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重新招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重新招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台州市 | 采购单位 | 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 | 工程设计服务
一、项目编号:331082263120060000056-ZJHYLH-2026-005-1
二、项目名称: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重新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裕毅,方恩待,金伟(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中标价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标准如下:服务类:中标价*1.5%*25.9%,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
地址:临海市东塍镇川津路301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叶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6-85902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海市建筑业大楼8楼801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陶育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57689136
质疑联系人:朱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临海市财政局
地址:临海市巾山东路112号
传真:/
联系人: 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 0576-85188034
附件信息:
3.中标(成交)通知书.pdf
641.5K
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重新招标).pdf
627.6K
4.(2)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41.8K
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重新招标).pdf
4.(2)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中标(成交)通知书.pdf
临海市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
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贵单位参加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重新招标)
(招标文件编号:ZJHYLH-2026-005-1)的竞争性磋商,经评标小
组评审、采购人确定和采购结果的公示,现确定贵单位以668100
元(陆拾陆万捌仟壹佰元整)中标,服务期: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请贵单位在三十天内凭履约保证金发
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9日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海市建筑业大楼八楼801
联系人:***
电话:***
邮编:317000
采购人: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
联系人:***
电话:***
临海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
项目名称: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ZJHYLH-2026-005-1
采购单位: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
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供应商磋商须知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一、资格响应文件格式
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三、报价文件格式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受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
共同体委托,现就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重新招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
欢迎具备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
商活动。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重新招标)
采购单位: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
采购规模及内容概述: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的方案设计(含方案调整、方案评审、
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调整、初步设计评审、投资概算编制)、施工
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调整、图审过程中的施工图设计调整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
变更等),医疗专项工艺流程设计、项目所有专项设计、室外、管网、景观设计、智能
化设计、二次装修设计、日照分析及后续服务等。并承担各阶段成果评审(并含会务
费、专家费等)、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基础验收、中间结构验
收、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完成本项目设计必须的一切工作。
采购预算:83万元
最高限价:78.6万元,每平方米综合设计费报价≤120元/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550
平方米)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采购标段数: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服务期:
(1)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经深化的方案设计(报批稿);
(2)方案审批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
(3)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所提出
设计问题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4)各阶段设计成果汇报和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等工作。
磋商文件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该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的商品经营或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具备建
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
本项目无需报名,供应商须到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完成注册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6年10月08日8:30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s://zfcg.czt.zj.gov.cn/)上获取。
磋商文件答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在政采云平台的质疑系统一次
性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
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
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
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
download?utm=web-login-front.75ab4087.0.0.f8e5d230c7c411ea9e54c97a8e384567)
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
南.pdf”。
(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
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
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汇信客服电话:400-888-4636,天谷客服电话:400-087-8198)。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
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5)本磋商文件中关于电子招投标内容、流程如与政采云系统中最新的内容、操作不一
致的,以政采云系统中的要求为准。
7.响应文件的组成、效力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线下无需提供任何备份
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
求编制。
(2)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8.投标截止时间及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电子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8日8:30分00秒,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
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电子响应
文件的,投标无效。
9.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1)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如短时间内(半天内)可以排除并能恢复正常使用
的,为不耽误项目进度,招标人(代理机构)经项目行政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宣布待故障排
除后再进行正常开标活动;
(2)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在短时间内不能排除,且无法恢复正常使用的,招
标人(代理机构)报项目行政监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可宣布暂停招标活动,招标人(代理
机构)应办理延期开标手续,并及时发布更正公告择日另行开标。
10.开标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8日8:30时。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
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具体时间以政采云系统显示的解密截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登
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时解密或
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为无效标。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2、其他事项
(1)本项目磋商将通过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协助进行。供应商登录政采云系统-----进入
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就可以进入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在磋商
时需要供应商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请供应商开标前予以提前准
备,以免延误磋商(浏览器建议用谷歌浏览器,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
免出现卡顿现象;摄像头建议用中档及以上摄像头,以利于磋商时的画面质量;音箱请
提前予以调试,以避免磋商时出现没有声音现象)。政采云视频会议系统目前不支持手
机客户端。
(2)除注明要求进口产品外,投标时进口产品比例不得超过50%;
(3)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
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的注册手续。
13、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
地址:临海市东塍镇中街村川津路30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叶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6-85902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海市建筑业大楼八楼801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57689136
质疑联系人:朱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277528936@qq.com
(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信息
名称:临海市财政局
地址:临海市巾山东路112号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联系电话:0576-85188034
(4)政采云平台信息:联系电话:95763
附件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的通知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临海市财政局
向临海市金融(保险)系统发起了“政采贷”、“政采保”融资服务倡议,得到了全市16
家银行、1家保险公司响应,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与以下银行(保险)联系人对接。
政采保联系方式
政采贷联系方式
第二章采购内容、需求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为1055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550平方米(建议面积,按照医院
建设功能设置,可适当调整,地下室根据地质情况再确定是否设置和建设类型,不考虑人
防功能)。
建筑功能:基层医疗机构办公医疗综合楼。
建设内容:行政办公区、会议中心、职工食堂、门诊、急诊、医技科室、中医科、康
复室、理疗室、西药房、中药房、防保科、儿保科、妇产科、病房、名医馆、档案室、西
医药仓库、中草药仓库、材料库、后勤仓库等。项目配建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
车泊位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设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
(DBJ33/T1021-2023)进行配置。非机动车位应合理布局,并按照不低于非机动车位配置
比例50%设置电动自行车专用充电设施,非机动车车位配建比例按照《城市建筑工程停车
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DBJ33/T1021-2023)与《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充停、
充换场所建设技术导则》执行。
2.建设目标和任务
通过本项目建设,将全面改善医院医疗条件,满足当地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
需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既充分考虑患者的就诊体验舒适宜人,也确保
医护使用的高效便捷。患者就诊路线简洁明亮;员工流线快速独立;就诊环境宽敞自然、
工作环境舒适高效。
医疗目标将拓展到健康服务层面,而医院也将一改“生病才会去”的沉重形象,成为
走进日常生活的健康管理场所,这也就对建筑设计的品质有了更高的要求。
3.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原临海市东塍镇上街村25-7地块,东至用地界线,南至府前街,西至用
地界线,北至地界线,项目用地面积为10555平方米。
4.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项目用地面积为10555平方米;
容积率:0.6-1.8;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40米(按照多层办公楼设计限高控制);
预留二期用地;
建筑距离污染源>100米(详情见红线图)。
二、设计依据
(一)国家与地方有关的规范、法规及城市规划准则、建筑面积及容积率计算规则。
(二)本设计任务书、《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浙卫发
〔2017〕104号)及相关规范和文件要求。
(三)红线图(电子版)。
(四)建设单位的功能需求及相关图纸资料。
三、总体要求
在项目设计中,以《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浙卫发〔2017〕
104号)及相关规范要求为依据,功能分区明确,内外交通组织顺畅,平面功能布局合理,
医疗流程清晰,绿色智能环保,满足现代化基层医疗机构的要求。综合考虑地理环境,充
分挖掘生态本地资源,合理利用原有地形,构思新颖,造型美观大方。坚持以人为本、以
患者为中心的原则。尽量创造患者就诊和治疗的舒适条件,同时注重医疗人员的工作条
件,使其在良好的舒适环境中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四、设计原则
1.符合区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高效、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
2.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消防、交通、安全疏散、环境保护等规范、规定的要求。
3.道路及通道合理布置,以有利于管理和车辆、人行及救援、消防的需要。
4.突出临海市东塍镇中心卫生院“团结、发展、敬业、仁爱”的理念,以提供高效、
优质、便捷的多层次医疗保健服务为目的,精心设计各医疗设施单位及其功能区域的组
合,做到医患分道、洁污分流、避免和防止交叉感染,建设“守正出新、追求卓越”的
绿色医院。
5.充分利用现有地形,因地制宜,强化建筑形象的整体性、连续性。
6.建筑风格充分体现现代基层医疗机构文化特色的设计理念,要求布局紧凑,节约用
地。
7.以一体化的设计理念,本次工程统一整体构图。
8.符合医院医疗办公楼的流程需求,建立科学的功能流线、合理的功能布局;保证区
内外交通顺畅,尽量避免流线交叉和对周边交通产生不利影响。
五、主要功能与需求
东塍镇中心卫生院各业务用房使用面积需求表(仅供参考)
备注:以上面积是建议面积且不包含公共区域,后续根据实际需求调整。
按医疗系统、公共卫生系统、住院系统、行政后勤系统等四大功能进行设计,具体
内容如下:
其他要求
1.要求医疗、保健分区域,保健区域通道应独立;
2.要求单独提供日照分析;
3.要求一楼层高≥4.5米。
六、方案要求及内容:
1.要求
本项目采用设计总包,设计范围涵盖所有与项目有关的设计,设计阶段覆盖:方案、
初设、施工图、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试运行阶段。设计表达形式应采取新技
术、新手段、新方法,设计深度以设计任务书内容条款为准。方案在满足任务书目标前提
下,允许对上述技术要求予以突破,但应进行充分论证。
2.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说明书
(1)建筑设计理念与构思
(2)规划说明(功能区分及布置,绿化系统、环境、景观设计、文化设计及重要空
间的处理说明)
(3)经济技术指标
(4)建筑说明(建筑规模,总体布置,建筑外形,功能分区,各功能分区的衔接,
与道路的衔接,以及对消防、环保、卫生防疫、公共配套等方面的考虑和要求、功能合理
性与可行性等)
(5)其他各工种说明
2.2图纸
(1)初步方案设计: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不少于3个;
(2)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建筑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建筑立面图、建筑剖面图以
及彩色效果图(建筑效果图不少于5张,其中必须包括建筑立面图、鸟瞰图、透视效果
图);
(3)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提供方案文本8份;
(4)施工图设计:提供完整的纸质施工设计图纸8套,电子版设计文件一份;
2.3本项目设计范围包括: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的方案设计(含方案调整、方案
评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调整、初步设计评审、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
施工图设计调整、图审过程中的施工图设计调整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医
疗专项工艺流程设计、项目所有专项设计、室外、管网、景观设计、智能化设计、二次装
修设计、日照分析及后续服务等。并承担各阶段成果评审(并含会务费、专家费等)、图
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基础验收、中间结构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图编
制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完成本项目设计必须的一切工作,相关费用(含评审费、会务费、
餐费、交通费、专家费等一切费用)包含在设计费内。承担施工图审查合格前的各类审查
评审及施工图审查送审工作(除施工图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外,其他可能涉及的评审审
查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2.4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含构筑物)、结构、人防、装饰工程、
电气、给排水(含污水处理)、暖通(含通风、排风、新风、层流)、消防、节能、桩基
(含试桩及试桩检测费)、基坑围护(含专家论证及图审)、气体灭火设计、弱电智能化
(室内、室外、停车系统)设计、二次装修、厨房二次深化、门窗深化设计、钢结构、基
坑围护、外立面装修及幕墙(如有)、专业设备[医疗设施设备、多媒体系统、智能化系
统、空调、消防、办公设备、电梯、家具家电、软装设施、消毒机等]、抗震支架、变配
电(不含高压)、交通组织、室外配套工程(含室外景观绿化、环艺、道路、室外照明、
给排水、室外综合管线等)、光伏、亮化、绿色建筑设计、文化设计、海绵城市、雨水回
收系统深化设计、燃气、医疗专项(包括但不限于医用气体、净化工程、纯水系统、放射
防护工程、屏蔽防护工程、医废收集、污衣被服、垃圾回收系统、标识标牌与标志标线设
计、指示系统等)、建筑垃圾减量化及土方平衡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内容,如自来水、排水排污、广电、
电力、通信、数字化管理、数字电视配线等。
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如需二次深化设计的,须进行二次深化设计,二次深
化费用包含在设计费内。
3.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项目名称;
(2)设计文件目录;
(3)设计图纸:效果图、总图、分析、平立剖图纸等;
(4)各工种设计说明;
(5)投资估算。
七、设计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经深化的方案设计(报批稿);
2.方案审批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
3.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所提
出设计问题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4.各阶段设计成果汇报和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等工作。
八、质量要求:
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足国家及省市规范标准、台州市相关规
定,达到住建部对各阶段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九、设计人员要求
注:1、本表所列专业岗位,可按工程实际需要增设,但不得低于本表要求。
十、成果文件要求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专项报告成果文件按招标人要求的份
数提供相应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应采用AUTOCAD、WORD、EXCEL、CAD、PDF或
TXT(纯文本文件)等可编辑文件,一律为非扫描图像格式文件,CAD须解密。
十一、投标报价及费用:
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供应商为本项目所有设计工作的总体设计单位,由此可能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均应计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2)整个设计期间供应商所有用于安全保护、环境保护、保险等所有费用均应计入
投标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为本项目需缴纳的一切规费、税费均应计入投标价中,招
标人不另行支付。
(3)供应商应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提供满足审查和招标用的设计文件的数量,其费用
均应计入投标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4)本次设计工作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且设计文件均须报相关部
门审查。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审查、研讨等会务费(含税费)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
充分考虑上述费用并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6)供应商应无条件地服从招标人的总体协调安排,按照招标人的指令做好项目建
设各时期的配合等工作,为此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
付。
(7)设计方案应从技术、经济等方面进行比选和评价,提出推荐方案,最终以审查
批复的方案为准。供应商应预见到项目审批可能滞后而存在的风险,如果审查批准的方案
与设计人采用的设计方案不一致,设计人应根据批复修改相应的设计,招标人对上述损失
不予经济补偿。
(8)鉴于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专业性强,设计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特殊性和
紧迫性,合同实施过程中,必须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在设计周期内按时完成任务。为加
强对设计人的履约考核及质量管理,充分体现合同履约的严肃性及工作的规范性,招标人
要求供应商所有设计文件均以书面形式上报,并获得招标人书面确认。合同实施过程中,
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标通知书下发时间、设计文件书面上报函件、招标人回复及通知文件
的时间为考核节点,督促供应商优质、高效的完成设计任务。供应商如因自身原因出现设
计服务期限延误的情况,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9)在合同实施期间,项目设计中标单价不随设计周期的变化而调整;不随国家政
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变化进行调整;不随各项工程的增减而调整。
(10)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仅供本次投标使用,供应商不得扩散采购文件中含基础
资料的任何内容,并对基础资料的保密负责,并承担因此而带来的一切后果。
十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即为总设计费用(包括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
含税金、方案和成果设计阶段的制作、印刷、邮寄、差旅及调查研究等所有费用)。
2.本项目无设计补偿费。
3.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4.供应商保证本项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
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若供应商使用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供应商应注明所涉及的费用承担人。
6供应商的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包括废标方案)。
7.供应商有权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实际情况对中标方案进行调整,有权采用未
中标方案的部分设计内容或理念。
8.采购人有权通过传媒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或评价设计方案。
9.如成交供应商不具备单项专业设计资质,经采购人同意由成交供应商进行专业设
计委托。
10.本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将成
果以自己的名义发表或进行其他学术活动。
11.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涉及到的资料及成果承担安全、保密责任。
注: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第三章供应商磋商须知
前附表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响应、磋商、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
为。
(二)定义
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
2.“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和组织。
3.“磋商响应文件”系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
的响应文件。
4.“产品”系指供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
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
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
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及结算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除业主要求或设计变更要求外不签署任何增加费用的联系单,工程量清单外可能
增加的成本各供应商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报价,成交后不予调整。投标时工程量按照磋
商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进行投标报价,竣工决算时按实决算。
(六)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违法分包。
(七)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有上述行为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
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须为本法人员工。
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
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
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八)询问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
的询问作出明确答复。
2.供应商认为询问事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并属于可质疑事项的,可依法向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质疑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包)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
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经营主体明显不具有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不属于潜在供应商。项目设立、项目预算、采
购方式、组织形式、进口产品核准、采购需求调查过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合同履
约等不属于可质疑事项,具体事项如下: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在政采云平台的质
疑系统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
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获取采购文件时
采购公告期限已届满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中开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评审等环节提出质疑的,为各
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发生澄清、修改、更正的,对经澄
清、修改、更正的部分内容提出质疑的,为通知送达供应商之日或者澄清公告、更正公
告发布之日。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
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
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缺少具
体明确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签章等内容
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知其在法定质疑期内补充、完善。质疑供应商在法定
质疑期内未按要求补充、完善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事项不予处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
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
(1)潜在供应商未提供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证据材料,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
(2)供应商未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项目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
料,对特定资格条件以外的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3)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
(4)未通过资格审查,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
(5)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对符合性审查后的评审活动、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
(6)未通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提出质疑的;
(7)提出质疑时间已超出法定质疑期的;
(8)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质疑,
再次提出质疑的;
(9)质疑函未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补充完善签署、盖章、联系方式、提交
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10)质疑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属于潜在供应商或其合法权
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的;
(1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未共同提出质疑的;
(12)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4.供应商不得通过提出质疑、撤回质疑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实施敲诈勒索、强
迫交易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质疑不成立提起
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合格的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逐
项作出书面答复,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
疑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或其他书面形式撤回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
作出质疑答复。
6.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投诉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
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规定,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行政裁决”系统线上投诉
或以书面形式邮寄方式向本项目监管机构临海市财政局进行投诉,联系地址:临海市巾
山东路112号,联系部门: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督、投诉联系电话:0576-85188034。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
项除外。
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
提出。
5.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采购需求
3.供应商磋商须知
4.磋商原则及评标办法
5.合同主要条款
6.响应文件格式
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
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在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
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采购公告发
布的网站予以发布。
2.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
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
为准。
3.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招标人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没
有通过招标人,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线下无需提供任何备份
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
要求编制。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相关格式见附
件,其余格式自拟。
1.资格响应文件
(1)营业执照(推荐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
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2)资质文件复印件;
(3)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请供应商在资格响应文件中勿遗漏该表格);
2.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按照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相应资料;
(4)服务内容响应表;
(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7)供应商类似成功案例一览表;
(8)售后服务网点情况表;
(9)商务技术响应表;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内容未填写齐全的、缺项的、填写内容出现错误的(不影响企业规模类型判定的除外)、
未如实填写的,将不给予供应商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
磋商小组根据上述资料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文件、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浙财采监〔2018〕2号、浙财采监【2022】3号文
件等规定,综合评判后确认是否给予供应商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评标过程中如须核实上述单位网上统计、社保、税务等信息的,供应商需提供配
合。
(二)采购项目评分索引表(该表格仅为方便评标之用,不涉及无效标条款,表格放置
在商务技术文件目录的前页,以方便评委进行评审,格式见第四章)
(三)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
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
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
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
视同未响应。
(四)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
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
用。
▲3.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此项符合性在报价文件中进行评审)
(五)投标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
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内容。
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成交项
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响应文件的签署
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
容不完整、编排混乱而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供应商责
任自负。
2.电子响应文件中公章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
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
商小组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
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
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
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
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
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磋商小组认定属
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
是电子邮件、扫描件等)。修改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如有需要应在成
交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
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响应文件后,不影响磋商小组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
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响应文件未提供齐全的或者资格响应文件存在过期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
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电子响应文件在磋商文件格式指定页面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未在磋商文
件格式指定页面盖公章、在磋商文件格式指定页面无被授权人签字(打字无效)、未提
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提供投标函、未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者
投标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填写项目不
齐全的;
(3)多项主要服务响应或者主要设备功能响应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缺项的,主要设
备尺寸严重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4)与磋商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参数、服务响应发生实质性负偏离或
内容缺失的;
(5)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存在虚假的;
(6)投标有效期、工期(供货期、交货时间、服务期)、保修期(质保期)、付款方式
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缺失的;
(7)在商务及技术响应表中缺失部分磋商文件中打▲的商务和技术要求的应标内容,
同时在评标委员会对其进行询标时,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出其响应文件中有该项响
应内容的;
(8)响应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总报价的;
(10)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
件信息相同的;
2.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
本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
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响应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
的;
(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未填写投标报价的、《报价明细表》中工程量少于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数量
的。
(5)未提交最后报价的。
3.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
(八)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废标的情形。
四、磋商
招标人将根据本次磋商采购的特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
(一)组建磋商小组
(1)本项目磋商小组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2)磋商小组成员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①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②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③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④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
⑤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
5.向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磋商准备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
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请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
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
加开标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
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停电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
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三)磋商程序
1.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并通过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直播,各供应商请登录政采
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对应开标项目进入,提前做好开标准备;
2.招标人点击政采云系统--【开始解密】按钮,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及
政采云平台显示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响应文件的制作和解密应使用同一个
数字证书,否则将可能解密失败。解密过程中如因CA数字证书等问题而无法解密的,请
马上致电汇信客服电话:400-888-4636,天谷客服电话:400-087-8198寻求解决。供应
商未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为无效标。
3.解密结束后,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名单、供应商名称,并告
知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况;
4.响应文件结束解密后,供应商应当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
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磋商文件最后一页17.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扫
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77528936@qq.com),联系人:***,电话:***;
5.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行磋商文件评审;
6.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通过“政采云视频询标(视频讲标)系统”分别与单一供应商进
行磋商,磋商顺序可按照磋商响应文件解密顺序进行。“政采云视频询标(视频讲标)系
统”通过音视频的方式进行评委和供应商的实时音视频对话。
本项目磋商将通过政采云视频询标(视频讲标)系统进行,供应商登录政采云系统-
----进入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就可以进入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政采云视频询标
(视频讲标)系统在磋商时需要供应商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请
供应商开标前予以提前准备,以免延误磋商(浏览器建议用谷歌浏览器,网络带宽不少
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免出现卡顿现象;摄像头建议用中档及以上摄像头,以利于磋
商时的画面质量;音箱请提前予以调试,以避免磋商时出现没有声音现象)。政采云视
频会议系统目前不支持手机客户端。
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
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
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
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8、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
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时间为30分钟,具体时间以政采云系统上
显示的时间为准)在政采云系统上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
成部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为无效标;
报价明细表中的最终单价根据初次总报价和最后总报价之间的下浮率作相应的下浮。
9、磋商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10.由主持人公布商务技术文件无效的供应商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
的商务技术文件评分汇总分;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查看评审结果,请各供应商注意
收看;
11.开启报价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在线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供应商应在10分
钟内在线签字确认(不予确认或超时确认的应说明原因,否则视为无异议);
12.报价文件评审,审核各供应商小微企业情况;
13.由主持人公布报价文件无效的供应商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报
价文件得分;
14.宣布综合得分结果及成交候选人名单。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查看评审结果,
请各供应商注意收看;
15.磋商会议结束。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小组的澄清内容及供应商的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也可
通过政采云视频询标(视频讲标)系统协助进行问题澄清。政采云视频询标(视频讲标)
系统在询标时需要供应商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请供应商予以提
前准备(浏览器建议用谷歌浏览器,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免出现卡顿
现象)。
磋商小组发出澄清内容后,供应商应当在采购代理机构及政采云平台上规定的时间
内(30分钟,具体时间以政采云系统上显示的时间为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
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
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为准;政采云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信息与扫描上传的报价响
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
报价信息为准,修正政采云平台上的报价信息。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
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
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不确认的,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
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磋商小
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磋商供应商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
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五、成交结果确定
(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1.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单位确认,采购单位应在收
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磋商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
的,采购单位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2.采购单位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
知书》,并同时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享受小微
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的,将在成交结果公告中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成
交结果公告期间,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
磋商小组(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或法院起诉的依据,均属于非
法获取的依据。
3.定标中,应坚持第一成交候选人为首选成交供应商,但出现其它原因的,采购单位
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采购单位如确定第二成交
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在确定前向临海市财政局报告说明。
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放弃中
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72条第二款之规定:中
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被处以采购金额
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
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采购文件明确: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弃标供应商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重
新采购所需的费用、顺延第二名可能产生的差价等。采购单位可以采取不予退还弃标供
应商的履约保证金等方式,若上述不足以赔偿损失的,采购人可以要求弃标供应商赔偿
实际损失。若协商不成的,采购人可以报财政部门处理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追偿。
5.为营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成交人可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以邮寄方式向其寄达《成
交通知书》(邮寄地址、收件人等信息请在“投标函”中详细写明,邮费可到付)。同时
成交人应在成交后以邮寄或其他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3套与电子版响应文件相同的
胶装版本磋商响应文件。
六、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并且在同一时间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见证盖章(合同一式不少于四份,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
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招标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
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予以纠正。为营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成交人可选择采购代理机构
以邮寄方式向其寄达《政府采购合同》。
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二)履约保证金
1.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如尚未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中注册的,需提交
相关资料给代理公司,由代理公司代为注册。注册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确定
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交纳履约保证金:
①采用网上银行转帐、电汇、汇票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在
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中注册的银行账号汇入,否则无法到账(开户名:临海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账号:
201000102293922000003。财务咨询电话:0576-85280673)。
②采用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将保函原件提
交给采购人保管,采购人提供3份加盖公章或“原件收讫”证明印章的保函复印件给成
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经采购人确认的保函复印件提交到临海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窗口登记存档(地址:临海市巾山中路18号(移动公司对面)一楼大
厅)。
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后且经验收合格,凭《临海市政府采购验收
单》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还。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商务技术分90分两
部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候补成交候选
人,排名第三的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节能环保产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制造精品产品
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为首台套产品的,业绩
分为满分。
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一)价格分(10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
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2.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料综合评判后确认是否给予供应商报价10%的小微企
业优惠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将不给
予供应商报价优惠扣除。
3.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之规定,
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服务类:提供原与其他采购人签订的包含本次主要采购服务内容的采购项目合同(如一份采购项目合同中不能完全包括本次主要采购服务内容的,可以提供多份采购合同来完全包含本次主要采购服务内容)及提供完成本次主要采购服务内容的报价测算清单等资料【测算清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团队在本项目服务期的人工工资(提供2025年度银行工资流水佐证)、奖金(包括2024年度年终奖,提供银行工资流水佐证)、个人及企业须缴纳的四险一金、物料费、维保期间费用、其他费用、税金、培训、服务、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二)商务技术分(90分)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评分细则及要求1体系认证证书3分企业体系证书: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备注:(1)所有证书、奖项必须真实、合规。(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清晰可辨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如供应商提供的证书扫描件因模糊不清而造成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企业实力3分根据投标人的企业情况、信用情况、专业能力、履约能力及获荣誉情况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打分。(0-3分)3企业业绩1分供应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均可)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医疗类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备注:(1)合同业绩须为本次供应商的业绩,供应商的独立法人子公司、参股公司的业绩均不予认可。(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上述规定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4项目负责人业绩1分项目负责人(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则以设计负责人身份)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医疗类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1分。备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项目负责人业绩1分未按上述规定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2)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项目特征、项目负责人等信息的,则须提供该项目招标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该材料须体现类似业绩特征并且满足要求,否则业绩不予认可。5荣誉4分1、供应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均可)承担的医疗类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县级以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及以上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设计类奖项的,每获得一个奖项得1分,最高得3分。2、项目负责人(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则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的医疗类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县级以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及以上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设计类奖项的,每获得一个奖项得1分,最高得1分。注:(1)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或获奖结果公告网页截图。(2)获奖项目类型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未能体现项目特征的,则该奖项不予得分。6项目团队人员9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2、建筑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3、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5、暖通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6、电气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7、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土建专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土木建筑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8、景观专业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园林或景观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备注:1、上述所有证书必须真实、合规,在有效期内。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清晰可辨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者不得分。3、提供由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为社会保险机构盖章的网上打印件亦可),无社保的退休人员须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未按上述规定提供资料的不得分。除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的“6类情形”外,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人员注册单位应一致。4、如供应商提供的证书扫描件因模糊不清或一些影响评分的重要内容缺失或不够明确而造成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以上人员一人多证或一证多人的均只按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7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条件认识4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理解,包括对项目特点的认识深度和项目功能认识的准确程度,条件分析的全面性等由进行评分。(0-4分)8设计思路、理念、定位4分根据供应商编制的总体设计思路、设计理念、设计定位等与本项目的匹配性进行评分。(0-4分)9平面布置6分根据供应商编制的总平面布置图与周边环境、布局的协调性、合理性进行评分。(0-3分)根据供应商编制的建筑功能配置、功能布局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分。(0-3分)10交通组织6分根据供应商编制的人车分流、医患分流、洁污分流组织合理性进行评分。(0-3分)根据供应商编制的功能流线组织方案(包括出入口设置、停车位、消防流线等)的高效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0-3分)11设计效果16分根据供应商设计方案中外观、建筑造型整体效果与医院的协调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分。(0-4分)根据供应商设计方案中功能分区满足医院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评分。(0-4分)根据供应商设计方案中建筑格局、各功能分区之间衔接的统一性、协调性、合理性进行评分。(0-4分)根据供应商设计方案中色彩运用与医院的协调性、针对性进行评分。(0-4分)12专项设计12分根据供应商专项设计方案(包括结构、水电暖通、消防等)的科学性、完整性、符合医院实际需求、经济技术分析等内容进行评分。(0-4分)根据供应商医疗专项设计方案(包括医用气体、放射防护、净化、物流、医废等)的科学性、完整性、符合医院实际需求、经济技术分析等内容进行评分。(0-4分)根据供应商其他专业设计方案(包括室外配套与绿色建筑、节能、海绵城市等)的科学性、完整性、符合医院实际需求、经济技术分析等内容进行评分。(0-4分)13设计应用4分根据供应商编制的设计过程中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的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分。(0-4分)14重难点分析4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设计阶段编制工作的难点、重点的分析与理解及应对措施进行评分。(0-4分)15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6分本项目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根据供应商提供合理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分。(0-3分)项目管理包括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阶段,设计进度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根据供应商提供合理的设计总体安排、进度计划进行评分。(0-3分)16合理化意见与建议3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打分。(0-3分)17项目售后服务4分根据供应商对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服务响应(包括技术人员、反应时间等)进行综合打分。(0-4分)磋商小组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技术参数或方案充分审核后,进行综合评定独立打分。提示:1、请各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及评分标准的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即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包括所有证书、合同、报告等)都是准确、真实、合规的,如提供虚假资料,供应商需承担一切后果。3、为了评审工作更加优质、高效,响应文件张数建议不要超过300张。4、各供应商请将本采购项目评分索引表放在商务技术文件目录的前页,供应商自评分值(客观分部分)请供应商将应得分值准确自评(请勿不填写也请勿错误填写),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三)商务技术分的计算方式商务技术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取全部磋商小组成员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分,计算公式为:商务技术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三、供应商义务评标期间,供应商应随时随地答复磋商小组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采购项目评分索引表(重要提示:本采购项目评分索引表放在商务技术文件目录的前页,“供应商应标情况栏目”(客观分部分)请供应商务必逐项详细进行填写(请勿不填写),供应商自评分值(客观分部分)请供应商将应得分值准确自评(请勿不填写也请勿错误填写),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评标内容分值响应文件响应页码供应商应标情况供应商自评分值1体系认证证书3分供应商务必将应标证书内容逐项详细填写齐全,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供应商将应得分值填写准确2企业实力3分3企业业绩1分供应商务必将应标证书内容逐项详细填写齐全,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供应商将应得分值填写准确4项目负责人业绩1分供应商务必将应标证书内容逐项详细填写齐全,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供应商将应得分值填写准确5荣誉4分供应商务必将应标证书内容逐项详细填写齐全,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供应商将应得分值填写准确6项目团队人员9分供应商务必将应标证书内容逐项详细填写齐全,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供应商将应得分值填写准确7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条件认识4分//8设计思路、理念、定位4分//9平面布置6分//10交通组织6分//11设计效果16分//12专项设计12分//13设计应用4分//14重难点分析4分//15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6分//16合理化意见与建议3分//17项目售后服务4分//合计90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此稿为合同样本,最终定稿待双方协商后商定)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包人:(甲方)设计人:(乙方)见证方:采购代理机构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2.1建设规模:2.2项目名称、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项目名称设计阶段设计费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1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重新招标)√√√1、暂定合同价:元2、每平方米综合设计费:元/㎡,建筑面积暂定6550平方米2设计范围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的方案设计(含方案调整、方案评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调整、初步设计评审、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调整、图审过程中的施工图设计调整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医疗专项工艺流程设计、项目所有专项设计、室外、管网、景观设计、智能化设计、二次装修设计、日照分析及后续服务等。并承担各阶段成果评审(并含会务费、专家费等)、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基础验收、中间结构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完成本项目设计必须的一切工作,相关费用(含评审费、会务费、餐费、交通费、专家费等一切费用)包含在设计费内。承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建设项目选址通知书、红线图1及时提供2其他需要的资料1及时提供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方案设计文本根据评审需要1、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经深化的方案设计(报批稿);2、方案审批后20日历天内1、递交时间及份数根据发包人需求提供。发包人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微2初步设计(包括概算)15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3、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经施工图审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4、各阶段设计成果汇报和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等工作。调时间及份数,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且无偿予以提供。2、所有图纸、报告文件份数是指图审合格或评审通过后提供份数,所有送审的不含在内。3、每阶段设计开始时间以发包人确认为准。3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各专业工程)154施工图电子文件(CAD版本,递交时间与递交施工图时间同时)份数满足发包人要求第五条合同价及付款方式5.1.1本项目暂定合同价为含税人民币元。(暂定建筑面积6550平方米×元/平方米=元)。每平方米综合设计费一次性包定,不作任何调整(包括政策性变化、建筑面积调整等所有情形)。设计费结算价由通过图审的施工图建筑面积和每平方米综合设计费确定。通过图审的建筑面积超过上述暂定面积6550平方米时按上述面积结算,未超过时按实结算。本项目设计费用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是指完成本项目全部任务的费用:方案设计(含方案调整、方案评审、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调整、初步设计评审、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调整、图审过程中的施工图设计调整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医疗专项工艺流程设计、专项设计、室外、管网、景观设计、智能化设计、二次装修设计、日照分析及后续服务等。并承担各阶段成果评审(并含会务费、专家费等)、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完成本项目设计必须的一切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设计费内。合同价包括前期工作、后续服务(含调研、踏勘、技术交底、成果印刷、邮寄及税收、管理等费用)、规划设计(如有)、方案设计(含方案调整、方案评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调整、初步设计评审、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调整、图审过程中的施工图设计调整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会审图纸(套数满足会审要求)、各专业工程【建筑(含构筑物)、结构、人防、装饰工程、电气、给排水(含污水处理)、暖通(含通风、排风、新风、层流)、消防、节能、桩基(含试桩及试桩检测费)、基坑围护(含专家论证及图审)、气体灭火设计、弱电智能化(室内、室外、停车系统)设计、二次装修、厨房二次深化、门窗深化设计、钢结构、基坑围护、外立面装修及幕墙(如有)、专业设备[医疗设施设备、多媒体系统、智能化系统、空调、消防、办公设备、电梯、家具家电、软装设施、消毒机等]、抗震支架、变配电(不含高压)、交通组织、室外配套工程(含室外景观绿化、环艺、道路、室外照明、给排水、室外综合管线等)、光伏、亮化、绿色建筑设计、文化设计、海绵城市、雨水回收系统深化设计、燃气、医疗专项(包括但不限于医用气体、净化工程、纯水系统、放射防护工程、屏蔽防护工程、医废收集、污衣被服、垃圾回收系统、标识标牌与标志标线设计、指示系统等)、建筑垃圾减量化及土方平衡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内容,如自来水、排水排污、广电、电力、通信、数字化管理、数字电视配线等。】、设计成果文件(要求达到各专业工程国家有关规范规定要求)、设计方履行承诺所需其他费用、图纸会审费、专家费、评审费、会务费、餐费、施工中图纸更改、最终成果展示等一切费用。5.1.2勘察布孔图由设计人提供(如有需要),时间满足发包人要求;5.1.3本设计费用包含设计人所有施工图图纸因报批而发生局部变更所产生的费用;5.1.4如本项目因非设计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发包人按设计完成的设计阶段成果付费(方案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阶段完成以方案评审通过,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图审通过为准,具体设计内容由发包人确定,设计人应无条件同意,终止设计后发包方按已完成的设计阶段比例支付设计费,设计人无条件移交设计成果。阶段设计比例:方案阶段占合同价15%,初步设计阶段占合同价25%,施工图设计阶段占合同价60%。施工图阶段设计费比例:主体建筑施工图(含建筑、结构、水、电、消防、通风等)占施工图设计费比例50%;其他专业工程施工图(二次装修、智能化、暖通、医疗专项、室外配套等)占施工图设计费比例50%。主体建筑施工图与其他专业工程施工图范围划分由发包人确定,设计人无条件接受。上述事宜作为投标风险考虑,若实际发生,设计人不得因此为理由要求任何费用补贴或增加。5.1.5本项目如涉及到招标范围内设计调整(含规划要求调整),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发包人的工作,并对设计文件作相应调整,涉及规划要求调整的须在方案评审前完成方案调整,其费用不再另行计取。5.1.6本项目如分期分阶段实施,发包人有权要求分期分阶段提供施工图纸,设计单位须按发包人要求分期提供各设计阶段图纸,设计单位在投标时综合考虑由此可能增加的费用。5.1.7具体的设计费支付进度均见下表:付费次序付费额付费基数(元)付费时间第一阶段付费付费基数×25%,作为定金暂定合同价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第二阶段付费付费基数×15%暂定合同价提交初步设计文本并经审批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第三阶段付费付费基数×20%施工图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综合设计费提交经审查合格后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后7个工作日内(不包括装修设计、室外景观设计及其他不影响主体建筑施工的专项设计等。第四阶段付费付费基数×20%施工图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综合设计费提交经审查合格后的全部各专业工程施工图后7个工作日内第五阶段付费付清所有余额设计费结算价格扣除累计已支付的设计费及赔偿金后的余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说明:(1)设计费结算价格=实际设计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综合设计费,实际设计的建筑面积按照《浙江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1152-2018)计算,下同)。(2)设计人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凭对应金额的设计发票申请支付各阶段设计费,未提供足额发票的,发包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视为违约。(3)本项目若分期分阶段实施,分期分阶段支付费用。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6.1.3发包人应配合设计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的工作。6.1.4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及时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标准、浙江省标准、临海市相关规定(有多个标准可以适用的,以等级更高的标准为准;等级相同的,以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6.2.3设计人按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4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发包人提出对设计内容进行修改调整。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设计人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分部验收、交工验收、竣工验收。6.2.5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6.2.6设计人不得擅自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出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权益,设计人须视履行合同为本身的责任。6.2.7设计人提交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如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设计人应及时认真修改,直至完全符合合同要求或发包人的修改要求,如因修改导致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延误的,设计人应按照7.5条款承担迟延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的违约责任。6.2.8设计人出具施工图纸后,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结构性、功能性、使用性上常规项漏项、错项累计超过200万元的,发包人有权对超过200万元部分按漏项、错项联系单额度的5%进行设计费扣除,最多扣至设计费的100%。6.2.9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如存在超标准设计或不合理设计,造成工程成本增加或导致发包人损失的,按增加的成本额度、发包人损失额度的2%扣除设计费。6.2.10如设计人不具备单项专业设计资质,经发包人同意进行专业设计委托。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并免收和退还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造成发包人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或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0%(但不超过设计合同价)。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设计人设计质量、服务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可终止合同、拒付设计费。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设计人应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寻找设计方发生的费用、另行委托设计产生的价差、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或违约赔偿等。发包人已支付的设计费,设计人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10天内双倍退还第八条限额设计8.1设计人应在投资限额内展开设计。8.2当确认后的施工图预算造价超过设计概算时,设计人应无条件调整设计,直至满足要求。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由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责任。8.3由设计人原因提出的设计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值,应控制在方案设计估算额的5%以内,且调整后的施工图预算造价不能超过设计概算值。如超出范围的,设计人应按本合同第7.3条承担责任(同一事件按最大赔偿额计)。第九条其他9.1根据工程需要和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在工程施工时,设计人必须指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设计负责人(根据发包人需要确定)提供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对设计文件有疑问,发包人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设计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解决,否则每次扣设计费一万元。属于一般设计问题,若无特殊情况,应在1天内解决。在工程的图纸会审、打试桩、基础(桩)验收、中间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处理等,设计人指派专业人员参加,否则每次扣设计费一万元。属于重大设计问题,可在5天内书面提出解决意见。对设计图纸与现场不符之处,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9.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份数的,不再另行计取费用。9.3本次为设计总包设计,范围涵盖了建筑物交付使用的招标范围内的设计内容,如设计人的专项设计资质中,有个别专项设计不具备设计资质的,则允许设计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且该部分的所有设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由设计人支付。同时那些由设计人委托的专项设计图纸需经总设计人书面认可,其设计质量、设计进度及各专业设计之间的配合协调工作也由总设计人负责。9.4设计人的概算(执行最新的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如其概算超过投标时承诺的设计估算10%及以上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将该初步设计、概算做相应调整(在批复的设计方案内),并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由此造成的相关增加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并暂扣该阶段设计费的10%,待改正后返回。9.5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9.6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9.7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提出合理的施工图更改和设计调整要求,设计单位须无条件接受。9.8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9.9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9.8本合同一式8份,发包人4份,设计人3份,代理1份。9.9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开具法人委托书)签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9.10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9.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12下列文件均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下列文件之间存在歧义或不一致的,则其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条款;2.询标记要;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4.答疑记录;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6.其他资料。9.13其他约定事项:第十条补充约定事项:10.1设计人须严格遵守规划部门及发包人提出的要求。10.2设计人须委派下表中的设计师负责项目的设计工作,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负责人,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序号姓名职务性别年龄证书号职称12345…10.3当发包人认定设计人员未实质性履行合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以上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设计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4设计人有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的责任。10.5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在满足国家及省市规范标准及台州市相关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必须满足功能合理性、经济性、施工可行性、人性化、节能、绿色环保、细部创新等要求。发包人名称:(盖章)设计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附件:附上报价明细表廉政责任书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建设单位(甲方):设计单位(乙方):为加强项目中的廉政建设,规范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项目的工作人员,在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份数同合同份数。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响应文件格式1.资格响应文件封面格式:资格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1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单位非中小企业临海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项目名称: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重新招标)项目编号:ZJHYLH-2026-005-1采购单位: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九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磋商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响应文件格式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三、报价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受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委托,现就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重新招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重新招标)采购单位: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采购规模及内容概述: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的方案设计(含方案调整、方案评审、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调整、初步设计评审、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调整、图审过程中的施工图设计调整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医疗专项工艺流程设计、项目所有专项设计、室外、管网、景观设计、智能化设计、二次装修设计、日照分析及后续服务等。并承担各阶段成果评审(并含会务费、专家费等)、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基础验收、中间结构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完成本项目设计必须的一切工作。采购预算:83万元最高限价:78.6万元,每平方米综合设计费报价≤120元/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550平方米)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采购标段数: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服务期:(1)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经深化的方案设计(报批稿);(2)方案审批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3)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所提出设计问题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4)各阶段设计成果汇报和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等工作。磋商文件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该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2.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的商品经营或服务能力的供应商;(3)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报名本项目无需报名,供应商须到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完成注册后可参加投标,注册联系电话:95763。4.磋商文件的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免费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6年10月08日8:30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上获取。磋商文件答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在政采云平台的质疑系统一次性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6.投标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75ab4087.0.0.f8e5d230c7c411ea9e54c97a8e384567)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汇信客服电话:400-888-4636,天谷客服电话:400-087-8198)。(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5)本磋商文件中关于电子招投标内容、流程如与政采云系统中最新的内容、操作不一致的,以政采云系统中的要求为准。7.响应文件的组成、效力(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线下无需提供任何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2)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8.投标截止时间及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8日8:30分00秒,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9.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时的应急处理措施:(1)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如短时间内(半天内)可以排除并能恢复正常使用的,为不耽误项目进度,招标人(代理机构)经项目行政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宣布待故障排除后再进行正常开标活动;(2)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在短时间内不能排除,且无法恢复正常使用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报项目行政监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可宣布暂停招标活动,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办理延期开标手续,并及时发布更正公告择日另行开标。10.开标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8日8:30时。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具体时间以政采云系统显示的解密截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为无效标。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12、其他事项(1)本项目磋商将通过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协助进行。供应商登录政采云系统-----进入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就可以进入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在磋商时需要供应商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请供应商开标前予以提前准备,以免延误磋商(浏览器建议用谷歌浏览器,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免出现卡顿现象;摄像头建议用中档及以上摄像头,以利于磋商时的画面质量;音箱请提前予以调试,以避免磋商时出现没有声音现象)。政采云视频会议系统目前不支持手机客户端。(2)除注明要求进口产品外,投标时进口产品比例不得超过50%;(3)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的注册手续。13、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地址:临海市东塍镇中街村川津路30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项目联系方式:***质疑联系人:叶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6-8590263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临海市建筑业大楼八楼801项目联系人(询问):***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57689136质疑联系人:朱先生质疑联系方式:***电子邮箱:277528936@qq.com(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信息名称:临海市财政局地址:临海市巾山东路112号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督、投诉联系电话:0576-85188034(4)政采云平台信息:联系电话:95763附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的通知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临海市财政局向临海市金融(保险)系统发起了“政采贷”、“政采保”融资服务倡议,得到了全市16家银行、1家保险公司响应,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与以下银行(保险)联系人对接。政采保联系方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公司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1%(1.5%),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500元(300元)。马李莉13586026113(微信同号)政采贷联系方式序号银行简称贷款年利率政采贷联系人联系电话1工商银行3.8%起朱菲菲137323338862农业银行3.8%起刘军136066525523中国银行3.85%起钱玲红136668609334建设银行3.8%起金寅姿135758269325浦发银行4.785%起郑强159889900036兴业银行3.65%起方成纲152672089887泰隆银行5.4%起何安青135861227278浙商银行3.85%起陈双双136668689899农发银行2.85%起金和平1370576021310光大银行3.9%起王玲敏1506868686011湖商银行4.8%起叶丰恺1865766186612邮储银行3.85%起黄梦雅1890676738813温州银行4.35%起何宗富1596700925314交通银行3.85%起吴静静1360668005015民生银行3.85%起王都旺1367669783316宁波银行4.785%起冯晶晶13736200193第二章采购内容、需求及要求一、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为1055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550平方米(建议面积,按照医院建设功能设置,可适当调整,地下室根据地质情况再确定是否设置和建设类型,不考虑人防功能)。建筑功能:基层医疗机构办公医疗综合楼。建设内容:行政办公区、会议中心、职工食堂、门诊、急诊、医技科室、中医科、康复室、理疗室、西药房、中药房、防保科、儿保科、妇产科、病房、名医馆、档案室、西医药仓库、中草药仓库、材料库、后勤仓库等。项目配建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设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DBJ33/T1021-2023)进行配置。非机动车位应合理布局,并按照不低于非机动车位配置比例50%设置电动自行车专用充电设施,非机动车车位配建比例按照《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DBJ33/T1021-2023)与《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建设技术导则》执行。2.建设目标和任务通过本项目建设,将全面改善医院医疗条件,满足当地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既充分考虑患者的就诊体验舒适宜人,也确保医护使用的高效便捷。患者就诊路线简洁明亮;员工流线快速独立;就诊环境宽敞自然、工作环境舒适高效。医疗目标将拓展到健康服务层面,而医院也将一改“生病才会去”的沉重形象,成为走进日常生活的健康管理场所,这也就对建筑设计的品质有了更高的要求。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原临海市东塍镇上街村25-7地块,东至用地界线,南至府前街,西至用地界线,北至地界线,项目用地面积为10555平方米。4.主要规划设计条件项目用地面积为10555平方米;容积率:0.6-1.8;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40米(按照多层办公楼设计限高控制);预留二期用地;建筑距离污染源>100米(详情见红线图)。二、设计依据(一)国家与地方有关的规范、法规及城市规划准则、建筑面积及容积率计算规则。(二)本设计任务书、《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浙卫发〔2017〕104号)及相关规范和文件要求。(三)红线图(电子版)。(四)建设单位的功能需求及相关图纸资料。三、总体要求在项目设计中,以《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浙卫发〔2017〕104号)及相关规范要求为依据,功能分区明确,内外交通组织顺畅,平面功能布局合理,医疗流程清晰,绿色智能环保,满足现代化基层医疗机构的要求。综合考虑地理环境,充分挖掘生态本地资源,合理利用原有地形,构思新颖,造型美观大方。坚持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尽量创造患者就诊和治疗的舒适条件,同时注重医疗人员的工作条件,使其在良好的舒适环境中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四、设计原则1.符合区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高效、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2.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消防、交通、安全疏散、环境保护等规范、规定的要求。3.道路及通道合理布置,以有利于管理和车辆、人行及救援、消防的需要。4.突出临海市东塍镇中心卫生院“团结、发展、敬业、仁爱”的理念,以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多层次医疗保健服务为目的,精心设计各医疗设施单位及其功能区域的组合,做到医患分道、洁污分流、避免和防止交叉感染,建设“守正出新、追求卓越”的绿色医院。5.充分利用现有地形,因地制宜,强化建筑形象的整体性、连续性。6.建筑风格充分体现现代基层医疗机构文化特色的设计理念,要求布局紧凑,节约用地。7.以一体化的设计理念,本次工程统一整体构图。8.符合医院医疗办公楼的流程需求,建立科学的功能流线、合理的功能布局;保证区内外交通顺畅,尽量避免流线交叉和对周边交通产生不利影响。五、主要功能与需求东塍镇中心卫生院各业务用房使用面积需求表(仅供参考)科室房间个数面积(㎡)合计(㎡)一层、二层诊室1015150发热诊室11515肠道诊室11515全科门诊+急诊急诊41560皮肤诊室、治疗室21530处置室11515慢病一体化门诊(糖尿病专科门诊)1100100医生值班室11010犬伤门诊11515口腔科诊室、消毒间31545西药房药房+取药1120120西药库16060材料库13030值班室11010放射科DR14040CT14040口腔CT11515骨密度11515磁共振18080操作室16060值班室11010输液大厅包括配药室、注射室、留观区1200200收费室2个窗口+值班室14040检验科高压灭菌锅室独立11010仓库13030值班室11010检验室1200200超声科心电图室11515动态血压室、眼底照相室11515B超室11515办公室、值班室11515科室房间个数面积(㎡)合计(㎡)防保科+儿保科包括接种区、留观区、体检室等1200200中医门诊室51575康复室11515针灸理疗室815120中医中药科值班室11010办公室11010中药房16060中药库房13030妇产科妇科门诊21530值班室11010产前检查室11515人流室11515妇科检查室11515盆底康复室11515宣教室13030体检中心咨询台11515登记台11515等候区11515身高体重室11515血压室11515尿检室11515采血台11515心电图室11515B超室11515中医药健康管理室11515总检室11515健康小屋11515体检仓库11515三层病房病房1632512晾衣间13030洗衣间11515开水间144残卫11515活动室13232示教室13232配药间11515治疗室11515护士站+办公室15858药品+机械室12020科室房间个数面积(㎡)合计(㎡)病房处置室177医生办公室13535医护值班室23060四层办公室61590公卫办办公室(十人)19090公共卫生档案室12020公共卫生仓库13030食堂1200200大会议室1150150小会议室16060资料室13030机房13030仓库16060其余区域医疗废物暂存间及污水处理处14545配电房、发电1100100门卫室14040消防水池、消防水泵1130130合计4255备注:以上面积是建议面积且不包含公共区域,后续根据实际需求调整。按医疗系统、公共卫生系统、住院系统、行政后勤系统等四大功能进行设计,具体内容如下:其他要求1.要求医疗、保健分区域,保健区域通道应独立;2.要求单独提供日照分析;3.要求一楼层高≥4.5米。六、方案要求及内容:1.要求本项目采用设计总包,设计范围涵盖所有与项目有关的设计,设计阶段覆盖:方案、初设、施工图、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试运行阶段。设计表达形式应采取新技术、新手段、新方法,设计深度以设计任务书内容条款为准。方案在满足任务书目标前提下,允许对上述技术要求予以突破,但应进行充分论证。2.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1说明书(1)建筑设计理念与构思(2)规划说明(功能区分及布置,绿化系统、环境、景观设计、文化设计及重要空间的处理说明)(3)经济技术指标(4)建筑说明(建筑规模,总体布置,建筑外形,功能分区,各功能分区的衔接,与道路的衔接,以及对消防、环保、卫生防疫、公共配套等方面的考虑和要求、功能合理性与可行性等)(5)其他各工种说明2.2图纸(1)初步方案设计: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不少于3个;(2)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建筑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建筑立面图、建筑剖面图以及彩色效果图(建筑效果图不少于5张,其中必须包括建筑立面图、鸟瞰图、透视效果图);(3)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提供方案文本8份;(4)施工图设计:提供完整的纸质施工设计图纸8套,电子版设计文件一份;2.3本项目设计范围包括: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的方案设计(含方案调整、方案评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调整、初步设计评审、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调整、图审过程中的施工图设计调整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医疗专项工艺流程设计、项目所有专项设计、室外、管网、景观设计、智能化设计、二次装修设计、日照分析及后续服务等。并承担各阶段成果评审(并含会务费、专家费等)、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基础验收、中间结构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完成本项目设计必须的一切工作,相关费用(含评审费、会务费、餐费、交通费、专家费等一切费用)包含在设计费内。承担施工图审查合格前的各类审查评审及施工图审查送审工作(除施工图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外,其他可能涉及的评审审查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2.4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含构筑物)、结构、人防、装饰工程、电气、给排水(含污水处理)、暖通(含通风、排风、新风、层流)、消防、节能、桩基(含试桩及试桩检测费)、基坑围护(含专家论证及图审)、气体灭火设计、弱电智能化(室内、室外、停车系统)设计、二次装修、厨房二次深化、门窗深化设计、钢结构、基坑围护、外立面装修及幕墙(如有)、专业设备[医疗设施设备、多媒体系统、智能化系统、空调、消防、办公设备、电梯、家具家电、软装设施、消毒机等]、抗震支架、变配电(不含高压)、交通组织、室外配套工程(含室外景观绿化、环艺、道路、室外照明、给排水、室外综合管线等)、光伏、亮化、绿色建筑设计、文化设计、海绵城市、雨水回收系统深化设计、燃气、医疗专项(包括但不限于医用气体、净化工程、纯水系统、放射防护工程、屏蔽防护工程、医废收集、污衣被服、垃圾回收系统、标识标牌与标志标线设计、指示系统等)、建筑垃圾减量化及土方平衡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内容,如自来水、排水排污、广电、电力、通信、数字化管理、数字电视配线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如需二次深化设计的,须进行二次深化设计,二次深化费用包含在设计费内。3.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1)封面:项目名称;(2)设计文件目录;(3)设计图纸:效果图、总图、分析、平立剖图纸等;(4)各工种设计说明;(5)投资估算。七、设计工期要求:1.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经深化的方案设计(报批稿);2.方案审批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3.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所提出设计问题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4.各阶段设计成果汇报和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等工作。八、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足国家及省市规范标准、台州市相关规定,达到住建部对各阶段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九、设计人员要求序号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专业岗位专业要求数量(人)备注1项目负责人建筑类1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2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建筑类1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3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结构类1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得兼任除后续服务人员外的其他专业岗位4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设备、电气类1相应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不得兼任其他专业岗位5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给排水类1相应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不得兼任其他专业岗位6暖通专业负责人暖通类1相应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不得兼任其他专业岗位7造价专业负责人造价类1相应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不得兼任其他专业8景观专业负责人景观类1风景园林(园林或景观相关专业)工程师注:1、本表所列专业岗位,可按工程实际需要增设,但不得低于本表要求。十、成果文件要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专项报告成果文件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提供相应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应采用AUTOCAD、WORD、EXCEL、CAD、PDF或TXT(纯文本文件)等可编辑文件,一律为非扫描图像格式文件,CAD须解密。十一、投标报价及费用: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供应商为本项目所有设计工作的总体设计单位,由此可能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应计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2)整个设计期间供应商所有用于安全保护、环境保护、保险等所有费用均应计入投标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为本项目需缴纳的一切规费、税费均应计入投标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3)供应商应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提供满足审查和招标用的设计文件的数量,其费用均应计入投标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4)本次设计工作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且设计文件均须报相关部门审查。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审查、研讨等会务费(含税费)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述费用并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6)供应商应无条件地服从招标人的总体协调安排,按照招标人的指令做好项目建设各时期的配合等工作,为此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7)设计方案应从技术、经济等方面进行比选和评价,提出推荐方案,最终以审查批复的方案为准。供应商应预见到项目审批可能滞后而存在的风险,如果审查批准的方案与设计人采用的设计方案不一致,设计人应根据批复修改相应的设计,招标人对上述损失不予经济补偿。(8)鉴于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专业性强,设计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特殊性和紧迫性,合同实施过程中,必须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在设计周期内按时完成任务。为加强对设计人的履约考核及质量管理,充分体现合同履约的严肃性及工作的规范性,招标人要求供应商所有设计文件均以书面形式上报,并获得招标人书面确认。合同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标通知书下发时间、设计文件书面上报函件、招标人回复及通知文件的时间为考核节点,督促供应商优质、高效的完成设计任务。供应商如因自身原因出现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的情况,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9)在合同实施期间,项目设计中标单价不随设计周期的变化而调整;不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变化进行调整;不随各项工程的增减而调整。(10)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仅供本次投标使用,供应商不得扩散采购文件中含基础资料的任何内容,并对基础资料的保密负责,并承担因此而带来的一切后果。十二、其他要求:1.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即为总设计费用(包括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含税金、方案和成果设计阶段的制作、印刷、邮寄、差旅及调查研究等所有费用)。2.本项目无设计补偿费。3.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4.供应商保证本项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5.若供应商使用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供应商应注明所涉及的费用承担人。6供应商的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包括废标方案)。7.供应商有权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实际情况对中标方案进行调整,有权采用未中标方案的部分设计内容或理念。8.采购人有权通过传媒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或评价设计方案。9.如成交供应商不具备单项专业设计资质,经采购人同意由成交供应商进行专业设计委托。10.本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将成果以自己的名义发表或进行其他学术活动。11.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涉及到的资料及成果承担安全、保密责任。注: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第三章供应商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重新招标)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中标价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标准如下:服务类:中标价*1.5%*25.9%,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4现场踏勘:供应商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现场踏勘时供应商按照图纸(如有)、磋商文件等技术性资料比对现场实际参数,如有问题,由供应商发起书面质疑,如无质疑,即认为满足采购条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风险。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5询问、质疑与投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总则(八)(九)(十)条款。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8▲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9实质性条款:带▲是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不得负偏离或内容缺失,否则为无效标。10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评标结束后9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发布于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网站。1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25%的预付款;提交初步设计文本并经审批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给供应商合同价款的15%,提交经审查合格后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后7个工作日内(不包括装修设计、室外景观设计及其他不影响主体建筑施工的专项设计等)招标人支付给供应商合同价款的20%;提交经审查合格后的全部各专业工程施工图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给供应商合同价款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一次性付清余款。发票应随付款进度及时提供给招标人。13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按中标价的1%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至临海市公共资源13交易中心账户。成交供应商如尚未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中注册的,需提交相关资料给代理公司,由代理公司代为注册。注册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交纳履约保证金,采用网上银行转帐、电汇、汇票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人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中注册的银行账号汇入,否则无法到账。验收合格后凭《临海市政府采购验收单》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还。14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响应、磋商、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二)定义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2.“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和组织。3.“磋商响应文件”系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文件。4.“产品”系指供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五)投标费用及结算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除业主要求或设计变更要求外不签署任何增加费用的联系单,工程量清单外可能增加的成本各供应商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报价,成交后不予调整。投标时工程量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进行投标报价,竣工决算时按实决算。(六)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违法分包。(七)特别说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有上述行为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须为本法人员工。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八)询问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明确答复。2.供应商认为询问事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并属于可质疑事项的,可依法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包)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经营主体明显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不属于潜在供应商。项目设立、项目预算、采购方式、组织形式、进口产品核准、采购需求调查过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合同履约等不属于可质疑事项,具体事项如下: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在政采云平台的质疑系统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
一、项目编号:331082263120060000056-ZJHYLH-2026-005-1
二、项目名称: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重新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总价:668100(元) | 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国际中心2号601-604室 | 79.4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重新招标) | 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重新招标) | 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的方案设计(含方案调整、方案评审、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调整、初步设计评审、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调整、图审过程中的施工图设计调整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医疗专项工艺流程设计、项目所有专项设计、室外、管网、景观设计、智能化设计、二次装修设计、日照分析及后续服务等。 | 详见磋商文件 | (1)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经深化的方案设计(报批稿); (2)方案审批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 (3)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所提出设计问题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4)各阶段设计成果汇报和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等工作。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裕毅,方恩待,金伟(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中标价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标准如下:服务类:中标价*1.5%*25.9%,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
地址:临海市东塍镇川津路301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叶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6-85902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海市建筑业大楼8楼801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陶育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57689136
质疑联系人:朱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临海市财政局
地址:临海市巾山东路112号
传真:/
联系人: 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 0576-85188034
附件信息:
3.中标(成交)通知书.pdf
641.5K
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重新招标).pdf
627.6K
4.(2)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41.8K
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重新招标).pdf
4.(2)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中标(成交)通知书.pdf
临海市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
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贵单位参加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重新招标)
(招标文件编号:ZJHYLH-2026-005-1)的竞争性磋商,经评标小
组评审、采购人确定和采购结果的公示,现确定贵单位以668100
元(陆拾陆万捌仟壹佰元整)中标,服务期: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请贵单位在三十天内凭履约保证金发
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9日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海市建筑业大楼八楼801
联系人:***
电话:***
邮编:317000
采购人: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
联系人:***
电话:***
临海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
项目名称: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ZJHYLH-2026-005-1
采购单位: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
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供应商磋商须知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一、资格响应文件格式
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三、报价文件格式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受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
共同体委托,现就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重新招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
欢迎具备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
商活动。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重新招标)
采购单位: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
采购规模及内容概述: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的方案设计(含方案调整、方案评审、
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调整、初步设计评审、投资概算编制)、施工
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调整、图审过程中的施工图设计调整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
变更等),医疗专项工艺流程设计、项目所有专项设计、室外、管网、景观设计、智能
化设计、二次装修设计、日照分析及后续服务等。并承担各阶段成果评审(并含会务
费、专家费等)、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基础验收、中间结构验
收、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完成本项目设计必须的一切工作。
采购预算:83万元
最高限价:78.6万元,每平方米综合设计费报价≤120元/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550
平方米)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采购标段数: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服务期:
(1)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经深化的方案设计(报批稿);
(2)方案审批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
(3)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所提出
设计问题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4)各阶段设计成果汇报和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等工作。
磋商文件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该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的商品经营或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具备建
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
本项目无需报名,供应商须到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完成注册
| 后可参加投标,注册联系电话: | 95763。 | ||
| 4.磋商文件的获取 | |||
| 采购文件售价: | 免费 |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6年10月08日8:30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s://zfcg.czt.zj.gov.cn/)上获取。
磋商文件答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在政采云平台的质疑系统一次
性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
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
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
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
download?utm=web-login-front.75ab4087.0.0.f8e5d230c7c411ea9e54c97a8e384567)
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
南.pdf”。
(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
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
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汇信客服电话:400-888-4636,天谷客服电话:400-087-8198)。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
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5)本磋商文件中关于电子招投标内容、流程如与政采云系统中最新的内容、操作不一
致的,以政采云系统中的要求为准。
7.响应文件的组成、效力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线下无需提供任何备份
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
求编制。
(2)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8.投标截止时间及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电子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8日8:30分00秒,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
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电子响应
文件的,投标无效。
9.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1)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如短时间内(半天内)可以排除并能恢复正常使用
的,为不耽误项目进度,招标人(代理机构)经项目行政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宣布待故障排
除后再进行正常开标活动;
(2)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在短时间内不能排除,且无法恢复正常使用的,招
标人(代理机构)报项目行政监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可宣布暂停招标活动,招标人(代理
机构)应办理延期开标手续,并及时发布更正公告择日另行开标。
10.开标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8日8:30时。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
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具体时间以政采云系统显示的解密截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登
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时解密或
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为无效标。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2、其他事项
(1)本项目磋商将通过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协助进行。供应商登录政采云系统-----进入
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就可以进入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在磋商
时需要供应商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请供应商开标前予以提前准
备,以免延误磋商(浏览器建议用谷歌浏览器,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
免出现卡顿现象;摄像头建议用中档及以上摄像头,以利于磋商时的画面质量;音箱请
提前予以调试,以避免磋商时出现没有声音现象)。政采云视频会议系统目前不支持手
机客户端。
(2)除注明要求进口产品外,投标时进口产品比例不得超过50%;
(3)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
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的注册手续。
13、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
地址:临海市东塍镇中街村川津路30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叶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6-85902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海市建筑业大楼八楼801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57689136
质疑联系人:朱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277528936@qq.com
(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信息
名称:临海市财政局
地址:临海市巾山东路112号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联系电话:0576-85188034
(4)政采云平台信息:联系电话:95763
附件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的通知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临海市财政局
向临海市金融(保险)系统发起了“政采贷”、“政采保”融资服务倡议,得到了全市16
家银行、1家保险公司响应,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与以下银行(保险)联系人对接。
政采保联系方式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公司 | 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1%(1.5%),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500元(300元)。 | 马李莉 | 13586026113(微信同号) |
政采贷联系方式
| 序号 | 银行简称 | 贷款年利率 | 政采贷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1 | 工商银行 | 3.8%起 | 朱菲菲 | 13732333886 |
| 2 | 农业银行 | 3.8%起 | 刘军 | 13606652552 |
| 3 | 中国银行 | 3.85%起 | 钱玲红 | 13666860933 |
| 4 | 建设银行 | 3.8%起 | 金寅姿 | 13575826932 |
| 5 | 浦发银行 | 4.785%起 | 郑强 | 15988990003 |
| 6 | 兴业银行 | 3.65%起 | 方成纲 | 15267208988 |
| 7 | 泰隆银行 | 5.4%起 | 何安青 | 13586122727 |
| 8 | 浙商银行 | 3.85%起 | 陈双双 | 13666868989 |
| 9 | 农发银行 | 2.85%起 | 金和平 | 13705760213 |
| 10 | 光大银行 | 3.9%起 | 王玲敏 | 15068686860 |
| 11 | 湖商银行 | 4.8%起 | 叶丰恺 | 18657661866 |
| 12 | 邮储银行 | 3.85%起 | 黄梦雅 | 18906767388 |
| 13 | 温州银行 | 4.35%起 | 何宗富 | 15967009253 |
| 14 | 交通银行 | 3.85%起 | 吴静静 | 13606680050 |
| 15 | 民生银行 | 3.85%起 | 王都旺 | 13676697833 |
| 16 | 宁波银行 | 4.785%起 | 冯晶晶 | 13736200193 |
第二章采购内容、需求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为1055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550平方米(建议面积,按照医院
建设功能设置,可适当调整,地下室根据地质情况再确定是否设置和建设类型,不考虑人
防功能)。
建筑功能:基层医疗机构办公医疗综合楼。
建设内容:行政办公区、会议中心、职工食堂、门诊、急诊、医技科室、中医科、康
复室、理疗室、西药房、中药房、防保科、儿保科、妇产科、病房、名医馆、档案室、西
医药仓库、中草药仓库、材料库、后勤仓库等。项目配建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
车泊位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设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
(DBJ33/T1021-2023)进行配置。非机动车位应合理布局,并按照不低于非机动车位配置
比例50%设置电动自行车专用充电设施,非机动车车位配建比例按照《城市建筑工程停车
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DBJ33/T1021-2023)与《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充停、
充换场所建设技术导则》执行。
2.建设目标和任务
通过本项目建设,将全面改善医院医疗条件,满足当地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
需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既充分考虑患者的就诊体验舒适宜人,也确保
医护使用的高效便捷。患者就诊路线简洁明亮;员工流线快速独立;就诊环境宽敞自然、
工作环境舒适高效。
医疗目标将拓展到健康服务层面,而医院也将一改“生病才会去”的沉重形象,成为
走进日常生活的健康管理场所,这也就对建筑设计的品质有了更高的要求。
3.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原临海市东塍镇上街村25-7地块,东至用地界线,南至府前街,西至用
地界线,北至地界线,项目用地面积为10555平方米。
4.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项目用地面积为10555平方米;
容积率:0.6-1.8;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40米(按照多层办公楼设计限高控制);
预留二期用地;
建筑距离污染源>100米(详情见红线图)。
二、设计依据
(一)国家与地方有关的规范、法规及城市规划准则、建筑面积及容积率计算规则。
(二)本设计任务书、《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浙卫发
〔2017〕104号)及相关规范和文件要求。
(三)红线图(电子版)。
(四)建设单位的功能需求及相关图纸资料。
三、总体要求
在项目设计中,以《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浙卫发〔2017〕
104号)及相关规范要求为依据,功能分区明确,内外交通组织顺畅,平面功能布局合理,
医疗流程清晰,绿色智能环保,满足现代化基层医疗机构的要求。综合考虑地理环境,充
分挖掘生态本地资源,合理利用原有地形,构思新颖,造型美观大方。坚持以人为本、以
患者为中心的原则。尽量创造患者就诊和治疗的舒适条件,同时注重医疗人员的工作条
件,使其在良好的舒适环境中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四、设计原则
1.符合区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高效、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
2.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消防、交通、安全疏散、环境保护等规范、规定的要求。
3.道路及通道合理布置,以有利于管理和车辆、人行及救援、消防的需要。
4.突出临海市东塍镇中心卫生院“团结、发展、敬业、仁爱”的理念,以提供高效、
优质、便捷的多层次医疗保健服务为目的,精心设计各医疗设施单位及其功能区域的组
合,做到医患分道、洁污分流、避免和防止交叉感染,建设“守正出新、追求卓越”的
绿色医院。
5.充分利用现有地形,因地制宜,强化建筑形象的整体性、连续性。
6.建筑风格充分体现现代基层医疗机构文化特色的设计理念,要求布局紧凑,节约用
地。
7.以一体化的设计理念,本次工程统一整体构图。
8.符合医院医疗办公楼的流程需求,建立科学的功能流线、合理的功能布局;保证区
内外交通顺畅,尽量避免流线交叉和对周边交通产生不利影响。
五、主要功能与需求
东塍镇中心卫生院各业务用房使用面积需求表(仅供参考)
| 科室 | 房间个数 | 面积(㎡) | 合计(㎡) | |
| 一层、二层 | ||||
| 诊室 | 10 | 15 | 150 | |
| 发热诊室 | 1 | 15 | 15 | |
| 肠道诊室 | 1 | 15 | 15 | |
| 全科门诊+急诊 | 急诊 | 4 | 15 | 60 |
| 皮肤诊室、治疗室 | 2 | 15 | 30 | |
| 处置室 | 1 | 15 | 15 | |
| 慢病一体化门诊(糖尿病专科门诊) | 1 | 100 | 100 | |
| 医生值班室 | 1 | 10 | 10 | |
| 犬伤门诊 | 1 | 15 | 15 | |
| 口腔科 | 诊室、消毒间 | 3 | 15 | 45 |
| 西药房 | 药房+取药 | 1 | 120 | 120 |
| 西药库 | 1 | 60 | 60 | |
| 材料库 | 1 | 30 | 30 | |
| 值班室 | 1 | 10 | 10 | |
| 放射科 | DR | 1 | 40 | 40 |
| CT | 1 | 40 | 40 | |
| 口腔CT | 1 | 15 | 15 | |
| 骨密度 | 1 | 15 | 15 | |
| 磁共振 | 1 | 80 | 80 | |
| 操作室 | 1 | 60 | 60 | |
| 值班室 | 1 | 10 | 10 | |
| 输液大厅 | 包括配药室、注射室、留观区 | 1 | 200 | 200 |
| 收费室 | 2个窗口+值班室 | 1 | 40 | 40 |
| 检验科 | 高压灭菌锅室独立 | 1 | 10 | 10 |
| 仓库 | 1 | 30 | 30 | |
| 值班室 | 1 | 10 | 10 | |
| 检验室 | 1 | 200 | 200 | |
| 超声科 | 心电图室 | 1 | 15 | 15 |
| 动态血压室、眼底照相室 | 1 | 15 | 15 | |
| B超室 | 1 | 15 | 15 | |
| 办公室、值班室 | 1 | 15 | 15 | |
| 科室 | 房间个数 | 面积(㎡) | 合计(㎡) | |
| 防保科+儿保科 | 包括接种区、留观区、体检室等 | 1 | 200 | 200 |
| 中医门诊室 | 5 | 15 | 75 | |
| 康复室 | 1 | 15 | 15 | |
| 针灸理疗室 | 8 | 15 | 120 | |
| 中医中药科 | 值班室 | 1 | 10 | 10 |
| 办公室 | 1 | 10 | 10 | |
| 中药房 | 1 | 60 | 60 | |
| 中药库房 | 1 | 30 | 30 | |
| 妇产科 | 妇科门诊 | 2 | 15 | 30 |
| 值班室 | 1 | 10 | 10 | |
| 产前检查室 | 1 | 15 | 15 | |
| 人流室 | 1 | 15 | 15 | |
| 妇科检查室 | 1 | 15 | 15 | |
| 盆底康复室 | 1 | 15 | 15 | |
| 宣教室 | 1 | 30 | 30 | |
| 体检中心 | 咨询台 | 1 | 15 | 15 |
| 登记台 | 1 | 15 | 15 | |
| 等候区 | 1 | 15 | 15 | |
| 身高体重室 | 1 | 15 | 15 | |
| 血压室 | 1 | 15 | 15 | |
| 尿检室 | 1 | 15 | 15 | |
| 采血台 | 1 | 15 | 15 | |
| 心电图室 | 1 | 15 | 15 | |
| B超室 | 1 | 15 | 15 | |
| 中医药健康管理室 | 1 | 15 | 15 | |
| 总检室 | 1 | 15 | 15 | |
| 健康小屋 | 1 | 15 | 15 | |
| 体检仓库 | 1 | 15 | 15 | |
| 三层 | ||||
| 病房 | 病房 | 16 | 32 | 512 |
| 晾衣间 | 1 | 30 | 30 | |
| 洗衣间 | 1 | 15 | 15 | |
| 开水间 | 1 | 4 | 4 | |
| 残卫 | 1 | 15 | 15 | |
| 活动室 | 1 | 32 | 32 | |
| 示教室 | 1 | 32 | 32 | |
| 配药间 | 1 | 15 | 15 | |
| 治疗室 | 1 | 15 | 15 | |
| 护士站+办公室 | 1 | 58 | 58 | |
| 药品+机械室 | 1 | 20 | 20 | |
| 科室 | 房间个数 | 面积(㎡) | 合计(㎡) | |
| 病房 | 处置室 | 1 | 7 | 7 |
| 医生办公室 | 1 | 35 | 35 | |
| 医护值班室 | 2 | 30 | 60 | |
| 四层 | ||||
| 办公室 | 6 | 15 | 90 | |
| 公卫办 | 办公室(十人) | 1 | 90 | 90 |
| 公共卫生档案室 | 1 | 20 | 20 | |
| 公共卫生仓库 | 1 | 30 | 30 | |
| 食堂 | 1 | 200 | 200 | |
| 大会议室 | 1 | 150 | 150 | |
| 小会议室 | 1 | 60 | 60 | |
| 资料室 | 1 | 30 | 30 | |
| 机房 | 1 | 30 | 30 | |
| 仓库 | 1 | 60 | 60 | |
| 其余区域 | ||||
| 医疗废物暂存间及污水处理处 | 1 | 45 | 45 | |
| 配电房、发电 | 1 | 100 | 100 | |
| 门卫室 | 1 | 40 | 40 | |
| 消防水池、消防水泵 | 1 | 130 | 130 | |
| 合计 | 4255 | |||
备注:以上面积是建议面积且不包含公共区域,后续根据实际需求调整。
按医疗系统、公共卫生系统、住院系统、行政后勤系统等四大功能进行设计,具体
内容如下:
其他要求
1.要求医疗、保健分区域,保健区域通道应独立;
2.要求单独提供日照分析;
3.要求一楼层高≥4.5米。
六、方案要求及内容:
1.要求
本项目采用设计总包,设计范围涵盖所有与项目有关的设计,设计阶段覆盖:方案、
初设、施工图、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试运行阶段。设计表达形式应采取新技
术、新手段、新方法,设计深度以设计任务书内容条款为准。方案在满足任务书目标前提
下,允许对上述技术要求予以突破,但应进行充分论证。
2.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说明书
(1)建筑设计理念与构思
(2)规划说明(功能区分及布置,绿化系统、环境、景观设计、文化设计及重要空
间的处理说明)
(3)经济技术指标
(4)建筑说明(建筑规模,总体布置,建筑外形,功能分区,各功能分区的衔接,
与道路的衔接,以及对消防、环保、卫生防疫、公共配套等方面的考虑和要求、功能合理
性与可行性等)
(5)其他各工种说明
2.2图纸
(1)初步方案设计: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不少于3个;
(2)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建筑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建筑立面图、建筑剖面图以
及彩色效果图(建筑效果图不少于5张,其中必须包括建筑立面图、鸟瞰图、透视效果
图);
(3)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提供方案文本8份;
(4)施工图设计:提供完整的纸质施工设计图纸8套,电子版设计文件一份;
2.3本项目设计范围包括: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的方案设计(含方案调整、方案
评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调整、初步设计评审、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
施工图设计调整、图审过程中的施工图设计调整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医
疗专项工艺流程设计、项目所有专项设计、室外、管网、景观设计、智能化设计、二次装
修设计、日照分析及后续服务等。并承担各阶段成果评审(并含会务费、专家费等)、图
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基础验收、中间结构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图编
制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完成本项目设计必须的一切工作,相关费用(含评审费、会务费、
餐费、交通费、专家费等一切费用)包含在设计费内。承担施工图审查合格前的各类审查
评审及施工图审查送审工作(除施工图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外,其他可能涉及的评审审
查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2.4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含构筑物)、结构、人防、装饰工程、
电气、给排水(含污水处理)、暖通(含通风、排风、新风、层流)、消防、节能、桩基
(含试桩及试桩检测费)、基坑围护(含专家论证及图审)、气体灭火设计、弱电智能化
(室内、室外、停车系统)设计、二次装修、厨房二次深化、门窗深化设计、钢结构、基
坑围护、外立面装修及幕墙(如有)、专业设备[医疗设施设备、多媒体系统、智能化系
统、空调、消防、办公设备、电梯、家具家电、软装设施、消毒机等]、抗震支架、变配
电(不含高压)、交通组织、室外配套工程(含室外景观绿化、环艺、道路、室外照明、
给排水、室外综合管线等)、光伏、亮化、绿色建筑设计、文化设计、海绵城市、雨水回
收系统深化设计、燃气、医疗专项(包括但不限于医用气体、净化工程、纯水系统、放射
防护工程、屏蔽防护工程、医废收集、污衣被服、垃圾回收系统、标识标牌与标志标线设
计、指示系统等)、建筑垃圾减量化及土方平衡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内容,如自来水、排水排污、广电、
电力、通信、数字化管理、数字电视配线等。
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如需二次深化设计的,须进行二次深化设计,二次深
化费用包含在设计费内。
3.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项目名称;
(2)设计文件目录;
(3)设计图纸:效果图、总图、分析、平立剖图纸等;
(4)各工种设计说明;
(5)投资估算。
七、设计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经深化的方案设计(报批稿);
2.方案审批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
3.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所提
出设计问题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4.各阶段设计成果汇报和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等工作。
八、质量要求:
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足国家及省市规范标准、台州市相关规
定,达到住建部对各阶段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九、设计人员要求
| 序号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专业岗位 | 专业要求 | 数量(人) | 备注 |
| 1 | 项目负责人 | 建筑类 | 1 |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
| 2 | 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 | 建筑类 | 1 |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
| 3 | 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 | 结构类 | 1 | 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得兼任除后续服务人员外的其他专业岗位 |
| 4 | 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 | 设备、电气类 | 1 | 相应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不得兼任其他专业岗位 |
| 5 | 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 | 给排水类 | 1 | 相应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不得兼任其他专业岗位 |
| 6 | 暖通专业负责人 | 暖通类 | 1 | 相应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不得兼任其他专业岗位 |
| 7 | 造价专业负责人 | 造价类 | 1 | 相应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不得兼任其他专业 |
| 8 | 景观专业负责人 | 景观类 | 1 | 风景园林(园林或景观相关专业)工程师 |
注:1、本表所列专业岗位,可按工程实际需要增设,但不得低于本表要求。
十、成果文件要求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专项报告成果文件按招标人要求的份
数提供相应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应采用AUTOCAD、WORD、EXCEL、CAD、PDF或
TXT(纯文本文件)等可编辑文件,一律为非扫描图像格式文件,CAD须解密。
十一、投标报价及费用:
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供应商为本项目所有设计工作的总体设计单位,由此可能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均应计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2)整个设计期间供应商所有用于安全保护、环境保护、保险等所有费用均应计入
投标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为本项目需缴纳的一切规费、税费均应计入投标价中,招
标人不另行支付。
(3)供应商应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提供满足审查和招标用的设计文件的数量,其费用
均应计入投标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4)本次设计工作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且设计文件均须报相关部
门审查。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审查、研讨等会务费(含税费)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
充分考虑上述费用并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6)供应商应无条件地服从招标人的总体协调安排,按照招标人的指令做好项目建
设各时期的配合等工作,为此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
付。
(7)设计方案应从技术、经济等方面进行比选和评价,提出推荐方案,最终以审查
批复的方案为准。供应商应预见到项目审批可能滞后而存在的风险,如果审查批准的方案
与设计人采用的设计方案不一致,设计人应根据批复修改相应的设计,招标人对上述损失
不予经济补偿。
(8)鉴于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专业性强,设计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特殊性和
紧迫性,合同实施过程中,必须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在设计周期内按时完成任务。为加
强对设计人的履约考核及质量管理,充分体现合同履约的严肃性及工作的规范性,招标人
要求供应商所有设计文件均以书面形式上报,并获得招标人书面确认。合同实施过程中,
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标通知书下发时间、设计文件书面上报函件、招标人回复及通知文件
的时间为考核节点,督促供应商优质、高效的完成设计任务。供应商如因自身原因出现设
计服务期限延误的情况,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9)在合同实施期间,项目设计中标单价不随设计周期的变化而调整;不随国家政
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变化进行调整;不随各项工程的增减而调整。
(10)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仅供本次投标使用,供应商不得扩散采购文件中含基础
资料的任何内容,并对基础资料的保密负责,并承担因此而带来的一切后果。
十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即为总设计费用(包括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
含税金、方案和成果设计阶段的制作、印刷、邮寄、差旅及调查研究等所有费用)。
2.本项目无设计补偿费。
3.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4.供应商保证本项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
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若供应商使用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供应商应注明所涉及的费用承担人。
6供应商的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包括废标方案)。
7.供应商有权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实际情况对中标方案进行调整,有权采用未
中标方案的部分设计内容或理念。
8.采购人有权通过传媒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或评价设计方案。
9.如成交供应商不具备单项专业设计资质,经采购人同意由成交供应商进行专业设
计委托。
10.本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将成
果以自己的名义发表或进行其他学术活动。
11.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涉及到的资料及成果承担安全、保密责任。
注: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第三章供应商磋商须知
前附表
| 序号 | 内容、要求 |
| 1 | 项目名称: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重新招标) |
| 2 | 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 3 |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中标价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标准如下:服务类:中标价*1.5%*25.9%,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 |
| 4 | 现场踏勘:供应商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现场踏勘时供应商按照图纸(如有)、磋商文件等技术性资料比对现场实际参数,如有问题,由供应商发起书面质疑,如无质疑,即认为满足采购条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风险。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
| 5 | 询问、质疑与投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总则(八)(九)(十)条款。 |
| 6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 7 |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 8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 |
| 9 | 实质性条款:带▲是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不得负偏离或内容缺失,否则为无效标。 |
| 10 |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评标结束后9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发布于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网站。 |
| 11 |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 12 |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25%的预付款;提交初步设计文本并经审批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给供应商合同价款的15%,提交经审查合格后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后7个工作日内(不包括装修设计、室外景观设计及其他不影响主体建筑施工的专项设计等)招标人支付给供应商合同价款的20%;提交经审查合格后的全部各专业工程施工图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给供应商合同价款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一次性付清余款。发票应随付款进度及时提供给招标人。 |
| 13 |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按中标价的1%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至临海市公共资源 |
| 13 | 交易中心账户。成交供应商如尚未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中注册的,需提交相关资料给代理公司,由代理公司代为注册。注册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交纳履约保证金,采用网上银行转帐、电汇、汇票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人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中注册的银行账号汇入,否则无法到账。验收合格后凭《临海市政府采购验收单》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还。 |
| 14 | 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响应、磋商、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
为。
(二)定义
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
2.“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和组织。
3.“磋商响应文件”系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
的响应文件。
4.“产品”系指供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
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
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
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及结算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除业主要求或设计变更要求外不签署任何增加费用的联系单,工程量清单外可能
增加的成本各供应商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报价,成交后不予调整。投标时工程量按照磋
商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进行投标报价,竣工决算时按实决算。
(六)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违法分包。
(七)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有上述行为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
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须为本法人员工。
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
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
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八)询问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
的询问作出明确答复。
2.供应商认为询问事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并属于可质疑事项的,可依法向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质疑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包)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
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经营主体明显不具有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不属于潜在供应商。项目设立、项目预算、采
购方式、组织形式、进口产品核准、采购需求调查过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合同履
约等不属于可质疑事项,具体事项如下: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在政采云平台的质
疑系统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
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获取采购文件时
采购公告期限已届满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中开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评审等环节提出质疑的,为各
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发生澄清、修改、更正的,对经澄
清、修改、更正的部分内容提出质疑的,为通知送达供应商之日或者澄清公告、更正公
告发布之日。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
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
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缺少具
体明确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签章等内容
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知其在法定质疑期内补充、完善。质疑供应商在法定
质疑期内未按要求补充、完善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事项不予处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
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
(1)潜在供应商未提供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证据材料,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
(2)供应商未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项目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
料,对特定资格条件以外的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3)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
(4)未通过资格审查,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
(5)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对符合性审查后的评审活动、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
(6)未通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提出质疑的;
(7)提出质疑时间已超出法定质疑期的;
(8)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质疑,
再次提出质疑的;
(9)质疑函未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补充完善签署、盖章、联系方式、提交
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10)质疑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属于潜在供应商或其合法权
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的;
(1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未共同提出质疑的;
(12)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4.供应商不得通过提出质疑、撤回质疑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实施敲诈勒索、强
迫交易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质疑不成立提起
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合格的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逐
项作出书面答复,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
疑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或其他书面形式撤回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
作出质疑答复。
6.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投诉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
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规定,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行政裁决”系统线上投诉
或以书面形式邮寄方式向本项目监管机构临海市财政局进行投诉,联系地址:临海市巾
山东路112号,联系部门: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督、投诉联系电话:0576-85188034。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
项除外。
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
提出。
5.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采购需求
3.供应商磋商须知
4.磋商原则及评标办法
5.合同主要条款
6.响应文件格式
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
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在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
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采购公告发
布的网站予以发布。
2.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
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
为准。
3.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招标人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没
有通过招标人,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线下无需提供任何备份
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
要求编制。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相关格式见附
件,其余格式自拟。
1.资格响应文件
(1)营业执照(推荐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
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2)资质文件复印件;
(3)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请供应商在资格响应文件中勿遗漏该表格);
2.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按照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相应资料;
(4)服务内容响应表;
(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7)供应商类似成功案例一览表;
(8)售后服务网点情况表;
(9)商务技术响应表;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内容未填写齐全的、缺项的、填写内容出现错误的(不影响企业规模类型判定的除外)、
未如实填写的,将不给予供应商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
磋商小组根据上述资料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文件、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浙财采监〔2018〕2号、浙财采监【2022】3号文
件等规定,综合评判后确认是否给予供应商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评标过程中如须核实上述单位网上统计、社保、税务等信息的,供应商需提供配
合。
(二)采购项目评分索引表(该表格仅为方便评标之用,不涉及无效标条款,表格放置
在商务技术文件目录的前页,以方便评委进行评审,格式见第四章)
(三)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
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
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
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
视同未响应。
(四)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
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
用。
▲3.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此项符合性在报价文件中进行评审)
(五)投标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
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内容。
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成交项
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响应文件的签署
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
容不完整、编排混乱而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供应商责
任自负。
2.电子响应文件中公章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
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
商小组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
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
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
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
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
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磋商小组认定属
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
是电子邮件、扫描件等)。修改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如有需要应在成
交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
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响应文件后,不影响磋商小组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
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响应文件未提供齐全的或者资格响应文件存在过期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
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电子响应文件在磋商文件格式指定页面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未在磋商文
件格式指定页面盖公章、在磋商文件格式指定页面无被授权人签字(打字无效)、未提
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提供投标函、未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者
投标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填写项目不
齐全的;
(3)多项主要服务响应或者主要设备功能响应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缺项的,主要设
备尺寸严重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4)与磋商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参数、服务响应发生实质性负偏离或
内容缺失的;
(5)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存在虚假的;
(6)投标有效期、工期(供货期、交货时间、服务期)、保修期(质保期)、付款方式
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缺失的;
(7)在商务及技术响应表中缺失部分磋商文件中打▲的商务和技术要求的应标内容,
同时在评标委员会对其进行询标时,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出其响应文件中有该项响
应内容的;
(8)响应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总报价的;
(10)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
件信息相同的;
2.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
本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
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响应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
的;
(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未填写投标报价的、《报价明细表》中工程量少于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数量
的。
(5)未提交最后报价的。
3.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
(八)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废标的情形。
四、磋商
招标人将根据本次磋商采购的特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
(一)组建磋商小组
(1)本项目磋商小组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2)磋商小组成员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①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②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③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④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
⑤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
5.向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磋商准备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
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请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
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
加开标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
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停电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
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三)磋商程序
1.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并通过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直播,各供应商请登录政采
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对应开标项目进入,提前做好开标准备;
2.招标人点击政采云系统--【开始解密】按钮,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及
政采云平台显示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响应文件的制作和解密应使用同一个
数字证书,否则将可能解密失败。解密过程中如因CA数字证书等问题而无法解密的,请
马上致电汇信客服电话:400-888-4636,天谷客服电话:400-087-8198寻求解决。供应
商未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为无效标。
3.解密结束后,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名单、供应商名称,并告
知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况;
4.响应文件结束解密后,供应商应当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
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磋商文件最后一页17.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扫
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77528936@qq.com),联系人:***,电话:***;
5.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行磋商文件评审;
6.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通过“政采云视频询标(视频讲标)系统”分别与单一供应商进
行磋商,磋商顺序可按照磋商响应文件解密顺序进行。“政采云视频询标(视频讲标)系
统”通过音视频的方式进行评委和供应商的实时音视频对话。
本项目磋商将通过政采云视频询标(视频讲标)系统进行,供应商登录政采云系统-
----进入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就可以进入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政采云视频询标
(视频讲标)系统在磋商时需要供应商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请
供应商开标前予以提前准备,以免延误磋商(浏览器建议用谷歌浏览器,网络带宽不少
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免出现卡顿现象;摄像头建议用中档及以上摄像头,以利于磋
商时的画面质量;音箱请提前予以调试,以避免磋商时出现没有声音现象)。政采云视
频会议系统目前不支持手机客户端。
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
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
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
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8、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
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时间为30分钟,具体时间以政采云系统上
显示的时间为准)在政采云系统上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
成部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为无效标;
报价明细表中的最终单价根据初次总报价和最后总报价之间的下浮率作相应的下浮。
9、磋商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10.由主持人公布商务技术文件无效的供应商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
的商务技术文件评分汇总分;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查看评审结果,请各供应商注意
收看;
11.开启报价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在线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供应商应在10分
钟内在线签字确认(不予确认或超时确认的应说明原因,否则视为无异议);
12.报价文件评审,审核各供应商小微企业情况;
13.由主持人公布报价文件无效的供应商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报
价文件得分;
14.宣布综合得分结果及成交候选人名单。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查看评审结果,
请各供应商注意收看;
15.磋商会议结束。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小组的澄清内容及供应商的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也可
通过政采云视频询标(视频讲标)系统协助进行问题澄清。政采云视频询标(视频讲标)
系统在询标时需要供应商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请供应商予以提
前准备(浏览器建议用谷歌浏览器,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免出现卡顿
现象)。
磋商小组发出澄清内容后,供应商应当在采购代理机构及政采云平台上规定的时间
内(30分钟,具体时间以政采云系统上显示的时间为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
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
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为准;政采云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信息与扫描上传的报价响
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
报价信息为准,修正政采云平台上的报价信息。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
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
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不确认的,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
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磋商小
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磋商供应商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
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五、成交结果确定
(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1.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单位确认,采购单位应在收
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磋商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
的,采购单位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2.采购单位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
知书》,并同时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享受小微
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的,将在成交结果公告中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成
交结果公告期间,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
磋商小组(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或法院起诉的依据,均属于非
法获取的依据。
3.定标中,应坚持第一成交候选人为首选成交供应商,但出现其它原因的,采购单位
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采购单位如确定第二成交
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在确定前向临海市财政局报告说明。
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放弃中
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72条第二款之规定:中
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被处以采购金额
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
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采购文件明确: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弃标供应商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重
新采购所需的费用、顺延第二名可能产生的差价等。采购单位可以采取不予退还弃标供
应商的履约保证金等方式,若上述不足以赔偿损失的,采购人可以要求弃标供应商赔偿
实际损失。若协商不成的,采购人可以报财政部门处理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追偿。
5.为营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成交人可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以邮寄方式向其寄达《成
交通知书》(邮寄地址、收件人等信息请在“投标函”中详细写明,邮费可到付)。同时
成交人应在成交后以邮寄或其他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3套与电子版响应文件相同的
胶装版本磋商响应文件。
六、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并且在同一时间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见证盖章(合同一式不少于四份,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
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招标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
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予以纠正。为营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成交人可选择采购代理机构
以邮寄方式向其寄达《政府采购合同》。
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二)履约保证金
1.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如尚未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中注册的,需提交
相关资料给代理公司,由代理公司代为注册。注册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确定
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交纳履约保证金:
①采用网上银行转帐、电汇、汇票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在
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中注册的银行账号汇入,否则无法到账(开户名:临海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账号:
201000102293922000003。财务咨询电话:0576-85280673)。
②采用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将保函原件提
交给采购人保管,采购人提供3份加盖公章或“原件收讫”证明印章的保函复印件给成
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经采购人确认的保函复印件提交到临海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窗口登记存档(地址:临海市巾山中路18号(移动公司对面)一楼大
厅)。
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后且经验收合格,凭《临海市政府采购验收
单》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还。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商务技术分90分两
部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候补成交候选
人,排名第三的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节能环保产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制造精品产品
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为首台套产品的,业绩
分为满分。
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一)价格分(10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
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2.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料综合评判后确认是否给予供应商报价10%的小微企
业优惠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将不给
予供应商报价优惠扣除。
3.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之规定,
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服务类:提供原与其他采购人签订的包含本次主要采购服务内容的采购项目合同(如一份采购项目合同中不能完全包括本次主要采购服务内容的,可以提供多份采购合同来完全包含本次主要采购服务内容)及提供完成本次主要采购服务内容的报价测算清单等资料【测算清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团队在本项目服务期的人工工资(提供2025年度银行工资流水佐证)、奖金(包括2024年度年终奖,提供银行工资流水佐证)、个人及企业须缴纳的四险一金、物料费、维保期间费用、其他费用、税金、培训、服务、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二)商务技术分(90分)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评分细则及要求1体系认证证书3分企业体系证书: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备注:(1)所有证书、奖项必须真实、合规。(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清晰可辨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如供应商提供的证书扫描件因模糊不清而造成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企业实力3分根据投标人的企业情况、信用情况、专业能力、履约能力及获荣誉情况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打分。(0-3分)3企业业绩1分供应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均可)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医疗类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备注:(1)合同业绩须为本次供应商的业绩,供应商的独立法人子公司、参股公司的业绩均不予认可。(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上述规定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4项目负责人业绩1分项目负责人(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则以设计负责人身份)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医疗类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1分。备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项目负责人业绩1分未按上述规定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2)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项目特征、项目负责人等信息的,则须提供该项目招标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该材料须体现类似业绩特征并且满足要求,否则业绩不予认可。5荣誉4分1、供应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均可)承担的医疗类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县级以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及以上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设计类奖项的,每获得一个奖项得1分,最高得3分。2、项目负责人(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则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的医疗类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县级以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及以上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设计类奖项的,每获得一个奖项得1分,最高得1分。注:(1)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或获奖结果公告网页截图。(2)获奖项目类型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未能体现项目特征的,则该奖项不予得分。6项目团队人员9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2、建筑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3、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5、暖通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6、电气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7、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土建专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土木建筑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8、景观专业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园林或景观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备注:1、上述所有证书必须真实、合规,在有效期内。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清晰可辨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者不得分。3、提供由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为社会保险机构盖章的网上打印件亦可),无社保的退休人员须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未按上述规定提供资料的不得分。除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的“6类情形”外,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人员注册单位应一致。4、如供应商提供的证书扫描件因模糊不清或一些影响评分的重要内容缺失或不够明确而造成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以上人员一人多证或一证多人的均只按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7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条件认识4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理解,包括对项目特点的认识深度和项目功能认识的准确程度,条件分析的全面性等由进行评分。(0-4分)8设计思路、理念、定位4分根据供应商编制的总体设计思路、设计理念、设计定位等与本项目的匹配性进行评分。(0-4分)9平面布置6分根据供应商编制的总平面布置图与周边环境、布局的协调性、合理性进行评分。(0-3分)根据供应商编制的建筑功能配置、功能布局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分。(0-3分)10交通组织6分根据供应商编制的人车分流、医患分流、洁污分流组织合理性进行评分。(0-3分)根据供应商编制的功能流线组织方案(包括出入口设置、停车位、消防流线等)的高效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0-3分)11设计效果16分根据供应商设计方案中外观、建筑造型整体效果与医院的协调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分。(0-4分)根据供应商设计方案中功能分区满足医院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评分。(0-4分)根据供应商设计方案中建筑格局、各功能分区之间衔接的统一性、协调性、合理性进行评分。(0-4分)根据供应商设计方案中色彩运用与医院的协调性、针对性进行评分。(0-4分)12专项设计12分根据供应商专项设计方案(包括结构、水电暖通、消防等)的科学性、完整性、符合医院实际需求、经济技术分析等内容进行评分。(0-4分)根据供应商医疗专项设计方案(包括医用气体、放射防护、净化、物流、医废等)的科学性、完整性、符合医院实际需求、经济技术分析等内容进行评分。(0-4分)根据供应商其他专业设计方案(包括室外配套与绿色建筑、节能、海绵城市等)的科学性、完整性、符合医院实际需求、经济技术分析等内容进行评分。(0-4分)13设计应用4分根据供应商编制的设计过程中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的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分。(0-4分)14重难点分析4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设计阶段编制工作的难点、重点的分析与理解及应对措施进行评分。(0-4分)15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6分本项目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根据供应商提供合理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分。(0-3分)项目管理包括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阶段,设计进度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根据供应商提供合理的设计总体安排、进度计划进行评分。(0-3分)16合理化意见与建议3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打分。(0-3分)17项目售后服务4分根据供应商对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服务响应(包括技术人员、反应时间等)进行综合打分。(0-4分)磋商小组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技术参数或方案充分审核后,进行综合评定独立打分。提示:1、请各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及评分标准的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即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包括所有证书、合同、报告等)都是准确、真实、合规的,如提供虚假资料,供应商需承担一切后果。3、为了评审工作更加优质、高效,响应文件张数建议不要超过300张。4、各供应商请将本采购项目评分索引表放在商务技术文件目录的前页,供应商自评分值(客观分部分)请供应商将应得分值准确自评(请勿不填写也请勿错误填写),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三)商务技术分的计算方式商务技术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取全部磋商小组成员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分,计算公式为:商务技术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三、供应商义务评标期间,供应商应随时随地答复磋商小组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采购项目评分索引表(重要提示:本采购项目评分索引表放在商务技术文件目录的前页,“供应商应标情况栏目”(客观分部分)请供应商务必逐项详细进行填写(请勿不填写),供应商自评分值(客观分部分)请供应商将应得分值准确自评(请勿不填写也请勿错误填写),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评标内容分值响应文件响应页码供应商应标情况供应商自评分值1体系认证证书3分供应商务必将应标证书内容逐项详细填写齐全,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供应商将应得分值填写准确2企业实力3分3企业业绩1分供应商务必将应标证书内容逐项详细填写齐全,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供应商将应得分值填写准确4项目负责人业绩1分供应商务必将应标证书内容逐项详细填写齐全,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供应商将应得分值填写准确5荣誉4分供应商务必将应标证书内容逐项详细填写齐全,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供应商将应得分值填写准确6项目团队人员9分供应商务必将应标证书内容逐项详细填写齐全,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供应商将应得分值填写准确7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条件认识4分//8设计思路、理念、定位4分//9平面布置6分//10交通组织6分//11设计效果16分//12专项设计12分//13设计应用4分//14重难点分析4分//15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6分//16合理化意见与建议3分//17项目售后服务4分//合计90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此稿为合同样本,最终定稿待双方协商后商定)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包人:(甲方)设计人:(乙方)见证方:采购代理机构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2.1建设规模:2.2项目名称、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项目名称设计阶段设计费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1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重新招标)√√√1、暂定合同价:元2、每平方米综合设计费:元/㎡,建筑面积暂定6550平方米2设计范围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的方案设计(含方案调整、方案评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调整、初步设计评审、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调整、图审过程中的施工图设计调整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医疗专项工艺流程设计、项目所有专项设计、室外、管网、景观设计、智能化设计、二次装修设计、日照分析及后续服务等。并承担各阶段成果评审(并含会务费、专家费等)、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基础验收、中间结构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完成本项目设计必须的一切工作,相关费用(含评审费、会务费、餐费、交通费、专家费等一切费用)包含在设计费内。承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建设项目选址通知书、红线图1及时提供2其他需要的资料1及时提供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方案设计文本根据评审需要1、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经深化的方案设计(报批稿);2、方案审批后20日历天内1、递交时间及份数根据发包人需求提供。发包人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微2初步设计(包括概算)15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3、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经施工图审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4、各阶段设计成果汇报和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等工作。调时间及份数,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且无偿予以提供。2、所有图纸、报告文件份数是指图审合格或评审通过后提供份数,所有送审的不含在内。3、每阶段设计开始时间以发包人确认为准。3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各专业工程)154施工图电子文件(CAD版本,递交时间与递交施工图时间同时)份数满足发包人要求第五条合同价及付款方式5.1.1本项目暂定合同价为含税人民币元。(暂定建筑面积6550平方米×元/平方米=元)。每平方米综合设计费一次性包定,不作任何调整(包括政策性变化、建筑面积调整等所有情形)。设计费结算价由通过图审的施工图建筑面积和每平方米综合设计费确定。通过图审的建筑面积超过上述暂定面积6550平方米时按上述面积结算,未超过时按实结算。本项目设计费用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是指完成本项目全部任务的费用:方案设计(含方案调整、方案评审、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调整、初步设计评审、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调整、图审过程中的施工图设计调整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医疗专项工艺流程设计、专项设计、室外、管网、景观设计、智能化设计、二次装修设计、日照分析及后续服务等。并承担各阶段成果评审(并含会务费、专家费等)、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完成本项目设计必须的一切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设计费内。合同价包括前期工作、后续服务(含调研、踏勘、技术交底、成果印刷、邮寄及税收、管理等费用)、规划设计(如有)、方案设计(含方案调整、方案评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调整、初步设计评审、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调整、图审过程中的施工图设计调整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会审图纸(套数满足会审要求)、各专业工程【建筑(含构筑物)、结构、人防、装饰工程、电气、给排水(含污水处理)、暖通(含通风、排风、新风、层流)、消防、节能、桩基(含试桩及试桩检测费)、基坑围护(含专家论证及图审)、气体灭火设计、弱电智能化(室内、室外、停车系统)设计、二次装修、厨房二次深化、门窗深化设计、钢结构、基坑围护、外立面装修及幕墙(如有)、专业设备[医疗设施设备、多媒体系统、智能化系统、空调、消防、办公设备、电梯、家具家电、软装设施、消毒机等]、抗震支架、变配电(不含高压)、交通组织、室外配套工程(含室外景观绿化、环艺、道路、室外照明、给排水、室外综合管线等)、光伏、亮化、绿色建筑设计、文化设计、海绵城市、雨水回收系统深化设计、燃气、医疗专项(包括但不限于医用气体、净化工程、纯水系统、放射防护工程、屏蔽防护工程、医废收集、污衣被服、垃圾回收系统、标识标牌与标志标线设计、指示系统等)、建筑垃圾减量化及土方平衡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内容,如自来水、排水排污、广电、电力、通信、数字化管理、数字电视配线等。】、设计成果文件(要求达到各专业工程国家有关规范规定要求)、设计方履行承诺所需其他费用、图纸会审费、专家费、评审费、会务费、餐费、施工中图纸更改、最终成果展示等一切费用。5.1.2勘察布孔图由设计人提供(如有需要),时间满足发包人要求;5.1.3本设计费用包含设计人所有施工图图纸因报批而发生局部变更所产生的费用;5.1.4如本项目因非设计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发包人按设计完成的设计阶段成果付费(方案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阶段完成以方案评审通过,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图审通过为准,具体设计内容由发包人确定,设计人应无条件同意,终止设计后发包方按已完成的设计阶段比例支付设计费,设计人无条件移交设计成果。阶段设计比例:方案阶段占合同价15%,初步设计阶段占合同价25%,施工图设计阶段占合同价60%。施工图阶段设计费比例:主体建筑施工图(含建筑、结构、水、电、消防、通风等)占施工图设计费比例50%;其他专业工程施工图(二次装修、智能化、暖通、医疗专项、室外配套等)占施工图设计费比例50%。主体建筑施工图与其他专业工程施工图范围划分由发包人确定,设计人无条件接受。上述事宜作为投标风险考虑,若实际发生,设计人不得因此为理由要求任何费用补贴或增加。5.1.5本项目如涉及到招标范围内设计调整(含规划要求调整),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发包人的工作,并对设计文件作相应调整,涉及规划要求调整的须在方案评审前完成方案调整,其费用不再另行计取。5.1.6本项目如分期分阶段实施,发包人有权要求分期分阶段提供施工图纸,设计单位须按发包人要求分期提供各设计阶段图纸,设计单位在投标时综合考虑由此可能增加的费用。5.1.7具体的设计费支付进度均见下表:付费次序付费额付费基数(元)付费时间第一阶段付费付费基数×25%,作为定金暂定合同价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第二阶段付费付费基数×15%暂定合同价提交初步设计文本并经审批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第三阶段付费付费基数×20%施工图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综合设计费提交经审查合格后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后7个工作日内(不包括装修设计、室外景观设计及其他不影响主体建筑施工的专项设计等。第四阶段付费付费基数×20%施工图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综合设计费提交经审查合格后的全部各专业工程施工图后7个工作日内第五阶段付费付清所有余额设计费结算价格扣除累计已支付的设计费及赔偿金后的余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说明:(1)设计费结算价格=实际设计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综合设计费,实际设计的建筑面积按照《浙江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1152-2018)计算,下同)。(2)设计人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凭对应金额的设计发票申请支付各阶段设计费,未提供足额发票的,发包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视为违约。(3)本项目若分期分阶段实施,分期分阶段支付费用。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6.1.3发包人应配合设计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的工作。6.1.4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及时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标准、浙江省标准、临海市相关规定(有多个标准可以适用的,以等级更高的标准为准;等级相同的,以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6.2.3设计人按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4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发包人提出对设计内容进行修改调整。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设计人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分部验收、交工验收、竣工验收。6.2.5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6.2.6设计人不得擅自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出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权益,设计人须视履行合同为本身的责任。6.2.7设计人提交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如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设计人应及时认真修改,直至完全符合合同要求或发包人的修改要求,如因修改导致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延误的,设计人应按照7.5条款承担迟延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的违约责任。6.2.8设计人出具施工图纸后,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结构性、功能性、使用性上常规项漏项、错项累计超过200万元的,发包人有权对超过200万元部分按漏项、错项联系单额度的5%进行设计费扣除,最多扣至设计费的100%。6.2.9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如存在超标准设计或不合理设计,造成工程成本增加或导致发包人损失的,按增加的成本额度、发包人损失额度的2%扣除设计费。6.2.10如设计人不具备单项专业设计资质,经发包人同意进行专业设计委托。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并免收和退还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造成发包人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或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0%(但不超过设计合同价)。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设计人设计质量、服务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可终止合同、拒付设计费。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设计人应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寻找设计方发生的费用、另行委托设计产生的价差、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或违约赔偿等。发包人已支付的设计费,设计人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10天内双倍退还第八条限额设计8.1设计人应在投资限额内展开设计。8.2当确认后的施工图预算造价超过设计概算时,设计人应无条件调整设计,直至满足要求。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由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责任。8.3由设计人原因提出的设计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值,应控制在方案设计估算额的5%以内,且调整后的施工图预算造价不能超过设计概算值。如超出范围的,设计人应按本合同第7.3条承担责任(同一事件按最大赔偿额计)。第九条其他9.1根据工程需要和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在工程施工时,设计人必须指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设计负责人(根据发包人需要确定)提供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对设计文件有疑问,发包人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设计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解决,否则每次扣设计费一万元。属于一般设计问题,若无特殊情况,应在1天内解决。在工程的图纸会审、打试桩、基础(桩)验收、中间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处理等,设计人指派专业人员参加,否则每次扣设计费一万元。属于重大设计问题,可在5天内书面提出解决意见。对设计图纸与现场不符之处,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9.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份数的,不再另行计取费用。9.3本次为设计总包设计,范围涵盖了建筑物交付使用的招标范围内的设计内容,如设计人的专项设计资质中,有个别专项设计不具备设计资质的,则允许设计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且该部分的所有设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由设计人支付。同时那些由设计人委托的专项设计图纸需经总设计人书面认可,其设计质量、设计进度及各专业设计之间的配合协调工作也由总设计人负责。9.4设计人的概算(执行最新的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如其概算超过投标时承诺的设计估算10%及以上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将该初步设计、概算做相应调整(在批复的设计方案内),并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由此造成的相关增加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并暂扣该阶段设计费的10%,待改正后返回。9.5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9.6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9.7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提出合理的施工图更改和设计调整要求,设计单位须无条件接受。9.8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9.9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9.8本合同一式8份,发包人4份,设计人3份,代理1份。9.9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开具法人委托书)签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9.10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9.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12下列文件均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下列文件之间存在歧义或不一致的,则其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条款;2.询标记要;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4.答疑记录;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6.其他资料。9.13其他约定事项:第十条补充约定事项:10.1设计人须严格遵守规划部门及发包人提出的要求。10.2设计人须委派下表中的设计师负责项目的设计工作,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负责人,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序号姓名职务性别年龄证书号职称12345…10.3当发包人认定设计人员未实质性履行合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以上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设计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4设计人有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的责任。10.5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在满足国家及省市规范标准及台州市相关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必须满足功能合理性、经济性、施工可行性、人性化、节能、绿色环保、细部创新等要求。发包人名称:(盖章)设计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附件:附上报价明细表廉政责任书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建设单位(甲方):设计单位(乙方):为加强项目中的廉政建设,规范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项目的工作人员,在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份数同合同份数。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响应文件格式1.资格响应文件封面格式:资格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1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单位非中小企业临海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项目名称: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重新招标)项目编号:ZJHYLH-2026-005-1采购单位: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九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磋商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响应文件格式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三、报价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受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委托,现就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重新招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重新招标)采购单位: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采购规模及内容概述: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的方案设计(含方案调整、方案评审、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调整、初步设计评审、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调整、图审过程中的施工图设计调整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医疗专项工艺流程设计、项目所有专项设计、室外、管网、景观设计、智能化设计、二次装修设计、日照分析及后续服务等。并承担各阶段成果评审(并含会务费、专家费等)、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基础验收、中间结构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完成本项目设计必须的一切工作。采购预算:83万元最高限价:78.6万元,每平方米综合设计费报价≤120元/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550平方米)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采购标段数: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服务期:(1)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经深化的方案设计(报批稿);(2)方案审批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3)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所提出设计问题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4)各阶段设计成果汇报和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等工作。磋商文件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该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2.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的商品经营或服务能力的供应商;(3)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报名本项目无需报名,供应商须到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完成注册后可参加投标,注册联系电话:95763。4.磋商文件的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免费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6年10月08日8:30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上获取。磋商文件答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在政采云平台的质疑系统一次性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6.投标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75ab4087.0.0.f8e5d230c7c411ea9e54c97a8e384567)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汇信客服电话:400-888-4636,天谷客服电话:400-087-8198)。(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5)本磋商文件中关于电子招投标内容、流程如与政采云系统中最新的内容、操作不一致的,以政采云系统中的要求为准。7.响应文件的组成、效力(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线下无需提供任何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2)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8.投标截止时间及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8日8:30分00秒,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9.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时的应急处理措施:(1)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如短时间内(半天内)可以排除并能恢复正常使用的,为不耽误项目进度,招标人(代理机构)经项目行政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宣布待故障排除后再进行正常开标活动;(2)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在短时间内不能排除,且无法恢复正常使用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报项目行政监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可宣布暂停招标活动,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办理延期开标手续,并及时发布更正公告择日另行开标。10.开标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8日8:30时。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具体时间以政采云系统显示的解密截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为无效标。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12、其他事项(1)本项目磋商将通过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协助进行。供应商登录政采云系统-----进入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就可以进入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在磋商时需要供应商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请供应商开标前予以提前准备,以免延误磋商(浏览器建议用谷歌浏览器,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免出现卡顿现象;摄像头建议用中档及以上摄像头,以利于磋商时的画面质量;音箱请提前予以调试,以避免磋商时出现没有声音现象)。政采云视频会议系统目前不支持手机客户端。(2)除注明要求进口产品外,投标时进口产品比例不得超过50%;(3)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的注册手续。13、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地址:临海市东塍镇中街村川津路30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项目联系方式:***质疑联系人:叶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6-8590263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临海市建筑业大楼八楼801项目联系人(询问):***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57689136质疑联系人:朱先生质疑联系方式:***电子邮箱:277528936@qq.com(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信息名称:临海市财政局地址:临海市巾山东路112号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督、投诉联系电话:0576-85188034(4)政采云平台信息:联系电话:95763附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的通知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临海市财政局向临海市金融(保险)系统发起了“政采贷”、“政采保”融资服务倡议,得到了全市16家银行、1家保险公司响应,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与以下银行(保险)联系人对接。政采保联系方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公司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1%(1.5%),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500元(300元)。马李莉13586026113(微信同号)政采贷联系方式序号银行简称贷款年利率政采贷联系人联系电话1工商银行3.8%起朱菲菲137323338862农业银行3.8%起刘军136066525523中国银行3.85%起钱玲红136668609334建设银行3.8%起金寅姿135758269325浦发银行4.785%起郑强159889900036兴业银行3.65%起方成纲152672089887泰隆银行5.4%起何安青135861227278浙商银行3.85%起陈双双136668689899农发银行2.85%起金和平1370576021310光大银行3.9%起王玲敏1506868686011湖商银行4.8%起叶丰恺1865766186612邮储银行3.85%起黄梦雅1890676738813温州银行4.35%起何宗富1596700925314交通银行3.85%起吴静静1360668005015民生银行3.85%起王都旺1367669783316宁波银行4.785%起冯晶晶13736200193第二章采购内容、需求及要求一、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为1055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550平方米(建议面积,按照医院建设功能设置,可适当调整,地下室根据地质情况再确定是否设置和建设类型,不考虑人防功能)。建筑功能:基层医疗机构办公医疗综合楼。建设内容:行政办公区、会议中心、职工食堂、门诊、急诊、医技科室、中医科、康复室、理疗室、西药房、中药房、防保科、儿保科、妇产科、病房、名医馆、档案室、西医药仓库、中草药仓库、材料库、后勤仓库等。项目配建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设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DBJ33/T1021-2023)进行配置。非机动车位应合理布局,并按照不低于非机动车位配置比例50%设置电动自行车专用充电设施,非机动车车位配建比例按照《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DBJ33/T1021-2023)与《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建设技术导则》执行。2.建设目标和任务通过本项目建设,将全面改善医院医疗条件,满足当地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既充分考虑患者的就诊体验舒适宜人,也确保医护使用的高效便捷。患者就诊路线简洁明亮;员工流线快速独立;就诊环境宽敞自然、工作环境舒适高效。医疗目标将拓展到健康服务层面,而医院也将一改“生病才会去”的沉重形象,成为走进日常生活的健康管理场所,这也就对建筑设计的品质有了更高的要求。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原临海市东塍镇上街村25-7地块,东至用地界线,南至府前街,西至用地界线,北至地界线,项目用地面积为10555平方米。4.主要规划设计条件项目用地面积为10555平方米;容积率:0.6-1.8;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40米(按照多层办公楼设计限高控制);预留二期用地;建筑距离污染源>100米(详情见红线图)。二、设计依据(一)国家与地方有关的规范、法规及城市规划准则、建筑面积及容积率计算规则。(二)本设计任务书、《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浙卫发〔2017〕104号)及相关规范和文件要求。(三)红线图(电子版)。(四)建设单位的功能需求及相关图纸资料。三、总体要求在项目设计中,以《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浙卫发〔2017〕104号)及相关规范要求为依据,功能分区明确,内外交通组织顺畅,平面功能布局合理,医疗流程清晰,绿色智能环保,满足现代化基层医疗机构的要求。综合考虑地理环境,充分挖掘生态本地资源,合理利用原有地形,构思新颖,造型美观大方。坚持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尽量创造患者就诊和治疗的舒适条件,同时注重医疗人员的工作条件,使其在良好的舒适环境中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四、设计原则1.符合区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高效、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2.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消防、交通、安全疏散、环境保护等规范、规定的要求。3.道路及通道合理布置,以有利于管理和车辆、人行及救援、消防的需要。4.突出临海市东塍镇中心卫生院“团结、发展、敬业、仁爱”的理念,以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多层次医疗保健服务为目的,精心设计各医疗设施单位及其功能区域的组合,做到医患分道、洁污分流、避免和防止交叉感染,建设“守正出新、追求卓越”的绿色医院。5.充分利用现有地形,因地制宜,强化建筑形象的整体性、连续性。6.建筑风格充分体现现代基层医疗机构文化特色的设计理念,要求布局紧凑,节约用地。7.以一体化的设计理念,本次工程统一整体构图。8.符合医院医疗办公楼的流程需求,建立科学的功能流线、合理的功能布局;保证区内外交通顺畅,尽量避免流线交叉和对周边交通产生不利影响。五、主要功能与需求东塍镇中心卫生院各业务用房使用面积需求表(仅供参考)科室房间个数面积(㎡)合计(㎡)一层、二层诊室1015150发热诊室11515肠道诊室11515全科门诊+急诊急诊41560皮肤诊室、治疗室21530处置室11515慢病一体化门诊(糖尿病专科门诊)1100100医生值班室11010犬伤门诊11515口腔科诊室、消毒间31545西药房药房+取药1120120西药库16060材料库13030值班室11010放射科DR14040CT14040口腔CT11515骨密度11515磁共振18080操作室16060值班室11010输液大厅包括配药室、注射室、留观区1200200收费室2个窗口+值班室14040检验科高压灭菌锅室独立11010仓库13030值班室11010检验室1200200超声科心电图室11515动态血压室、眼底照相室11515B超室11515办公室、值班室11515科室房间个数面积(㎡)合计(㎡)防保科+儿保科包括接种区、留观区、体检室等1200200中医门诊室51575康复室11515针灸理疗室815120中医中药科值班室11010办公室11010中药房16060中药库房13030妇产科妇科门诊21530值班室11010产前检查室11515人流室11515妇科检查室11515盆底康复室11515宣教室13030体检中心咨询台11515登记台11515等候区11515身高体重室11515血压室11515尿检室11515采血台11515心电图室11515B超室11515中医药健康管理室11515总检室11515健康小屋11515体检仓库11515三层病房病房1632512晾衣间13030洗衣间11515开水间144残卫11515活动室13232示教室13232配药间11515治疗室11515护士站+办公室15858药品+机械室12020科室房间个数面积(㎡)合计(㎡)病房处置室177医生办公室13535医护值班室23060四层办公室61590公卫办办公室(十人)19090公共卫生档案室12020公共卫生仓库13030食堂1200200大会议室1150150小会议室16060资料室13030机房13030仓库16060其余区域医疗废物暂存间及污水处理处14545配电房、发电1100100门卫室14040消防水池、消防水泵1130130合计4255备注:以上面积是建议面积且不包含公共区域,后续根据实际需求调整。按医疗系统、公共卫生系统、住院系统、行政后勤系统等四大功能进行设计,具体内容如下:其他要求1.要求医疗、保健分区域,保健区域通道应独立;2.要求单独提供日照分析;3.要求一楼层高≥4.5米。六、方案要求及内容:1.要求本项目采用设计总包,设计范围涵盖所有与项目有关的设计,设计阶段覆盖:方案、初设、施工图、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试运行阶段。设计表达形式应采取新技术、新手段、新方法,设计深度以设计任务书内容条款为准。方案在满足任务书目标前提下,允许对上述技术要求予以突破,但应进行充分论证。2.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1说明书(1)建筑设计理念与构思(2)规划说明(功能区分及布置,绿化系统、环境、景观设计、文化设计及重要空间的处理说明)(3)经济技术指标(4)建筑说明(建筑规模,总体布置,建筑外形,功能分区,各功能分区的衔接,与道路的衔接,以及对消防、环保、卫生防疫、公共配套等方面的考虑和要求、功能合理性与可行性等)(5)其他各工种说明2.2图纸(1)初步方案设计: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不少于3个;(2)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建筑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建筑立面图、建筑剖面图以及彩色效果图(建筑效果图不少于5张,其中必须包括建筑立面图、鸟瞰图、透视效果图);(3)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提供方案文本8份;(4)施工图设计:提供完整的纸质施工设计图纸8套,电子版设计文件一份;2.3本项目设计范围包括: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的方案设计(含方案调整、方案评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调整、初步设计评审、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调整、图审过程中的施工图设计调整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医疗专项工艺流程设计、项目所有专项设计、室外、管网、景观设计、智能化设计、二次装修设计、日照分析及后续服务等。并承担各阶段成果评审(并含会务费、专家费等)、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基础验收、中间结构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完成本项目设计必须的一切工作,相关费用(含评审费、会务费、餐费、交通费、专家费等一切费用)包含在设计费内。承担施工图审查合格前的各类审查评审及施工图审查送审工作(除施工图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外,其他可能涉及的评审审查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2.4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含构筑物)、结构、人防、装饰工程、电气、给排水(含污水处理)、暖通(含通风、排风、新风、层流)、消防、节能、桩基(含试桩及试桩检测费)、基坑围护(含专家论证及图审)、气体灭火设计、弱电智能化(室内、室外、停车系统)设计、二次装修、厨房二次深化、门窗深化设计、钢结构、基坑围护、外立面装修及幕墙(如有)、专业设备[医疗设施设备、多媒体系统、智能化系统、空调、消防、办公设备、电梯、家具家电、软装设施、消毒机等]、抗震支架、变配电(不含高压)、交通组织、室外配套工程(含室外景观绿化、环艺、道路、室外照明、给排水、室外综合管线等)、光伏、亮化、绿色建筑设计、文化设计、海绵城市、雨水回收系统深化设计、燃气、医疗专项(包括但不限于医用气体、净化工程、纯水系统、放射防护工程、屏蔽防护工程、医废收集、污衣被服、垃圾回收系统、标识标牌与标志标线设计、指示系统等)、建筑垃圾减量化及土方平衡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内容,如自来水、排水排污、广电、电力、通信、数字化管理、数字电视配线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如需二次深化设计的,须进行二次深化设计,二次深化费用包含在设计费内。3.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1)封面:项目名称;(2)设计文件目录;(3)设计图纸:效果图、总图、分析、平立剖图纸等;(4)各工种设计说明;(5)投资估算。七、设计工期要求:1.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经深化的方案设计(报批稿);2.方案审批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3.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所提出设计问题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4.各阶段设计成果汇报和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等工作。八、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足国家及省市规范标准、台州市相关规定,达到住建部对各阶段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九、设计人员要求序号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专业岗位专业要求数量(人)备注1项目负责人建筑类1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2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建筑类1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3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结构类1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得兼任除后续服务人员外的其他专业岗位4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设备、电气类1相应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不得兼任其他专业岗位5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给排水类1相应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不得兼任其他专业岗位6暖通专业负责人暖通类1相应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不得兼任其他专业岗位7造价专业负责人造价类1相应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不得兼任其他专业8景观专业负责人景观类1风景园林(园林或景观相关专业)工程师注:1、本表所列专业岗位,可按工程实际需要增设,但不得低于本表要求。十、成果文件要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专项报告成果文件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提供相应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应采用AUTOCAD、WORD、EXCEL、CAD、PDF或TXT(纯文本文件)等可编辑文件,一律为非扫描图像格式文件,CAD须解密。十一、投标报价及费用: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供应商为本项目所有设计工作的总体设计单位,由此可能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应计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2)整个设计期间供应商所有用于安全保护、环境保护、保险等所有费用均应计入投标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为本项目需缴纳的一切规费、税费均应计入投标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3)供应商应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提供满足审查和招标用的设计文件的数量,其费用均应计入投标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4)本次设计工作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且设计文件均须报相关部门审查。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审查、研讨等会务费(含税费)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述费用并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6)供应商应无条件地服从招标人的总体协调安排,按照招标人的指令做好项目建设各时期的配合等工作,为此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7)设计方案应从技术、经济等方面进行比选和评价,提出推荐方案,最终以审查批复的方案为准。供应商应预见到项目审批可能滞后而存在的风险,如果审查批准的方案与设计人采用的设计方案不一致,设计人应根据批复修改相应的设计,招标人对上述损失不予经济补偿。(8)鉴于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专业性强,设计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特殊性和紧迫性,合同实施过程中,必须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在设计周期内按时完成任务。为加强对设计人的履约考核及质量管理,充分体现合同履约的严肃性及工作的规范性,招标人要求供应商所有设计文件均以书面形式上报,并获得招标人书面确认。合同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标通知书下发时间、设计文件书面上报函件、招标人回复及通知文件的时间为考核节点,督促供应商优质、高效的完成设计任务。供应商如因自身原因出现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的情况,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9)在合同实施期间,项目设计中标单价不随设计周期的变化而调整;不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变化进行调整;不随各项工程的增减而调整。(10)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仅供本次投标使用,供应商不得扩散采购文件中含基础资料的任何内容,并对基础资料的保密负责,并承担因此而带来的一切后果。十二、其他要求:1.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即为总设计费用(包括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含税金、方案和成果设计阶段的制作、印刷、邮寄、差旅及调查研究等所有费用)。2.本项目无设计补偿费。3.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4.供应商保证本项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5.若供应商使用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供应商应注明所涉及的费用承担人。6供应商的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包括废标方案)。7.供应商有权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实际情况对中标方案进行调整,有权采用未中标方案的部分设计内容或理念。8.采购人有权通过传媒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或评价设计方案。9.如成交供应商不具备单项专业设计资质,经采购人同意由成交供应商进行专业设计委托。10.本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将成果以自己的名义发表或进行其他学术活动。11.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涉及到的资料及成果承担安全、保密责任。注: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第三章供应商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东塍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重新招标)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中标价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标准如下:服务类:中标价*1.5%*25.9%,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4现场踏勘:供应商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现场踏勘时供应商按照图纸(如有)、磋商文件等技术性资料比对现场实际参数,如有问题,由供应商发起书面质疑,如无质疑,即认为满足采购条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风险。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5询问、质疑与投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总则(八)(九)(十)条款。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8▲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9实质性条款:带▲是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不得负偏离或内容缺失,否则为无效标。10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评标结束后9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发布于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网站。1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25%的预付款;提交初步设计文本并经审批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给供应商合同价款的15%,提交经审查合格后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后7个工作日内(不包括装修设计、室外景观设计及其他不影响主体建筑施工的专项设计等)招标人支付给供应商合同价款的20%;提交经审查合格后的全部各专业工程施工图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给供应商合同价款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一次性付清余款。发票应随付款进度及时提供给招标人。13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按中标价的1%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至临海市公共资源13交易中心账户。成交供应商如尚未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中注册的,需提交相关资料给代理公司,由代理公司代为注册。注册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交纳履约保证金,采用网上银行转帐、电汇、汇票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人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中注册的银行账号汇入,否则无法到账。验收合格后凭《临海市政府采购验收单》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还。14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响应、磋商、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二)定义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2.“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和组织。3.“磋商响应文件”系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文件。4.“产品”系指供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五)投标费用及结算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除业主要求或设计变更要求外不签署任何增加费用的联系单,工程量清单外可能增加的成本各供应商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报价,成交后不予调整。投标时工程量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进行投标报价,竣工决算时按实决算。(六)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违法分包。(七)特别说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有上述行为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须为本法人员工。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八)询问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明确答复。2.供应商认为询问事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并属于可质疑事项的,可依法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包)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经营主体明显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不属于潜在供应商。项目设立、项目预算、采购方式、组织形式、进口产品核准、采购需求调查过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合同履约等不属于可质疑事项,具体事项如下: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在政采云平台的质疑系统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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