IP5511.影像传感器:广角相机:1/1.3 英寸 CMOS,有效像素 ≥4800 万;中长焦相机: 1/1.3 英寸 CMOS,有效像素 ≥4800万;长焦相机: 1/1.5 英寸 CMOS,有效像素 ≥4800 万12.镜头:广角相机:视角(DFOV):82°;等效焦距:24 毫米;光圈:f/1.7;对焦点:1 米至无穷远;中长焦相机:视角(DFOV):35°;等效焦距:70 毫米;光圈:f/2.8;对焦点:3 米至无穷远长焦相机:视角(DFOV):15°;等效焦距:168 毫米;光圈:f/2.8;对焦点:3 米至无穷远13.ISO 范围:广角相机:ISO 100 至 ISO 409600;中长焦相机:ISO 100 至 ISO 409600;长焦相机:ISO 100 至 ISO 81920014.热成像相机:热成像传感器类型:非制冷氧化钒15.分辨率:640×51216.像元间距:12 μm17.帧率:30 Hz18.镜头:DFOV:45°;等效焦距:53 毫米;光圈:19.f/1.0;对焦距离:5 米至无穷远20.灵敏度:≤50 mk@F1.0,常温 25℃ 环境下21.测温方式:点测温、区域测温22.调色盘:白热/黑热/描红/铁红/热铁/北极/医疗/熔岩/彩虹 1/彩虹 223.数字变焦:28 倍24.红外波长:8 μm 至 14 μm

五、平台接入核心要求
1.本项目所有设备必须全量无缝接入无人机巡检平台,无条件适配平台现有接口协议、数据规范、管控体系,实现“统一平台、统一调度、统一监管、统一存证”。
2.供应商负责免费完成平台对接调试、数据适配、功能联调,确保无人机飞行轨迹、实时视频、设备状态、告警信息、作业台账、应急记录等所有数据实时上传至平台,无数据丢失、无延迟断连。
3.系统权限、设备管控、任务调度全部纳入无人机巡检平台统一管理,不允许独立私设管控系统,保障县域低空应急资源一体化统筹调度。
4.服务期内,配合平台迭代升级同步完成系统适配、接口更新、数据升级,保障长期兼容稳定。
▲六、商务响应表
服务期1.服务部署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区域点位部署、系统调试、平台接入、整体验收并正式提供服务。2.服务期限:3年(服务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后起3年)。
履约服务要求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的标准和要求及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响应进行履约服务。
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合同价的40%作为合同预付款。(2)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年底前支付合同所有款项。
竞争性磋商文件有效期 60 天

七、其他要求
1.本磋商文件中带“▲”的条款内容,为本次磋商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必须全部响应,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内容为重要性条款。
2.本采购磋商文件仅对采购内容提出原则性要求,并不是详尽的要求,供应商有责任对服务要求符合现行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负责,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机构特点,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
第三章磋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类别内容、要求
1项目名称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
2采 购 人长兴县应急管理局
3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全流程电子化)的方式进行
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总计人民币***元。
5最高限价***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6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7采购需求及性能指标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8项目属性服务类
9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说明1.本项目是否适宜中小企业预留: 是 2.预留采购份额措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是否落实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 否 4.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标的名称: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
10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11现场踏勘不组织,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12演示时间及地点无。
13答疑与澄清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在2026年10月14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机构澄清(供应商应把握所提疑问是否确需澄清或质疑,相关非实质性问题可以沟通解决的请及时电话联系,以免答疑后影响用户的正常采购进程)。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本项目的相关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4.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5.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6.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7.因供应商提供联系资料错误等原因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未能将有关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通知送达供应商或通知供应商前来领取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14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组成和效力1.形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网上电子投标。2.组成:供应商应准备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如认为需要,供应商可以选择提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进行关联定位。(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部分(如有):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提交。(3)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部分(如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按须知“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编制,制作成纸质文件,并单独密封提交。3.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解密失败的异常处理:①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其拆封并导入电子交易平台,导入成功后,原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②若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具体原因见下一条款)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经财政监管部门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完成开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及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自动失效。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④若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导致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不全、无法打开、显示缺陷等,经财政监管部门确认后,才进行第二、第三效力文件的启用。(3)供应商上传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但未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出现问题或电子交易平台出现问题后,由此导致对该供应商响应无法评审的,其后果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15磋商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盖章可采用CA锁电子签章进行,如办理了法人电子锁,法人签字也可以进行电子签章;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同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16磋商响应文件的分册(装订)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均由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两部份组成。供应商需按此要求分册(装订)。
17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要求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如有),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以密封的U盘形式提交,数量为1份。3.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如有),应以密封的纸质文件的形式提交。数量为:正本1份,建议正反面打印。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装订,报价文件未单独密封造成无效响应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外包装和密封要求:磋商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5.磋商响应文件均由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
18响应文件提交(上传)的截止时间、地点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
19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如认为需要,供应商可以选择提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U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方式提交,地址: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县金荣大厦19楼1916室),收件人:邱工,联系电话:***,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接收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2026年10月19日17:00时前。(注: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拍照后发送邮件至2540168359@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快递底单(底单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3.供应商应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由此带来的后果。4.供应商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的;(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逾期送达的。5.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未提供或仅提供其中一种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造成项目磋商、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响应无效,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0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0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
21磋商代表出席磋商会的要求1.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无须到场,应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响应,并保持电话畅通。2.供应商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需自备可联网电脑和CA锁,在响应截止时间后,用CA锁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详见流程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发出【开始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
22成交办法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符合要求和服务,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成交供应商。
23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24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25付款方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26竞争性磋商文件有效期 60 天
27补充说明为提高采购效率,节省采购成本,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若放弃参加磋商的,请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10:00之前以书面形式(电子扫描件、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扫描件、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以便代理机构决定是否申请抽取专家。
28特别说明1.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在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前,请务必检验 CA 锁与所用电脑的兼容性,部分电脑因 CA 驱动未正常安装、USB 接口兼容性差等原因可能造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3.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得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已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了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4.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如成交,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纸质文件必须与线上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一致,如采购人或其他监管部门发现不一致,记入不良行为档案。8.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组织机构可按照采购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对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将要求其承担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供应商应无条件响应。9.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29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说明(服务类)(一)文件依据1.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2.节能环保政策(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符合规定的,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相关要求来执行。(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其均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5)价格扣除有关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价格扣除说明(针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不适用)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的规定,若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此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对符合规定的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由本单位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此办法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对符合规定的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上述①、②、③价格扣除不重复计算,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此项由磋商小组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7)价格扣除说明(针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不适用)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其他的国家政策支持供应商享受其他国家政策支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属于优先采购的,详见评标方法,符合要求的,相应评分予以得分,本文件另有规定的适用相应规定。
30解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一、说明
(一)总则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本项目招标采购单位。
2.本次磋商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和实施。
3.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定义
1.“采购人”系指长兴县应急管理局。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磋商的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叙述的合格磋商单位。
5.“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6.“货物”系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7.“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8.“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9.“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10.标有“▲”记号的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会造成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11.标有“★”记号的条款系指重要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对得分可能造成影响。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要求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2.支持绿色发展
(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
(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
(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服务类项目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3)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支持创新发展
(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
(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
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内容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有疑点要求澄清的,请在“磋商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把所需答疑的问题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得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条款提出疑问,由此而导致供应商不成交或成交后产生不利因素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1.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有权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修改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磋商响应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可视情推迟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各供应商。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四)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获取磋商文件。
3.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否则不予以答复。
4.质疑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5.质疑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函(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
(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函的,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2)传真方式送达质疑函的,质疑人应当取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函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函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
6.质疑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电子文件邮寄地址:2540168359@qq.com。
7.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人;
9.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10.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1.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12.质疑函、投诉书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
1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五)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相关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组成和效力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提出的格式要求编制。
2.本次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所用的纸张一律采用A4型纸,相关内容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
3.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公司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除规范另有规定外)。
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磋商。
6.磋商响应文件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7.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8.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响应文件由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两部份组成。
请根据评标方法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注明原件核查的,开标现场需递交原件,以原件计分,未提供原件不得分;注明原件备查的,届时查询时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技术、资信及商务分评分索引表;(格式见附件)
(2)磋商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5)磋商资格审查表(自查);(格式见附件,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
(6)磋商资格证明材料(根据《磋商资格审查表(自查)》中提及的材料如实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要求的承诺函等格式见附件,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要求的承诺函;专门面向中小的采购项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供应商单位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8)人员配置;(根据评标方法提供,如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9)企业实力;(根据评标方法提供,如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11)实施方案;(根据评标方法提供)
(12)技术响应表(服务要求响应情况);(格式见附件)
(13)运维服务方案;(根据评标方法提供)
(14)平台综合服务保障能力;(根据评标方法提供)
(15)培训方案;(根据评标方法提供)
(16)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格式自拟)
(17)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2.报价文件:
(1)磋商函;(格式见附件)
(2)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报价情况说明,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否则磋商小组可以认定报价无效。)
(5)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磋商声明书、磋商函、磋商报价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所有报价均应使用人民币(元)表示;
2.供应商应按本次磋商项目进行报价,不得缺项和漏项;
3.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磋商分二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最后报价由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供(最后报价函格式见附件,指定邮箱号:2540168359@qq.com)。因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成交价是在首次磋商报价的基础上整体下浮,单价按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同比例下浮。
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自担全部风险责任;
6.各供应商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和提供给采购人的优惠条件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列明;
7.供应商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本项目质量;
8.报价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
9.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里有关磋商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开标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
(四)磋商有效期
1.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响应截止之日后的60日历天。
2.特殊情况下,在磋商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采购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磋商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有效期。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相关规定
1.磋商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和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磋商响应文件的分册(装订)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均应采用A4纸打印,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并装订成册。
5.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中不许加行涂抹或改写。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
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旁边签字盖章才有效。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提交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网上电子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照相关要求来执行),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无须到场,应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响应,并保持电话畅通。
(一)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1份、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份,共2类。
2.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用A4书写纸打印,按顺序编号装订成册,并有目录和封面(自行设计);
3.供应商应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用单独的信封密封:
(1)信封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响应文件名称(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类型(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供应商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如果封袋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4.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二)提交(上传)响应文件说明
1.本项目于2026年10月20日14:00(北京时间)响应截止。
2.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投标允许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4.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如认为需要,供应商可以选择提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U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方式提交,地址: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县金荣大厦19楼1916室),收件人:邱工,联系电话:***,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接收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2026年10月19日17:00时前。
5.供应商应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由此带来的后果。
6.因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响应截止时间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提交。
7.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响应文件送达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要求与接收
1.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
(2)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2.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四)磋商代表出席磋商会的要求
磋商代表出席磋商会的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五)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与修改
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规定和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的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
3.响应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4.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截止日起至磋商有效期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五、组织竞争性磋商程序
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进行开标、评审,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组建磋商小组
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2.磋商小组负责磋商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磋商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召开磋商会。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供应商如未准时在线参加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开评标期间,供应商代表应在线操作,并关注政采云有关信息公布、澄清等情况。
2.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开始,并宣读会场纪律。主持人宣布磋商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3.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如所有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都已经解密完成的,则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结束解密。如有任一供应商未解密,电子交易平台会在解密时限截止时自动结束解密。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2)解密失败的异常处理:
①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其拆封并导入电子交易平台,导入成功后,原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②若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具体原因见下一条款)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经财政监管部门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完成开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及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自动失效。
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④若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导致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不全、无法打开、显示缺陷等,经财政监管部门确认后,才进行第二、第三效力文件的启用。
5.采购代理机构开启磋商响应文件,进入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将依法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
6.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不通过的供应商将不得进入磋商小组的磋商过程。
7.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就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商务、技术响应等进行磋商,达成一致后,确定进入最后报价供应商名单,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8.磋商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评审;
9.磋商小组进行报价评审。
10.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汇总。
(三)磋商原则
1.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磋商响应方接触。
2.磋商小组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磋商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磋商专家,被更换的磋商专家之前所作出的磋商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专家重新进行磋商。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磋商工作、封存磋商资料,并告知磋商响应方重新磋商的时间和地点。
3.磋商小组专家对有关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样品、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磋商专家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磋商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磋商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磋商响应方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磋商专家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磋商结果。
(四)磋商过程的保密
1.凡属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磋商有关的人员均应当予以保密。
2.在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招标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3.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
(五)磋商办法及标准
1.资格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1)信用信息查询
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磋商小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
②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③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④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磋商评审及最后报价
(1)磋商评审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按以下程序,视情况就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格式条款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本项目磋商分二轮进行。
磋商小组按提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顺序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若有演示内容,演示顺序同磋商顺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格合作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最后报价
磋商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最后报价;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供(最后报价函格式见附件,指定邮箱号:2540168359@qq.com)。在磋商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最后报价不能高于前轮报价和最高限价,高出报价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如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响应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综合评审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商务技术评审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进行评审,其中客观部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其他技术部分由评委委员会对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并根据澄清、演示、样品等情况按评审细则进行独立打分;
各供应商的资信及商务、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
(2)报价评审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
报价修正;
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如有);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
5.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发起在线询标,供应商线上电子件回复(若无法线上电子件回复,可通过发送指定邮箱进行电子邮件回复)。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评审时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说明原因和提供证明材料;
(3)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6.报价错误修正
磋商小组对确定磋商响应文件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
(7)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修正错误的响应报价,经供应商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同意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调整后的响应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则其响应无效。
7.评审报告
(1)评审结果汇总,供应商结果排序;
(2)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确定成交供应商;
(3)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生效,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8.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处理:
(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②未按要求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的。
(2)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②不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
③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
④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
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虽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但是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导入或者无法读取或者不符合本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要求的;
⑥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IP地址(或MAC地址、硬件号(硬盘号))相同的;
⑦磋商响应文件关键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
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
⑨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磋商有效期、付款方式、服务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⑩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⑪提供虚假资料的;
⑫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②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需求和标注、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有“▲”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③与其他参加本次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④未提供服务/货物/工程清单或所提供的清单主要项目(如数量、单位等)不全或低于磋商文件要求响应的;
⑤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的;
(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未按磋商文件标明的要求报价的;
②报价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③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④擅自改变采购人提供的清单,或未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采购清单,影响磋商正常进行的;
⑤供应商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或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30分钟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⑦未提交最后报价的。▲9.违法磋商响应行为: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磋商响应无效:(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磋商响应;(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响应事宜;(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使用伪造、变造的行政许可证件;(8)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9)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0)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1)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0.在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1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外。1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完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特殊情况经审批同意的除外);(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定标、成交通知1.确定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等拒签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列,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按有关规定执行。3.成交通知(1)在发出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的注册工作,成为浙江政府采购正式注册供应商后方可领取成交通知书。(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4)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时签订合同,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成交决定。七、授予合同(一)授予合同的依据1.招标采购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3.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二)合同签订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备案。3.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承诺均为合同附件。4.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招标采购单位将废除授标,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6.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成交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三)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四)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五)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八、招标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人和代理公司协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等费用合计为壹万陆仟陆佰元整,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请供应商综合考虑到磋商报价中,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第四章磋商办法和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的评标。一、总则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如遇特殊情况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进行处理。2.步骤:(1)资格审查;(2)符合性审查;(3)磋商过程: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4)电子招投标评审过程:①磋商小组对商务、技术进行评审;②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③在系统上公开报价情况④磋商小组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⑤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二、评标内容及标准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技术分、资信及商务分90分两部分。合格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推荐3名成交侯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供应商成交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及商务分)(一)价格分评定: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二)技术、资信及商务评定技术、资信及商务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资信及商务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数附件:评分表格式(技术、资信及商务分,共9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以下凡是没有提供的,均不得分。1实施方案(1)服务思路及路线:包括①服务目标定位;②工作方法;③无人机巡护服务方案;每一项完全符合要求(内容全面、明确有效、符合实际、针对性强)得2分,部分符合要求得1分,较少符合要求得0.5分,全部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均得0分,最高得6分。(0-6分)0-32(2)建设点位规划方案:包括①结合地形及站点资源选址;②实现县域内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无人机可视化侦察全覆盖。每一项完全符合要求(内容全面、符合实际、规范可行、针对性强)得4分,部分符合要求得2分,较少符合要求得1分,全部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均得0分,最高得8分。(0-8分)(3)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包括①质量控制方法及措施;②硬件设备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③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每一项完全符合要求(内容全面、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符合需求)得2分,部分符合要求得1分,较少符合要求得0.5分,全部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均得0分,最高得6分。(0-6分)(4)项目进度控制措施:包括①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安排;②进度控制建议,每一项完全符合要求(内容全面、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符合需求)得3分,部分符合要求得2分,较少符合要求得1分,全部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均得0分,最高得6分。(0-6分)(5)服务配合:包括①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②与采购人配合方案,每一项完全符合要求(内容全面、符合实际、针对性强、专业性更强的)得3分,部分符合要求得2分,较少符合要求得1分,全部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均得0分,最高得6分。(0-6分)2服务要求响应情况为达到本项目工作安排和工作预期目标,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第二章中的采购需求能全部响应的得15分;每负偏离一条扣1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提供技术响应表。(注:供应商必须如实地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各条款作出明确的逐项响应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需按要求提供,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则视为负偏离。)0-153运维服务方案运维服务方案:包括①网络传输服务;②存储服务;③故障响应时间;④故障处理;⑤维护服务;⑥巡查巡检,每一项完全符合要求(内容全面、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符合需求)得2分,部分符合要求得1分,较少符合要求得0.5分,全部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均得0分,最高得12分。(0-12分)0-124平台综合服务保障能力平台综合服务保障能力:包括①具备视频监控数据整合展示平台;②软件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③软件平台使用服务;④前端设备供电服务,每一项完全符合要求(内容全面、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符合需求)得2分,部分符合要求得1分,较少符合要求得0.5分,全部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均得0分,最高得8分。(0-8分)0-85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包括①对平台各个功能的认知和操作;②功能平台操作;③空中巡航系统的操作使用;④技术培训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每一项完全符合要求(内容全面、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符合需求)得1分,部分符合要求得0.5分,全部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均得0分,最高得8分。(0-4分)0-46人员配置(1)供应商拟派人员具有无人机驾驶员高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4分。(2)供应商拟派人员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四类中型多旋翼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超视距操控员执照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1分。注: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需提供本公司为其缴纳近3个月社保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0-57企业实力(1)供应商提供服务设备(无人机)具有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得2分。(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的得2分。(3)无人机机巢巡检服务:供应商在满足磋商文件基础上(13套机巢),每增加1套机巢得1分,最高得10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0-14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服务,供参考)项目名称: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服务期及地点1.服务部署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区域点位部署、系统调试、平台接入、整体验收并正式提供服务。2.服务期限:3年(服务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后起3年)。3.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八、付款条件(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合同价的40%作为合同预付款。(2)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年底前支付合同所有款项。注: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预付款比例的规定。关于预付款的条款将相应修改为“乙方同意无需预付款。”等。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验收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文件精神要求,最终成果必须通过采购人组织的评审验收,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的验收工作。2.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3.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解除合同。4.响应时有其它服务承诺的,一并履行。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十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2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其他按照考核结果奖惩办法约定执行。4.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酌情进行合同扣款。5.乙方要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在服务期限内,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涉。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以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编号:ZJJWCG-2026-096)磋商文件及其补充、修改文件为准,上述文件和乙方针对本项目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承诺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附件与主合同的规定不一致时,以主合同为准。5.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甲方:乙方:(盖章)(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本章仅提供了部分磋商文件中所需的表格格式,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及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制作完整的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一、磋商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外包装封面格式: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类型: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2.报价文件外包装封面格式:报价文件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类型: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一)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及目录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日期:年月日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格式:(1)技术、资信及商务分评分索引表————————页码(2)磋商声明书————————(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5)磋商资格审查表(自查)————————(6)磋商资格证明材料————————(7)供应商单位情况表————————(8)人员配置————————(9)企业实力————————(10)商务响应表————————(11)实施方案————————(12)技术响应表(服务要求响应情况)————————(13)运维服务方案————————(14)平台综合服务保障能力————————(15)培训方案————————(16)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17)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1.资信及商务分、技术分评分索引表格式: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自评分磋商响应文件页码以下凡是没有提供的,均不得分。1实施方案(1)服务思路及路线:包括①服务目标定位;②工作方法;③无人机巡护服务方案;每一项完全符合要求(内容全面、明确有效、符合实际、针对性强)得2分,部分符合要求得1分,较少符合要求得0.5分,全部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均得0分,最高得6分。(0-6分)(2)建设点位规划方案:包括①结合地形及站点资源选址;②实现县域内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无人机可视化侦察全覆盖。每一项完全符合要求(内容全面、符合实际、规范可行、针对性强)得4分,部分符合要求得2分,较少符合要求得1分,全部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均得0分,最高得8分。(0-8分)(3)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包括①质量控制方法及措施;②硬件设备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③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每一项完全符合要求(内容全面、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符合需求)得2分,部分符合要求得1分,较少符合要求得0.5分,全部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均得0分,最高得6分。(0-6分)(4)项目进度控制措施:包括①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安排;②进度控制建议,每一项完全符合要求(内容全面、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符合需求)得3分,部分符合要求得2分,较少符合要求得1分,全部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均得0分,最高得6分。(0-6分)(5)服务配合:包括①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②与采购人配合方案,每一项完全符合要求(内容全面、符合实际、针对性强、专业性更强的)得3分,部分符合要求得2分,较少符合要求得1分,全部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均得0分,最高得6分。(0-6分)2服务要求响应情况为达到本项目工作安排和工作预期目标,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第二章中的采购需求能全部响应的得15分;每负偏离一条扣1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提供技术响应表。(注:供应商必须如实地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各条款作出明确的逐项响应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需按要求提供,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则视为负偏离。)3运维服务方案运维服务方案:包括①网络传输服务;②存储服务;③故障响应时间;④故障处理;⑤维护服务;⑥巡查巡检,每一项完全符合要求(内容全面、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符合需求)得2分,部分符合要求得1分,较少符合要求得0.5分,全部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均得0分,最高得12分。(0-12分)4平台综合服务保障能力平台综合服务保障能力:包括①具备视频监控数据整合展示平台;②软件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③软件平台使用服务;④前端设备供电服务,每一项完全符合要求(内容全面、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符合需求)得2分,部分符合要求得1分,较少符合要求得0.5分,全部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均得0分,最高得8分。(0-8分)5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包括①对平台各个功能的认知和操作;②功能平台操作;③空中巡航系统的操作使用;④技术培训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每一项完全符合要求(内容全面、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符合需求)得1分,部分符合要求得0.5分,全部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均得0分,最高得8分。(0-4分)6人员配置(1)供应商拟派人员具有无人机驾驶员高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4分。(2)供应商拟派人员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四类中型多旋翼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超视距操控员执照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1分。注: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需提供本公司为其缴纳近3个月社保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7企业实力(1)供应商提供服务设备(无人机)具有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得2分。(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的得2分。(3)无人机机巢巡检服务:供应商在满足磋商文件基础上(13套机巢),每增加1套机巢得1分,最高得10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2.磋商声明书格式:磋商声明书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的项目的磋商活动。被授权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名: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日期:年月日——————————————————————————————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本授权委托书声明,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被授权人所在单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磋商活动。被授权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名: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年月日——————————————————————————————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5.磋商资格审查表(自查)格式:(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磋商资格审查表(自查)采购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要求基本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结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我方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查情况注:1.基本资格要求(1)查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要求的承诺函,格式附后。(2)查供应商身份证明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3)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若符合,查提供的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联合协议(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如有,查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后)(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请在此表格中选择是否联合体,并在不符合的那条情形的“自查情况”中打“/”。)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要求,查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后)(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竞争性磋商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如要求,查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后)(3)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竞争性磋商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如要求,查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后)4.特定资格要求。无。5.自查情况: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要求的打“×”。6.资格审查结论为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磋商资格证明材料;(根据《磋商资格审查表(自查)》中提及的材料如实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要求的承诺函等格式如下,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要求的承诺函;专门面向中小的采购项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要求的承诺函格式: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要求的承诺函长兴县应急管理局、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JWCG-2026-096)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承诺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时间:年月日(2)联合协议格式:(如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协议联合协议(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采购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体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响应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如果有)。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成交,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响应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要求,供应商必须在声明函中如实填写服务承接企业相关情况)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提示:1.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不符合可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5)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若不符合可不提供)(6)分包意向协议格式:(如要求,成交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成交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成交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2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如果有)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供应商名称(公章):分包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7.供应商单位情况表格式:供应商情况表企业情况单位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开户银行帐 号联系电话企业总人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工人员经营范围企业现有的资质证书注:表格不能满足时可自行增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年月日8.人员配置:(根据评标方法提供,如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9.企业实力;(根据评标方法提供,如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10.商务响应表格式:商务响应表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服务期履约服务要求付款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公章(电子签章):日期:11.实施方案;(根据评标方法提供,格式自拟)12.技术响应表格式:(服务要求响应情况)技术响应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具体响应响应/偏离说明1…说明:1.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要求的响应和偏离。特别对有具体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必须结合自身的情况进行说明。如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可在“响应/偏离”栏注明填写“全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即可。供应商公章(电子签章):年月日13.运维服务方案;(根据评标方法提供,格式自拟)14.平台综合服务保障能力;(根据评标方法提供,格式自拟)15.培训方案;(根据评标方法提供,格式自拟)16.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格式自拟)17.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三、报价文件格式(一)报价文件文件封面及目录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报价文件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日期:年月日2.报价文件目录格式:(1)磋商函————————页码(2)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3)磋商报价明细表————————(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5)磋商报价一览表————————(二)报价文件1.磋商函格式:磋商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的磋商公告(项目编号:),我方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磋商响应文件。据此函,我方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供应商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磋商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60个日历天。4.如成交,本磋商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名称(公章):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日期:2.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格式: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致: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一旦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同意按磋商文件要求向贵公司交纳成交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本承诺函自开标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期满有效。招标代理服务费汇款账户如下:帐户名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开户银行:浙江长兴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联合村镇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201012010149024528联行号:320336220105电汇或转账时请在用途栏中注明:ZJJWCG-2026-096招标代理服务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3.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格式自拟)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报价情况说明,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否则磋商小组可以认定报价无效。)5.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磋商总价报价1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 1项大写:小写: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费用应包括本次项目实施所需的物资、设备、耗材、人员管理、采购费(工资、社保、福利、住宿、加班、交通、服装、办公用品、卫生保洁、消杀、消防等)、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验收相关费用等一切费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4、附件此表在最后报价时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磋商报价一览表(最后报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磋商总价报价1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 1项大写:小写: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磋商作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费用应包括本次项目实施所需的物资、设备、耗材、人员管理、采购费(工资、社保、福利、住宿、加班、交通、服装、办公用品、卫生保洁、消杀、消防等)、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验收相关费用等一切费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此声明书在解密结束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各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540168359@qq.com。)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编号:ZJJWCG-2026-096)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项目名称: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JWCG-2026-096第三节、中小企业声明函(如要求,供应商必须在声明函中如实填写服务承接企业相关情况)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长兴县应急管理局的(项目名称)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浙江长兴空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人,营业收入为0万元,资产总额为283.196962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浙江长兴空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0月20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提示:1.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第23页长兴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无人机监测预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JJWCG-2026-096项目名称:长兴县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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