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意见征询公示
【招标公告】关于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意见征询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湖州市 | 采购单位 | 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安吉县 |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项目编号:HZSY20260818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6-10-11 17:00:00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上郎新村6-9幢上郎社区文化服务楼3楼),也可将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313944962@qq.com,并将盖章原件邮寄至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上郎新村6-9幢上郎社区文化服务楼3楼)
3、意见接收机构: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联系人:陈先生
5、联系电话:13385728189
6、联系邮箱:313944962@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以书面形式递交,并请于2026年10月11日17时00分前将书面材料送至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上郎新村6-9幢上郎社区文化服务楼3楼);或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313944962@qq.com,并在相关材料中告知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2、各潜在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3、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款第三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五、注意事项:
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完善采购需求参考所用。代理机构不对意见建议书面一一回复,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采购公告。
附件信息:
(意见征询版)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docx (213.3 KB)
(意见征询版)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docx
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HZSY20260818
采购单位: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
第二章、招标需求4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1
投标须知前附表21
一、总则24
二、招标文件25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6
四、开标31
五、资格证明文件审查32
六、评标32
六、定标34
七、合同授予34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5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5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9
第七章、专家评分索引表73
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SY20260818
项目名称: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元):18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5吨以上(不含5吨)终端设备的运维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金额,否则投标无效。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一年,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最多可续签2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非中小企业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11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
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采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数字证书申领;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及开标。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日10:30
开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采购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吉县天荒坪中路与翠竹路交叉口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925756
质疑联系人: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2-5925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上郎新村6-9幢上郎社区文化服务楼3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385728189
质疑联系人:苗睿
质疑联系方式:1506728106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凤凰路凤凰五区188号
传真:/
联系人:采监科沈虹
监督投诉电话:***
第二章、招标需求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是采购人为该项目的供应商提出的技术规范要求,为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的依据。本章所提出的内容为本项目的最低要求,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损失。
项目编号:HZSY20260818
项目名称: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项目概况
1、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数量及单项预算价(最高限价)如下:
▲注:各投标人报价响应时每项单价不得高于单价最高限价,如其中某一项单价超出单价最高限价将做投标无效处理。运维费用按各项中标单价×移交运维的实际户数或运维设施数×实际运维服务时间,结合考核结果计算。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不超过项目预算总价。
2、项目具体内容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5吨以上(不含5吨)终端设备的运维服务。
3、运维要求
(一)终端运维标准
1、6吨至30吨终端及泵站每月至少巡检2次;
2、30吨及以上终端每月至少巡检4次。
(二)管网运维
1、针对户内设施(隔油池、化粪池)根据业主诉求进行处理;
2、管网每月至少巡检1次(查看管网是否破损、堵塞、渗漏,滤网);疏通(全线每年至少2次);
3、检查井每月至少巡检1次;清掏(每年至少2次)。
(三)其他
1、设备与设施巡检维护
(1)巡检时检查核心设备:对水泵、风机、控制柜、太阳能等设备及线路进行检查,确保正常运行,及时维修或更换故障设备,并形成巡检台账。
(2)巡检时检查附属设施:检查绿化、护栏、格栅、标识牌是否完好,并检查池体有无渗漏、杂物或淤泥,并形成巡检台账。
2、维修范围
(1)终端:更换及维修标牌、护栏、井盖、井框、草坪、景观树木、湿地植被、控制柜及其内部零部件(PLC、时间继电器、断路器、中间继电器、接触器、热保护器,接线端子等)回转式风机、电磁隔膜泵、污水自吸泵、污水提升泵、污水回流泵、硝化液回流泵、液位器、曝气管,电源线(终端接线端至电表接线端)等;
(2)管网:更换及维修路面管网的井盖、井框、管道、接头、防坠网等。
(3)维修限额标准:农村终端、管网等设施单次单项抢维修费用在5000.00元及以内的,由运维方承担(涉及终端等设施内水泵等设备的更换时,需通过业主报备,原则上采用原品牌、型号),单次单项超过5000元的,需经乡镇、街道及业主审核后,方可实施。
3、水质采样与达标管理
(1)日常检测:
日处理量30吨及以上的终端,每月采样检测1次;日处理量30吨以下的终端,每季度采样检测1次,且采样频次不低于省厅最低要求。
日处理量30吨以下的终端,每季度采样1次。
(2)异常数据整改:对检测数据异常的,须及时现场排查原因并整改到位。
4、运维台账与记录
(1)做好纸质与电子台账:完整填写运维巡检、养护、维修记录。
(2)同步企业运维平台:在企业平台上传巡检数据、现场照片及所有设施情况。
5、数字化平台管理
(1)确保平台数据完整:运维平台需包含所有终端的基础资料及每次巡检记录。
(2)实现平台互联互通:确保企业运维平台与省级监管系统适配,支持标准化运维内容的对接与查询。
四、整体要求
1、运维期间,运维单位负责对安吉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含终端设施、管网及其他设施)等进行巡检、养护和维修,保障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数据完整率和有效率达到主管部门要求。因运维单位未尽维护责任导致的设备损坏由运维单位负责解决。
2、供应商需确保将所有运维数据无缝对接上传至省县监管平台。
3、运维期间,供应商需保障省县运维平台的正常、稳定运行,数据完整率和有效率达到主管部门要求。
4、配电设施到位,运转正常,无缺损、漏电、跳闸、读数异常等现象;保证设备运转正常,设施运行良好。
5、配备管网疏通、吸污、检测等其他相关专用设备,定期检查、清理污水井和管道淤积物,保持管道的过流通畅,无堵塞、污水外溢等现象发生。
6、格栅井、调节池、一体化设备、沉淀池、出水井的定期清理,保障进出水通畅,妥善处置清理产生的垃圾、污泥,清理周期由按工艺和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7、做好植被养护。人工湿地水生植物的清捞,复合湿地绿色植物的季节性除草、防冻、修剪、清理和补种,无占绿、毁绿、虫害、枯烂枝头、枝体倾斜等现象,并保证人工湿地的清洁、美观和正常运行。
8、污水处理设施的设备、附属设施和环境的清理清洁。
9、运维人员应定期参加污水治理技术培训,了解和掌握污水处理工艺的原理和维护方式,提高维护能力。
10、在运维过程中,发现出水水质未达到设计标准,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异常(如基础沉降导致泄漏)的,应第一时间汇报主管部门,并在后续消缺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
11、建立运行维护管理台帐,内容包括污水处理设施详细信息、操作规范规程、处理水量记录、水质检测记录、运行维护管理巡查、维修记录等。
12、对运维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并统计、输出各类报表,每月报送主管部门。
13、省、县智能监控平台,由中标单位派驻平台运维人员,维护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定期传输水质、水量及巡检、标准化等数据。
14、接受和服从本县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和考核,安排专人协助主管部门完成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现场巡查、资料上报等工作。
15、供应商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管理规范。
16、在中标后30天内,中标单位(外地公司)必须在安吉县成立分公司。
17、在中标后10天内,中标单位必须按要求配置通勤车辆、特殊车辆及设备。
18、在中标后30天内,中标单位必须在安吉县域内建立水质化验室,面积不少于100平方,至少满足八项水质指标:PH,悬浮物(SS),化学需氧量(CODcr),总磷(TP),总氮(TN),氨氮(NH3-N),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等以上的检测(其中粪大肠杆菌可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且不得低于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要求达到的水质指标。
19、完成主管部门或各乡镇(街道)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具体要求
1、管理制度。供应商应当建立成熟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维管理制度、运维人员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现场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制度、应急预案、车辆管理制度、化验室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内部考核管理制度、异常情况信息报送制度等。
2、技术人员。配备足够的管理、技术及运维操作人员,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运维人员基本配备表
3、服务能力。供应商应中标后在安吉县区域范围内成立分公司,设立专门的办公场所。安吉分公司须配备必要的设备,同时建立符合标准的化验室,具体要求如下:
注:供应商应在中标后30天内完成化验室建设,并确保化验室建设期间终端水质检测频次仍能满足要求。化验室运行及化验操作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导则要求,化验室运行过程中所采购的或产生危废物必须按照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导则要求要求予以处理,若发现供应商化验室运行违法违规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化验室检测化验数据应当准确,主管部门不定期抽检对比检测数据,化验数据存在明显偏差的,供应商应当在限期内整改。
4、车辆及设备。配备足够的运维车辆、工具等各类设备,具体要求如下:
注:上表中所要求的是运维车辆、工具等各类设备的最低数量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设备的配备清单、照片、车辆行驶证扫描件、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和租赁发票扫描件。
5、按照半小时服务圈设置运维服务站,根据实际需求设置巡查小组,具体要求如下:
6、企业运维平台(软件)
▲运维平台(软件)应当包含但不仅限于基础信息库、人员管理、内部规范、权限管理、设施信息管理、运维工作管理、政策导则、信息报送、报表管理9大功能模块,同时具备下述功能,需确保企业运维平台与现有的终端、省市县各级监管平台数据传输。运维平台(软件)运行过程中,采购人如有新需求,则需要对其模块进行增加,并对软件进行优化,费用不另行增加。
6.1、基础信息库功能
企业运维平台(软件)必须可以对片区内所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础信息进行存档并进行数据化管理。所有设施、接户、管理人员、基础信息等资料均可在平台软件中进行查询。
6.2、人员管理功能
企业运维平台(软件)可以对站点维护人员考勤维护情况自动进行记录、统计与分析。考勤记录包括维护人员到达时间、在现场停留时间、离开时间、每月巡检次数等信息。平台支持远程站点打分功能,即管理人员可根据展示平台考勤记录及照片记录、实时数据等信息对站点维护情况进行打分,并可以查看运维人员每日运维轨迹。可以对平台使用人员进行信息维护,比如姓名、手机号码、性别、所属部门等信息。
6.3、内部规范功能
运维平台(软件)能存储运维企业内部管理规范,设定考核机制,分析平台存储数据,根据运维时效、员工到岗率、问题解决率、水质达标情况、业主评价等各项功能信息的采集,形成内部规范管理考核模块,定期考核并形成结果。
6.4、权限管理功能
企业运维平台(软件)能根据各类不同需要设置权限管理,满足主管部门整体化查询信息,各乡镇(街道)区域化查询信息的需要,不同的角色用户对平台有不同的操作权限,可以在权限管理模块里面进行相应的设定和修改。根据权限可设定用户对哪些片区的站点具有维护、查看等权限。
6.5、设施信息管理功能
企业运维平台(软件)应当将所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以站点形式在地图上分布显示,点击每个设施可以查询该站点名称、具体位置(乡镇、村)及处理工艺、规模、类型和管理人员、联系方式、现状照片、运维状况等信息,并可根据需要在后台随时进行数据更新。
6.6、运维工作管理功能
①站点实时状况监控。企业运维平台(软件)可以采集站点设施设备运行工况、流量、电耗等数据,并在软件中进行直观的展现。平台展现可以使用图画、数字等多种形式。平台可以实时控制设备启动和停止,修改站点运行策略。
②数据统计分析。企业运维平台(软件)记录污水处理设施的实时数据,并提供实时数据的历史查询,同时平台自动汇总每日实时数据,包括每日水量,设备运行时长,电耗等。平台可将历史汇总数据进行永久储存,并在软件中提供曲线和报表查询。
③现场监控。企业运维平台(软件)能通过实时监控或抓拍方式实时呈现污水处理站点现场情况(具体监控方式参照现场硬件)。
④区域水流量及水质报表。企业运维平台(软件)对站点可以进行水流量、水质等信息的实时以及历史查询,采用最直观的表格树以及其他形式来呈现水流量、水质总报表,并储存相关在线检测相关数据。实现根据不同区域、级别反应不同的水流总量、水质信息,并根据相应权限,运维平台会自动将站点水量、水质情况进行汇总。
⑤告警信息需求。当站点的设备停止工作或者出现异常情况,比如:风机、水泵等设备不正常工作,水流量异常、终端站点断电、在线水质检测终端水质异常等情况,在企业运维平台进行告警提示,同步报告至县级监管平台。
6.7、政策导则管理功能
可以存储相关政策导则,并对相关文件进行分类,便于查阅。
6.8、信息报送功能
根据省市县监管平台需求,建立信息报送功能,确保相关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6.9、报表管理功能
对平台中所有类型的报表,如考核表格、水质分析表格、设施运行工况表格等,进行分类归档,实现集中汇总查询。
6.10、其他供应商开展工作所需的功能模块。
7、农村生活污水终端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7.1、所有终端设施正常运行;
7.2、各养护小组对片区内的终端设施(集中式处理终端、户用处理罐、无动力人工湿地)开展全方位的巡检,频次需符合标准化运维相关要求,定期检查管网畅通、配电设施、植被养护、水质等情况,落实因自身运行维护管理不当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维修和更换,并建立记录台账,上传省县监管平台;
7.3、每年12月份由专业人员对终端处理设备进行一次彻查与清理,并检查曝气装置及潜污泵等,有老化、损毁发生时进行清洗和更换,并将整体情况报告提交至县主管部门;
7.4、定期检查各设施设备的完整性、安全性,发现需大修问题(7.15项)及时做好安全防护并上报,由属地乡镇(街道)进行维修。
7.5、主要设备定期保养:须按说明书定期检查保养终端提升泵、回流泵、风机等主要设备运行情况,有损坏及时维修保证正常运行,并做好台账记录;
7.6、配电设备定期保养:定期检查电控柜内各控制钮的运行情况,有损坏及时维修保证正常运行,并做好台账记录;
7.7、远程控制模块定期维护:定期检查远程控制模块各类功能的运行情况,有损坏及时维修保证正常运行,并做好台账记录。
7.8、终端围栏、电控柜、各类设施设备、公示牌、绿化及其他设施维护要求:
①围栏:围栏无倾倒、损坏,外观整洁,整体完好,不存在安全隐患;
②电控柜:电控柜整体完好无锈,不漏雨,相关门锁等配件完好,保障用电安全;
③设施:保证设施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类池体及其附属设施、终端附属人工湿地、风机、水泵、气泵、回流泵、流量计、曝气管路系统、远程控制设备、在线水质监测等相关所有设备的完好及日常正常使用,对在线水质监测设施进行养护并添加相关药剂和耗材,保证其正常运行;
④公示牌:公示牌外观完好,无锈、无倾倒、破损,确保公示内容清晰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更新。设立警示标语并予以维护;
⑤绿化:终端内绿化成活率达到90%,湿地植物存活率达到90%,且生长良好,无杂草杂物,若运维期间绿化破坏死亡,由供应商补种;
⑥其他设施:保证终端检查井盖完好无破损,保证终端防坠网完好无破损,保证出水井清洁完好;
7.9、按照《条例》要求对所有终端设施进行进出水检测,确保终端设施出水水质能达到主管部门要求的排放标准,并根据省市县最新相关文件要求或实际需要进行调整。此外还应根据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实际需求对终端设施进行额外的检测;
7.10、如发现进出水水质、水量出现异常,影响正常运行的,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危害后果,及时上报,并及时排查检修;
7.11、积极配合省市县各级部门的考核、水质抽检、调研等各项工作;
7.12、供应商负责终端设施清掏,并对清掏产生的污泥及其他杂物进行有效处置。处置要求:严格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终端运维清掏出的污泥及其他杂物进行无害化处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各乡镇及主管部门积极配合;终端调节池每半年至少清淤一次,厌氧池、兼氧池、好氧池、沉淀池等相关设施每年至少清淤一次,并根据省市县最新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整,同时建立相关台帐记录;若实际操作中上述清淤频率不能满足需求的,供应商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增加清淤频率,同时建立实际清掏频率评估机制,对相关设施清淤频率进行记录评估最佳清淤频率。
7.13、定期检查人工湿地植物生长状况,并进行病虫害防治;及时补种和修枝剪叶,清除杂草、垃圾、污物等;清扫湿地周边及湿地内部堆放的垃圾、污物,保持植物长势良好;每月检查土壤表面的水流情况,若有溢流、堵塞情况发生,记录并及时上报相关单位;对湿地进行整修,防止污水外溢,滋生蚊蝇;定期检查过滤系统是否堵塞,如遇堵塞及时采取措施时行清理或疏通,保证出水畅通;
7.14、根据运维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要求建立终端运维台账(一池一档),就终端维护检修记录等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
7.15、加强对事故风险影响(包括终端防涝措施等)的预防对策和管理措施,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制度。如遇台风、暴雪等自然性突发灾害,应提前关闭电控柜内开关,对终端处理设备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灾后及时重启开关,并检查损坏情况,若损坏,应及时修复并上报。
7.16、维修范围。除以下情况外,其他维修事项及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①暴雨、洪水、台风、海啸、地震、塌方、雷电、火灾等不可预见原因造成的处理设施损坏的;
②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沉降,造成处理设施损坏的;违法排污、人为破坏等造成的处理设施损毁或被盗的;
③池体(罐体)倾斜、开裂、自然老化、上浮等问题造成损坏的;
④建成5年以上的终端,初始安装的水泵、风机、控制柜、消毒设备的更换;
⑤人工湿地填料的更换,池体填料(包括球类填料、弹性填料、生物膜等)及曝气设施的更换,MBR膜的更换;
⑥水质在线检测设备的修复,单设备单次维修5000元以上的;
⑦因农户或相关施工方私拉乱接,造成控制模块、电器设备损坏的;
⑧因交通事故造成设施终端损坏的;
⑨运维单位在巡查中发现不属于维修范围内的问题后应及时上报,乡镇(街道)未及时修复,造成问题扩大的。
7.17、其它要求
①运维期间终端如因改造需增加终端内污水处理设备,成交供应商应将其纳入维护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费用不再增加且不得拒绝接收;运维期间各乡镇(街道)新增委托终端设施的,供应商应按本次中标单价纳入维护管理,费用按实结算;因拆迁、改造等原因导致终端设施拆除或改变运维方式的,供应商应根据实际处理模式调整相应运维费用。
②供应商应当根据主管部门或各乡镇相关(街道)的需求,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改造各项工程项目中,免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③终端站点在运维过程中正常运行所产生的电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④运维期限内,终端站点内所有设备损坏及相关附属设施(包含但不仅限于风机、水泵、气泵、回流泵、流量计、曝气管路系统、远程控制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井盖、防坠网、公示牌、围栏等相关所有设备及附属设施),除7.16项规定之外的,由供应商负责维修及更换,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⑤除上述要求外,供应商工作应当根据省市县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8、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及其他设施运行维护
8.1、对终端设施以外的其他所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含但不限于管网、清扫井、化粪池、检查井、生态池、提升泵站及其附属设备、简易设施、绿化、防坠网等)进行运行维护,保证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8.2、确保管网系统畅通,发现淤积及时疏通;
8.3、定期检查各设施设备、井盖、各种盖板的完整性、安全性,定期检查接户管等管道的运行情况,发现需大修问题(8.9项)及时做好安全防护并上报,由属地乡镇(街道)进行维修。
8.4、定期检查提升泵站及其附属设施,确保运行正常。泵站内所有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包含但不仅限于水泵、管路系统、井盖、防坠网、公示牌、绿化、围栏、设备房等相关所有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损坏,除8.9项之外的,由供应商负责维修及更换,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8.5、定期检查清扫井、隔油池、化粪池、检查井、生态池、简易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8.6、发生紧急重大故障、严重问题等情况及时通知各乡镇部门(1小时内须通知到位);
8.7、运维过程中设施正常运行所产生的电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8、供应商负责管网及各类设施的维护,并对各类设施维护产生的污泥及其他杂物进行处置。处置要求:严格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对各类设施运维清掏出的污泥及其他杂物进行无害化处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对纳入农村生活污水长效运维管理的清扫井、格栅井、隔油池、提升泵站及相关调节池、格栅井等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并及时进行清渣,检查格栅、隔板等是否损坏或缺失,并做好维修,保持清扫井、格栅井的正常功能;调节池、提升泵站、大型格栅井等每半年至少清淤一次;化粪池等相关设施每年至少清淤一次。若实际操作中上述清淤频率不能满足需求的,供应商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增加清淤频率,同时建立实际使用清掏频率评估机制,对全县相关设施清淤频率进行记录评估最佳清淤频率。
8.9、维修范围。除以下情况外,其他维修事项及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①暴雨、洪水、台风、海啸、地震、塌方、雷电、火灾等不可预见原因造成的处理设施损坏的;
②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沉降,引起管道设施损坏的;
③违法排污、人为破坏等造成的管道设施堵塞、损毁的;
④因地质原因造成管道上浮等问题的;
⑤因农户或施工方施工活动造成的管道损坏的;
⑥因交通事故造成管道设施损坏的;
⑦硬化地(路)面的开挖修复:
⑧运维单位在巡查中发现不属于维修范围内的问题后应及时上报,乡镇(街道)未及时修复,造成问题扩大的。
8.10、其它要求
①运维期间各乡镇(街道)新增委托管网等污水处理设施设施的,供应商应按本次中标单价纳入维护管理,费用按实结算且不得拒绝接收;因拆迁、改造等原因导致管网设施拆除的,供应商应根据实际调整相应运维费用。
②供应商应当根据主管部门或各乡镇相关(街道)的需求,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改造各项工程项目中,免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③除上述要求外,供应商工作仍应当满足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标准》(DB33/T1212-2020)中各项要求,并根据省市县最新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9、省县监管平台数据维护。供应商应按照省、县主管部门要求,派驻专职工作人员对监管平台进行日常数据维护,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村、自然村信息复核;集中式处理设施、户用处理设施(罐)、简易设施、公共化粪池信息更新;农户接户信息复核;新建改建设施信息更新;水质检测情况信息更新;标准化运维信息维护。
10、污泥等废弃物的处置。供应商应按照省、县主管部门要求,对处理设备、化粪池、隔油池、格栅井、人工湿地产生的污泥、粪便、油脂、栅渣、收割后人工湿地植物等废弃物进行有效处置。
五、运维服务期结束后的项目移交
1、在运行期结束移交时,设备必须保存完好,能正常运行,出水达标情况符合主管部门要求。
2、运行期结束移交时,应同时移交运营所产生的数据和相关管理资料。
3、在运行期结束移交时,应提供移交后管理人员的管理培训(保障新的管理人员能正常上岗操作),并提供1年时间的免费咨询服务和现场指导。
4、在运维期内,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项目的运维管理出现问题并造成损失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重大平安信访事件的,供应商必须赔偿相应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合同,并有权另行选择其他运维管理商进行项目的运营维护,并且供应商必须配合做好项目的移交工作。
六、运维报告报送要求
(一)月度运维总结报告
运维单位须按乡镇(街道)单独编制月度运维总结报告,于每月10日前报送县住建局,报告内容必须完整包含以下四项:
1、设施运行率、完好率、故障处置率;
2、巡检、清淤、维修、耗材更换明细;
3、水质自检结果、异常问题及整改情况;
4、设施月度用电情况;
5、下月运维计划。
月报考核与处罚:
1、迟报1次,扣1分;
2、缺报1个乡镇(街道),扣2分;
3、3个月缺报,县住建局有权直接终止运维合同。
(二)年度总评
年度运维总报告:每年1月15日前提交,内容应覆盖全年运维绩效、水质达标率、经费使用情况、下一年度工作建议。
年度报告须经所在乡镇(街道)签字确认,未确认视同未报送,按缺报处理。
(三)“一设施一档案”电子化台账
运维单位须对所有设施建立“一设施一档案”,所有巡检、维修、水质检测等记录实时上传智慧监管平台,同时保存纸质与电子档案。
台账管理处罚:
1、台账缺失一项,扣0.5分;
2、台账造假,视情节严重性(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巡检记录、伪造水质检测数据、伪造维修及清淤记录、虚假上传运维轨迹、虚假填报设施运行状态等),可直接解除运维合同,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水质不达标处置与运维范围剔除规定
(一)水质判定标准
运维单位按规定开展水质自检,配合第三方抽检。出水水质不符合《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21、《农村生活污水户用处理设备水污染物排放要求》DB33/T2377-2021的,认定为水质不达标设施。同一设施连续2次及以上检测不达标,或季度内累计3次及以上检测不达标,直接判定该设施为水质不达标设施。县住建局将不定期开展水质动态检测与随机抽检,结果作为运维考核重要依据。
(二)责任划分与整改主体
因运维单位原因(如巡检不到位、清淤不及时、设备未维修、曝气不正常、药剂未投加、操作不当等)造成水质不达标的,由运维单位负责立即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
因非运维原因(如池体破损、管网塌陷、工艺先天不足、农户乱排、改造不到位、历史遗留问题等)造成水质不达标的,由所属乡镇(街道)负主体整改责任,运维单位负责技术配合、数据跟踪。
(三)水质不达标上报与整改要求
运维单位发现水质不达标,须在24小时内书面上报县住建局及所属乡镇(街道),出具《水质不达标告知单》,明确超标点位、指标、原因判定及整改建议。
乡镇(街道)在收到告知单后,属于自身责任的,须立即组织整改;属于运维单位责任的,须督促运维单位限期整改。
(四)运维单位水质超标违约责任
运维单位因运维问题导致出水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除接受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外,还应向县住建局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超标排放终端点位当月实际运维费用×2违约金在当期应付运维经费中直接扣除。因运维单位原因超标排放造成主管部门或第三方损失的,由运维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运维范围剔除情形
对于非运维原因导致的水质不达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该设施从县住建局统一运维范围中剔除:
1、乡镇(街道)明确不愿意整改,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启动整改的;
2、乡镇(街道)已组织整改,但经多次整改后水质仍持续不达标,且短期内无法完成有效改造的。
被剔除设施的管理方式:
1、不再由中标运维单位负责运维;
2、由所属乡镇(街道)自行接管运维、自行管理、自行承担费用;
3、县住建局不再拨付该设施运维经费,不再纳入统一运维考核。
剔除程序:由运维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经县住建局、乡镇(街道)现场核实确认后,自确认之日起执行。
8、监管职责与考核运用
一、县住建局对第三方运维单位监管及考核方面
1、每半年抽查一次,抽查终端数量比例不少于5%。
2、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在一周内整改完成,如发现故意瞒报的,视作违约。
3、整改过程和结果验收由乡镇监管完成,并列入下次抽查必查要点,如不落实,加重扣分;如发现假整改、整改敷衍、长期骗改行为3次以上,采购人可中止合同。
二、对乡镇运维工作考核方面
1、县级部门抽查、督查同时对乡镇工作同步考核。
2、县级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由乡镇分管领导牵头并在整改单上签字。
3、如发生不落实,加重扣分;如发现假整改、整改敷衍、长期骗改行为等违约情形,处罚第三方的同时同步上报所在乡镇党委政府。
考核加分
1.农村生活污水长效运维工作获得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正面报道,每篇加1分,最多不超过2分。
2.农村生活污水长效运维工作县主要领导及市分管领导正面批示每篇加0.5分,市主要领导及省分管领导正面批示每篇加1分,省主要领导及以上批示每篇加3分。
3.协助承办省级现场会议的每次加3分,市级现场会议的每次加1分。
4.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有尝试性、创新方式、特色亮点的,且被省市肯定的每次加2分。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整改水质不达标问题,导致设施被剔除的乡镇(街道),县住建局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九、***要求:
十、相关说明:
1、本项目由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统一招标,所涉乡镇(街道)与中标单位分别签
订合同。
2、采购人有权对已移交清单进行调整,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对于运维目标数量的增加、剔除和改变运维目标的类别,中标人不得拒绝,否则经采购人书面警告无果后,终止合同。
3、运维工作应当满足根据《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浙江省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导则(试行)》、《农村生活污水厌氧处理终端运维导则》(试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管理导则(试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导则》、《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指导价格指南》、《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考核细则》等省市各相关文件的要求,并根据省市县最新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4、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支付中标供应商运维管理服务费的依据。年度考核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运维资金全额支付;85分以上(含85分)、90分以下为良好,运维资金支付90%;80分以上(含80分)、85分以下为合格,运维资金支付70%;80分以下为不合格,运维资金不予支付,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续签。(考核办法每年根据实际要求调整)。
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考核评分表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约定的技术服务费用、现场技术服务、数据采集、成果验收等工作所需的费用以及设备费、人员来往的交通、通信、食宿、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2、以上为采购人为本项目提出的基本服务要求,中标人应全部满足。
3、在此基础上,中标人若有其他服务承诺,也将一并执行。
4、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实施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必要的施工警戒标志,制定保障人员安全施工的措施,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接受采购人的现场代表对安全措施的监督。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专人专职负责安全。项目建设期间,若发生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安全事故、治安纠纷及其他意外事件,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各标项成交供应商承担。
5、标“▲”条款是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全部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文档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2、本次招标设定预算价,预算价由采购人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八)特别说明:
▲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的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质疑和投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同时请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313944962@qq.com。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四部分组成。《资格证明文件》装订成一册,《***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可装订成一册,《报价文件》装订成一册。
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投标资格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文件包括: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体系认证;
5)业绩(格式见附件);
6)企业实力;
7)人员技术力量;
8)***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9)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3、技术文件包括:
1)总体要求的理解;
2)运维方案;
3)应急预案;
4)车辆及设备配备;
5)检测能力;
6)维修能力;
7)运行维护的保证措施;
8)增值服务;
9)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4、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报价明细表;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约定的技术服务费用、现场技术服务、数据采集、成果验收等工作所需的费用以及设备费、设施正常运行所产生的电费、人员来往的交通、通信、食宿、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3、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备选方案。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各种原因可能发生的费用。对没有填报的费用,采购人认为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不得进行调整。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3、本采购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6、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采购文件内“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签章
7.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
7.2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3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8、投标文件的形式
8.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
8.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8.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
8.4“纸质响应文件”。
9、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前附表》。
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方案。
5、投标截止期
5.1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5.2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人是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响应文件”的;
(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5)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授权代理人未经有效授权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投标有效期、交货期(服务期)、质保期等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不响应或者擅自改变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服务内容,或者虚假投标的;
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服务指标、主要服务要求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2)投标项目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
(3)项目方案不符合项目需求或不具有操作性的。
4、在价格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自主创新产品除外)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
(4)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不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进行修正的;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一是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二是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三是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四是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5、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八)废标的情形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九)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四、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二)开标准备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开标流程1、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响应文件,提示采购组织机构和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在线解密。给予供应商在线解密的时间为30分钟。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如未按规定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文件解密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资信技术的评审工作。4、符合性审查、资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报价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6、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交评审报告。同时打印纸质评审报告签署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7、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或发送邮件形式向各投标人公布中标(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8、开标会议结束。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五、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一)审查人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审查。(二)审查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三)审查方法1、审查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应原件的完整性、符合性。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六、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由7人(含)以上单数组成。(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1、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对投标人资格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5、全权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四)澄清问题的形式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2、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出质询或要求供应商书面确认的(或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答复),采用书面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30分钟内予以书面回复或确认,否则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由投标人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正,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六)评标过程的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七)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第三款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处理。3、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八)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定标1、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2、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3、开标结束后,评标小组拟制评标报告。4、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5、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6、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中标人应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同时,采购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二)招标代理服务费1、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约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5分,***技术分为85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以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及其他分)技术、***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二、评标内容及标准(1)价格分(15分)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报价分为满分1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保留小数2位)2、各投标人报价响应时每项单价不得高于单价最高限价,如其中某一项单价超出单价最高限价将做投标无效处理。3、评审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技术、***及其他分(85分)序号项目分值评分内容和标准1总体要求的理解5分对本项目的总体要求的理解,对项目的熟悉情况以及对本项目的现状问题的分析。供应商应提前针对本项目自行进行踏勘,并提供相关乡(镇、街)踏勘的调研材料,根据踏勘的乡(镇、街)的数量及调研材料质量(是否符合实际情况、通过调研等对本项目提出调研分析、提出合理建议方案等)进行综合打分:予以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及不得分。2运维方案5分投标供应商针对项目具体实施拟定的运维实施方案详实、有针对性、内容完整等(包括项目概况介绍,服务的范围,内容,平台建设、目标、思路、运维设备、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运维工作内容细分及考核等内容,平台介绍等),方案全面合理且具有针对性的进行综合打分:予以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及不得分。 3应急预案5分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突发应急事件(突然停水、停电情况处理、设备故障应急处理、水质超标紧急处理等)的处理预案是否合理、及时有效;处理预案考虑是否周全的进行综合打分:予以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及不得分。 4人员技术力量15分1、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专业)或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市政专业)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2、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专业)或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机电专业)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3、投入本项目人员中经过专业培训的地下管道疏通养护员(管道工)每人得0.5分,最高得2分;4、投入本项目人员中经过专业培训的采样员每人得0.5分,最高得2分;5、投入本项目人员中经过专业培训的化验员每人得0.5分,最高得2分;6、投入本项目人员中经过专业培训的安全管理员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7、投入本项目人员中配备台帐资料员的得1分;8、投入本项目人员中配备平台管理员的得1分;9、投入本项目人员中配备信息报送员的得1分。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5车辆及设备配备12分1、运维车辆:运维车辆为投标人自有的,每辆得0.5分,最高得6分。2、运维器具:①CCTV管道检测仪为投标供应商自有的得1分;②小型管道疏通车为投标供应商自有的得1分;③管道内窥镜为投标供应商自有的得1分;④移动水质检测设备为投标供应商自有的得1分;⑤毒气检测仪为投标供应商自有的得1分;⑥移动供电设备为投标供应商自有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设备(车辆)的配备清单、照片、购置发票扫描件,车辆另需提供行驶证扫描件。6检测能力10分1、投标供应商现有化验室,面积在10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得2分。注:自有房产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场地另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等相关场地证明材料。2、现有化验室具备PH,悬浮物(SS),化学需氧量(CODcr),总磷(TP),总氮(TN),氨氮(NH3-N),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检测能力的得8分,每少一样扣1分,扣完为止。注: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设备实景布置图(每种各一张即可)、提供实验室具备以上8项指标检测能力的证明材料。7维修能力4分投标供应商具有的设备维修能力和保障措施,备品备件的配备情况,以及维修能力和保障措施是否科学有效的进行综合打分:予以4分、3分、2分、1分;未提及不得分。 8运行维护的保证措施4分运行维护技术质量保证措施: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对设施运行维护服务过程中对技术质量监管的措施、可靠性及技术保障的科学合理性是否合理等且具有针对性的进行综合打分:予以4分、3分、2分、1分;未提及不得分。 4分运行维护管理安全保证措施: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对设施运行维护服务过程中对安全监管的措施、可靠性及管理安全的科学合理性是否合理等且具有针对性的进行综合打分:予以4分、3分、2分、1分;未提及不得分。 4分运行维护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所做的故障响应,修复时限,距离招标人项目地最便捷的售后服务点的力量配备、售后服务承诺和技术服务情况有利于招标人的程度评级打分及保障措施是否合理且具有针对性的进行综合打分:予以4分、3分、2分、1分;未提及不得分。 9体系认证4.5分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需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每份得1.5分,共4.5分。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网页页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10业绩1.5分投标供应商自2023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运维过类似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缺一不可。11企业实力3分投标供应商参与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或省级地方标准导则的,每项得1分;参与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的国家工法或省级工法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不提供不得分。12增值服务8分1、运维巡检次数(1)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各类终端运维巡检次数每月均增加一次得1分,最高得2分。(2)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管网运维巡检每月均增加一次得1分,疏通次数每年增加一次得1分,最高得2分。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投标供应商设置单个服务站的数量,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得2分,最高得2分。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运维人员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人得0.5分,最高得2分。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CA签章,附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伪造证明材料的,后果自负。四、监督管理本项目评审全程录音录像,监督管理部门为安吉县财政局。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项目名称: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甲方:乙方:(中标人)丙方:根据HZSY20260818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标书,根据标书的有关约定及安政发(202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三方的权利与义务,加强我县农村生活污水管理水平的提升,确定各乡镇(街道)、农科区参与管理并作为续签合同的丙方,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共同签订《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合同》,拟定合同协议,供三方共同执行:一、项目范围1.项目地点:2.项目内容:二、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合同期限本次采购的运维服务期为一年,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最多可续签2次,最后一次续签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四、合同金额本项目暂定合同价为:全费用:元/年;(签订合同时可列入单价明细)总价暂估:大写: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整/一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一年),运维费用按各项中标单价×移交运维的实际户数或运维设施数×实际运维服务时间,结合考核结果计算。五、运维考核为加强对乙方服务质量监督及考核,丙方受甲方的委托对乙方进行服务质量监督及考核。丙方对乙方合同期内运维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甲方支付乙方运维管理服务费的依据。考核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运维资金全额支付;85分以上(含85分)、90分以下为良好,运维资金支付90%;80分以上(含80分)、85分以下为合格,运维资金支付70%;80分以下为不合格,运维资金不予支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由甲方会同乙方丙方进行查证和核实,并确认最终结果。(考核办法每年根据实际要求调整)。六、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最终结算数量按实调整,中标单价不予调整。根据甲方及考核结果按季支付,考核的处罚金额直接在当季运行维护费中扣除;合同期满后,最后季度款项须等所有设备完好、无偿移交、资料完整移交后支付。3、运维费发票中标人必须开具财税正式发票,否则不予支付。4、甲方根据“考核及处罚标准”作出的考核结果,处罚金在当季运维费用内扣除。5、运维费用计算方法:运维费用按各项中标单价×移交运维的实际户数或运维设施数×实际运维服务时间,结合考核结果计算。七、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八、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甲方责任义务1、指导和协助乙方开展本项目的日常运维管理工作;2、对乙方设施运行维护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提出合理要求,及时反馈检查情况、考核情况;3、对自检及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乙方进行整改;4、帮助乙方协调解决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5、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本项目运维费用。6、(根据双方协商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十、乙方责任义务1、乙方须按照相应的服务质量管理标准,对设施的运行维护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运行方案、应急预案和保障体系,执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和安全文明运维措施,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及运维站所、设备、车辆、物资,确保运维管理工作安全运行。2、乙方需全程配合乡镇(街道)、行业主管单位等相关单位做好复查移交工作,并接收运维,运维人员、车辆、设备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全部到位。3、乙方应确保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材料、设备以及养护、维修等作业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符合相关行业技术标准;4、乙方应接受甲方及相关部门对本项目运维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5、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涉及本项目的数据资料整理、突发事件处置、技术提升改造、督查考核迎检等工作;6、乙方须对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进行检测、评价,并做好运行情况记录,污水设施日常运行情况检查记录表;每月按时将上月的运行维护记录上报甲方和相关部门。7、乙方须根据操作规程对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工艺、运行情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在合同终止时设施应保持完好状态。运行维护检查、管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8、乙方发现设备运行异常情况须及时处理并上报甲方;设备的停用、报废、拆除等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发现进、出水水质、水量有异常,须采取相应措施,查找原因,及时解决并上报甲方。9、因乙方运维管理不善,造成处理终端、提升井内机电设施(包括水泵、风机等)被盗或者受到破坏的、造成环境污染的、造成财产损失的,均须及时整改并上报甲方,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10、终端处理系统出现人工湿地植物大面积缺株或机电设施维修不及时等问题,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发出通知后,乙方仍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扣除乙方相应的运行维护费用。1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垃圾等废弃物,压滤、运输、处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需进行统一收集、按规范处置,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12、运维期间上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新标准、新要求,乙方需要无条件接受。13、(根据双方协商补充)十一、转包或分包及其他1、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对于运维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先通知整改,乙方在五天内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利另行委派第三方进行整改,费用在乙方维护服务费中扣除。3、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如发生人身伤害、人员死亡、财产损失等安全责任事故,应及时按相关规定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告,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4、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由于乙方原因发生人身伤害、人员死亡、财产损失等第三方责任事故,乙方应及时按相关规定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告,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十二、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因运维问题导致出水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乙方除接受环保部门处罚外,应向甲方缴纳超标排放终端点位当月实际运维费用*2的违约金(违约金在当期应付运维费中扣除),如因超标排放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3、乙方向甲方提供拟派的运维人员名单备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人员更换需经甲方同意。4、其它未约定的事项参照招标文件执行。十三、合同的解除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和其他相关责任:1、乙方签订合同后,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的内容及时间节点实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未能按投标时的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人员、设备、平台、站所等配置、建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在服务期内考核情况有不合格等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因运维管理原因,造成严重污染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5、运维期间或上级部门督查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争议的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服务期结束前,乙方完成移交清单给丙方,并在合同结束一个月内完成各乡镇街道运维对象移交工作,无正当理由丙方不得拒绝接收,移交清单报甲方备案;完成全部移交工作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服务费用。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安吉县财政局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两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订后30天内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丙方: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方提交投标文件须知1、标方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招标方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方的风险。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正确的。4、招标方将应用投标方提交的资料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方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投标方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方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不可缺)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封面格式: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三、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投标资格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3)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有格式的参照后附件格式,无格式的投标单位自拟。四、投标资格声明书格式:投标资格声明书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我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我方承诺:最近三年我方无行贿犯罪行为,若我方中标,愿意接受社会监督和检察院调查。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年月日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及以上金额)等行政处罚。五、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分类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投标人必须如实且规范填写本表格。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非中小企业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无效;3、各投标人应认真仔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出现以下情况,投标文件无效:(1)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行业填写错误(错填为“采购文件确定的行业”的除外、未填写行业全称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明显笔误的除外)或者未填写行业的;(2)投标人填写的行业不是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的(如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类型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标人填写为制造业或其他行业的);(3)投标人填写的类型正确、但数据错误,且投标人对填报的数据来源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解释不合理评标委员会不认可的;(4)投标人填写的类型错误,大型企业填写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4、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提供社保缴纳人员名单、录用的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七、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不用提供)(采购人名称):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1.本公司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如下:(1)附:。(2)附:。2.本公司参加_(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本声明函为监狱企业填写。2)后附相关部门认定盖章认定证明文件且有效期内。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八、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性别,职务,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邮编。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盖章:年月日----------------------------------------------------------------------------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附:被授权人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机构章)十、***/技术文件目录:***文件包括: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体系认证;5)业绩(格式见附件);6)企业实力;7)人员技术力量;8)***响应表(格式见附件);9)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技术文件包括:1)总体要求的理解;2)运维方案;3)应急预案;4)车辆及设备配备;5)检测能力;6)维修能力;7)运行维护的保证措施;8)增值服务;9)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以上***/技术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有格式的参照后附件格式,无格式的投标单位自拟。十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招标采购单位)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天。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名称(盖章):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性别,职务,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邮编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十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盖章:年月日----------------------------------------------------------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附:被授权人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机构章)十四、投标人情况一览表投标人情况一览表公司名称注册资金地址、邮编主要业务范围企业性质成立时间生产经营场所规模(平方)公司领导班子构成情况法人代表公司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公司人员职称构成情况人员总数(人)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其他人员构成(%)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后勤人员其他上年度末资产及负债情况总资产固定资产净额流动资产资产负债企业概况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盖章:年月日十五、***响应表格式:***响应表序 号内容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偏离原因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行数可视情况自行添加。不填写视同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盖章:年月日十六、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实施时间项目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项目合同金额(单位:万元)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盖章:年月日十七、项目负责人一览表项目负责人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性别年龄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学历参加工作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 资格证书名称、编号 资格证书名称、编号 资格证书名称、编号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业主单位业主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地点项目地点日期日期备注备注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盖章:年月日注:按评分要求提供。十八、技术响应表格式:技术响应表序 号内容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偏离原因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行数可视情况自行添加。不填写视同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盖章:年月日十九、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相关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等附后。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盖章:年月日报价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不可缺)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报价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报价文件封面格式: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报价文件目录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报价明细表: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三、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内容数量备注1项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注: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约定的技术服务费用、现场技术服务、数据采集、成果验收等工作所需的费用以及设备费、设施正常运行所产生的电费、人员来往的交通、通信、食宿、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2、以上报价为一年期费用总价,报价不得超上限价,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3、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4、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内容具体内容数量(以实际交付结算)单位单价合计(元)1水质在线检测设备运行维护是指对在线水质检测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按要求更换水质检测耗材,保障数据正常显示和报送12个 元/个/年2农村生活污水终端设施运行维护6T/D-29T/D 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557座 元/座/年330T/D-99T/D 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115座 元/座/年4100T/D-199T/D 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24座 元/座/年5200T/D-299T/D以上(含200T/D)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5座 元/座/年6300T/DD-399T/D(含300T/D)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2座 元/座/年7400T/DD-499T/D(含400T/D)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1座 元/座/年8500T/D及以上2座 元/座/年9提升泵站维护45座 元/座/年10湿地24座 元/座/年11阶段性停运设施28座 元/座/年12是指除终端设施(微动力终端、户用处理罐、无动力人工湿地)、提升泵站、简易设施(无动力)以外的其他所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包含但不限于管网、清扫井、化粪池、隔油池、检查井、生态池等)运行维护。44365户 元/户/年13省县管理平台运行维护费及污泥等废弃物处置是指按照省市县主管部门要求,对省、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监督管理平台进行数据上报、补充、更新等维护工作,以及处理设备、化粪池、隔油池、格栅井、人工湿地产生的污泥、粪便、油脂、栅渣、收割后人工湿地植物等废弃物的处置。1/ 元/年总价合计 元注:本次招标设施数量、受益户数为乡镇(街道)自查上报和第三方运维单位实际运维提供的数据(设施数量、受益户数均有动态变化可能),结算时以移交的实际设施数量及受益农户数量为准。每半年,采购人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移交清单进行调整。注: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约定的技术服务费用、现场技术服务、数据采集、成果验收等工作所需的费用以及设备费、设施正常运行所产生的电费、人员来往的交通、通信、食宿、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2、各投标人报价响应时每项单价不得高于单价最高限价,如其中某一项单价超出单价最高限价将做投标无效处理。3、最终合计数应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一致。4、运维费用计算方法:运维费用按各项中标单价×移交运维的实际户数或运维设施数×实际运维服务时间,结合考核结果计算。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不超过项目预算总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第7章、专家评分索引表序号评分内容标准分自评分在投标文件中所对应的页码注:“专家评分索引表”装订在***技术文件首页。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在投标文件中所对应的页码,否则有可能做无效标处理。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ZSY20260818采购单位: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二六年十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第二章、招标需求4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须知前附表21一、总则24二、招标文件25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6四、开标31五、资格证明文件审查32六、评标32六、定标34七、合同授予34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5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9第七章、专家评分索引表73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 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ZSY20260818项目名称: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18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数量:1简要规格描述: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5吨以上(不含5吨)终端设备的运维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备注: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金额,否则投标无效。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一年,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最多可续签2次。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非中小企业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6年11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采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数字证书申领;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及开标。开标时间:2026年11月/日10:30开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及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3)采购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安吉县天荒坪中路与翠竹路交叉口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925756质疑联系人:潘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2-59257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上郎新村6-9幢上郎社区文化服务楼3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385728189质疑联系人:苗睿质疑联系方式:1506728106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吉县财政局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凤凰路凤凰五区188号传真:/联系人:采监科沈虹监督投诉电话:***第二章、招标需求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是采购人为该项目的供应商提出的技术规范要求,为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的依据。本章所提出的内容为本项目的最低要求,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损失。项目编号:HZSY20260818项目名称: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项目概况1、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数量及单项预算价(最高限价)如下:序号项目内容具体内容数量(以实际交付结算)单位预算单价(单价最高限价)1水质在线检测设备运行维护是指对在线水质检测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按要求更换水质检测耗材,保障数据正常显示和报送12个***元/个/年2农村生活污水终端设施运行维护6T/D-29T/D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557座12500元/座/年330T/D-99T/D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115座17500元/座/年4100T/D-199T/D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24座25000元/座/年5200T/D-299T/D以上(含200T/D)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5座50000元/座/年6300T/DD-399T/D(含300T/D)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2座165000元/座/年7400T/DD-499T/D(含400T/D)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1座192000元/座/年8500T/D及以上2座220000元/座/年9提升泵站维护45座3500元/座/年10湿地24座2800元/座/年11阶段性停运设施28座800元/座/年12除终端设施(微动力终端、户用处理罐、无动力人工湿地)、提升泵站、简易设施(无动力)以外的其他所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包含但不限于管网、清扫井、化粪池、隔油池、检查井、生态池等)运行维护。44365户133元/户/年13省县管理平台运行维护费及污泥等废弃物处置按照省市县主管部门要求,对省、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监督管理平台进行数据上报、补充、更新等维护工作,以及处理设备、化粪池、隔油池、格栅井、人工湿地产生的污泥、粪便、油脂、栅渣、收割后人工湿地植物等废弃物的处置。1/300000元/年注:本次招标设施数量、受益户数为乡镇(街道)自查上报和第三方运维单位实际运维提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项目编号:HZSY20260818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6-10-11 17:00:00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上郎新村6-9幢上郎社区文化服务楼3楼),也可将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313944962@qq.com,并将盖章原件邮寄至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上郎新村6-9幢上郎社区文化服务楼3楼)
3、意见接收机构: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联系人:陈先生
5、联系电话:13385728189
6、联系邮箱:313944962@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以书面形式递交,并请于2026年10月11日17时00分前将书面材料送至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上郎新村6-9幢上郎社区文化服务楼3楼);或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313944962@qq.com,并在相关材料中告知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2、各潜在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3、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款第三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五、注意事项:
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完善采购需求参考所用。代理机构不对意见建议书面一一回复,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采购公告。
附件信息:
(意见征询版)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docx (213.3 KB)
(意见征询版)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docx
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HZSY20260818
采购单位: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
第二章、招标需求4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1
投标须知前附表21
一、总则24
二、招标文件25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6
四、开标31
五、资格证明文件审查32
六、评标32
六、定标34
七、合同授予34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5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5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9
第七章、专家评分索引表73
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项目概况 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SY20260818
项目名称: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元):18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5吨以上(不含5吨)终端设备的运维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金额,否则投标无效。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一年,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最多可续签2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非中小企业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11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
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采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数字证书申领;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及开标。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日10:30
开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采购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吉县天荒坪中路与翠竹路交叉口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925756
质疑联系人: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2-5925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上郎新村6-9幢上郎社区文化服务楼3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385728189
质疑联系人:苗睿
质疑联系方式:1506728106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凤凰路凤凰五区188号
传真:/
联系人:采监科沈虹
监督投诉电话:***
第二章、招标需求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是采购人为该项目的供应商提出的技术规范要求,为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的依据。本章所提出的内容为本项目的最低要求,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损失。
项目编号:HZSY20260818
项目名称: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项目概况
1、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数量及单项预算价(最高限价)如下: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具体内容 | 数量(以实际交付结算) | 单位 | 预算单价(单价最高限价) |
| 1 | 水质在线检测设备运行维护 | 是指对在线水质检测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按要求更换水质检测耗材,保障数据正常显示和报送 | 12 | 个 | ***元/个/年 |
| 2 | 农村生活污水终端设施运行维护 | 6T/D-29T/D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 | 557 | 座 | 12500元/座/年 |
| 3 | 30T/D-99T/D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 | 115 | 座 | 17500元/座/年 | |
| 4 | 100T/D-199T/D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 | 24 | 座 | 25000元/座/年 | |
| 5 | 200T/D-299T/D以上(含200T/D)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 | 5 | 座 | 50000元/座/年 | |
| 6 | 300T/DD-399T/D(含300T/D)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 | 2 | 座 | 165000元/座/年 | |
| 7 | 400T/DD-499T/D(含400T/D)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 | 1 | 座 | 192000元/座/年 | |
| 8 | 500T/D及以上 | 2 | 座 | 220000元/座/年 | |
| 9 | 提升泵站维护 | 45 | 座 | 3500元/座/年 | |
| 10 | 湿地 | 24 | 座 | 2800元/座/年 | |
| 11 | 阶段性停运设施 | 28 | 座 | 800元/座/年 | |
| 12 | 除终端设施(微动力终端、户用处理罐、无动力人工湿地)、提升泵站、简易设施(无动力)以外的其他所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包含但不限于管网、清扫井、化粪池、隔油池、检查井、生态池等)运行维护。 | 44365 | 户 | 133元/户/年 | |
| 13 | 省县管理平台运行维护费及污泥等废弃物处置 | 按照省市县主管部门要求,对省、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监督管理平台进行数据上报、补充、更新等维护工作,以及处理设备、化粪池、隔油池、格栅井、人工湿地产生的污泥、粪便、油脂、栅渣、收割后人工湿地植物等废弃物的处置。 | 1 | / | 300000元/年 |
| 注:本次招标设施数量、受益户数为乡镇(街道)自查上报和第三方运维单位实际运维提供的数据(设施数量、受益户数均有动态变化可能),结算时以移交的实际设施数量及受益农户数量为准。每半年,采购人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移交清单进行调整。 | |||||
▲注:各投标人报价响应时每项单价不得高于单价最高限价,如其中某一项单价超出单价最高限价将做投标无效处理。运维费用按各项中标单价×移交运维的实际户数或运维设施数×实际运维服务时间,结合考核结果计算。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不超过项目预算总价。
2、项目具体内容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5吨以上(不含5吨)终端设备的运维服务。
3、运维要求
(一)终端运维标准
1、6吨至30吨终端及泵站每月至少巡检2次;
2、30吨及以上终端每月至少巡检4次。
(二)管网运维
1、针对户内设施(隔油池、化粪池)根据业主诉求进行处理;
2、管网每月至少巡检1次(查看管网是否破损、堵塞、渗漏,滤网);疏通(全线每年至少2次);
3、检查井每月至少巡检1次;清掏(每年至少2次)。
(三)其他
1、设备与设施巡检维护
(1)巡检时检查核心设备:对水泵、风机、控制柜、太阳能等设备及线路进行检查,确保正常运行,及时维修或更换故障设备,并形成巡检台账。
(2)巡检时检查附属设施:检查绿化、护栏、格栅、标识牌是否完好,并检查池体有无渗漏、杂物或淤泥,并形成巡检台账。
2、维修范围
(1)终端:更换及维修标牌、护栏、井盖、井框、草坪、景观树木、湿地植被、控制柜及其内部零部件(PLC、时间继电器、断路器、中间继电器、接触器、热保护器,接线端子等)回转式风机、电磁隔膜泵、污水自吸泵、污水提升泵、污水回流泵、硝化液回流泵、液位器、曝气管,电源线(终端接线端至电表接线端)等;
(2)管网:更换及维修路面管网的井盖、井框、管道、接头、防坠网等。
(3)维修限额标准:农村终端、管网等设施单次单项抢维修费用在5000.00元及以内的,由运维方承担(涉及终端等设施内水泵等设备的更换时,需通过业主报备,原则上采用原品牌、型号),单次单项超过5000元的,需经乡镇、街道及业主审核后,方可实施。
3、水质采样与达标管理
(1)日常检测:
日处理量30吨及以上的终端,每月采样检测1次;日处理量30吨以下的终端,每季度采样检测1次,且采样频次不低于省厅最低要求。
日处理量30吨以下的终端,每季度采样1次。
(2)异常数据整改:对检测数据异常的,须及时现场排查原因并整改到位。
4、运维台账与记录
(1)做好纸质与电子台账:完整填写运维巡检、养护、维修记录。
(2)同步企业运维平台:在企业平台上传巡检数据、现场照片及所有设施情况。
5、数字化平台管理
(1)确保平台数据完整:运维平台需包含所有终端的基础资料及每次巡检记录。
(2)实现平台互联互通:确保企业运维平台与省级监管系统适配,支持标准化运维内容的对接与查询。
四、整体要求
1、运维期间,运维单位负责对安吉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含终端设施、管网及其他设施)等进行巡检、养护和维修,保障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数据完整率和有效率达到主管部门要求。因运维单位未尽维护责任导致的设备损坏由运维单位负责解决。
2、供应商需确保将所有运维数据无缝对接上传至省县监管平台。
3、运维期间,供应商需保障省县运维平台的正常、稳定运行,数据完整率和有效率达到主管部门要求。
4、配电设施到位,运转正常,无缺损、漏电、跳闸、读数异常等现象;保证设备运转正常,设施运行良好。
5、配备管网疏通、吸污、检测等其他相关专用设备,定期检查、清理污水井和管道淤积物,保持管道的过流通畅,无堵塞、污水外溢等现象发生。
6、格栅井、调节池、一体化设备、沉淀池、出水井的定期清理,保障进出水通畅,妥善处置清理产生的垃圾、污泥,清理周期由按工艺和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7、做好植被养护。人工湿地水生植物的清捞,复合湿地绿色植物的季节性除草、防冻、修剪、清理和补种,无占绿、毁绿、虫害、枯烂枝头、枝体倾斜等现象,并保证人工湿地的清洁、美观和正常运行。
8、污水处理设施的设备、附属设施和环境的清理清洁。
9、运维人员应定期参加污水治理技术培训,了解和掌握污水处理工艺的原理和维护方式,提高维护能力。
10、在运维过程中,发现出水水质未达到设计标准,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异常(如基础沉降导致泄漏)的,应第一时间汇报主管部门,并在后续消缺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
11、建立运行维护管理台帐,内容包括污水处理设施详细信息、操作规范规程、处理水量记录、水质检测记录、运行维护管理巡查、维修记录等。
12、对运维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并统计、输出各类报表,每月报送主管部门。
13、省、县智能监控平台,由中标单位派驻平台运维人员,维护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定期传输水质、水量及巡检、标准化等数据。
14、接受和服从本县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和考核,安排专人协助主管部门完成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现场巡查、资料上报等工作。
15、供应商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管理规范。
16、在中标后30天内,中标单位(外地公司)必须在安吉县成立分公司。
17、在中标后10天内,中标单位必须按要求配置通勤车辆、特殊车辆及设备。
18、在中标后30天内,中标单位必须在安吉县域内建立水质化验室,面积不少于100平方,至少满足八项水质指标:PH,悬浮物(SS),化学需氧量(CODcr),总磷(TP),总氮(TN),氨氮(NH3-N),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等以上的检测(其中粪大肠杆菌可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且不得低于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要求达到的水质指标。
19、完成主管部门或各乡镇(街道)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具体要求
1、管理制度。供应商应当建立成熟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维管理制度、运维人员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现场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制度、应急预案、车辆管理制度、化验室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内部考核管理制度、异常情况信息报送制度等。
2、技术人员。配备足够的管理、技术及运维操作人员,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运维人员基本配备表
| 序号 | 职务 | 人数 | 要求 |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环境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开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
| 2 | ▲运维技术负责人 | 1 | 环境类或水污染治理或市政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开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
| 3 | ▲化验室负责人 | 1 | 环境类或化学类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开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
| 4 | 信息中心负责人 | 1 | 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计算机或信息化专业) |
| 5 | 服务站负责人 | 8 | 具备两年及以上运维管理经验 |
| 6 | 运维养护员 | 30 | 经过专业培训的运维养护员 |
| 7 | 电工 | 4 | 持电工证 |
| 8 | 其它人员 | 按需要配备 | |
| 备注:上述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要更换必须要求具有同等资质人员替代)。人员的实际在岗情况将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及考勤记录作为主要核查依据。 | |||
3、服务能力。供应商应中标后在安吉县区域范围内成立分公司,设立专门的办公场所。安吉分公司须配备必要的设备,同时建立符合标准的化验室,具体要求如下:
| 项目 | 具体要求 | 备注 |
| 企业运维平台 | 包含但不仅限于基础信息库、人员管理、内部规范、权限管理、设施信息管理、运维工作管理、政策导则、信息报送、报表管理9大功能模块 | 具体要求见第6点 |
| 化验室面积 | 不少于100平方米 | 实验室必须在安吉县域内 |
| 化验室具备检测能力 | PH,悬浮物(SS),化学需氧量(CODcr),总磷(TP),总氮(TN),氨氮(NH3-N),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 | 粪大肠菌群可委托具有专业资质认证的第三方进行检测 |
| 化验室工具 | 取样装置5组及以上 |
注:供应商应在中标后30天内完成化验室建设,并确保化验室建设期间终端水质检测频次仍能满足要求。化验室运行及化验操作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导则要求,化验室运行过程中所采购的或产生危废物必须按照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导则要求要求予以处理,若发现供应商化验室运行违法违规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化验室检测化验数据应当准确,主管部门不定期抽检对比检测数据,化验数据存在明显偏差的,供应商应当在限期内整改。
4、车辆及设备。配备足够的运维车辆、工具等各类设备,具体要求如下:
| 项目 | 具体要求 | 数量 |
| 运维车辆 | 汽车 | 10辆及以上 |
| 吸污车(至少1辆4吨及以上) | 3辆及以上 | |
| 管道冲洗车 | 2辆及以上 | |
| 运维工器具 | CCTV管道检测仪 | 1套及以上 |
| 小型管道疏通车 | 1辆及以上 | |
| 管道内窥镜 | 1套及以上 | |
| 移动水质检测设备(至少具备检测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三项能力) | 2套及以上 | |
| 毒气检测仪 | 8套及以上 | |
| 移动供电设备 | 1套及以上 |
注:上表中所要求的是运维车辆、工具等各类设备的最低数量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设备的配备清单、照片、车辆行驶证扫描件、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和租赁发票扫描件。
5、按照半小时服务圈设置运维服务站,根据实际需求设置巡查小组,具体要求如下:
| 项目 | 内容 | 具体要求 | 数量 |
| 单个服务站设置 | 点位和场所面积 | 按照半小时服务圈设置点位,办公面积40平方米及以上(含仓库) | 5 |
| 服务站负责人 | 具备两年及以上运维管理经验 | 1名 | |
| 养护小组设置 | 按8个设施/组/天 | 组数按需配备 | |
| 养护小组人员 | 经过专业技术培训 | 2名及以上/组 | |
| 车辆 | 小型货车或皮卡车等 | 2辆及以上 | |
| 工具与配件 | 各类运维所需配件 | 按需配备 | |
| 巡查小组 | 巡查小组配备 | 养护人员,电工及其他专业操作人员 | 3名及以上/组 |
6、企业运维平台(软件)
▲运维平台(软件)应当包含但不仅限于基础信息库、人员管理、内部规范、权限管理、设施信息管理、运维工作管理、政策导则、信息报送、报表管理9大功能模块,同时具备下述功能,需确保企业运维平台与现有的终端、省市县各级监管平台数据传输。运维平台(软件)运行过程中,采购人如有新需求,则需要对其模块进行增加,并对软件进行优化,费用不另行增加。
6.1、基础信息库功能
企业运维平台(软件)必须可以对片区内所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础信息进行存档并进行数据化管理。所有设施、接户、管理人员、基础信息等资料均可在平台软件中进行查询。
6.2、人员管理功能
企业运维平台(软件)可以对站点维护人员考勤维护情况自动进行记录、统计与分析。考勤记录包括维护人员到达时间、在现场停留时间、离开时间、每月巡检次数等信息。平台支持远程站点打分功能,即管理人员可根据展示平台考勤记录及照片记录、实时数据等信息对站点维护情况进行打分,并可以查看运维人员每日运维轨迹。可以对平台使用人员进行信息维护,比如姓名、手机号码、性别、所属部门等信息。
6.3、内部规范功能
运维平台(软件)能存储运维企业内部管理规范,设定考核机制,分析平台存储数据,根据运维时效、员工到岗率、问题解决率、水质达标情况、业主评价等各项功能信息的采集,形成内部规范管理考核模块,定期考核并形成结果。
6.4、权限管理功能
企业运维平台(软件)能根据各类不同需要设置权限管理,满足主管部门整体化查询信息,各乡镇(街道)区域化查询信息的需要,不同的角色用户对平台有不同的操作权限,可以在权限管理模块里面进行相应的设定和修改。根据权限可设定用户对哪些片区的站点具有维护、查看等权限。
6.5、设施信息管理功能
企业运维平台(软件)应当将所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以站点形式在地图上分布显示,点击每个设施可以查询该站点名称、具体位置(乡镇、村)及处理工艺、规模、类型和管理人员、联系方式、现状照片、运维状况等信息,并可根据需要在后台随时进行数据更新。
6.6、运维工作管理功能
①站点实时状况监控。企业运维平台(软件)可以采集站点设施设备运行工况、流量、电耗等数据,并在软件中进行直观的展现。平台展现可以使用图画、数字等多种形式。平台可以实时控制设备启动和停止,修改站点运行策略。
②数据统计分析。企业运维平台(软件)记录污水处理设施的实时数据,并提供实时数据的历史查询,同时平台自动汇总每日实时数据,包括每日水量,设备运行时长,电耗等。平台可将历史汇总数据进行永久储存,并在软件中提供曲线和报表查询。
③现场监控。企业运维平台(软件)能通过实时监控或抓拍方式实时呈现污水处理站点现场情况(具体监控方式参照现场硬件)。
④区域水流量及水质报表。企业运维平台(软件)对站点可以进行水流量、水质等信息的实时以及历史查询,采用最直观的表格树以及其他形式来呈现水流量、水质总报表,并储存相关在线检测相关数据。实现根据不同区域、级别反应不同的水流总量、水质信息,并根据相应权限,运维平台会自动将站点水量、水质情况进行汇总。
⑤告警信息需求。当站点的设备停止工作或者出现异常情况,比如:风机、水泵等设备不正常工作,水流量异常、终端站点断电、在线水质检测终端水质异常等情况,在企业运维平台进行告警提示,同步报告至县级监管平台。
6.7、政策导则管理功能
可以存储相关政策导则,并对相关文件进行分类,便于查阅。
6.8、信息报送功能
根据省市县监管平台需求,建立信息报送功能,确保相关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6.9、报表管理功能
对平台中所有类型的报表,如考核表格、水质分析表格、设施运行工况表格等,进行分类归档,实现集中汇总查询。
6.10、其他供应商开展工作所需的功能模块。
7、农村生活污水终端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7.1、所有终端设施正常运行;
7.2、各养护小组对片区内的终端设施(集中式处理终端、户用处理罐、无动力人工湿地)开展全方位的巡检,频次需符合标准化运维相关要求,定期检查管网畅通、配电设施、植被养护、水质等情况,落实因自身运行维护管理不当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维修和更换,并建立记录台账,上传省县监管平台;
7.3、每年12月份由专业人员对终端处理设备进行一次彻查与清理,并检查曝气装置及潜污泵等,有老化、损毁发生时进行清洗和更换,并将整体情况报告提交至县主管部门;
7.4、定期检查各设施设备的完整性、安全性,发现需大修问题(7.15项)及时做好安全防护并上报,由属地乡镇(街道)进行维修。
7.5、主要设备定期保养:须按说明书定期检查保养终端提升泵、回流泵、风机等主要设备运行情况,有损坏及时维修保证正常运行,并做好台账记录;
7.6、配电设备定期保养:定期检查电控柜内各控制钮的运行情况,有损坏及时维修保证正常运行,并做好台账记录;
7.7、远程控制模块定期维护:定期检查远程控制模块各类功能的运行情况,有损坏及时维修保证正常运行,并做好台账记录。
7.8、终端围栏、电控柜、各类设施设备、公示牌、绿化及其他设施维护要求:
①围栏:围栏无倾倒、损坏,外观整洁,整体完好,不存在安全隐患;
②电控柜:电控柜整体完好无锈,不漏雨,相关门锁等配件完好,保障用电安全;
③设施:保证设施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类池体及其附属设施、终端附属人工湿地、风机、水泵、气泵、回流泵、流量计、曝气管路系统、远程控制设备、在线水质监测等相关所有设备的完好及日常正常使用,对在线水质监测设施进行养护并添加相关药剂和耗材,保证其正常运行;
④公示牌:公示牌外观完好,无锈、无倾倒、破损,确保公示内容清晰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更新。设立警示标语并予以维护;
⑤绿化:终端内绿化成活率达到90%,湿地植物存活率达到90%,且生长良好,无杂草杂物,若运维期间绿化破坏死亡,由供应商补种;
⑥其他设施:保证终端检查井盖完好无破损,保证终端防坠网完好无破损,保证出水井清洁完好;
7.9、按照《条例》要求对所有终端设施进行进出水检测,确保终端设施出水水质能达到主管部门要求的排放标准,并根据省市县最新相关文件要求或实际需要进行调整。此外还应根据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实际需求对终端设施进行额外的检测;
7.10、如发现进出水水质、水量出现异常,影响正常运行的,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危害后果,及时上报,并及时排查检修;
7.11、积极配合省市县各级部门的考核、水质抽检、调研等各项工作;
7.12、供应商负责终端设施清掏,并对清掏产生的污泥及其他杂物进行有效处置。处置要求:严格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终端运维清掏出的污泥及其他杂物进行无害化处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各乡镇及主管部门积极配合;终端调节池每半年至少清淤一次,厌氧池、兼氧池、好氧池、沉淀池等相关设施每年至少清淤一次,并根据省市县最新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整,同时建立相关台帐记录;若实际操作中上述清淤频率不能满足需求的,供应商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增加清淤频率,同时建立实际清掏频率评估机制,对相关设施清淤频率进行记录评估最佳清淤频率。
7.13、定期检查人工湿地植物生长状况,并进行病虫害防治;及时补种和修枝剪叶,清除杂草、垃圾、污物等;清扫湿地周边及湿地内部堆放的垃圾、污物,保持植物长势良好;每月检查土壤表面的水流情况,若有溢流、堵塞情况发生,记录并及时上报相关单位;对湿地进行整修,防止污水外溢,滋生蚊蝇;定期检查过滤系统是否堵塞,如遇堵塞及时采取措施时行清理或疏通,保证出水畅通;
7.14、根据运维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要求建立终端运维台账(一池一档),就终端维护检修记录等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
7.15、加强对事故风险影响(包括终端防涝措施等)的预防对策和管理措施,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制度。如遇台风、暴雪等自然性突发灾害,应提前关闭电控柜内开关,对终端处理设备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灾后及时重启开关,并检查损坏情况,若损坏,应及时修复并上报。
7.16、维修范围。除以下情况外,其他维修事项及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①暴雨、洪水、台风、海啸、地震、塌方、雷电、火灾等不可预见原因造成的处理设施损坏的;
②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沉降,造成处理设施损坏的;违法排污、人为破坏等造成的处理设施损毁或被盗的;
③池体(罐体)倾斜、开裂、自然老化、上浮等问题造成损坏的;
④建成5年以上的终端,初始安装的水泵、风机、控制柜、消毒设备的更换;
⑤人工湿地填料的更换,池体填料(包括球类填料、弹性填料、生物膜等)及曝气设施的更换,MBR膜的更换;
⑥水质在线检测设备的修复,单设备单次维修5000元以上的;
⑦因农户或相关施工方私拉乱接,造成控制模块、电器设备损坏的;
⑧因交通事故造成设施终端损坏的;
⑨运维单位在巡查中发现不属于维修范围内的问题后应及时上报,乡镇(街道)未及时修复,造成问题扩大的。
7.17、其它要求
①运维期间终端如因改造需增加终端内污水处理设备,成交供应商应将其纳入维护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费用不再增加且不得拒绝接收;运维期间各乡镇(街道)新增委托终端设施的,供应商应按本次中标单价纳入维护管理,费用按实结算;因拆迁、改造等原因导致终端设施拆除或改变运维方式的,供应商应根据实际处理模式调整相应运维费用。
②供应商应当根据主管部门或各乡镇相关(街道)的需求,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改造各项工程项目中,免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③终端站点在运维过程中正常运行所产生的电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④运维期限内,终端站点内所有设备损坏及相关附属设施(包含但不仅限于风机、水泵、气泵、回流泵、流量计、曝气管路系统、远程控制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井盖、防坠网、公示牌、围栏等相关所有设备及附属设施),除7.16项规定之外的,由供应商负责维修及更换,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⑤除上述要求外,供应商工作应当根据省市县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8、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及其他设施运行维护
8.1、对终端设施以外的其他所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含但不限于管网、清扫井、化粪池、检查井、生态池、提升泵站及其附属设备、简易设施、绿化、防坠网等)进行运行维护,保证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8.2、确保管网系统畅通,发现淤积及时疏通;
8.3、定期检查各设施设备、井盖、各种盖板的完整性、安全性,定期检查接户管等管道的运行情况,发现需大修问题(8.9项)及时做好安全防护并上报,由属地乡镇(街道)进行维修。
8.4、定期检查提升泵站及其附属设施,确保运行正常。泵站内所有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包含但不仅限于水泵、管路系统、井盖、防坠网、公示牌、绿化、围栏、设备房等相关所有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损坏,除8.9项之外的,由供应商负责维修及更换,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8.5、定期检查清扫井、隔油池、化粪池、检查井、生态池、简易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8.6、发生紧急重大故障、严重问题等情况及时通知各乡镇部门(1小时内须通知到位);
8.7、运维过程中设施正常运行所产生的电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8、供应商负责管网及各类设施的维护,并对各类设施维护产生的污泥及其他杂物进行处置。处置要求:严格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对各类设施运维清掏出的污泥及其他杂物进行无害化处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对纳入农村生活污水长效运维管理的清扫井、格栅井、隔油池、提升泵站及相关调节池、格栅井等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并及时进行清渣,检查格栅、隔板等是否损坏或缺失,并做好维修,保持清扫井、格栅井的正常功能;调节池、提升泵站、大型格栅井等每半年至少清淤一次;化粪池等相关设施每年至少清淤一次。若实际操作中上述清淤频率不能满足需求的,供应商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增加清淤频率,同时建立实际使用清掏频率评估机制,对全县相关设施清淤频率进行记录评估最佳清淤频率。
8.9、维修范围。除以下情况外,其他维修事项及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①暴雨、洪水、台风、海啸、地震、塌方、雷电、火灾等不可预见原因造成的处理设施损坏的;
②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沉降,引起管道设施损坏的;
③违法排污、人为破坏等造成的管道设施堵塞、损毁的;
④因地质原因造成管道上浮等问题的;
⑤因农户或施工方施工活动造成的管道损坏的;
⑥因交通事故造成管道设施损坏的;
⑦硬化地(路)面的开挖修复:
⑧运维单位在巡查中发现不属于维修范围内的问题后应及时上报,乡镇(街道)未及时修复,造成问题扩大的。
8.10、其它要求
①运维期间各乡镇(街道)新增委托管网等污水处理设施设施的,供应商应按本次中标单价纳入维护管理,费用按实结算且不得拒绝接收;因拆迁、改造等原因导致管网设施拆除的,供应商应根据实际调整相应运维费用。
②供应商应当根据主管部门或各乡镇相关(街道)的需求,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改造各项工程项目中,免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③除上述要求外,供应商工作仍应当满足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标准》(DB33/T1212-2020)中各项要求,并根据省市县最新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9、省县监管平台数据维护。供应商应按照省、县主管部门要求,派驻专职工作人员对监管平台进行日常数据维护,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村、自然村信息复核;集中式处理设施、户用处理设施(罐)、简易设施、公共化粪池信息更新;农户接户信息复核;新建改建设施信息更新;水质检测情况信息更新;标准化运维信息维护。
10、污泥等废弃物的处置。供应商应按照省、县主管部门要求,对处理设备、化粪池、隔油池、格栅井、人工湿地产生的污泥、粪便、油脂、栅渣、收割后人工湿地植物等废弃物进行有效处置。
五、运维服务期结束后的项目移交
1、在运行期结束移交时,设备必须保存完好,能正常运行,出水达标情况符合主管部门要求。
2、运行期结束移交时,应同时移交运营所产生的数据和相关管理资料。
3、在运行期结束移交时,应提供移交后管理人员的管理培训(保障新的管理人员能正常上岗操作),并提供1年时间的免费咨询服务和现场指导。
4、在运维期内,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项目的运维管理出现问题并造成损失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重大平安信访事件的,供应商必须赔偿相应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合同,并有权另行选择其他运维管理商进行项目的运营维护,并且供应商必须配合做好项目的移交工作。
六、运维报告报送要求
(一)月度运维总结报告
运维单位须按乡镇(街道)单独编制月度运维总结报告,于每月10日前报送县住建局,报告内容必须完整包含以下四项:
1、设施运行率、完好率、故障处置率;
2、巡检、清淤、维修、耗材更换明细;
3、水质自检结果、异常问题及整改情况;
4、设施月度用电情况;
5、下月运维计划。
月报考核与处罚:
1、迟报1次,扣1分;
2、缺报1个乡镇(街道),扣2分;
3、3个月缺报,县住建局有权直接终止运维合同。
(二)年度总评
年度运维总报告:每年1月15日前提交,内容应覆盖全年运维绩效、水质达标率、经费使用情况、下一年度工作建议。
年度报告须经所在乡镇(街道)签字确认,未确认视同未报送,按缺报处理。
(三)“一设施一档案”电子化台账
运维单位须对所有设施建立“一设施一档案”,所有巡检、维修、水质检测等记录实时上传智慧监管平台,同时保存纸质与电子档案。
台账管理处罚:
1、台账缺失一项,扣0.5分;
2、台账造假,视情节严重性(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巡检记录、伪造水质检测数据、伪造维修及清淤记录、虚假上传运维轨迹、虚假填报设施运行状态等),可直接解除运维合同,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水质不达标处置与运维范围剔除规定
(一)水质判定标准
运维单位按规定开展水质自检,配合第三方抽检。出水水质不符合《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21、《农村生活污水户用处理设备水污染物排放要求》DB33/T2377-2021的,认定为水质不达标设施。同一设施连续2次及以上检测不达标,或季度内累计3次及以上检测不达标,直接判定该设施为水质不达标设施。县住建局将不定期开展水质动态检测与随机抽检,结果作为运维考核重要依据。
(二)责任划分与整改主体
因运维单位原因(如巡检不到位、清淤不及时、设备未维修、曝气不正常、药剂未投加、操作不当等)造成水质不达标的,由运维单位负责立即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
因非运维原因(如池体破损、管网塌陷、工艺先天不足、农户乱排、改造不到位、历史遗留问题等)造成水质不达标的,由所属乡镇(街道)负主体整改责任,运维单位负责技术配合、数据跟踪。
(三)水质不达标上报与整改要求
运维单位发现水质不达标,须在24小时内书面上报县住建局及所属乡镇(街道),出具《水质不达标告知单》,明确超标点位、指标、原因判定及整改建议。
乡镇(街道)在收到告知单后,属于自身责任的,须立即组织整改;属于运维单位责任的,须督促运维单位限期整改。
(四)运维单位水质超标违约责任
运维单位因运维问题导致出水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除接受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外,还应向县住建局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超标排放终端点位当月实际运维费用×2违约金在当期应付运维经费中直接扣除。因运维单位原因超标排放造成主管部门或第三方损失的,由运维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运维范围剔除情形
对于非运维原因导致的水质不达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该设施从县住建局统一运维范围中剔除:
1、乡镇(街道)明确不愿意整改,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启动整改的;
2、乡镇(街道)已组织整改,但经多次整改后水质仍持续不达标,且短期内无法完成有效改造的。
被剔除设施的管理方式:
1、不再由中标运维单位负责运维;
2、由所属乡镇(街道)自行接管运维、自行管理、自行承担费用;
3、县住建局不再拨付该设施运维经费,不再纳入统一运维考核。
剔除程序:由运维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经县住建局、乡镇(街道)现场核实确认后,自确认之日起执行。
8、监管职责与考核运用
一、县住建局对第三方运维单位监管及考核方面
1、每半年抽查一次,抽查终端数量比例不少于5%。
2、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在一周内整改完成,如发现故意瞒报的,视作违约。
3、整改过程和结果验收由乡镇监管完成,并列入下次抽查必查要点,如不落实,加重扣分;如发现假整改、整改敷衍、长期骗改行为3次以上,采购人可中止合同。
二、对乡镇运维工作考核方面
1、县级部门抽查、督查同时对乡镇工作同步考核。
2、县级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由乡镇分管领导牵头并在整改单上签字。
3、如发生不落实,加重扣分;如发现假整改、整改敷衍、长期骗改行为等违约情形,处罚第三方的同时同步上报所在乡镇党委政府。
考核加分
1.农村生活污水长效运维工作获得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正面报道,每篇加1分,最多不超过2分。
2.农村生活污水长效运维工作县主要领导及市分管领导正面批示每篇加0.5分,市主要领导及省分管领导正面批示每篇加1分,省主要领导及以上批示每篇加3分。
3.协助承办省级现场会议的每次加3分,市级现场会议的每次加1分。
4.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有尝试性、创新方式、特色亮点的,且被省市肯定的每次加2分。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整改水质不达标问题,导致设施被剔除的乡镇(街道),县住建局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九、***要求:
| 服务期 | 一年,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最多可续签2次。 |
| 服务要求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服务要求。 |
| 服务地点 | 安吉县域内。 |
| 付款条件 | 1、根据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本项目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不约定预付款。中标单位每6个月编制一次运维服务清单提交甲方,经采购单位确认实际运维数量和服务时间后,支付相应款项。2、最终结算数量按实调整,中标单价不予调整。根据甲方及考核结果6个月支付一次,根据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考核评分表,当期考核产生处罚金额的直接在运行维护费中扣除;合同期满后,最后款项须等所有设备完好、无偿移交、资料完整移交后支付。3、运维费发票中标人必须开具财税正式发票,否则不予支付。4、运维费用计算方法:运维费用按各项中标单价×移交运维的实际户数或运维设施数×实际运维服务时间,结合考核结果计算。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不超过项目预算总价。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约定的技术服务费用、现场技术服务、数据采集、成果验收等工作所需的费用以及设备费、设施正常运行所产生的电费、人员来往的交通、通信、食宿、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
十、相关说明:
1、本项目由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统一招标,所涉乡镇(街道)与中标单位分别签
订合同。
2、采购人有权对已移交清单进行调整,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对于运维目标数量的增加、剔除和改变运维目标的类别,中标人不得拒绝,否则经采购人书面警告无果后,终止合同。
3、运维工作应当满足根据《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浙江省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导则(试行)》、《农村生活污水厌氧处理终端运维导则》(试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管理导则(试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导则》、《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指导价格指南》、《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考核细则》等省市各相关文件的要求,并根据省市县最新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4、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支付中标供应商运维管理服务费的依据。年度考核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运维资金全额支付;85分以上(含85分)、90分以下为良好,运维资金支付90%;80分以上(含80分)、85分以下为合格,运维资金支付70%;80分以下为不合格,运维资金不予支付,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续签。(考核办法每年根据实际要求调整)。
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考核评分表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办法 | 得分 | |
| 运维实效(100分) | (1)内部制度齐全、有效且落实到位,内容包括运维管理制度、运维手册、运维人员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现场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应急预案、车辆管理制度、化验室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内部考核管理制度、异常情况信息上报制度等。(2)运维人员在运维过程中身穿统一工作服,并对运维区域接户、管网、终端等设施具体位置熟悉。落实巡查制度,加强巡查、检查、养护、维修,做好相应记录。(3)接户系统、配套管网、化粪池、提升泵站等各类设施完好通畅,无堵塞渗漏、违章占压、私自接管、裸露破损等现象;相关检查井与井盖完好无损,井盖能正常打开,井底无沉积物,化粪池、清扫井、隔油池、简易设施(无动力)等设施无污水满溢等现象;提升泵站、风机等设备正常运行,功能良好。(4)简易设施生态池、人工湿地完整,植被绿化良好,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到位。(5)集中式终端、户用处理设施(罐)及其涉及的各类设施清理到位、设备完好、运行正常、出水无黑臭现象;终端区域及周边环境良好,人工湿地、湿地植物养护到位。(6)确保终端用电规范,严禁私拉乱接。(7)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防护工作到位,无安全隐患。运维作业范围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下井作业需事先报备,至少两人一组,且佩备安全、照明及检测工具;运维现场严禁吸烟、随意动用明火;作业完成后将设施复位。(8)按规定完成进出水质自测,各项操作符合省市导则、规范要求,做好水质检测报告并按时上传系统。(9)承诺出水达标的处理设施应符合出水达标要求,对水质检测结果未达标的处理设施要进行认真分析、评价,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10)针对终端设施报废、停运等情况应及时书面报送乡镇备案,并在运维平台及时更新。(1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网运维清掏出的污泥、油污等废弃物无害化妥善处理。(12)运维平台数据完整,运行正常。落实各类台账资料制作,并满足省市县具体要求。(13)运维服务响应及时。(14)落实省市县等上级部门其他要求。(15)《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及省市考核办法中要求的其他内容。(16)履行运维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17)采购人与中标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 考核内容相关问题,严重违反《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水质出水黑臭的扣2分/次,其余问题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 加扣分 | 加分 | 1.农村生活污水长效运维工作获得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正面报道,每篇加1分,最多不超过2分。2.农村生活污水长效运维工作县主要领导及市分管领导正面批示每篇加0.5分,市主要领导及省分管领导正面批示每篇加1分,省主要领导及以上批示每篇加3分。3. 协助承办省级现场会议的每次加3分,市级现场会议的每次加1分。4.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有尝试性、创新方式、特色亮点的,且被省市肯定的每次加1分。 | / | |
| 扣分 | 1.有效信访一次扣1-2分。2.县纪委督察组通报批评每次扣1-2分。3.县级部门通报批评每次扣0.5-1分。4.出现县级新闻媒体负面报道的每次扣0.5-1分。5.出现市级通报、负面报道的一次扣1-2分,出现省级及以上通报、负面报道的一次扣3分。6.擅自停运设施扣3分/次。7.被中央、省市督查发现严重问题且影响恶劣,发生死亡等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信访事件的年终考核直接不合格。 | / | ||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约定的技术服务费用、现场技术服务、数据采集、成果验收等工作所需的费用以及设备费、人员来往的交通、通信、食宿、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2、以上为采购人为本项目提出的基本服务要求,中标人应全部满足。
3、在此基础上,中标人若有其他服务承诺,也将一并执行。
4、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实施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必要的施工警戒标志,制定保障人员安全施工的措施,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接受采购人的现场代表对安全措施的监督。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专人专职负责安全。项目建设期间,若发生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安全事故、治安纠纷及其他意外事件,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各标项成交供应商承担。
5、标“▲”条款是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全部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内容、要求 |
| 1 | 项目名称: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
| 2 | 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部分 |
| 3 |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结算方式时间为: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银行汇票或现金缴入代理公司账户为准。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银行账号:2010 0024 3676 462 |
| 4 | 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联系采购人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
| 5 | 答疑与澄清: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质疑和投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4、质疑受理:质疑受理人:苗睿,联系方式:15067281069,邮箱:313944962@qq.com,投标人须将书面质疑函邮寄至安吉县昌硕街道上郎新村6-9幢上郎社区文化服务楼3楼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并将质疑函扫描件发送至受理人邮箱。 |
| 6 | 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文件组成: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2)投标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效。(4)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必须提交):在线上传递交一份。“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不强制提交):密封包装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安吉县昌硕街道上郎新村6-9幢上郎社区文化服务楼3楼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沈女士,联系电话13385728189,数量为U盘一份。 |
| 7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3)“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不强制提交)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一份);“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投标地点的“纸质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纸质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纸质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 8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时间:2026年11月/日 10:30 |
| 9 | 开标时间及地点: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时间:2026年11月/日 10:30 |
| 10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若由于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等解密异常情况无法在线解密全部供应商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及“备份响应文件”时,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人员认定后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进行线下投标。(4)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 11 | 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
| 12 | 评标办法及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 13 |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后,中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s://www.anji.gov.cn/col/col1229656840/index.html) |
| 14 | 签订合同:本项目由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统一招标,所涉乡镇(街道)与中标单位分别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 15 |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已落实 |
| 16 | 付款方式:采购人自行支付 |
| 17 | 投标文件有效期:90 天 |
| 18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文档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2、本次招标设定预算价,预算价由采购人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八)特别说明:
▲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的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质疑和投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同时请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313944962@qq.com。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四部分组成。《资格证明文件》装订成一册,《***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可装订成一册,《报价文件》装订成一册。
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投标资格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文件包括: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体系认证;
5)业绩(格式见附件);
6)企业实力;
7)人员技术力量;
8)***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9)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3、技术文件包括:
1)总体要求的理解;
2)运维方案;
3)应急预案;
4)车辆及设备配备;
5)检测能力;
6)维修能力;
7)运行维护的保证措施;
8)增值服务;
9)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4、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报价明细表;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约定的技术服务费用、现场技术服务、数据采集、成果验收等工作所需的费用以及设备费、设施正常运行所产生的电费、人员来往的交通、通信、食宿、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3、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备选方案。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各种原因可能发生的费用。对没有填报的费用,采购人认为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不得进行调整。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3、本采购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6、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采购文件内“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签章
7.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
7.2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3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8、投标文件的形式
8.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
8.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8.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
8.4“纸质响应文件”。
9、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前附表》。
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方案。
5、投标截止期
5.1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5.2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人是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响应文件”的;
(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5)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授权代理人未经有效授权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投标有效期、交货期(服务期)、质保期等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不响应或者擅自改变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服务内容,或者虚假投标的;
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服务指标、主要服务要求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2)投标项目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
(3)项目方案不符合项目需求或不具有操作性的。
4、在价格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自主创新产品除外)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
(4)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不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进行修正的;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一是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二是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三是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四是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5、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八)废标的情形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九)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四、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二)开标准备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开标流程1、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响应文件,提示采购组织机构和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在线解密。给予供应商在线解密的时间为30分钟。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如未按规定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文件解密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资信技术的评审工作。4、符合性审查、资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报价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6、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交评审报告。同时打印纸质评审报告签署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7、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或发送邮件形式向各投标人公布中标(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8、开标会议结束。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五、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一)审查人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审查。(二)审查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三)审查方法1、审查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应原件的完整性、符合性。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六、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由7人(含)以上单数组成。(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1、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对投标人资格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5、全权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四)澄清问题的形式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2、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出质询或要求供应商书面确认的(或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答复),采用书面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30分钟内予以书面回复或确认,否则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由投标人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正,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六)评标过程的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七)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第三款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处理。3、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八)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定标1、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2、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3、开标结束后,评标小组拟制评标报告。4、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5、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6、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中标人应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同时,采购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二)招标代理服务费1、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约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5分,***技术分为85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以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及其他分)技术、***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二、评标内容及标准(1)价格分(15分)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报价分为满分1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保留小数2位)2、各投标人报价响应时每项单价不得高于单价最高限价,如其中某一项单价超出单价最高限价将做投标无效处理。3、评审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技术、***及其他分(85分)序号项目分值评分内容和标准1总体要求的理解5分对本项目的总体要求的理解,对项目的熟悉情况以及对本项目的现状问题的分析。供应商应提前针对本项目自行进行踏勘,并提供相关乡(镇、街)踏勘的调研材料,根据踏勘的乡(镇、街)的数量及调研材料质量(是否符合实际情况、通过调研等对本项目提出调研分析、提出合理建议方案等)进行综合打分:予以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及不得分。2运维方案5分投标供应商针对项目具体实施拟定的运维实施方案详实、有针对性、内容完整等(包括项目概况介绍,服务的范围,内容,平台建设、目标、思路、运维设备、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运维工作内容细分及考核等内容,平台介绍等),方案全面合理且具有针对性的进行综合打分:予以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及不得分。 3应急预案5分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突发应急事件(突然停水、停电情况处理、设备故障应急处理、水质超标紧急处理等)的处理预案是否合理、及时有效;处理预案考虑是否周全的进行综合打分:予以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及不得分。 4人员技术力量15分1、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专业)或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市政专业)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2、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专业)或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机电专业)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3、投入本项目人员中经过专业培训的地下管道疏通养护员(管道工)每人得0.5分,最高得2分;4、投入本项目人员中经过专业培训的采样员每人得0.5分,最高得2分;5、投入本项目人员中经过专业培训的化验员每人得0.5分,最高得2分;6、投入本项目人员中经过专业培训的安全管理员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7、投入本项目人员中配备台帐资料员的得1分;8、投入本项目人员中配备平台管理员的得1分;9、投入本项目人员中配备信息报送员的得1分。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5车辆及设备配备12分1、运维车辆:运维车辆为投标人自有的,每辆得0.5分,最高得6分。2、运维器具:①CCTV管道检测仪为投标供应商自有的得1分;②小型管道疏通车为投标供应商自有的得1分;③管道内窥镜为投标供应商自有的得1分;④移动水质检测设备为投标供应商自有的得1分;⑤毒气检测仪为投标供应商自有的得1分;⑥移动供电设备为投标供应商自有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设备(车辆)的配备清单、照片、购置发票扫描件,车辆另需提供行驶证扫描件。6检测能力10分1、投标供应商现有化验室,面积在10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得2分。注:自有房产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场地另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等相关场地证明材料。2、现有化验室具备PH,悬浮物(SS),化学需氧量(CODcr),总磷(TP),总氮(TN),氨氮(NH3-N),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检测能力的得8分,每少一样扣1分,扣完为止。注: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设备实景布置图(每种各一张即可)、提供实验室具备以上8项指标检测能力的证明材料。7维修能力4分投标供应商具有的设备维修能力和保障措施,备品备件的配备情况,以及维修能力和保障措施是否科学有效的进行综合打分:予以4分、3分、2分、1分;未提及不得分。 8运行维护的保证措施4分运行维护技术质量保证措施: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对设施运行维护服务过程中对技术质量监管的措施、可靠性及技术保障的科学合理性是否合理等且具有针对性的进行综合打分:予以4分、3分、2分、1分;未提及不得分。 4分运行维护管理安全保证措施: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对设施运行维护服务过程中对安全监管的措施、可靠性及管理安全的科学合理性是否合理等且具有针对性的进行综合打分:予以4分、3分、2分、1分;未提及不得分。 4分运行维护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所做的故障响应,修复时限,距离招标人项目地最便捷的售后服务点的力量配备、售后服务承诺和技术服务情况有利于招标人的程度评级打分及保障措施是否合理且具有针对性的进行综合打分:予以4分、3分、2分、1分;未提及不得分。 9体系认证4.5分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需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每份得1.5分,共4.5分。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网页页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10业绩1.5分投标供应商自2023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运维过类似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缺一不可。11企业实力3分投标供应商参与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或省级地方标准导则的,每项得1分;参与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的国家工法或省级工法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不提供不得分。12增值服务8分1、运维巡检次数(1)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各类终端运维巡检次数每月均增加一次得1分,最高得2分。(2)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管网运维巡检每月均增加一次得1分,疏通次数每年增加一次得1分,最高得2分。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投标供应商设置单个服务站的数量,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得2分,最高得2分。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运维人员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人得0.5分,最高得2分。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CA签章,附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伪造证明材料的,后果自负。四、监督管理本项目评审全程录音录像,监督管理部门为安吉县财政局。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项目名称: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甲方:乙方:(中标人)丙方:根据HZSY20260818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标书,根据标书的有关约定及安政发(202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三方的权利与义务,加强我县农村生活污水管理水平的提升,确定各乡镇(街道)、农科区参与管理并作为续签合同的丙方,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共同签订《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合同》,拟定合同协议,供三方共同执行:一、项目范围1.项目地点:2.项目内容:二、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合同期限本次采购的运维服务期为一年,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最多可续签2次,最后一次续签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四、合同金额本项目暂定合同价为:全费用:元/年;(签订合同时可列入单价明细)总价暂估:大写: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整/一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一年),运维费用按各项中标单价×移交运维的实际户数或运维设施数×实际运维服务时间,结合考核结果计算。五、运维考核为加强对乙方服务质量监督及考核,丙方受甲方的委托对乙方进行服务质量监督及考核。丙方对乙方合同期内运维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甲方支付乙方运维管理服务费的依据。考核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运维资金全额支付;85分以上(含85分)、90分以下为良好,运维资金支付90%;80分以上(含80分)、85分以下为合格,运维资金支付70%;80分以下为不合格,运维资金不予支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由甲方会同乙方丙方进行查证和核实,并确认最终结果。(考核办法每年根据实际要求调整)。六、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最终结算数量按实调整,中标单价不予调整。根据甲方及考核结果按季支付,考核的处罚金额直接在当季运行维护费中扣除;合同期满后,最后季度款项须等所有设备完好、无偿移交、资料完整移交后支付。3、运维费发票中标人必须开具财税正式发票,否则不予支付。4、甲方根据“考核及处罚标准”作出的考核结果,处罚金在当季运维费用内扣除。5、运维费用计算方法:运维费用按各项中标单价×移交运维的实际户数或运维设施数×实际运维服务时间,结合考核结果计算。七、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八、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甲方责任义务1、指导和协助乙方开展本项目的日常运维管理工作;2、对乙方设施运行维护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提出合理要求,及时反馈检查情况、考核情况;3、对自检及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乙方进行整改;4、帮助乙方协调解决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5、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本项目运维费用。6、(根据双方协商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十、乙方责任义务1、乙方须按照相应的服务质量管理标准,对设施的运行维护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运行方案、应急预案和保障体系,执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和安全文明运维措施,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及运维站所、设备、车辆、物资,确保运维管理工作安全运行。2、乙方需全程配合乡镇(街道)、行业主管单位等相关单位做好复查移交工作,并接收运维,运维人员、车辆、设备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全部到位。3、乙方应确保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材料、设备以及养护、维修等作业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符合相关行业技术标准;4、乙方应接受甲方及相关部门对本项目运维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5、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涉及本项目的数据资料整理、突发事件处置、技术提升改造、督查考核迎检等工作;6、乙方须对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进行检测、评价,并做好运行情况记录,污水设施日常运行情况检查记录表;每月按时将上月的运行维护记录上报甲方和相关部门。7、乙方须根据操作规程对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工艺、运行情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在合同终止时设施应保持完好状态。运行维护检查、管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8、乙方发现设备运行异常情况须及时处理并上报甲方;设备的停用、报废、拆除等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发现进、出水水质、水量有异常,须采取相应措施,查找原因,及时解决并上报甲方。9、因乙方运维管理不善,造成处理终端、提升井内机电设施(包括水泵、风机等)被盗或者受到破坏的、造成环境污染的、造成财产损失的,均须及时整改并上报甲方,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10、终端处理系统出现人工湿地植物大面积缺株或机电设施维修不及时等问题,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发出通知后,乙方仍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扣除乙方相应的运行维护费用。1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垃圾等废弃物,压滤、运输、处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需进行统一收集、按规范处置,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12、运维期间上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新标准、新要求,乙方需要无条件接受。13、(根据双方协商补充)十一、转包或分包及其他1、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对于运维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先通知整改,乙方在五天内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利另行委派第三方进行整改,费用在乙方维护服务费中扣除。3、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如发生人身伤害、人员死亡、财产损失等安全责任事故,应及时按相关规定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告,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4、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由于乙方原因发生人身伤害、人员死亡、财产损失等第三方责任事故,乙方应及时按相关规定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告,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十二、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因运维问题导致出水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乙方除接受环保部门处罚外,应向甲方缴纳超标排放终端点位当月实际运维费用*2的违约金(违约金在当期应付运维费中扣除),如因超标排放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3、乙方向甲方提供拟派的运维人员名单备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人员更换需经甲方同意。4、其它未约定的事项参照招标文件执行。十三、合同的解除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和其他相关责任:1、乙方签订合同后,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的内容及时间节点实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未能按投标时的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人员、设备、平台、站所等配置、建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在服务期内考核情况有不合格等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因运维管理原因,造成严重污染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5、运维期间或上级部门督查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争议的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服务期结束前,乙方完成移交清单给丙方,并在合同结束一个月内完成各乡镇街道运维对象移交工作,无正当理由丙方不得拒绝接收,移交清单报甲方备案;完成全部移交工作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服务费用。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安吉县财政局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两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订后30天内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丙方: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方提交投标文件须知1、标方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招标方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方的风险。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正确的。4、招标方将应用投标方提交的资料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方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投标方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方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不可缺)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封面格式: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三、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投标资格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3)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有格式的参照后附件格式,无格式的投标单位自拟。四、投标资格声明书格式:投标资格声明书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我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我方承诺:最近三年我方无行贿犯罪行为,若我方中标,愿意接受社会监督和检察院调查。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年月日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及以上金额)等行政处罚。五、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分类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投标人必须如实且规范填写本表格。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非中小企业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无效;3、各投标人应认真仔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出现以下情况,投标文件无效:(1)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行业填写错误(错填为“采购文件确定的行业”的除外、未填写行业全称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明显笔误的除外)或者未填写行业的;(2)投标人填写的行业不是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的(如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类型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标人填写为制造业或其他行业的);(3)投标人填写的类型正确、但数据错误,且投标人对填报的数据来源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解释不合理评标委员会不认可的;(4)投标人填写的类型错误,大型企业填写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4、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提供社保缴纳人员名单、录用的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七、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不用提供)(采购人名称):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1.本公司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如下:(1)附:。(2)附:。2.本公司参加_(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本声明函为监狱企业填写。2)后附相关部门认定盖章认定证明文件且有效期内。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八、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性别,职务,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邮编。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盖章:年月日----------------------------------------------------------------------------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附:被授权人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机构章)十、***/技术文件目录:***文件包括: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体系认证;5)业绩(格式见附件);6)企业实力;7)人员技术力量;8)***响应表(格式见附件);9)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技术文件包括:1)总体要求的理解;2)运维方案;3)应急预案;4)车辆及设备配备;5)检测能力;6)维修能力;7)运行维护的保证措施;8)增值服务;9)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以上***/技术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有格式的参照后附件格式,无格式的投标单位自拟。十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招标采购单位)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天。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名称(盖章):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性别,职务,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邮编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十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盖章:年月日----------------------------------------------------------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附:被授权人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机构章)十四、投标人情况一览表投标人情况一览表公司名称注册资金地址、邮编主要业务范围企业性质成立时间生产经营场所规模(平方)公司领导班子构成情况法人代表公司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公司人员职称构成情况人员总数(人)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其他人员构成(%)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后勤人员其他上年度末资产及负债情况总资产固定资产净额流动资产资产负债企业概况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盖章:年月日十五、***响应表格式:***响应表序 号内容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偏离原因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行数可视情况自行添加。不填写视同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盖章:年月日十六、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实施时间项目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项目合同金额(单位:万元)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盖章:年月日十七、项目负责人一览表项目负责人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性别年龄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学历参加工作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 资格证书名称、编号 资格证书名称、编号 资格证书名称、编号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业主单位业主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地点项目地点日期日期备注备注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盖章:年月日注:按评分要求提供。十八、技术响应表格式:技术响应表序 号内容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偏离原因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行数可视情况自行添加。不填写视同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盖章:年月日十九、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相关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等附后。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盖章:年月日报价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不可缺)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报价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报价文件封面格式: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报价文件目录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报价明细表: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三、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内容数量备注1项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注: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约定的技术服务费用、现场技术服务、数据采集、成果验收等工作所需的费用以及设备费、设施正常运行所产生的电费、人员来往的交通、通信、食宿、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2、以上报价为一年期费用总价,报价不得超上限价,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3、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4、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内容具体内容数量(以实际交付结算)单位单价合计(元)1水质在线检测设备运行维护是指对在线水质检测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按要求更换水质检测耗材,保障数据正常显示和报送12个 元/个/年2农村生活污水终端设施运行维护6T/D-29T/D 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557座 元/座/年330T/D-99T/D 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115座 元/座/年4100T/D-199T/D 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24座 元/座/年5200T/D-299T/D以上(含200T/D)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5座 元/座/年6300T/DD-399T/D(含300T/D)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2座 元/座/年7400T/DD-499T/D(含400T/D)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1座 元/座/年8500T/D及以上2座 元/座/年9提升泵站维护45座 元/座/年10湿地24座 元/座/年11阶段性停运设施28座 元/座/年12是指除终端设施(微动力终端、户用处理罐、无动力人工湿地)、提升泵站、简易设施(无动力)以外的其他所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包含但不限于管网、清扫井、化粪池、隔油池、检查井、生态池等)运行维护。44365户 元/户/年13省县管理平台运行维护费及污泥等废弃物处置是指按照省市县主管部门要求,对省、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监督管理平台进行数据上报、补充、更新等维护工作,以及处理设备、化粪池、隔油池、格栅井、人工湿地产生的污泥、粪便、油脂、栅渣、收割后人工湿地植物等废弃物的处置。1/ 元/年总价合计 元注:本次招标设施数量、受益户数为乡镇(街道)自查上报和第三方运维单位实际运维提供的数据(设施数量、受益户数均有动态变化可能),结算时以移交的实际设施数量及受益农户数量为准。每半年,采购人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移交清单进行调整。注: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约定的技术服务费用、现场技术服务、数据采集、成果验收等工作所需的费用以及设备费、设施正常运行所产生的电费、人员来往的交通、通信、食宿、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2、各投标人报价响应时每项单价不得高于单价最高限价,如其中某一项单价超出单价最高限价将做投标无效处理。3、最终合计数应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一致。4、运维费用计算方法:运维费用按各项中标单价×移交运维的实际户数或运维设施数×实际运维服务时间,结合考核结果计算。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不超过项目预算总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第7章、专家评分索引表序号评分内容标准分自评分在投标文件中所对应的页码注:“专家评分索引表”装订在***技术文件首页。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在投标文件中所对应的页码,否则有可能做无效标处理。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ZSY20260818采购单位: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二六年十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第二章、招标需求4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须知前附表21一、总则24二、招标文件25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6四、开标31五、资格证明文件审查32六、评标32六、定标34七、合同授予34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5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9第七章、专家评分索引表73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 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ZSY20260818项目名称: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18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数量:1简要规格描述: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5吨以上(不含5吨)终端设备的运维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备注: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金额,否则投标无效。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一年,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最多可续签2次。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非中小企业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6年11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采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数字证书申领;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及开标。开标时间:2026年11月/日10:30开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及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3)采购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安吉县天荒坪中路与翠竹路交叉口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925756质疑联系人:潘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2-59257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上郎新村6-9幢上郎社区文化服务楼3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385728189质疑联系人:苗睿质疑联系方式:1506728106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吉县财政局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凤凰路凤凰五区188号传真:/联系人:采监科沈虹监督投诉电话:***第二章、招标需求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是采购人为该项目的供应商提出的技术规范要求,为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的依据。本章所提出的内容为本项目的最低要求,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损失。项目编号:HZSY20260818项目名称: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项目概况1、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数量及单项预算价(最高限价)如下:序号项目内容具体内容数量(以实际交付结算)单位预算单价(单价最高限价)1水质在线检测设备运行维护是指对在线水质检测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按要求更换水质检测耗材,保障数据正常显示和报送12个***元/个/年2农村生活污水终端设施运行维护6T/D-29T/D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557座12500元/座/年330T/D-99T/D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115座17500元/座/年4100T/D-199T/D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24座25000元/座/年5200T/D-299T/D以上(含200T/D)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5座50000元/座/年6300T/DD-399T/D(含300T/D)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2座165000元/座/年7400T/DD-499T/D(含400T/D)微动力终端运行维护1座192000元/座/年8500T/D及以上2座220000元/座/年9提升泵站维护45座3500元/座/年10湿地24座2800元/座/年11阶段性停运设施28座800元/座/年12除终端设施(微动力终端、户用处理罐、无动力人工湿地)、提升泵站、简易设施(无动力)以外的其他所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包含但不限于管网、清扫井、化粪池、隔油池、检查井、生态池等)运行维护。44365户133元/户/年13省县管理平台运行维护费及污泥等废弃物处置按照省市县主管部门要求,对省、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监督管理平台进行数据上报、补充、更新等维护工作,以及处理设备、化粪池、隔油池、格栅井、人工湿地产生的污泥、粪便、油脂、栅渣、收割后人工湿地植物等废弃物的处置。1/300000元/年注:本次招标设施数量、受益户数为乡镇(街道)自查上报和第三方运维单位实际运维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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