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浙江省商务厅贸易救济与企业合规专项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杭州市 发布日期:2026-10-09

【招标信用】浙江省商务厅贸易救济与企业合规专项服务项目合同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杭州市 采购单位 浙江省商务厅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浙江省商务厅贸易救济与企业合规专项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浙江省本级 | 其他商务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002482322202620401
二、合同名称:浙江省商务厅贸易救济与企业合规专项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000263190010000385-HCZX-26348
四、项目名称:浙江省商务厅贸易救济与企业合规专项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商务厅(本级)
地址:延安路468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浙江省国际经济贸易学会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468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浙江省商务厅贸易救济与企业合规专项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浙江省商务厅贸易救济与企业合规专项服务项目合同(盖章扫描件)(1).pdf
浙江省商务厅贸易救济与企业合规专项服务项目合同(盖章扫描件)(1).pdf
浙江省商务厅贸易救济与企业合规专项服务
项目合同
甲方:浙江省商务厅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468号联系人:***
邮编:310000电话:***
传真:
乙方:浙江省国际经济贸易学会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468号联系人:***
邮编:310000电话:13606594128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
就乙方承接浙江省商务厅贸易救济与企业合规专项服务项目等相关
工作,经公开招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内容
名称:浙江省商务厅贸易救济与企业合规专项服务项目
时间:2026年9月30日-12月31日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468号
1、开展贸易摩擦全景式剖析
1
(1)聚焦全球主要经济体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摩擦案
件,持续跟踪贸易摩擦案件从立案、调查到裁决的全周期动态,建立
贸易摩擦常态化监测机制。
(2)解析各类贸易限制措施及新型约束工具对我省对外贸易的
影响,重点关注对我省重点优势产业的整体影响,以及对产业链供应
链的传导作用与潜在风险,形成高质量报告W3篇。
2、开展日常热点解析
(1)持续跟踪外贸领域各类热点动态与突发情况,重点覆盖地
缘形势、贸易政策变化等领域动态,建立热点跟踪快速响应机制。
(2)及时解析各类热点对我省贸易投资发展的影响与应对策略,
针对重要热点事件开展专项跟进,形成高质量报告W3篇
3、开展贸易调整援助形势及政策建议解析工作
(1)实时梳理国际贸易调整援助制度现状、我国现行贸易调整
援助相关政策现状以及各地贸易调整援助实践情况,开展贸易调整援
助实施的典型案例解析。
(2)开展浙江省贸易调整援助机制剖析,重点研判企业受冲击
认定标准及量化指标、因果关系的研判标准以及预警方式、援助方式
和“标准工具包”的设立方向,形成高质量报告W2篇。
4、开展企业合规服务
(1)贸易合规风险分类摸排及企业合规现状调研。针对突发性
的贸易摩擦事件,及时研判可能受损企业,并对企业开展快速调研。
(2)合规体系标准化构建、典型案例与实操指引解析。及时总
结企业成功应对贸易摩擦及制裁经验,助力构建标准化合规应对体系,
进行复制推广。
2
5、服务期限:2026年9月30日-12月31日
6、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其投标货
物及其相关配套服务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
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否则甲方及招标代理服
务机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所受的损失。
7、验收:在项目结束后将所有报告、数据资料以及甲方要求的
其他资料提交给甲方。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2.1甲方指定投资促进处作为项目联系处室,指导、掌握项目工
作情况,提供工作场所,并对乙方项目服务人员提出具体的工作意见。
2.2甲方按期足额支付项目服务费用。
2.3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原因取消项目或取消部分项目内容的,
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量对应费用,并赔
偿乙方为履行合同已发生的合理费用;若取消全部项目,甲方还应支
付合同总金额30%的补偿金。
2.4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甲乙双方共同享有乙方提交的项
目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本协议项下项目成果,及乙方在履行本
协议项下义务过程中所形成的阶段性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属
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3.1由乙方派员作为项目服务人员,负责承担本项目的各项工作,
保证本合同服务内容的质量,并尽可能满足甲方的要求。
3.2乙方及其项目服务人员有义务对甲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承
担保密责任,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均应履行保
3
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披露本项目所涉资料。
3.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3.4乙方作为用工主体,应自负风险及费用与项目服务人员签订
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保护及必要的劳动保
障条件等。
第四条价款和支付时间
4.1本项目总金额肆拾陆万元整(¥***元)。乙方在报
价时已全面充分评估了项目内容及风险,如有未考虑事项均视为报价
优惠,由乙方自行承担。未经双方事先书面协商同意,乙方无权要求
甲方额外支付任何款项。因甲方新增超出本合同第一条约定范围的服
务需求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2支付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7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金额的70%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
叁拾贰万贰仟元整(¥322000元);第二期付款为2026年12月31
日前,乙方提交相关工作总结等成果并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凭发票向
甲方提请支付合同总价的30%,计人民币壹拾叁万捌仟元整(¥138000
元)
4.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至少15个工作日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
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而不构成违约。
4.4甲方将相应款项付至乙方以下指定账户,视为履行付款义务。
户名:浙江省国际经济贸易学会
开户行:工行凤起支行
账号:1202022509900040919
第五条违约责任
4
5.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
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并赔偿损失。
5.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该方应及时通知另
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3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的经济损失以本项目费用总额为限,守
约方有权主张因违约行为对其造成的实际损失。
5.4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本合同有其他约定外,若一方因自身原因
未能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义务执行,则每延迟1日,应当向守约方支付
相当于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三的款项作为违约金,不足1日则按1日计
算。如违约方因自身原因延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预期达30
日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合
同总金额5%的违约责任,违约不足以补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的,
违约方应按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第六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影响活动如期进行的,双方均有权利视情况解除或
延期履行合同。双方均应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
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5
8.1本合同中所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
费、调查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等维权成本和费
用。
8.2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或其关联
企业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8.3本合同履行重要事项的通知,各方同意采用书面形式,按照
本合同首部各方预留联系方式发出。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即时方式
发出的,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挂号信等
可跟踪查询邮寄情况的方式发出的,自交寄之日起5天视为送达。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否则将
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8.4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
等效力。
8.5对本合同的任何放弃、修改、修正和补充,除非以书面形式
由双方加盖公章,对任何一方均不具约束力。
8.6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8.7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国际经济贸易学会
:宗思明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2026年9月30日
2004年9月60日
6
浙江省商务厅贸易救济与企业合规专项服务
项目合同
甲方:浙江省商务厅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468号联系人:***
邮编:310000电话:***
传真:
乙方:浙江省国际经济贸易学会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468号联系人:***
邮编:310000电话:13606594128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
就乙方承接浙江省商务厅贸易救济与企业合规专项服务项目等相关
工作,经公开招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内容
名称:浙江省商务厅贸易救济与企业合规专项服务项目
时间:2026年9月30日-12月31日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468号
1、开展贸易摩擦全景式剖析
1
(1)聚焦全球主要经济体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摩擦案
件,持续跟踪贸易摩擦案件从立案、调查到裁决的全周期动态,建立
贸易摩擦常态化监测机制。
(2)解析各类贸易限制措施及新型约束工具对我省对外贸易的
影响,重点关注对我省重点优势产业的整体影响,以及对产业链供应
链的传导作用与潜在风险,形成高质量报告W3篇。
2、开展日常热点解析
(1)持续跟踪外贸领域各类热点动态与突发情况,重点覆盖地
缘形势、贸易政策变化等领域动态,建立热点跟踪快速响应机制。
(2)及时解析各类热点对我省贸易投资发展的影响与应对策略,
针对重要热点事件开展专项跟进,形成高质量报告W3篇
3、开展贸易调整援助形势及政策建议解析工作
(1)实时梳理国际贸易调整援助制度现状、我国现行贸易调整
援助相关政策现状以及各地贸易调整援助实践情况,开展贸易调整援
助实施的典型案例解析。
(2)开展浙江省贸易调整援助机制剖析,重点研判企业受冲击
认定标准及量化指标、因果关系的研判标准以及预警方式、援助方式
和“标准工具包”的设立方向,形成高质量报告W2篇。
4、开展企业合规服务
(1)贸易合规风险分类摸排及企业合规现状调研。针对突发性
的贸易摩擦事件,及时研判可能受损企业,并对企业开展快速调研。
(2)合规体系标准化构建、典型案例与实操指引解析。及时总
结企业成功应对贸易摩擦及制裁经验,助力构建标准化合规应对体系,
进行复制推广。
2
5、服务期限:2026年9月30日-12月31日
6、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其投标货
物及其相关配套服务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
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否则甲方及招标代理服
务机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所受的损失。
7、验收:在项目结束后将所有报告、数据资料以及甲方要求的
其他资料提交给甲方。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2.1甲方指定投资促进处作为项目联系处室,指导、掌握项目工
作情况,提供工作场所,并对乙方项目服务人员提出具体的工作意见。
2.2甲方按期足额支付项目服务费用。
2.3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原因取消项目或取消部分项目内容的,
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量对应费用,并赔
偿乙方为履行合同已发生的合理费用;若取消全部项目,甲方还应支
付合同总金额30%的补偿金。
2.4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甲乙双方共同享有乙方提交的项
目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本协议项下项目成果,及乙方在履行本
协议项下义务过程中所形成的阶段性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属
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3.1由乙方派员作为项目服务人员,负责承担本项目的各项工作,
保证本合同服务内容的质量,并尽可能满足甲方的要求。
3.2乙方及其项目服务人员有义务对甲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承
担保密责任,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均应履行保
3
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披露本项目所涉资料。
3.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3.4乙方作为用工主体,应自负风险及费用与项目服务人员签订
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保护及必要的劳动保
障条件等。
第四条价款和支付时间
4.1本项目总金额肆拾陆万元整(¥***元)。乙方在报
价时已全面充分评估了项目内容及风险,如有未考虑事项均视为报价
优惠,由乙方自行承担。未经双方事先书面协商同意,乙方无权要求
甲方额外支付任何款项。因甲方新增超出本合同第一条约定范围的服
务需求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2支付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7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金额的70%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
叁拾贰万贰仟元整(¥322000元);第二期付款为2026年12月31
日前,乙方提交相关工作总结等成果并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凭发票向
甲方提请支付合同总价的30%,计人民币壹拾叁万捌仟元整(¥138000
元)
4.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至少15个工作日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
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而不构成违约。
4.4甲方将相应款项付至乙方以下指定账户,视为履行付款义务。
户名:浙江省国际经济贸易学会
开户行:工行凤起支行
账号:1202022509900040919
第五条违约责任
4
5.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
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并赔偿损失。
5.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该方应及时通知另
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3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的经济损失以本项目费用总额为限,守
约方有权主张因违约行为对其造成的实际损失。
5.4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本合同有其他约定外,若一方因自身原因
未能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义务执行,则每延迟1日,应当向守约方支付
相当于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三的款项作为违约金,不足1日则按1日计
算。如违约方因自身原因延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预期达30
日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合
同总金额5%的违约责任,违约不足以补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的,
违约方应按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第六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影响活动如期进行的,双方均有权利视情况解除或
延期履行合同。双方均应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
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5
8.1本合同中所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
费、调查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等维权成本和费
用。
8.2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或其关联
企业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8.3本合同履行重要事项的通知,各方同意采用书面形式,按照
本合同首部各方预留联系方式发出。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即时方式
发出的,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挂号信等
可跟踪查询邮寄情况的方式发出的,自交寄之日起5天视为送达。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否则将
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8.4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
等效力。
8.5对本合同的任何放弃、修改、修正和补充,除非以书面形式
由双方加盖公章,对任何一方均不具约束力。
8.6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8.7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国际经济贸易学会
:宗思明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2026年9月30日
2004年9月60日
6

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浙江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