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浙江省储备粮管理集团绍兴粮库有限公司P15-17、P25-27、P28-30仓钢结构屋面更换及配套光伏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绍兴市 发布日期:2026-10-16

【招标公告】浙江省储备粮管理集团绍兴粮库有限公司P15-17、P25-27、P28-30仓钢结构屋面更换及配套光伏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绍兴市 采购单位 浙江省储备粮管理集团绍兴粮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浙江省储备粮管理集团绍兴粮库有限公司P15-17、P25-27、P28-30仓钢结构屋面更换及配套光伏建设项目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结果公示
标题:
浙江省储备粮管理集团绍兴粮库有限公司P15-17、P25-27、P28-30仓钢结构屋面更换及配套光伏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3301020001002616
项目名称:
浙江省储备粮管理集团绍兴粮库有限公司P15-17、P25-27、P28-30仓钢结构屋面更换及配套光伏建设项目设计
公告内容:
采购公告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浙江省储备粮管理集团绍兴粮库有限公司委托,就浙江省储备粮管理集团绍兴粮库有限公司P15-17、P25-27、P28-30仓钢结构屋面更换及配套光伏建设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浙江省储备粮管理集团绍兴粮库有限公司P15-17、P25-27、P28-30仓钢结构屋面更换及配套光伏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
A3301020001002616001001
采购组织类型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24.44万元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储备粮管理集团绍兴粮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省储备粮管理集团绍兴粮库有限公司
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额约837.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18.31万元,设计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24.44万元
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浙江省储备粮管理集团绍兴粮库有限公司P15-17、P25-27、P28-30仓钢结构屋面更换及配套光伏建设项目设计。
主要内容为:
(一)原室内木龙骨聚氨酯保温板吊顶拆除、清理并外运;
(二)原屋面夹芯板拆除、清理并外运;原钢梁、檩条拆除;
(三)新做钢结构屋面(钢梁、钢支撑、屋面板);
(四)新做室内轻钢龙骨保温板吊顶;
(五)配套屋面光伏建设,容量564.14KWp
采购范围
包括:①施工图设计;②结构安全验算并出具报告;③根据工艺设备的配备进行负荷计算并出具报告;④其他以及工程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工程期间的其他相关和后续设计服务。具体设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技术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并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且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乙级以上资质;(3)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且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乙级以上资质(满足以上任一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结构工程专业);
(4)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
i.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 ,资格(职称):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及高级及以上职称;
ii.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职称;
iii.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资格: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i.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除联合协议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其他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放联合协议后,投标文件由牵头人提交;
ii.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应满足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iii.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iv.招标人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报名/采购文件发售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1月5日。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人可在“浙企采综合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浙企采”平台,网址:https://www.z7cai.com/)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3、请注册并登录“浙企采”平台(https://www.z7cai.com/)—供应商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ZQCZF”的采购文件等。
4、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12-58188102(工作日8:00-11:45,13:30-17:30);
5、CA办理:https://www.z7cai.com/CAzsbl.html。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及开标时间
1、投标人应于2026年11月5日9时30分前登录“浙企采”平台—供应商登录—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2026年11月5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以及开标地点
“浙企采”平台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www.z7cai.com/BidOpening/bidhall/zheqicai/login.html,不见面开标是指采购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操作。)
发布媒介
1、采购信息在“浙企采”平台(网址为https://www.z7cai.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https://b.zhengcaiyun.cn/)渠道发布,投标人可登录上述网站查阅招标信息。
2、有关本次招投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浙企采”平台(网址为https://www.z7cai.com/)发布的更正公告。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
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银行转账、投标保函等。
2、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投标保证金交纳的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等信息请登录浙企采综合采购服务平台-我的项目-进入项目-保证金查询中进行查看,并根据页面上的子账号,向子账号进行打款。
(2)投标截止前,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足额缴纳且确保到达指定账户。
(3)保证金查询中显示“缴纳成功”及有效缴纳金额则表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具体操作如有不明请咨询:0512-58188102(工作日8:00-11:45,13:30-17:30)。
(4)交纳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3、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投标人应提交不可撤销的投标保函,保函担保金额不得低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币种为人民币。保函生效起始时间应当等于投标截止时间,保函有效期应覆盖投标有效期。投标保函中应当写明委托人(投标人)名称;受益人(采购人)名称;担保金额(大小写);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有效期;开函金融机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的授权签字及公章。
(2)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3层浙企采。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保函将不予接受。保函原件应装入密封信封,信封外层不得出现任何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标记(如投标人名称、公章、签字、LOGO、地址、联系方式等),外层仅允许且必须注明: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投标保函原件 – 请勿在开标前启封”。信封封口处应采用胶水或不可逆密封条完全封合,不得加盖任何印章或签字。不满足上述保密或密封要求的,视为未按要求密封。
(3)投标文件中应同时附保函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采购人联系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云东路945号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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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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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2号丰平商业中心3楼301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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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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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联系单位
浙江省储备粮管理集团绍兴粮库有限公司库务监督委员会
投诉举报联系人
应女士
联系电话
13588465744

公告发布时间:
2026-10-15
交易业务类型:
国企采购
信息来源:
浙企采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10-15 19: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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