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放学引导接送点建设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丽水市 发布日期:2026-10-10

【招标结果】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放学引导接送点建设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丽水市 采购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放学引导接送点建设项目(第二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丽水市本级 | 其他信息化设备
一、项目编号:331100263030520000009-浙金丽招2026092-1号
二、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放学引导接送点建设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
1总价:509764(元)牵头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投标联合体: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括苍北路168号4幢201、202、20991.01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
1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放学引导接送点建设项目(第二次)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放学引导接送点建设项目(第二次)详见附件详见附件150976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蓝永浩,雷晓坤(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吴建,毛时钢,施伟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35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桥亭路5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雷晓坤
质疑联系方式:17858188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庆春街909号5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朱鸿鹄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7908861
附件信息:
中标人公告内容(1).doc
78K
【招标文件】 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放学引导接送点建设项目(第二次).doc
1.0M
【招标文件】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放学引导接送点建设项目(第二次).doc
中标人公告内容(1).doc
采购项目: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放学引导接送点建设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采购编号:331100263030520000009-浙金丽招2026092-1号
中标人名称(牵头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中标人(牵头人)负责人***
中标人(牵头人)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括苍北路168号4幢201、202、209
中标人名称(成员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中标人(成员方)负责人陈俊
中标人(成员方)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466号
中标标的
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元)合计(元)
智慧校园底座布谷蓝途智慧校园平台 V3.01 套5150051500
学生全链路通行与在校状态协同治理布谷蓝途智慧校园平台 V3.01 套9085090850
室外摆闸(左闸)大华DH-ASGB411YH-L2 个47259450
室外摆闸(右闸)大华DH-ASGB411YH-R2 个47259450
室外摆闸(中闸)大华DH-ASGB422YH-D5 个682534125
智能门禁一体机大华DH-ASI7213H18 个157528350
人脸识别通用闸机支架大华DH-ASF053-ZJ18 个157.52835
分体式超声波车位探测器万泊WBP-T01360 只5720520
车位指示灯万泊WBP-LED01360 只186480
室内区域控制器万泊WBP-K02Z7 台7405180
室内集中控制器万泊WBP-K02M1 台830830
室内车位引导屏双向万泊WBP-IA31-25 台8604300
车位引导配置工具万泊WBP-T02-T1 台250250
车位引导管理软件万泊定制1 套1000010000
桥架国产100mm×50mm2250 米28.664350
线材国产定制1 批2200022000
接送信息播报终端正宇视讯ZYU-SX5503 台630018900
定压功放音享力PA-2120MX3 台31509450
广播音柱音享力CLSK-80G7 台13659555
无线话筒音享力MC-5000X1 套39903990
标识标牌及应急装置众沃定制1 项2820028200
南一门护栏隔断众沃定制20 米3517020
LED 暖光氛围灯带亚明YM-DT-53750 米1055250
USB 安全充电插座公牛B403U6 组1891134
家长等候区坐凳晨升定制54 米55529970
长方形沙发晨升SF-12 组27105420
浅色系圆角 4 人学习桌晨升XXZ-20018 张8356680
浅木色落地阅读书架晨升SJ-12003 组7352205
自习区软隔断众沃定制1 项44654465
设备安装与辅材费众沃定制1 项41504150
专用回路电力改造众沃定制1 项41504150
轻质装隔墙众沃定制103 平方858755
中标金额合计509764
服务承诺:本项目所有产品均5年质保。质保期内为免费保修,自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注:
1.中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情况填写该表,并保证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正确性和真实性;
2.填写该表不代表中标人已具有中标人资格。本表只作为中标结果公告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公告使用;
3.本表内容涉及较多,中标人可以适当增减表格行数,以保证表格内容的完整;
4.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该表格提交给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时提交规定内容造成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如涉及中标人的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公告的情形,中标人应另附书面说明,如未事前书面说明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331100263030520000009-浙金丽招2026092-1号
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放学引导接送点建设项目(第二次)
采购人: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
前列表6
一总则8
二招标文件说明9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0
四履约保证金12
五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12
六开标和评审13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15
八法律责任17
九澄清、修改发布媒体19
十质疑19
十一投诉20
十二授予合同020
十三验收21
十四政府采购政策21
十五其他事项24
第三章采购需求25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39
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46
一资格文件格式46
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55
三报价文件格式71
四中标人公告内容77
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80
一总则80
二评审委员会80
三评标程序81
四评标一般规定82
五评标办法和细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资信、业绩及荣誉等均予以认可)83
六评审纪律和要求86
1.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放学引导接送点建设项目(第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9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1100263030520000009-浙金丽招2026092-1号
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放学引导接送点建设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6年10月9日9: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公告附件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9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
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投标人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⑵备份投标文件:
备份投标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
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系统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39483144@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3.开标时间:2026年10月9日9: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注意事项: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安排人员赴现场参与开标。
4.2政采云平台注册注意事项:
4.2.1供应商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需前往注册;
4.2.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未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将无法实现该项目合同备案及付款,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3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内的供应商请咨询注册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中心),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外的供应商请咨询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
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雷晓坤联系电话:17858188571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桥亭路5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朱鸿鹄联系电话:***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采购人: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9月18日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1.1.前列表
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
1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放学引导接送点建设项目(第二次)
2采购人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
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组织方式分散采购
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或提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7招标文件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
8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网址同招标公告发布网址。
9投标文件提交接收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9日9时00分提交投标文件地点:(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2)备份投标文件: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系统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39483144@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10履约保证金无
1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12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媒体上发布,并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13评标办法和细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14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5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16采购文件解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7投标人解密硬件准备1.电脑、网络(供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和澄清答疑使用);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CA锁(即原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
18节能环保产品认证须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如有)
19▲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清单1.台式计算机 2.便携式计算机 3.平板式微型计算机4.激光打印机 5.针式打印机 6.液晶显示设备 7.水嘴8.制冷压缩机 9.空调机组 10.专用制冷、空调设备11.镇流器 12.视频设备 13.电热水器 14.便器15.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16.电视设备 17.空调机注: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0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转包:不允许。分包:不允许。

2.1.2.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系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
2.2“投标人”系指符合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并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系指投标人委派的负责项目投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的人员。
2.6“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规定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招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7“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2.8“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2.9本文件所指的公章均指投标人的CA电子章(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指牵头人CA电子章,联合体成员方按格式要求盖章即可)。
2.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允许负偏离;“●”为重要参数。
3.投标人基本要求
3.1符合第一章公告第“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4.联合体说明
4.1如为联合体投标。
▲4.2联合体投标时除应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内容和义务。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特别说明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1.3.二招标文件说明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6.1.1招标公告
6.1.2投标人须知
6.1.3采购需求
6.1.4政府采购合同
6.1.5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6.1.6评标办法和细则
6.1.7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7.投标人的风险
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1.4.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2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投标人承担。
9.3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9.3.1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
9.3.2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多标项投标的,应分别上传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资格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如有报价的内容,其投标文件无效;
10.2报价文件如有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评标时将作为无效内容。
11.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
11.1资格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格式见第五章资格文件格式
▲11.1.1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扫描件;
11.1.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
▲11.1.3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
▲11.1.4政府采购资格承诺函;
▲11.1.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11.1.6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故不作装入资格文件要求。)。
注:
①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视为合格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②资格审查顺序为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后自动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
11.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
11.2.1资信及商务部分详见第五章格式。
11.2.2技术部分(包含但不限于):
11.2.2.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的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2.2.2投标人需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要求所列的内容进行承诺;
11.2.2.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
11.3报价文件内容:详见第五章格式。
11.3.1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写明投标报价。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11.3.2投标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
12.投标文件排版、封面
12.1排版:所有文字及表格建议采用黑色,正文字体建议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标题字体建议采用宋体小二号字体,页码应逐页连续编注。
12.2封面: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制作封面。
13.投标有效期
▲13.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14.2电子投标文件及备份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指牵头人CA电子章,联合体成员方按格式要求盖章即可)。
14.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1.5.四履约保证金
15.1履约保证金:无。
2.1.6.五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
16.投标文件的加密
16.1投标人应当将资格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混装;
16.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进行加密。
17.投标文件的提交
▲17.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本章前附表。
17.2不予接收的电子投标文件情形
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投标文件;
⑵未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2)备份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代理机构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最后一份备份投标文件为准。
18.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记和提交。
▲18.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18.4补充、修改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内容均应相同。
2.1.7.六开标和评审
19.开标
19.1优先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采用备份投标文件开标。
19.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投标人未安排人员到场的应准时在线参加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电子投标文件解密通道,解密时限以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为准。
19.4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异常处理”通道上传备份投标文件。
19.5通过异常处理后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19.6开启标书文件后,投标人可通过系统平台查看投标人名单。
19.7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19.8按规定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第五章格式)。
19.9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会议结束前可以通过现场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39483144@qq.com)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19.10开标会议结束。
20.资格审查
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资格要求和资格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并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布审查结果。
20.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21.评审流程:详见第六章。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也应当采用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
(1)政采云系统填写的报价和上传的报价文件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
(2)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
(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修正错误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估
23.1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答复内容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
23.2相同品牌的产品认定
23.2.1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3.2.2如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认定后,造成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项目应予以废标处理。
24.评标报告
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
2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组织采购。
26.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
⑴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⑵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
27.保密和评审过程的监控
27.1自开标时间起至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27.2本项目开标、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开标、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和其投标被拒绝。
2.1.8.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28.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无效:
28.1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提交投标文件的;
28.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8.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8.4不具备投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28.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8.6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重大偏离或未满足“▲”实质性要求的。
28.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
28.8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8.9投标人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
28.10投标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
28.11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不少于30分钟。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8.12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28.1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14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8.15不同投标人IP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28.16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28.17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且无法合理解释的;28.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28.19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28.2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文件无效情形。2.1.9.八法律责任29.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9.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9.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9.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9.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29.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29.1至29.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30.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0.1向评审委员会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0.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3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30.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30.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投标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投标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31.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2.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32.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2.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2.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32.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32.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32.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2.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2.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2.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2.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1.10.九澄清、修改发布媒体33.1针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澄清或修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将澄清或修改内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上予以公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更正公告等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33.2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出。2.1.11.十质疑34.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各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4.2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规定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34.3质疑投标人可直接提交、邮寄方式(一式三份以上)或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提交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34.3.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4.3.2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34.3.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34.4质疑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34.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投标人。34.6质疑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4.7质疑函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2.1.12.十一投诉35.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书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2.1.13.十二授予合同36.中标(成交)供应商材料复核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中标(成交)结果无效,并报本级财政部门。37.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37.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7.2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8.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38.1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经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直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需交由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9.签订合同39.1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9.3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按有关法律法规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9.4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39.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9.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将联合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14.十三验收40.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41.如本项目采购人将邀请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成交标的的技术指标、承诺等内容,是否和招标文件、中标人响应文件的内容相符合。41.1其他供应商如要参与验收,在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前将参与验收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在验收二日前告知其参加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应提供供应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41.2其他供应商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验收的一切费用,原则上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15.十四政府采购政策42.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4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2.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42.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2.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视为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视为非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扣除。42.6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2.7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非中小企业。42.8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2.9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2.10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2.1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制造商或工程、服务程承接方均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42.12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3.节能产品的相关证明: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44.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证明: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45.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见前列表19条。各投标人拟投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必须提供符合第43条规定的认证证书。46.政府采购本国产品46.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1)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2)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3)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4)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5)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46.2供应商提供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2.1.16.十五其他事项47.解释权47.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47.2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48.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以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按下表货物类收费标准的70%(不足5000元按5000元整计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取,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以下1.5%1.5%100-5001.1%0.8%收款单位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经济开发区分公司开户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都小微企业专营支行银行账号:16602012010090002452第3章采购需求一、产地要求根据法律法规,本项目采购产品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生产或组装。二、采购清单序号系统名称数量单位一智慧校园软件系统1套二人行通道门禁硬件系统1套三车位引导系统1套四接送等候区配套工程1套总计:***元三、采购技术要求一、智慧校园软件系统功能模块序号建设内容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1 智慧校园底座1智慧校园底座建立校园数字化的基础管理功能,按照平台即服务模式为学校的数字化管理提供各项管理功能,采用微服务架构设计,所有能力模块均支持按需组合与弹性扩展。包含校内组织、人员、应用、事件、场所等基础数据的管理与访问、业务统一配置、工作空间管理以及软硬件协同、数据安全保障等核心功能,学校可快速搭建覆盖教学、管理、服务等场景的数字化管理中心,实现 "基础能力一次构建,创新应用快速生长" 的可持续进化模式,具体包含以下核心能力:●1.1 教育管理及服务聚合:无需安装额外 APP,支持基于钉钉、微信、web 多端构建智慧校园工作台、PC web 端智慧校园管理门户,支持统一身份认证接入,解决多系统、多入口问题;【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1.2 组织管理与协同:建立唯一账户、角色与认证机制,支持人员基础信息自维护 / 钉钉无缝同步模式,集成钉钉扫码认证、OAuth2.0、CAS 等多因子认证登录能力,实现 "一次认证,全域通行",解决多账号、多身份问题;【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1.3 标准化业务流程构建:搭载可视化流程设计器,提供教育专属的表单组件库与智能审批路由能力。支持跨部门协作流程的图形化编排,支持内置标准审批场景模板,实现 PC / 移动双端一致的流程体验与统一业务审批;1.4 消息聚合与通知:具备独立的业务消息推送中心,支持基于微信、钉钉、短信等多种形式的消息推送通道实现业务应用消息的统一分发,用于实现各类应用场景下一对一、一对多、指定角色 / 成员组的消息推送与通知,从而串联业务流程,具备校内、家校两种场景下的基本通知功能;1.5 统一安全防护:为系统内产生或导入的数据提供数据安全保障,全面保障系统使用过程中用户数据的安全,安全要求符合国家等级保护二级的要求,需提供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规则的数据安全加密系统,为系统内所有用户账号提供加密保护,具有严格的权限控制,根据不同级别和类别的用户进行访问控制、功能菜单使用控制、流程的流转控制;须支持设备绑定码、动态验证码登录、动态二维码等加密方式。●1.6 开放兼容能力:可兼容不少于 4 种不同厂商生产的同类型安防 / 考勤终端设备;平台提供统一设备接入及集中管理能力,支持可视化界面展示不同厂商接入设备信息;采用标准化接入方案,不绑定单一硬件品牌。【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功能证明材料】套11.2 学生通行考勤治理2学生全链路通行与在校状态协同治理2.1 请假流程与状态管理1)支持通过移动端微信、钉钉工作台及 Web 端管理后台查询学生请假记录;支持按学生姓名、请假类别、请假去向、请假时间、提交人、申请时间等条件筛选查询,查看原审批单及审批详情,并支持通过 Web 端管理后台导出请假记录;2)支持按请假状态查看请假记录,状态至少包括待生效、请假中、已销假、已撤销、已结束等;3)支持班主任和请假登记人撤销请假,并自动收回学生出校权限;4)支持学生返校后联动安防管理平台及相关通道闸机、人员通道人脸组件,自动完成销假,并收回学生出校权限;5)支持通过智慧校园平台 Web 端后台,对不同请假类型的审批流程进行自定义配置,实现多角色发起的请假审批;支持自定义审批环节名称,设置审批人类型(指定人员、部门主管等)、审批方式(或签、会签),以及审批人为空时的自动转交规则(如无法提交、自动转交);●6)支持通过智慧校园平台移动端钉钉、微信,由教师、家长、学生等多角色发起学生请假;支持自定义发起人、自定义多种请假类型,系统内置标准请假类型不少于 4 种且须包含事假、病假、早操假、晚自修假;支持发起周期性请假、复课审批;教师发起请假时,支持单选、多选学生,支持教师批量撤销请假;【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7)支持请假申请审批通过后,自动向相关责任人移动端微信、钉钉发送学生请假提醒;通知内容至少包含学生姓名、请假时间、请假事由、备注。2.2 请假联动与考勤协同●1)支持联动到离校考勤模块,对请假学生自动更新考勤状态;请假学生不计入请假期间的考勤统计名单;【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2)支持管理人员或教师通过移动端钉钉、微信查询全体学生请假统计数据,并以不同颜色标记请假状态;3)支持按日期、学段、年级、班级等多维度筛选查看请假统计数据;4)统计列表展示全年级各班级请假人数及班级人数;支持查看请假人员详情,详情至少包含学生姓名、学号、请假类别、请假去向、请假起止时间;5)系统支持联动室外人脸门禁组件、通道摆闸等硬件设备,在请假时间内实现学生请假离校刷脸自动放行;支持请假到期或撤销后自动收回出校权限。2.3 放学接送组织与计划管理1)支持创建多个放学班级,管理教师可按放学班、教师、学生进行查询查看;2)管理教师支持编辑放学班配置,包括学生名单、放学班名称及管理教师;支持批量关联、导出及创建操作;3)支持教师通过移动端对放学班进行调整;4)支持自定义创建放学模板,设置放学批次、放学时间、放学班级及学生离校门禁;支持基于放学模板配置每周放学计划;5)管理教师支持在放学计划规定时间内进行一键放学、延堂操作,并实时向家长移动端发送通知;6)支持家长进行接送签到以及完成签到后下发学生权限。2.4 通校生与到离校考勤规则管理1)支持在平台中设置通校生,并向相关学生下发出入校权限;支持权限到期后自动取消出校权限;2)支持按学生姓名、年级、班级筛选查看通校生名单;3)支持学校根据个性化需求创建到离校考勤规则,并通过后台创建多个考勤组、配置不同考勤对象;4)支持配置多个时段的考勤,如早上到校、晚上离校等;支持按周快速配置每日考勤时间。2.5 到离校考勤分析与出入记录管理1)支持按不同考勤规则分别查看每日到校、离校考勤统计情况,并以可视化图形展示;到校统计至少包括实到人数、应到人数、不同到校状态人数及学生名单,离校统计至少包括实离人数、应离人数、不同离校状态人数及学生名单;采用不同颜色展示各类到离校考勤状态;2)支持对单个学生考勤状态进行修改,并支持由该功能页面跳转查看学生轨迹记录;3)支持在到离校考勤统计界面同步查看请假学生名单,并以蓝色字体展示查询入口;请假学生不计入考勤统计规则;4)支持手动触发考勤统计报告推送,自动向家长、教师移动端微信、钉钉发送考勤统计报告;5)支持通过 Web 端后台、移动端微信、钉钉工作台查看学生出入学校轨迹记录,并支持按姓名、班级、出入日期、设备类型、人员类型等条件筛选查询。2.6 通行控制与到离校消息联动1)系统支持联动人员出入管控设备、室外人脸门禁组件等硬件设备读取学生出入校考勤信息,自动将学生到校、离校信息通知至家长、教师移动端;推送内容至少包含标题、学生姓名、学生到校或离校时间;2)系统支持联动室外人脸门禁组件、通道摆闸等硬件设备进行自动控制,对符合考勤规则范围的学生授予通行权限,并支持权限过期后自动收回。套1二、人行通道门禁硬件系统2.1 通道闸机设备3室外摆闸(左闸)1、设备依据 GA/T 1260-2016 中 6.4 的方法进行试验:机身钢质板材厚度应≥1.2mm,上盖厚度≥1.2mm;标称钢制板材厚度及偏差:±10%;2、边机自带钢化玻璃侧挡板;3、支持亚克力门翼发光,展示三种灯光颜色效果;4、支持人数统计功能;5、支持防冲撞功能;6、支持系统参数恢复默认功能;7、支持机械防夹、雷达防夹功能;8、支持出入口记忆功能,可以连续授权过人;支持二次开启功能,人员在通道内可以授权;9、支持消防应急常开功能;支持报警信号输出功能;10、支持 ≥3 种管控模式设置,适用不同管控模式的场景;11、支持不少于九种通行模式组合:授权通行、禁止通行、自由通行等组合;12、支持开关门速度调节;支持通行时间设置;支持延时关闸时间设置;13、支持非法闯入、尾随、反向闯入、滞留、异常开门、非法翻越、门翼故障、雷达异常等声光报警提示;14、采用直流无刷电机;15、闸机应标配交换机板支持门禁设备接入,无需单独配置交换机【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16、●设备应支持内置交换机模块,人脸门禁设备、一体机设备等设备 TCP/IP 有线网络互联,以及 10M/100M 网络自适应配置 【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17、设备应支持网络在线升级雷达探测器固件升级功能;18、●闸机通道门翼开 / 关门速度支持≥12档可调, 开门速度≤0.6s(亚克力摆臂 / 不锈钢抱箍摆臂,通道宽度 600mm)【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19、设备应能设置单边使用模式,单侧通道应能独立使用,具有雷达探测识别开门功能【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20、标配不低于 8 个自收自发的检测雷达;个24室外摆闸(右闸)1、设备依据 GA/T 1260-2016 中 6.4 的方法进行试验:机身钢质板材厚度应≥1.2mm,上盖厚度≥1.2mm;标称钢制板材厚度及偏差:±10%;2、边机自带钢化玻璃侧挡板;3、支持亚克力门翼发光,展示三种灯光颜色效果;4、支持人数统计功能;5、支持防冲撞功能;6、支持系统参数恢复默认功能;7、支持机械防夹、雷达防夹功能;8、支持出入口记忆功能,可以连续授权过人;支持二次开启功能,人员在通道内可以授权;9、支持消防应急常开功能;支持报警信号输出功能;10、支持 ≥3 种管控模式设置,适用不同管控模式的场景;11、支持不少于九种通行模式组合:授权通行、禁止通行、自由通行等组合;12、支持开关门速度调节;支持通行时间设置;支持延时关闸时间设置;13、支持非法闯入、尾随、反向闯入、滞留、异常开门、非法翻越、门翼故障、雷达异常等声光报警提示;14、采用直流无刷电机;15、闸机应标配交换机板支持门禁设备接入,无需单独配置交换机【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16、设备应支持内置交换机模块,人脸门禁设备、一体机设备等设备 TCP/IP 有线网络互联,以及 10M/100M 网络自适应配置 【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17、设备应支持网络在线升级雷达探测器固件升级功能;18、闸机通道门翼开 / 关门速度支持≥12档可调, 开门速度≤0.6s(亚克力摆臂 / 不锈钢抱箍摆臂,通道宽度 600mm)【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19、设备应能设置单边使用模式,单侧通道应能独立使用,具有雷达探测识别开门功能【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20、标配不低于 8 个自收自发的检测雷达;个25室外摆闸(中闸)1、设备依据 GA/T 1260-2016 中 6.4 的方法进行试验:机身钢质板材厚度应≥1.2mm,上盖厚度≥1.2mm;标称钢制板材厚度及偏差:±10%;2、边机自带钢化玻璃侧挡板;3、支持亚克力门翼发光,展示三种灯光颜色效果;4、支持人数统计功能;5、支持防冲撞功能;6、支持系统参数恢复默认功能;7、支持机械防夹、雷达防夹功能;8、支持出入口记忆功能,可以连续授权过人;支持二次开启功能,人员在通道内可以授权;9、支持消防应急常开功能;支持报警信号输出功能;10、支持 ≥3 种管控模式设置,适用不同管控模式的场景;11、支持不少于九种通行模式组合:授权通行、禁止通行、自由通行等组合;12、支持开关门速度调节;支持通行时间设置;支持延时关闸时间设置;13、支持非法闯入、尾随、反向闯入、滞留、异常开门、非法翻越、门翼故障、雷达异常等声光报警提示;14、采用直流无刷电机;15、闸机应标配交换机板支持门禁设备接入,无需单独配置交换机【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16、设备应支持内置交换机模块,人脸门禁设备、一体机设备等设备 TCP/IP 有线网络互联,以及 10M/100M 网络自适应配置 【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17、设备应支持网络在线升级雷达探测器固件升级功能;18、闸机通道门翼开 / 关门速度支持≥12档可调, 开门速度≤0.6s(亚克力摆臂 / 不锈钢抱箍摆臂,通道宽度 600mm)【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19、设备应能设置单边使用模式,单侧通道应能独立使用,具有雷达探测识别开门功能【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20、标配不低于 8 个自收自发的检测雷达;个52.2 人脸识别终端6智能门禁一体机1、采用 IPS 屏,2、采用 ≥7英寸液晶屏,屏幕显示分辨率 ≥1024x6003、采用 ≥200 万双目摄像头4、采用高性能图像传感器,无需白光补光,在暗光或无光环境下也能识别5、支持 ≥ IP65 防护等级6、支持自动补光,可有效降低环境光污染7、支持 ≥5 万个用户 (最大支持不超过 50 个管理员)、5 万张人脸、5 万个密码、10 万张卡片、30 万条记录8、支持人脸、IC卡、CPU卡、CPU卡序列号、身份证序列号、密码、二维码等多种识别方式,并支持多种组合识别鉴权方式9、支持显示人脸框,并实时检测最大人脸,支持识别区域及人脸目标大小设置10、支持面部识别距离 0.3m-3.0m;适应 0.9m~2.4m 身高范围 (镜头安装高度 1.4 米)11、人脸识别速度 ≤0.1 秒,12、支持多种比对结果呈现模式及多种语音提示信息,适应多种场景,有效保障用户隐私13、支持未佩戴口罩检测模式,实现未佩戴口罩异常事件告警14、支持活体检测功能,支持手机照片、打印照片和视频防假15、支持口罩检测、安全帽检测16、支持逆光、顺光等强光场景的稳定识别,场景适应性更广17、支持门控安全模块扩展,防止暴力开门,提升通行安全18、支持胁迫报警、 防拆报警、 闯入报警、 门超时报警、非法卡超次报警、非法密码超次报警19、支持下模块扩展功能(指纹、二维码、人证、人证 + 二维码、指纹 + 二维码)20、支持自定义语音,验证成功后可叠加播报姓名21、支持本机 WEB 人员管理,支持人员新增、删除和修改22、●设备支持搭载国产鸿蒙操作系统,兼容 HarmonyOS V4.1 及以上版本;设备主控芯片、内存、EMMC 等关键核心器件采用国产品牌元器件。(提供检测报告或佐证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佐证)23、●设备应支持最多不少于6 人同时进行人脸识别 (提供检测报告或佐证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佐证)24、●人脸识别 (人脸特征比对) 速度应 < 60ms (提供检测报告或佐证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佐证)个182.3 安装配套配件7人脸识别通用闸机支架外壳材料:铝合金;产品尺寸:240mm×100mm×100mm±20mm(长 × 宽 × 高);安装方式:闸机安装个18三、车位引导系统3.1 车位引导系统8分体式超声波车位探测器1、分体式超声波车位探测器是分体式超声波车位引导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安装在每个车位的正上方。利用超声波测距的原理实时采集车位使用信息,控制车位指示灯显示不同的车位状态。适配学校小初接送区与高中接送区车位数量。2、工作电压:10~28V(额定24V)3、外壳材质:ABS工程塑料4、工作温度:-30℃~+75℃5、环境湿度: 40%~70%RH(不凝露)6、外形尺寸:120*45mm ±5mm7、通讯方式:RS4858、准确率 :≥99%9、测距误差:≤2cm10、安装高度:2~4.0m11、●支持手机APP一键配置参数。(提供检测报告或佐证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佐证)12、●可根据停车场需求自定义空车位下指示灯的颜色。(提供检测报告或佐证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佐证)13、支持服务器端一键升级更新、快速更换最新拓展程序功能。(提供检测报告或佐证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佐证)14、支持车位一键保留功能:车场管理人员可根据现场时间需求,强制占用特殊车位,使其状态为占用状态,不分配到引导屏给第三方使用。(提供检测报告或佐证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佐证)只3609车位指示灯1、车位指示灯安装在每个车位的正前上方,直接由超声波车位探测器控制,根据探测器指令显示出不同的颜色。2、颜色指示:红、绿、蓝、白、青、洋红、紫罗兰。(提供检测报告或佐证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佐证)3、可分别对普通车位、新能源车位,固定车位,无障碍车位,女士专用车位等设定不同的颜色。(提供检测报告或佐证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佐证)4、工作电压: DC 5V5、规格尺寸: φ120*45mm ± 5mm6、工作温度:-30℃~+75℃7、环境湿度: 40%~70%RH(不凝露)8、材 质:ABS工程塑料9、功 耗: ≤0.5W10、安装高度:与探测器同一水平只36010室内区域控制器1、室内区域控制器用于循环检测所接探测器的状态,并将相关信息上传到室内节点控制器。室内区域控制器用于连接室内节点控制器和车位探测器、LED显示屏等,采用RS485、CAN总线混合通讯机制,解决长距离通讯不可靠的问题、网络节点数扩展问题、分组管理问题等。2、工作电压:AC 110~240V3、规格尺寸:320×260×90mm ± 5mm4、工作温度:-30℃ ~ 75℃5、净 重:3.5Kg6、通讯方式:CAN/RS4857、外壳材料:镀锌板8、CAN总线长度:≤1000M9、设备容量:62个(建议数量50个)10、功 耗 ≤2W(自身功耗,不含探测器)11、含探测器供电电源、控制器主板、安装外壳及空气开关台711室内集中控制器1、室内集中控制器是整个系统的核心,是整个智能车位引导系统的采集与控制中心,通过对车位引导屏实时数据的更新,实现对车辆的引导功能,分区信息不受探测器、显示屏安装的物理位置影响,可对其下的任意探测器和显示屏进行关联;关联信息下载后,自动保存关联信息,脱离计算机独立正确运行并支持远程升级功能。2、工作电压:AC220V3、工作温度:-30℃ ~ 75℃4、外形尺寸:320*260*90mm ± 5mm5、通讯方式:CAN总线、TCP/IP6、外壳材料:镀锌板7、功 耗: ≤2W8、CAN通讯对象 :室内节点/区域控制器9、以太网通讯对象:系统管理平台10、CAN通讯距离:≤1000M11、以太网通讯距离:≤100M12、容量:下级控制器25个,最大支持拓展至625区域控制器13、含供电电源、控制器主板、安装外壳及空气开关台112室内车位引导屏双向1、●红绿双色显示剩余车位数量,可自定义预警数量,大于预警数量时显示绿色,小于预警数量时显示红色。(提供检测报告或佐证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佐证)2、外形尺寸 1030*183*56mm ± 5mm3、灯珠类型:LED高亮灯珠4、供电电压:AC220V5、工作电压:DC5V6、最大功耗 ≤30W7、通讯方式:RS4858、显示内容:箭头+888或箭头+8888(提供检测报告或佐证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佐证)9、箭头方向:“←”“↖”“↑”“↗”“→”“↙”“↓”“↘”(提供检测报告或佐证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佐证)10、显示模式:红绿双色显示(提供检测报告或佐证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佐证)11、调试方式:手机APP调试(提供检测报告或佐证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佐证)12、设备构成:铝合金外壳、有机玻璃面板、高亮LED模组、蓝牙驱动卡、电源台513车位引导配置工具1、配置工具由驱动单元、蓝牙模块、红外模块等部分组成。2、充电电压:DC5V3、通讯方式:蓝牙4、配置方式:红外5、设备尺寸:≥16*6*1.5cm6、使用红外传感器对超声波探头进行数据配置7、配合APP可以一键配置设备参数,读取设备工作状态。台114车位引导管理软件1、具备电子地图展示功能;实时展示停车车位分布状态,有车变红无车变绿。2、分时使用率展示:通过曲线实时展示24小时内停车场的实时利用率。3、车位实时状态监测:当车位有车辆进入时,软件会实时提示车辆进入的楼层、时间、车位号。4、支持设备在线搜索、支持设备表格化导入。5、支持设备、运营、地图、用户等多模块管理。6、支持账号权限管理功能:能根据项目需要为不同人员分配不同权限账号,账号权限可自定义。7、支持数据推送功能,可以直接把数据推送至第三方平台。8、支持日志导出功能:可根据客户需求导出日志。套115桥架1、探测器和指示灯之间使用桥架,包含桥架主体,通头,堵头,丝杆,钢膨胀,接地跳线等。2、桥架规格:100mm*50mm ± 5mm,钢板厚度≥1.0mm米225016线材1、线材(探测器电源、通讯) 2、线材(指示灯控制线) 3、线材(控制器、引导屏供电) 4、PVC管 5、网线 6、丝杆(安装引导屏) 直径 Φ8 批1四、接送等候区配套工程4.1 信息发布终端17接送信息播报终端1、显示核心性能:采用≥ 55 英寸商用液晶显示面板,16:9 主流显示比例,具备 4K 超高清分辨率(≥3840×2160);亮度适配室内地下室弱光环境,画面显示清晰,广视角设计保障不同位置的观看效果。2、搭载智能系统,支持图片、视频、滚动文字等多种内容播放;配备 HDMI、USB 等通用接口,支持本地 U 盘播放与外接音频输出,扩展能力与兼容性强。3、支持 7×16 小时长时间连续运行,内置过热、过压安全保护机制;机身具备防潮防尘性能,可适配地下室使用环境,满足校园长期稳定运行需求。4、系统功能配置与内网部署:完成班级放学策略设置、自动开关机规则配置;搭建地下车库等候区及校门口的班级放学公示系统专用内网,实现系统内部独立连通,不接入外网。台34.2广播扩音设备18定压功放1、100V 定压输出;额定输出功率≥2×120W,支持 100V 定压输出或 8~16Ω 定阻输出,具备 ZONE1~ZONE6 共 6 路独立音量控制分区输出。2、具备多路音频输入接口,支持外接音频信号输入,各通道音量独立可调,满足校园多音源接入。 3、内置过载、短路、过热、欠压保护电路,具备良好散热能力,可长时间不间断工作,适合室内固定安装,可适应地下室温湿度环境。台319广播音柱1、额定功率≥100W,支持 100V 定压输入;频率响应 120Hz~18kHz,具备高灵敏度,满足地下室区域语音广播覆盖。 2、铝合金一体化外壳,具备防尘、防潮、抗腐蚀性能,可在地下室潮湿环境长期稳定工作。 3、适用于公共语音广播,人声播送清晰;配套壁挂安装支架,支持现场安装调试。台720无线话筒1、UHF 超高频无线传输,支持多信道可调;无遮挡环境下有效传输距离≥30 米,信号稳定不易断音。2、接收机具备频率扫描功能,可搜索可用频道,规避射频干扰。 3、接收机接收灵敏度可分档调节(高 / 中 / 低三档)。 4、拾音咪头内置降噪、低频滤波电路,抑制环境杂声,满足户外嘈杂环境语音拾音。5、发射机采用锂电池供电,满电连续工作时长≥8h;带静音按键、独立音量调节;接收机具备平衡音频输出接口,可外接功放等音频设备,适用于校园户外喊话。套14.3 场地导视与安全设施21标识标牌及应急装置1、人车分流双层防撞护栏:≥1.2m 镀锌钢护栏,加厚立柱,全段贴反光条,双区域全通道覆盖,实现人车硬隔离。2、 彩色分区引导牌:UV 彩色反光膜,按年级 / 区域分色设计,即停即走引导,不同年级颜色区分,清晰易懂。3、 国标热熔交通标线:按行车线 / 人行线 / 落客车位线划分,规范车流人行动线,避免混行。4、 即停即走地面热熔大字:路口 / 落客区引导大字,明确落客区域,提醒即停即走。5、 橡胶减速带 + 钢制挡车器:出入口、弯道、落客区专用,实现明确落客区域,提醒即停即走。6、LED 三防应急照明灯:需满足断电续航≥ 90 分钟,补充地库昏暗区域应急照明。7、 通道 / 等候区高反光乳胶漆:浅米白防霉漆,局部修补后涂刷,仅关键区域墙面涂刷,提升反光率提亮。8、 通道 + 等候区高亮补光灯:高显色 LED 三防灯。(内容根据学校提供方案制作,需联系学校提前勘测)项122南一门护栏隔断≥1.2m 高镀锌钢护栏,立柱钢管壁厚≥1.5mm米2023LED 暖光氛围灯带防眩光可调节亮度色温:4500k-5500k电压 220v米5024USB 安全充电插座带过载保护防火等级:V0材质:PC额定电压:250V额定电流:10A组64.4 等候区家具配套25家长等候区坐凳尺寸:长5400cm*35cm*45cm±10mm底下隔层,可存放书籍材质:≥E0 级板材 厚度≥18mm适配小初接送区、高中接送区,内墙靠墙安装米5426长方形沙发1、尺寸:长1360cm*宽45cm*高45cm±10mm2、材质:木架 + 软包3、工艺:座背高回弹成型泡棉,坐感舒适,背内置钢架,座加强木板结构,钢架采用满焊焊接,黑色金属脚架,万向调整脚垫组227浅色系圆角 4 人学习桌1、整体尺寸:长≥1600mm × 深≥600mm × 桌高 750mm(标准学习桌高度)桌面:2、板材:E0 级环保多层实木板 / 实木颗粒板,浅原木色三聚氰胺饰面;3、工艺:桌面四周全部 R30 大圆弧防撞圆角,无尖锐棱角;表面耐磨、耐刮、防水防污,易清洁;4、厚度:桌面板材≥25mm桌架支撑:5、材质:加厚矩形钢管框架,静电喷涂浅灰色 / 原木同色系;6、立柱壁厚≥1.2mm;底部配置防滑静音脚垫,防止刮擦地面、减少挪动噪音;7、结构:一体式四人长条连体结构,稳固不晃动;整体承重≥400kg;8、环保标准:板材甲醛释放量满足 E0 级;无异味,适合室内公共区域使用;9、外观风格:浅原木哑光纹理,简约北欧风;配色柔和浅色系;10、配套:含全套组装螺丝、安装配件。张828浅木色落地阅读书架1、尺寸:900*300*2000mm±10mm;2、材质:实木多层板;3、工艺:采用国家标准 E0 级板,厚度 ≥25mm, 基材采用实木多层板,PVC 直封边制作。组329自习区软隔断卡通布艺隔断,划分留守学生专属区域项14.5 装修与安装工程30设备安装与辅材费灯具 / 护栏安装 + 管线辅材项131专用回路电力改造新增漏保 + 专用线路,适配现有强电容量项132轻质装隔墙轻质装隔墙,包含基础大白,乳胶漆。小初接送区长26m×高度3.5m高中接送区长3.3m×高度3.5m平方103四、执行标准要求1.采购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2.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现行相关政策的要求(如: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五、商务要求1.项目质保期要求本项目所有产品均需要至少3年质保。质保期内为免费保修,自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投标人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外观和内在质量都无任何问题。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出现的质量问题,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无国家规定和要求的,按投标承诺和厂方“三包”规定)立即进行免费维修、免费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直至免费更换新产品。此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可作更优承诺。2.服务响应要求提供产品保修卡,并按厂家产品规定保修期限及内容以及供应商的其它承诺条款实行保修,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出现故障后1小时内服务响应、8小时内现场服务到位、24小时内解决问题,不能解决的提供相应功能产品进行临时替换或提出解决方案。3.交货时间及地点3.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3.2供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且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货物安装调试到位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70%的货款。5.备品备件及耗材要求质保期内五金配件等质量问题需要原配件维修。六、安装、调试、验收要求1.中标人所提供货物应根据有关标准包装,应在包装中装有详细的包装清单(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和质保书),并具备运输和包装的条件,以便货物完好无损到达交货地点,中标人应对包装和运输不善引起的损失负全部责任。2.安装、调试:投标人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所需工具及设备由投标人自备;安装、调试设备所需耗材及其它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包括本项目清单要求的所有产品的安装和调试。3.验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所有商品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行业要求。本项目制作、安装完毕统一组织验收,根据合同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比对实物数量、型号等,是否符合采购要求。4.本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后,投标人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七、培训项目培训要求:在项目实施后,中标人提供培训服务。培训前需提供完整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方式、培训文件、课程内容、人数、时间、地点,并经采购人确认。培训时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上述培训所需的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八、现场勘察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现场勘察,根据本项目特性,建议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以获取本次投标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投标人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投标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现场踏勘费用自理。九、其他1.总报价应包括产品、产品标准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工时、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设备保护、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培训、保修、售后服务费、工程配套费、以及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施工安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人概不负责。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中标人:(以下称乙方)根据招标文件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放学引导接送点建设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331100263030520000009-浙金丽招2026092-1号)在年月日开标会上,经评审委员会评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1.2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货物一览表”。第二条合同总价款2.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2.2本合同总价款包含设备费、材料费、人工费、加工费、运输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保修、售后服务费、配套费、税金等以及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2.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2.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2.5产品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价合计(大写)(¥:)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3.1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3.1.1本合同书3.1.2中标通知书3.1.3中标供应商澄清修改文件3.1.4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3.1.5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3.1.6招标文件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侵权行为(包括商标、专利、版权、知识产权等)。若发生侵权行为,由乙方负全责,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按合同货物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五条质量保证5.1乙方须保证货物与响应文件相一致,货物是原厂生产的、全新、未使用过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如: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货物完全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强制性技术质量规范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5.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故障负责,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5.3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1天内应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5.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1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第六条技术资料6.1乙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完整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6.2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天内将这些资料寄给甲方。第七条包装要求7.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7.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八条交货时间、方式、地点8.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8.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第九条检验和验收9.1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9.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甲方须按照采购合同规定或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9.3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7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9.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9.5甲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9.6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乙方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第十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0.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10.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0.2.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10.2.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10.3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10.4本项目所有产品均需要至少年质保。质保期内为免费保修,自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投标人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外观和内在质量都无任何问题。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出现的质量问题,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无国家规定和要求的,按投标承诺和厂方“三包”规定)立即进行免费维修、免费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直至免费更换新产品。此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可作更优承诺。10.5服务响应要求提供产品保修卡,并按厂家产品规定保修期限及内容以及供应商的其它承诺条款实行保修,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出现故障后1小时内服务响应、8小时内现场服务到位、24小时内解决问题,不能解决的提供相应功能产品进行临时替换或提出解决方案。10.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履约保证11.1履约保证金:无第十二条货款支付12.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2.2货款支付方法: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且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货物安装调试到位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70%的货款。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1%违约金。13.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5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1‰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10%。13.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13.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5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1‰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不认可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理由的,按逾期交付货物处理。13.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指标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13.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13.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13.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3.8乙方在承担上述13.3~13.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和分包乙方不得擅自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须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六条不可抗力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6.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17.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17.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7.1.2种方式解决争议:17.1.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1.2向丽水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7.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8.1合同经双方负责人或被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8.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8.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8.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他交由相关单位存档备案。18.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被委托人或被委托人地 址:地 址:联 系 人:联 系 人: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2.1.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2.1.17.一资格文件格式资格文件封面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资格文件投标人名称(CA签章):投标人地址:注:联合体投标的,加盖牵头人CA章▲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要求: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扫描件,图像清晰(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有效的扫描件)。3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甲方:乙方:各方经协商,就响应(采购人)组织实施的项目(采购编号: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共同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的成员方对联合体牵头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甲方承担本项目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本项目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采购人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签约各方各持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注:1.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制造商或工程、服务承接方均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2.本协议书的单位公章可为CA章,也可盖好实体章后进行扫描上传。3.0.1.▲3.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3.0.23.0.3.3.1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内容要求:1.投标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2.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3.0.4.3.2授权委托书格式3.0.5.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代理机构名称):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性别: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注:1.投标人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其负责人为自然人本人。2.若是负责人参会的,不需要提供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代理机构名称):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联合体成员盖章:联合体成员盖章:……日期: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性别: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4.政府采购资格承诺函(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我单位——(投标人全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郑重承诺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6.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以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为准)。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单位任何资格(投标/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单位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参与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3.03.13.1.13.1.23.1.3.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人名称(CA签章):投标人地址:注:联合体投标的,加盖牵头人CA章(一)资信商务部分1.投标声明书(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投标人名称)的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①电子投标文件;②备份投标文件(注: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如不提交,本条可删除)。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人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5.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6.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8.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0.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2.投标人参标申请表(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金投标人网址E-mail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主营项目兼营项目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投标: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备注1234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3.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图像清晰。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4.节能环保产品格式节能环保产品(如有)一、本次投标拟投入的节能产品说明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节能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号1……二、本次投标拟投入的环保产品说明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环保标志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号1……注:1.节能环保产品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提供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公告的认证机构(2019第16号)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5.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确定我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成交)人,我公司承诺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贵公司按招标文件约定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逾期未支付的,贵公司有权就此事项向我公司提出赔偿,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注:代理服务费收取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经济开发区分公司开户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都小微企业专营支行银行账号:16602012010090002452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6.其他除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外,投标人还可以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⑴资信商务评标办法要求的其他资料;⑵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资信商务方面的其他材料,但不得出现报价。⑶若是联合体投标,还需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的相关资料。(二)技术部分1.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2.项目设计方案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3.项目整体实施方案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3.1.4.4.设备配置清单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产地备注…………………注:1.本表格不得体现报价;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3.1.5.5.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型号:),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2.(产品名称2)(型号:),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注: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型号:)”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3.1.63.1.7.6.商务响应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序号类别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备注12345……3.1.8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3.1.93.1.103.1.113.1.123.1.133.1.14.7.技术规格偏离表序号投标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产品详细规格偏离情况详细说明备注12…………………注:请各供应商参照招标文件严格按以下要求认真填写偏离表:1.供应商应根据实际,并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对确实存在规格要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的情况,应真实、认真地填写本表,不得以“符合”或“满足”等词语作简单回答,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备注”栏注明此项偏离为“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因任何原因漏写或缺项或填写不正确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真实填写本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3.供应商注明的偏离情况只作为评审小组成员评定的参考,最终是否构成偏离或实质性偏离情况应由评审小组决定。4.投标规格的实际偏离情况以评标委员会综合评价为准,解释权属评标委员会。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8.进度承诺及保障措施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9.质量保障措施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10.技术团队人员配置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11.安装调试、验收方案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12.培训方案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13.售后服务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和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不得出现报价)3.1.153.1.16.三报价文件格式报价文件封面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报价文件投标人名称(CA签章):投标人地址:注:联合体投标的,加盖牵头人CA章1.报价书(开标一览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名称投标报价(元)项目总报价大写 (¥ )注:1.投标报价费用:总报价应包括产品、产品标准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工时、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设备保护、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培训、保修、售后服务费、工程配套费、以及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2.投标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23……总报价大写: (¥: )注:1.本报价书包含但不限于第三章要求的所有内容;2.总价合计必须与报价书(开标一览表)总报价相同;▲3.各单项报价不得为0,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3.企业类型声明函3.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选一);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选一);……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如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将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3.3监狱企业证明注: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3.1.17注:如不属于3.2、3.3所属单位性质,则3.2、3.3无需提供。3.1.18.四中标人公告内容(1)中标人公告内容(非联合体投标时提供)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中标人负责人中标人地址中标标的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合计(元)中标金额合计服务承诺:注:1.中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情况填写该表,并保证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正确性和真实性;2.填写该表不代表中标人已具有中标人资格。本表只作为中标结果公告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公告使用;3.本表内容涉及较多,中标人可以适当增减表格行数,以保证表格内容的完整;4.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该表格提交给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时提交规定内容造成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5.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如涉及中标人的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公告的情形,中标人应另附书面说明,如未事前书面说明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中标人公告内容(联合体投标时提供)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牵头人)中标人(牵头人)负责人中标人(牵头人)地址中标人名称(成员方)中标人(成员方)负责人中标人(成员方)地址中标标的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元)合计(元)中标金额合计服务承诺:注:1.中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情况填写该表,并保证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正确性和真实性;2.填写该表不代表中标人已具有中标人资格。本表只作为中标结果公告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公告使用;3.本表内容涉及较多,中标人可以适当增减表格行数,以保证表格内容的完整;4.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该表格提交给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时提交规定内容造成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5.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如涉及中标人的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公告的情形,中标人应另附书面说明,如未事前书面说明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五现场确认声明书(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法授权参加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放学引导接送点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采购编号:331100263030520000009-浙金丽招2026092-1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投标人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和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注:1.投标人认为有利害关系和需要回避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本声明书一同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监督部门负责询问核查。2.投标人根据解密后交易平台公布的投标人名单及信息,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提交时间在名单公布后的30分钟内,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均无利害关系。3.2.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特制定本办法。3.2.1.一总则1.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资信及商务、报价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评审专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1.2本次评审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和报价得分均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上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名(即第一抽出人为第一名,以此类推)。评审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确定本项目中标人。3.2.2.二评审委员会2.1评审委员会2.1.1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五人及以上单数,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询标、评价和推荐中标候选人。2.1.2职责: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评审专家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3.2.3.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3.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3.2.1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资信商务部分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3.2.2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部分进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若有演示(或述标)、样品要求和技术文件评审同步进行,演示(或述标)顺序为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后自动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并根据审查、澄清、演示(或述标)、样品等情况结合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3.2.3各投标人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投标人的评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3.3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布各投标人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开启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3.4报价文件评审3.4.1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3.4.2报价修正;3.4.3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3.4.4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3.4.5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5.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不少于30分钟。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3.5评标结果3.5.1评审结果汇总,投标人结果排序;3.5.2起草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3.5.2.1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审方法和标准;(4)资格审查记录;(5)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6)评审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审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3.6评标报告由全体评审委员会成员确认后提交。3.7评审结束后,由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评审结果,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等相关信息。3.2.4.四评标一般规定4.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4.1资信商务及技术权重为70%,分值为70分。4.1.1资信商务部分权重为6%,分值为6分,评委在规定的分值内统一打分。4.1.2项目技术部分权重为64%,分值为64分,评委对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委单独评定打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4.2报价权重为30%,分值为30分,由评委按各投标人的报价统一计算。3.2.5.五评标办法和细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资信、业绩及荣誉等均予以认可)5.1资信商务及技术分值为70分,权重为70%。5.1.1资信商务部分分值为6分,权重为6%,由评审委员会成员统一打分。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1业绩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1.须将合同扫描件导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2.是否属于类似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合同的内容、特点以及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等进行认定。0~32认证证书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1.须将证书扫描件导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2.相关认证证书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后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0~35.1.2技术部分分值64分,权重为64%,由评审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1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的准确性,针对重点、难点的解决处理措施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分值:4、3.5、3、2.5、2、1.5、1、0.5、0分)0~42项目设计方案根据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总体设计方案(方案须贴合本项目采购人场地现状、业务需求、运维条件开展定制化设计,包含总体技术思路、软件系统架构、场地布局设计、设备安装点位选择等内容)进行打分。(分值:4、3.5、3、2.5、2、1.5、1、0.5、0 分)0~43项目整体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整体供货方案;包装、运输;组织实施计划等的可行性、严密性、合理性,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分值:4、3.5、3、2.5、2、1.5、1、0.5、0分)0~44技术参数偏离根据投标产品的功能要求、详细配置、技术指标等,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0分;标注“▲”实质性指标出现负偏离的,投标文件无效;标注“●”的技术参数为重要参数,出现负偏离或不响应的, 每项扣1分;非实质性指标如出现负偏离或不响应的,每项扣0.5分。注:不满足技术条款要求的视为偏离;技术参数是否偏离由评审小组判定。0~20 5进度承诺及保障措施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提供详细的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工期安排是否合理,有明确的节点,符合采购要求,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分值:3、2.5、2、1.5、1、0.5、0分)0~36质量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保障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性,以及是否具有针对性,包括质量控制标准、质量保障措施及安全防范措施等,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分值:3、2.5、2、1.5、1、0.5、0分)0~37技术团队人员配置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软件设计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的,每提供1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及在职承诺函导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0~38安装调试、验收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案的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等,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分值:3、2.5、2、1.5、1、0.5、0分)0~39培训方案根据投标人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提供的培训计划方案,根据培训的内容、时间、频率等,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分值:3、2.5、2、1.5、1、0.5、0分)0~310售后服务1.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便捷性服务进行综合评分,维护机构和人员情况、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对服务承诺的保障合理安排,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分值:4、3.5、3、2.5、2、1.5、1、0.5、0分)0~82.根据投标人随产品提供的备品备件是否满足采购需求且确保产品的正常使用情况,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分值:2、1.5、1、0.5、0)3.质保期承诺:满足招标要求的不得分,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给予加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11演示1.集成能力:演示与钉钉、微信的无缝集成能力,须支持与钉钉实现组织融合,可进行基本信息配置、同步历史查看,PC端支持钉钉扫码登录,智慧校园各业务应用入口可作为移动端钉钉工作台一级入口,业务消息通知可在钉钉、微信端同时触达。(完全满足得3分,否则不得分。)2.学生请假:演示学生发起以及教师或家长代为请假,请假类型含事假、病假、周期性请假,审批申请发起后,相关责任教师移动端审批,审批通过后,自动关联闸机放行权限刷脸出校。(完全满足得3分,否则不得分。)3.到离校考勤:演示到离校考勤统计,支持按年级统计考勤数据,可按日期时间筛选考勤统计,通过可视化图表展示未考勤、迟到、正常状态学生汇总数据,须支持下钻查看学生请假名单及考勤明细。(完全满足得3分,否则不得分。)注:演示内容应采用真实系统演示,概念演示、界面原型、模拟动画、AI合成或以其他方式临时制作的演示不得分。投标人应将演示内容提前拍摄成视频并压缩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视频播放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将加密视频文件一次性(限时内多次发送的,以最后一次为准,其余无效)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39483144@qq.com),讲解开始后,代理机构按照讲解顺序分别向各投标人获取视频密码,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讲解视频或视频无法打开的或演示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此项不得分。0~95.3报价分值为30分,权重为30%,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下内容统一打分:5.3.1报价评分应在投标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标价基础上进行。属招标文件不清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的,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投标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出投标人的最终评定价。属投标人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5.3.2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投标文件无效处理。5.3.3报价得分计算:⑴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统称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其评标价计算公式如下:评标价=小微企业报价×(100%-10%或4%)⑵并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评标价;⑶评标基准价=进入报价评分的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中的最低评标价;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权重×1005.4本项目最终得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报价得分。3.2.6.六评审纪律和要求6.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6.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6.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6.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6.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6.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6.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9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审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6.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6.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6.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6.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6.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6.15.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6.15.2在知道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6.15.3在评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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