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金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评估组织及调查质控项目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金华市 发布日期:202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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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金华市 采购单位 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金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评估组织及调查质控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金华市本级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6816971802026201
二、合同名称:金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评估组织及调查质控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700263506040000002-JHTY2026-ZFCG018
四、项目名称:金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评估组织及调查质控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东宁路223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1871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金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评估组织及调查质控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金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合同.pdf
金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合同.pdf
政采云备案合同编号:11N6816971802026201
金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
评估组织及调查质控项目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浙江金华
签订日期:706年/月日
项目名称:金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评估组织及调查质控项目
项目编号:JHTY2026-ZFCG01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金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评估组织及调查质控
项目采购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
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浙
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一件事”改革方案》(浙环发(2021)
20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
发(2024)47号)《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环
办土壤函(2022)435号)等文件要求,拟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
控和修复效果评估及相关质量控制等。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工作:9000
元/个环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报告(丙类地块、详查)评审:9000元/个,
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22000元/个,“两场”地下水详
调评审:6000元/个。
4
合同价为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采购内容并完成合同约定的相
应服务应支付的各项金额总和。凡乙方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11
项目或遗漏项目,甲方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合同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三、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
产权。
2.与本项目成果相关的方案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甲方所有。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甲
方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成果。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具体内容要求
-1-
组织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过程中的相关质量控制:“两场”地下水详
调、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和修复阶段的报告评审组织工作。
(二)成果提交
质量控制检查整改意见和组织报告评审后出具的技术审查意见及时上传至
浙里净土系统。
(三)服务考核
甲方将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
弄虚作假,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甲方将视
情况终止合同,并给予网上通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
(四)资料档案及保密要求
1.乙方应当对全部作业情况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资料,在合同正常终止后全
部移交给甲方保管。
2.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中涉及国家保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
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乙方应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确保甲方及项目建设方和排污单位方的
信息安全。
(五)其他
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不得承接金华市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风
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
五、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2.服务地点:由甲方指定地点。
六、付款方式
1.按实际完成数量分两期结算支付:
2.结算方式:完成数量X合同单价:
3.本项目最终总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预算54.3万元:
4.乙方在每笔合同款结算前须分别提供税务正式发票及甲方要求的相关结
款所需资料。
七、验收
由甲方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2-
八、售后服务:
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九、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展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违约方承担违
约责任,违约方应按《民法典》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
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中标总额每日千分
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
工作日不能履行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展行服务或因其他违约
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
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维续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达不到项目要求,乙方应负责根据合同及甲方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处理
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整改延误的时间不作为整个项目工期
延期的理由。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展行合同,则合同履
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维续履行
合同。
十二、安全责任
在采购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
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甲方均不负责。
十三、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
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
-3-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下述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应一并阅读和理解。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及附件:
(4)投标文件及附件。
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
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
部分。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律效为,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里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区政府西侧环保大楼甲方代表(签章):电话:***邮政编码:321015签字日期:202.10.8乙方单位名称(章浙江省浙中地质工程勘蹇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金市城区环城西路1871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建行金华市分行营业部账号:33001676735059456789邮政编码:321001签字日期:2026、10、8招标代理单位审核意见:经办八(单位盖章):20年190日

-4-
政采云备案合同编号:11N6816971802026201
金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
评估组织及调查质控项目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浙江金华
签订日期:706年/月日
项目名称:金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评估组织及调查质控项目
项目编号:JHTY2026-ZFCG01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金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评估组织及调查质控
项目采购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
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浙
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一件事”改革方案》(浙环发(2021)
20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
发(2024)47号)《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环
办土壤函(2022)435号)等文件要求,拟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
控和修复效果评估及相关质量控制等。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工作:9000
元/个环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报告(丙类地块、详查)评审:9000元/个,
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22000元/个,“两场”地下水详
调评审:6000元/个。
4
合同价为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采购内容并完成合同约定的相
应服务应支付的各项金额总和。凡乙方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11
项目或遗漏项目,甲方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合同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三、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
产权。
2.与本项目成果相关的方案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甲方所有。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甲
方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成果。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具体内容要求
-1-
组织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过程中的相关质量控制:“两场”地下水详
调、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和修复阶段的报告评审组织工作。
(二)成果提交
质量控制检查整改意见和组织报告评审后出具的技术审查意见及时上传至
浙里净土系统。
(三)服务考核
甲方将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
弄虚作假,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甲方将视
情况终止合同,并给予网上通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
(四)资料档案及保密要求
1.乙方应当对全部作业情况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资料,在合同正常终止后全
部移交给甲方保管。
2.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中涉及国家保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
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乙方应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确保甲方及项目建设方和排污单位方的
信息安全。
(五)其他
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不得承接金华市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风
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
五、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2.服务地点:由甲方指定地点。
六、付款方式
1.按实际完成数量分两期结算支付:
2.结算方式:完成数量X合同单价:
3.本项目最终总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预算54.3万元:
4.乙方在每笔合同款结算前须分别提供税务正式发票及甲方要求的相关结
款所需资料。
七、验收
由甲方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2-
八、售后服务:
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九、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展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违约方承担违
约责任,违约方应按《民法典》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
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中标总额每日千分
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
工作日不能履行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展行服务或因其他违约
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
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维续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达不到项目要求,乙方应负责根据合同及甲方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处理
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整改延误的时间不作为整个项目工期
延期的理由。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展行合同,则合同履
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维续履行
合同。
十二、安全责任
在采购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
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甲方均不负责。
十三、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
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
-3-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下述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应一并阅读和理解。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及附件:
(4)投标文件及附件。
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
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
部分。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律效为,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里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区政府西侧环保大楼甲方代表(签章):电话:***邮政编码:321015签字日期:202.10.8乙方单位名称(章浙江省浙中地质工程勘蹇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金市城区环城西路1871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建行金华市分行营业部账号:33001676735059456789邮政编码:321001签字日期:2026、10、8招标代理单位审核意见:经办八(单位盖章):20年1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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