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日常运营管护采购项目(2026-2029)合同公告
【招标信用】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日常运营管护采购项目(2026-2029)合同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丽水市 | 采购单位 |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日常运营管护采购项目(2026-2029)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02666498E20261801
二、合同名称: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日常运营管护采购项目(2026-2029)合同
三、项目编号:331127263170010000010-JNJKC2026(CS)-069号
四、项目名称: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日常运营管护采购项目(2026-2029)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址:景宁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景宁畲族自治县城投绿格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日常运营管护采购项目(2026-2029)
数量:1.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日常运营管护工作委托合同.pdf
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日常运营管护工作委托合同.pdf
1
合同编号:
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日常运营管护工作
委
托
合
同
项目编号:331127263170010000005-JNJKC2026(CS)-069
项目名称: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日常运营管护采购项目
(2026-2029)
甲方: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
乙方:景宁畲族自治县城投绿格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签订地:
2026年9月30日
签订日期::
2026年9月15日,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以竞争性磋商
对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项目进行了采购。经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评定,景宁畲族自治县城投绿格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成
交人。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
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景宁畲族自治县水
利局(以下简称:甲方)和景宁畲族自治县城投绿格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一、合作内容
甲方以整体打包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将畲乡绿道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委托乙方
负责,年度管护经费为人民币:叁佰零捌万元整(¥***元)。乙方拥有经
营权,负责绿道及附属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经营开发。
二、合作范围
县城及周边区域22.3公里绿道,以及沿线驿站、公厕、公园等相关附属设
施,其中绿道分三段,凤凰桥至大均段约13.8公里、溪口至汇田大桥段约5公
里(含天境至海事码头路段)、民族桥至东弄段约3.5公里。
三、合作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到期后经采购单位考核合格
的,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可以续签一年合同,最多续签2次。如服务期内考
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四、乙方经营目标
1、努力使乡绿道范围达到4A级景区标准的管理、服务水平及景观环境,按
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按照行业标准合法经营,努力成为浙江省旅
游行业的精品景区。
2、保质保量完成地方政府各类接待活动,树立良好绿道形象。
3、合法经营,积极开拓市场,实现最大经济效益,逐渐实现扭亏为盈。
4、积极探索畲乡绿道旅游业务经营发展新模式,为畲乡绿道发展积累经验。
5、为游客提供安全、舒适满意的服务,降低有效投诉率。
2
.
6、严格安全管理工作,绿道范围内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五、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其畲乡绿道日常运营管护及日常经营权整体打包委托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提供畲乡绿道管护及经营必要的场地,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对乙方畲乡绿道的日常运营管理和经营业务拥有监督权。
4、甲方确保自身职责范围内使乙方顺利经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本协议签订前对乡绿道及边状,以及建设、管理情进详细了解,本
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额外的管护及经营要求,包括改
善管护及经营条件等。
2、乙方负责绿道全线驿站及路径的维护和日常卫生保洁工作:负责绿道日常
运行开支;负责绿道安全秩序管理和游客及员工安全教育;负责完善绿道安全设
施,保障游客安全;负责绿道道路、栈桥地板、全线栏杆、路灯等设施破损日常
维修(设施大修除外);负责配合各部门举办各类与绿道相关的活动。负责为游客
提供绿道旅游服务和自行车租赁服务;参与绿道规划、旅游配套、绿道提升等项
目的论证和评审工作。
3、乙方享有绿道沿线相关旅游项目开发经营权,但开始营业时必须办齐经
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各类证件,若不办理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禁止乙方营业,
乙方经营过程中遇有关部门查处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管护及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文明经营,服
从甲方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不得损坏所经营场所的设施及公园花草树木
等国家财产,若有损坏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应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妥善保管经营设备及自身财物,并承担合同
期内与自身经营活动有关的人身和财物等安全责任,对有关场地负有安全管理责
任,对绿道沿线堤防堤身及基础、栈桥桥身及基础、边坡易滑坡或落石头区域的
日常安全巡查。如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或财物损失,造成一切责任
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如遇重大政策性原因,上级部门要求终止合同的,或因畲乡绿道管理、
3
建设需要,或不可抗力等原因,甲方保留收回日常管护及经营权的权力,管护费
用及经营收入按实际运行管理时间结算。
7、如经营需要,乙方对经营场所改造更新以及在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
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同意方可实施,改造费用由乙
方承担,相关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协助。因改扩建而影响经营的损失
由乙方自行承担。
8、委托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使用权,但必须保持设备设施的
完好,正常维修费由乙方负责。如因不可抗力或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
应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修复或报废。因不可抗力及自然损坏设施的修复费用由甲
方承担。
9、乙方应保证在承包期间各项账目清楚、财务资料完整,以备甲方监督审
查,并作为下一年管护费用支付依据。
六、合同价款支付
1、甲方负责向县财政局争取落实畲乡绿道年度管护资金。
2、支付方式:按半年度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管护费用,合同生效日期开始
计算半年期到后支付年度管护费用的70%,用以保障日常运行管理支出,本合同
到期后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剩余管护费用(考核标准见附件)。
3、为充分调动积极性,畲乡绿道经营性收入归乙方所有,不计入畲乡绿道
运行管理费用。
4、合同周期内维修费用累计不超过30万元(含)由供应商支付,合同周期
内维修费用累计超过30万元(不含)的超出部分由采购人承担。(注:上述维修
费用有定额的按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按实结算,无定额标准的由双
方询价来确定。)
七、其他
1、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根据运行管理情况重新商定是否续约,年度
考核两年以上优秀的具有优先运行管理权。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
4
,
调解不成的,向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
5
.
附件1: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绩效考核方案
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绩效考核方案
为保证我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管理的各项规定能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绿
道环境,县水利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ID
景宁县水利局(以下简称县水利局)是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含凤凰桥至大
均段约13.8公里、溪口至汇田大桥段约5公里、民族桥至东弄段约3.5公里,
共计22.3公里)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提出绿道的检查督促和考核方案;绿道
管养维护公司作为运行主体负责绿道及附属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同时要盘活绿
道资产,着力提升开发经营收入;负责绿道的维护管养和运营。
检查考评的结果将作为对绿道管养维护公司管养维护经费发放的依据。该方
案作为绿道管养维护合同管理的依据,以及在合同期内因绿道管理要求需要重新
修订的,按新修订的方案执行。
二、机构与职责
县水利局对绿道管养维护进行监督、技术指导。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运行管
理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县水利局将成立日常检查工作小组,负责绿道管养维护的
日常检查、指导、监督工作。根据绿道管养维护合同对绿道运营管理公司履约情
况进行检查考评,具体工作包括组织人员、检查记录、结果整理保存、审核上报
等。
三、检查考评程序与方法
绿道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绿道管养维护工作需要,对运营管护单位的人力和物
料投入计划、落实情况、管养措施、景观效果、绿道保洁、台账资料等方面进行
检查,并于月底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考核。现场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应当立即
提出整改要求,并将检查情况整理归档,考核情况将作为年度管护经费发放的重
要依据。
检查要求绿道管养维护公司派法人代表或委托人参加检查考评,全权处理现
场检查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被检查的绿道运营管理单位代表当场签字确
6
中
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议,由检查人员重新核实,经核实无误后,如管养维
护公司仍拒绝签字的,可由检查人员联合签名确认,由县水利局留存现场照片。
四、考评结果应用
(一)淘汰方法
在绿道管养维护政策和要求不变的情况下,管养维护合同期满时,县水利局
将根据每月对绿道运营管理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考核打分,并将根据打分情
况作为3年运行期结束后选择运行管理单位的重要依据。
(二)经费核发
县水利局将根据每月对绿道运营管理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考核打分,月
度考核结果(月度考核总分除以考核次数的平均分值)作为绿道管养维护经费核
发的依据,并按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和养护项目的进展情况核发。县水利局根据绿
道运营管护情况考核得分确定三个等级。优秀:90-100分(含90分);良好:
80-90分(含80分,不含90分);合格:70-80分(含70份,不含80分);
不合格:70分以下(不含70分)。年度内考核均为良好以上等级则不扣除管护
经费;若考核等级为合格次数超过2次(含2次)则扣除相应管护经费,最多不
超过合同总价的5%;若考核等级为不合格次数超过2次(含2次)则立即解除
合同,终止服务,相应责任由绿道运营管理单位承担。
附件2:县城及县城周边滨水绿道月度考核表
县城及县城周边滨水绿道月度考核表
检查时间:检查人员:
7
被检查单位签字:
8
1
合同编号:
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日常运营管护工作
委
托
合
同
项目编号:331127263170010000005-JNJKC2026(CS)-069
项目名称: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日常运营管护采购项目
(2026-2029)
甲方: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
乙方:景宁畲族自治县城投绿格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签订地:
2026年9月30日
签订日期::
2026年9月15日,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以竞争性磋商
对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项目进行了采购。经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评定,景宁畲族自治县城投绿格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成
交人。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
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景宁畲族自治县水
利局(以下简称:甲方)和景宁畲族自治县城投绿格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一、合作内容
甲方以整体打包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将畲乡绿道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委托乙方
负责,年度管护经费为人民币:叁佰零捌万元整(¥***元)。乙方拥有经
营权,负责绿道及附属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经营开发。
二、合作范围
县城及周边区域22.3公里绿道,以及沿线驿站、公厕、公园等相关附属设
施,其中绿道分三段,凤凰桥至大均段约13.8公里、溪口至汇田大桥段约5公
里(含天境至海事码头路段)、民族桥至东弄段约3.5公里。
三、合作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到期后经采购单位考核合格
的,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可以续签一年合同,最多续签2次。如服务期内考
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四、乙方经营目标
1、努力使乡绿道范围达到4A级景区标准的管理、服务水平及景观环境,按
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按照行业标准合法经营,努力成为浙江省旅
游行业的精品景区。
2、保质保量完成地方政府各类接待活动,树立良好绿道形象。
3、合法经营,积极开拓市场,实现最大经济效益,逐渐实现扭亏为盈。
4、积极探索畲乡绿道旅游业务经营发展新模式,为畲乡绿道发展积累经验。
5、为游客提供安全、舒适满意的服务,降低有效投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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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严格安全管理工作,绿道范围内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五、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其畲乡绿道日常运营管护及日常经营权整体打包委托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提供畲乡绿道管护及经营必要的场地,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对乙方畲乡绿道的日常运营管理和经营业务拥有监督权。
4、甲方确保自身职责范围内使乙方顺利经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本协议签订前对乡绿道及边状,以及建设、管理情进详细了解,本
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额外的管护及经营要求,包括改
善管护及经营条件等。
2、乙方负责绿道全线驿站及路径的维护和日常卫生保洁工作:负责绿道日常
运行开支;负责绿道安全秩序管理和游客及员工安全教育;负责完善绿道安全设
施,保障游客安全;负责绿道道路、栈桥地板、全线栏杆、路灯等设施破损日常
维修(设施大修除外);负责配合各部门举办各类与绿道相关的活动。负责为游客
提供绿道旅游服务和自行车租赁服务;参与绿道规划、旅游配套、绿道提升等项
目的论证和评审工作。
3、乙方享有绿道沿线相关旅游项目开发经营权,但开始营业时必须办齐经
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各类证件,若不办理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禁止乙方营业,
乙方经营过程中遇有关部门查处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管护及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文明经营,服
从甲方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不得损坏所经营场所的设施及公园花草树木
等国家财产,若有损坏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应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妥善保管经营设备及自身财物,并承担合同
期内与自身经营活动有关的人身和财物等安全责任,对有关场地负有安全管理责
任,对绿道沿线堤防堤身及基础、栈桥桥身及基础、边坡易滑坡或落石头区域的
日常安全巡查。如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或财物损失,造成一切责任
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如遇重大政策性原因,上级部门要求终止合同的,或因畲乡绿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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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需要,或不可抗力等原因,甲方保留收回日常管护及经营权的权力,管护费
用及经营收入按实际运行管理时间结算。
7、如经营需要,乙方对经营场所改造更新以及在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
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同意方可实施,改造费用由乙
方承担,相关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协助。因改扩建而影响经营的损失
由乙方自行承担。
8、委托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使用权,但必须保持设备设施的
完好,正常维修费由乙方负责。如因不可抗力或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
应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修复或报废。因不可抗力及自然损坏设施的修复费用由甲
方承担。
9、乙方应保证在承包期间各项账目清楚、财务资料完整,以备甲方监督审
查,并作为下一年管护费用支付依据。
六、合同价款支付
1、甲方负责向县财政局争取落实畲乡绿道年度管护资金。
2、支付方式:按半年度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管护费用,合同生效日期开始
计算半年期到后支付年度管护费用的70%,用以保障日常运行管理支出,本合同
到期后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剩余管护费用(考核标准见附件)。
3、为充分调动积极性,畲乡绿道经营性收入归乙方所有,不计入畲乡绿道
运行管理费用。
4、合同周期内维修费用累计不超过30万元(含)由供应商支付,合同周期
内维修费用累计超过30万元(不含)的超出部分由采购人承担。(注:上述维修
费用有定额的按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按实结算,无定额标准的由双
方询价来确定。)
七、其他
1、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根据运行管理情况重新商定是否续约,年度
考核两年以上优秀的具有优先运行管理权。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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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不成的,向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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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绩效考核方案
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绩效考核方案
为保证我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管理的各项规定能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绿
道环境,县水利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ID
景宁县水利局(以下简称县水利局)是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含凤凰桥至大
均段约13.8公里、溪口至汇田大桥段约5公里、民族桥至东弄段约3.5公里,
共计22.3公里)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提出绿道的检查督促和考核方案;绿道
管养维护公司作为运行主体负责绿道及附属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同时要盘活绿
道资产,着力提升开发经营收入;负责绿道的维护管养和运营。
检查考评的结果将作为对绿道管养维护公司管养维护经费发放的依据。该方
案作为绿道管养维护合同管理的依据,以及在合同期内因绿道管理要求需要重新
修订的,按新修订的方案执行。
二、机构与职责
县水利局对绿道管养维护进行监督、技术指导。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运行管
理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县水利局将成立日常检查工作小组,负责绿道管养维护的
日常检查、指导、监督工作。根据绿道管养维护合同对绿道运营管理公司履约情
况进行检查考评,具体工作包括组织人员、检查记录、结果整理保存、审核上报
等。
三、检查考评程序与方法
绿道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绿道管养维护工作需要,对运营管护单位的人力和物
料投入计划、落实情况、管养措施、景观效果、绿道保洁、台账资料等方面进行
检查,并于月底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考核。现场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应当立即
提出整改要求,并将检查情况整理归档,考核情况将作为年度管护经费发放的重
要依据。
检查要求绿道管养维护公司派法人代表或委托人参加检查考评,全权处理现
场检查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被检查的绿道运营管理单位代表当场签字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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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议,由检查人员重新核实,经核实无误后,如管养维
护公司仍拒绝签字的,可由检查人员联合签名确认,由县水利局留存现场照片。
四、考评结果应用
(一)淘汰方法
在绿道管养维护政策和要求不变的情况下,管养维护合同期满时,县水利局
将根据每月对绿道运营管理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考核打分,并将根据打分情
况作为3年运行期结束后选择运行管理单位的重要依据。
(二)经费核发
县水利局将根据每月对绿道运营管理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考核打分,月
度考核结果(月度考核总分除以考核次数的平均分值)作为绿道管养维护经费核
发的依据,并按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和养护项目的进展情况核发。县水利局根据绿
道运营管护情况考核得分确定三个等级。优秀:90-100分(含90分);良好:
80-90分(含80分,不含90分);合格:70-80分(含70份,不含80分);
不合格:70分以下(不含70分)。年度内考核均为良好以上等级则不扣除管护
经费;若考核等级为合格次数超过2次(含2次)则扣除相应管护经费,最多不
超过合同总价的5%;若考核等级为不合格次数超过2次(含2次)则立即解除
合同,终止服务,相应责任由绿道运营管理单位承担。
附件2:县城及县城周边滨水绿道月度考核表
县城及县城周边滨水绿道月度考核表
检查时间: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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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签字:
8
一、合同编号:11N02666498E20261801
二、合同名称: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日常运营管护采购项目(2026-2029)合同
三、项目编号:331127263170010000010-JNJKC2026(CS)-069号
四、项目名称: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日常运营管护采购项目(2026-2029)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址:景宁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景宁畲族自治县城投绿格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日常运营管护采购项目(2026-2029)
数量:1.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日常运营管护工作委托合同.pdf
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日常运营管护工作委托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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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日常运营管护工作
委
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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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331127263170010000005-JNJKC2026(CS)-069
项目名称: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日常运营管护采购项目
(2026-2029)
甲方: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
乙方:景宁畲族自治县城投绿格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签订地:
2026年9月30日
签订日期::
2026年9月15日,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以竞争性磋商
对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项目进行了采购。经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评定,景宁畲族自治县城投绿格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成
交人。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
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景宁畲族自治县水
利局(以下简称:甲方)和景宁畲族自治县城投绿格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一、合作内容
甲方以整体打包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将畲乡绿道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委托乙方
负责,年度管护经费为人民币:叁佰零捌万元整(¥***元)。乙方拥有经
营权,负责绿道及附属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经营开发。
二、合作范围
县城及周边区域22.3公里绿道,以及沿线驿站、公厕、公园等相关附属设
施,其中绿道分三段,凤凰桥至大均段约13.8公里、溪口至汇田大桥段约5公
里(含天境至海事码头路段)、民族桥至东弄段约3.5公里。
三、合作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到期后经采购单位考核合格
的,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可以续签一年合同,最多续签2次。如服务期内考
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四、乙方经营目标
1、努力使乡绿道范围达到4A级景区标准的管理、服务水平及景观环境,按
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按照行业标准合法经营,努力成为浙江省旅
游行业的精品景区。
2、保质保量完成地方政府各类接待活动,树立良好绿道形象。
3、合法经营,积极开拓市场,实现最大经济效益,逐渐实现扭亏为盈。
4、积极探索畲乡绿道旅游业务经营发展新模式,为畲乡绿道发展积累经验。
5、为游客提供安全、舒适满意的服务,降低有效投诉率。
2
.
6、严格安全管理工作,绿道范围内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五、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其畲乡绿道日常运营管护及日常经营权整体打包委托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提供畲乡绿道管护及经营必要的场地,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对乙方畲乡绿道的日常运营管理和经营业务拥有监督权。
4、甲方确保自身职责范围内使乙方顺利经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本协议签订前对乡绿道及边状,以及建设、管理情进详细了解,本
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额外的管护及经营要求,包括改
善管护及经营条件等。
2、乙方负责绿道全线驿站及路径的维护和日常卫生保洁工作:负责绿道日常
运行开支;负责绿道安全秩序管理和游客及员工安全教育;负责完善绿道安全设
施,保障游客安全;负责绿道道路、栈桥地板、全线栏杆、路灯等设施破损日常
维修(设施大修除外);负责配合各部门举办各类与绿道相关的活动。负责为游客
提供绿道旅游服务和自行车租赁服务;参与绿道规划、旅游配套、绿道提升等项
目的论证和评审工作。
3、乙方享有绿道沿线相关旅游项目开发经营权,但开始营业时必须办齐经
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各类证件,若不办理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禁止乙方营业,
乙方经营过程中遇有关部门查处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管护及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文明经营,服
从甲方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不得损坏所经营场所的设施及公园花草树木
等国家财产,若有损坏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应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妥善保管经营设备及自身财物,并承担合同
期内与自身经营活动有关的人身和财物等安全责任,对有关场地负有安全管理责
任,对绿道沿线堤防堤身及基础、栈桥桥身及基础、边坡易滑坡或落石头区域的
日常安全巡查。如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或财物损失,造成一切责任
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如遇重大政策性原因,上级部门要求终止合同的,或因畲乡绿道管理、
3
建设需要,或不可抗力等原因,甲方保留收回日常管护及经营权的权力,管护费
用及经营收入按实际运行管理时间结算。
7、如经营需要,乙方对经营场所改造更新以及在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
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同意方可实施,改造费用由乙
方承担,相关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协助。因改扩建而影响经营的损失
由乙方自行承担。
8、委托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使用权,但必须保持设备设施的
完好,正常维修费由乙方负责。如因不可抗力或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
应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修复或报废。因不可抗力及自然损坏设施的修复费用由甲
方承担。
9、乙方应保证在承包期间各项账目清楚、财务资料完整,以备甲方监督审
查,并作为下一年管护费用支付依据。
六、合同价款支付
1、甲方负责向县财政局争取落实畲乡绿道年度管护资金。
2、支付方式:按半年度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管护费用,合同生效日期开始
计算半年期到后支付年度管护费用的70%,用以保障日常运行管理支出,本合同
到期后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剩余管护费用(考核标准见附件)。
3、为充分调动积极性,畲乡绿道经营性收入归乙方所有,不计入畲乡绿道
运行管理费用。
4、合同周期内维修费用累计不超过30万元(含)由供应商支付,合同周期
内维修费用累计超过30万元(不含)的超出部分由采购人承担。(注:上述维修
费用有定额的按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按实结算,无定额标准的由双
方询价来确定。)
七、其他
1、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根据运行管理情况重新商定是否续约,年度
考核两年以上优秀的具有优先运行管理权。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
4
,
调解不成的,向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
| 甲方(盖章): |
| 法定代表人(签名): |
| 本合同于226年9月30日签订 |
5
.
附件1: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绩效考核方案
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绩效考核方案
为保证我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管理的各项规定能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绿
道环境,县水利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ID
景宁县水利局(以下简称县水利局)是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含凤凰桥至大
均段约13.8公里、溪口至汇田大桥段约5公里、民族桥至东弄段约3.5公里,
共计22.3公里)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提出绿道的检查督促和考核方案;绿道
管养维护公司作为运行主体负责绿道及附属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同时要盘活绿
道资产,着力提升开发经营收入;负责绿道的维护管养和运营。
检查考评的结果将作为对绿道管养维护公司管养维护经费发放的依据。该方
案作为绿道管养维护合同管理的依据,以及在合同期内因绿道管理要求需要重新
修订的,按新修订的方案执行。
二、机构与职责
县水利局对绿道管养维护进行监督、技术指导。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运行管
理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县水利局将成立日常检查工作小组,负责绿道管养维护的
日常检查、指导、监督工作。根据绿道管养维护合同对绿道运营管理公司履约情
况进行检查考评,具体工作包括组织人员、检查记录、结果整理保存、审核上报
等。
三、检查考评程序与方法
绿道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绿道管养维护工作需要,对运营管护单位的人力和物
料投入计划、落实情况、管养措施、景观效果、绿道保洁、台账资料等方面进行
检查,并于月底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考核。现场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应当立即
提出整改要求,并将检查情况整理归档,考核情况将作为年度管护经费发放的重
要依据。
检查要求绿道管养维护公司派法人代表或委托人参加检查考评,全权处理现
场检查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被检查的绿道运营管理单位代表当场签字确
6
中
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议,由检查人员重新核实,经核实无误后,如管养维
护公司仍拒绝签字的,可由检查人员联合签名确认,由县水利局留存现场照片。
四、考评结果应用
(一)淘汰方法
在绿道管养维护政策和要求不变的情况下,管养维护合同期满时,县水利局
将根据每月对绿道运营管理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考核打分,并将根据打分情
况作为3年运行期结束后选择运行管理单位的重要依据。
(二)经费核发
县水利局将根据每月对绿道运营管理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考核打分,月
度考核结果(月度考核总分除以考核次数的平均分值)作为绿道管养维护经费核
发的依据,并按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和养护项目的进展情况核发。县水利局根据绿
道运营管护情况考核得分确定三个等级。优秀:90-100分(含90分);良好:
80-90分(含80分,不含90分);合格:70-80分(含70份,不含80分);
不合格:70分以下(不含70分)。年度内考核均为良好以上等级则不扣除管护
经费;若考核等级为合格次数超过2次(含2次)则扣除相应管护经费,最多不
超过合同总价的5%;若考核等级为不合格次数超过2次(含2次)则立即解除
合同,终止服务,相应责任由绿道运营管理单位承担。
附件2:县城及县城周边滨水绿道月度考核表
县城及县城周边滨水绿道月度考核表
检查时间:检查人员:
7
| 检查项目 | 分值 | 问题情况 | 考核得分 | ||
| 绿道面貌与保洁(40分) | 是否存在垃圾杂物或影响景观的落叶未清理 | 是口否口 | 5 | ||
| 是否存在绿道及相关设施未按时清洗,有明显污渍或异味 | 是口否口 | 5 | |||
| 是否存在焚烧垃圾现象 | 是口否口 | 5 | |||
| 是否存在涂写、张贴和悬挂未经批准的广告,晾衣服杂物等 | 是口否口 | 5 | |||
| 是否按时按要求开展绿化养护 | 是口否口 | 5 | |||
| 是否按要求开展绿化补种补植 | 是口否口 | 5 | |||
| 是否存在设施破损未及时修补或更换 | 是口否口 | 5 | |||
| 是否存在工作人员饲养鸡、猫、狗等家畜破坏绿道形象行为 | 是口否口 | 5 | |||
| 人员设备配置(30分) | 人员配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 是口否口 | 5 | ||
| 机械设备配备是否满足要求 | 是口否口 | 5 | |||
| 是否存在未按相关作业规范开展绿道养护工作 | 是口否口 | 5 | |||
| 是否正常开展绿道的安全巡视和治安保卫工作 | 是口否口 | 5 | 1 | ||
| 是否存在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绿道侵占和破坏行为未能及时发现、上报、制止的 | 是口否口 | 10 | |||
| 其他工作(30分) | 工作是否存在未按上级部门要求落实 | 是口否口 | 15 | ||
|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做好安全用电、防火等工作 | 是口否口 | 5 | |||
| 如遇突发状况时,是否存在未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 是口否口 | 5 | |||
| 绿道管理台账是否齐全 | 是口否口 | 5 | |||
被检查单位签字:
8
1
合同编号:
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日常运营管护工作
委
托
合
同
项目编号:331127263170010000005-JNJKC2026(CS)-069
项目名称: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日常运营管护采购项目
(2026-2029)
甲方: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
乙方:景宁畲族自治县城投绿格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签订地:
2026年9月30日
签订日期::
2026年9月15日,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以竞争性磋商
对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项目进行了采购。经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评定,景宁畲族自治县城投绿格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成
交人。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
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景宁畲族自治县水
利局(以下简称:甲方)和景宁畲族自治县城投绿格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一、合作内容
甲方以整体打包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将畲乡绿道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委托乙方
负责,年度管护经费为人民币:叁佰零捌万元整(¥***元)。乙方拥有经
营权,负责绿道及附属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经营开发。
二、合作范围
县城及周边区域22.3公里绿道,以及沿线驿站、公厕、公园等相关附属设
施,其中绿道分三段,凤凰桥至大均段约13.8公里、溪口至汇田大桥段约5公
里(含天境至海事码头路段)、民族桥至东弄段约3.5公里。
三、合作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到期后经采购单位考核合格
的,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可以续签一年合同,最多续签2次。如服务期内考
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四、乙方经营目标
1、努力使乡绿道范围达到4A级景区标准的管理、服务水平及景观环境,按
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按照行业标准合法经营,努力成为浙江省旅
游行业的精品景区。
2、保质保量完成地方政府各类接待活动,树立良好绿道形象。
3、合法经营,积极开拓市场,实现最大经济效益,逐渐实现扭亏为盈。
4、积极探索畲乡绿道旅游业务经营发展新模式,为畲乡绿道发展积累经验。
5、为游客提供安全、舒适满意的服务,降低有效投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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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严格安全管理工作,绿道范围内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五、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其畲乡绿道日常运营管护及日常经营权整体打包委托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提供畲乡绿道管护及经营必要的场地,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对乙方畲乡绿道的日常运营管理和经营业务拥有监督权。
4、甲方确保自身职责范围内使乙方顺利经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本协议签订前对乡绿道及边状,以及建设、管理情进详细了解,本
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额外的管护及经营要求,包括改
善管护及经营条件等。
2、乙方负责绿道全线驿站及路径的维护和日常卫生保洁工作:负责绿道日常
运行开支;负责绿道安全秩序管理和游客及员工安全教育;负责完善绿道安全设
施,保障游客安全;负责绿道道路、栈桥地板、全线栏杆、路灯等设施破损日常
维修(设施大修除外);负责配合各部门举办各类与绿道相关的活动。负责为游客
提供绿道旅游服务和自行车租赁服务;参与绿道规划、旅游配套、绿道提升等项
目的论证和评审工作。
3、乙方享有绿道沿线相关旅游项目开发经营权,但开始营业时必须办齐经
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各类证件,若不办理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禁止乙方营业,
乙方经营过程中遇有关部门查处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管护及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文明经营,服
从甲方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不得损坏所经营场所的设施及公园花草树木
等国家财产,若有损坏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应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妥善保管经营设备及自身财物,并承担合同
期内与自身经营活动有关的人身和财物等安全责任,对有关场地负有安全管理责
任,对绿道沿线堤防堤身及基础、栈桥桥身及基础、边坡易滑坡或落石头区域的
日常安全巡查。如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或财物损失,造成一切责任
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如遇重大政策性原因,上级部门要求终止合同的,或因畲乡绿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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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需要,或不可抗力等原因,甲方保留收回日常管护及经营权的权力,管护费
用及经营收入按实际运行管理时间结算。
7、如经营需要,乙方对经营场所改造更新以及在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
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同意方可实施,改造费用由乙
方承担,相关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协助。因改扩建而影响经营的损失
由乙方自行承担。
8、委托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使用权,但必须保持设备设施的
完好,正常维修费由乙方负责。如因不可抗力或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
应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修复或报废。因不可抗力及自然损坏设施的修复费用由甲
方承担。
9、乙方应保证在承包期间各项账目清楚、财务资料完整,以备甲方监督审
查,并作为下一年管护费用支付依据。
六、合同价款支付
1、甲方负责向县财政局争取落实畲乡绿道年度管护资金。
2、支付方式:按半年度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管护费用,合同生效日期开始
计算半年期到后支付年度管护费用的70%,用以保障日常运行管理支出,本合同
到期后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剩余管护费用(考核标准见附件)。
3、为充分调动积极性,畲乡绿道经营性收入归乙方所有,不计入畲乡绿道
运行管理费用。
4、合同周期内维修费用累计不超过30万元(含)由供应商支付,合同周期
内维修费用累计超过30万元(不含)的超出部分由采购人承担。(注:上述维修
费用有定额的按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按实结算,无定额标准的由双
方询价来确定。)
七、其他
1、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根据运行管理情况重新商定是否续约,年度
考核两年以上优秀的具有优先运行管理权。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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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不成的,向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
| 甲方(盖章): |
| 法定代表人(签名): |
| 本合同于226年9月30日签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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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绩效考核方案
景宁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绩效考核方案
为保证我县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管理的各项规定能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绿
道环境,县水利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ID
景宁县水利局(以下简称县水利局)是县城及周边滨水绿道(含凤凰桥至大
均段约13.8公里、溪口至汇田大桥段约5公里、民族桥至东弄段约3.5公里,
共计22.3公里)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提出绿道的检查督促和考核方案;绿道
管养维护公司作为运行主体负责绿道及附属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同时要盘活绿
道资产,着力提升开发经营收入;负责绿道的维护管养和运营。
检查考评的结果将作为对绿道管养维护公司管养维护经费发放的依据。该方
案作为绿道管养维护合同管理的依据,以及在合同期内因绿道管理要求需要重新
修订的,按新修订的方案执行。
二、机构与职责
县水利局对绿道管养维护进行监督、技术指导。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运行管
理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县水利局将成立日常检查工作小组,负责绿道管养维护的
日常检查、指导、监督工作。根据绿道管养维护合同对绿道运营管理公司履约情
况进行检查考评,具体工作包括组织人员、检查记录、结果整理保存、审核上报
等。
三、检查考评程序与方法
绿道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绿道管养维护工作需要,对运营管护单位的人力和物
料投入计划、落实情况、管养措施、景观效果、绿道保洁、台账资料等方面进行
检查,并于月底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考核。现场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应当立即
提出整改要求,并将检查情况整理归档,考核情况将作为年度管护经费发放的重
要依据。
检查要求绿道管养维护公司派法人代表或委托人参加检查考评,全权处理现
场检查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被检查的绿道运营管理单位代表当场签字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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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议,由检查人员重新核实,经核实无误后,如管养维
护公司仍拒绝签字的,可由检查人员联合签名确认,由县水利局留存现场照片。
四、考评结果应用
(一)淘汰方法
在绿道管养维护政策和要求不变的情况下,管养维护合同期满时,县水利局
将根据每月对绿道运营管理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考核打分,并将根据打分情
况作为3年运行期结束后选择运行管理单位的重要依据。
(二)经费核发
县水利局将根据每月对绿道运营管理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考核打分,月
度考核结果(月度考核总分除以考核次数的平均分值)作为绿道管养维护经费核
发的依据,并按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和养护项目的进展情况核发。县水利局根据绿
道运营管护情况考核得分确定三个等级。优秀:90-100分(含90分);良好:
80-90分(含80分,不含90分);合格:70-80分(含70份,不含80分);
不合格:70分以下(不含70分)。年度内考核均为良好以上等级则不扣除管护
经费;若考核等级为合格次数超过2次(含2次)则扣除相应管护经费,最多不
超过合同总价的5%;若考核等级为不合格次数超过2次(含2次)则立即解除
合同,终止服务,相应责任由绿道运营管理单位承担。
附件2:县城及县城周边滨水绿道月度考核表
县城及县城周边滨水绿道月度考核表
检查时间: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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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项目 | 分值 | 问题情况 | 考核得分 | ||
| 绿道面貌与保洁(40分) | 是否存在垃圾杂物或影响景观的落叶未清理 | 是口否口 | 5 | ||
| 是否存在绿道及相关设施未按时清洗,有明显污渍或异味 | 是口否口 | 5 | |||
| 是否存在焚烧垃圾现象 | 是口否口 | 5 | |||
| 是否存在涂写、张贴和悬挂未经批准的广告,晾衣服杂物等 | 是口否口 | 5 | |||
| 是否按时按要求开展绿化养护 | 是口否口 | 5 | |||
| 是否按要求开展绿化补种补植 | 是口否口 | 5 | |||
| 是否存在设施破损未及时修补或更换 | 是口否口 | 5 | |||
| 是否存在工作人员饲养鸡、猫、狗等家畜破坏绿道形象行为 | 是口否口 | 5 | |||
| 人员设备配置(30分) | 人员配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 是口否口 | 5 | ||
| 机械设备配备是否满足要求 | 是口否口 | 5 | |||
| 是否存在未按相关作业规范开展绿道养护工作 | 是口否口 | 5 | |||
| 是否正常开展绿道的安全巡视和治安保卫工作 | 是口否口 | 5 | 1 | ||
| 是否存在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绿道侵占和破坏行为未能及时发现、上报、制止的 | 是口否口 | 10 | |||
| 其他工作(30分) | 工作是否存在未按上级部门要求落实 | 是口否口 | 15 | ||
|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做好安全用电、防火等工作 | 是口否口 | 5 | |||
| 如遇突发状况时,是否存在未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 是口否口 | 5 | |||
| 绿道管理台账是否齐全 | 是口否口 | 5 | |||
被检查单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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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