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台州市开放实验与共享验证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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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台州市 | 采购单位 | 台州市开放实验与共享验证基地建设项目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台州市开放实验与共享验证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台州市开放实验与共享验证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标暗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编号为A3300000090002285003001的《台州市开放实验与共享验证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针对澄清申请内容现作以下回复: 问题: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第4条投标人业绩,以及评标办法资信评审因素表内建筑面积认定标准:若合同未载明建筑面积的,提供原业主单位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现存在疑问提请招标人予以澄清: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其施工合同文本中未载明建筑面积,下述资料是否可以作为该业绩建筑面积的认定依据: 1、中标通知书; 2、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交工验收记录或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评定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要求必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 3、中标通知书及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交工验收记录或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评定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要求必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同时提供,因考虑四方盖章内已有业主公章,已体现本项目真实存在情况,考虑类似项目业绩均为竣工项目,重复重新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短期投标工作内增加大量协调工作或类似业绩在异地沟通不便,综合考虑是否存在门槛或排外情况。 恳请招标人就以上资料是否予以认可予以明确答复,以便投标人准确、完整编制投标业绩证明材料。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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