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省级高新区先导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A3300000090006061005001]
【招标公告】省级高新区先导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A330000009000606100500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湖州市 | 采购单位 | 湖州吴兴东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省级高新区先导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澄清修改信息
| 项目名称: | 省级高新区先导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 项目代码: | 2503-330502-04-01-526148 | ||
| 招标人: | 名称:湖州吴兴东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佛仙路288号 |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稠江街道总部经济园A5幢12楼 |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 电话:*** | 电话:*** | ||||
| 标段(包)名称: | 省级高新区先导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三期)监理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6061005001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总监有停工120天及以上项目,是否可以算无在建总监? 答: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补充, 根据《湖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变更管理规定》《湖州市建设工程业绩奖项认定办法》(湖建发【2022】18号)规定,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原承担的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变更时间至竣工验收时间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时间计算),仍视为有“在建(在监)合同工程”。【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是指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范围和标准且依法在政府指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 投标总监理工程师所监理的项目存在下列三种情形时,视为“无在监工程”: (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二)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三)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本条建设单位是指中标项目的建设单位;停工时间计算,已开工的(以开工令为准),按停工令的时间起算;未开工的,按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起算。起算时间当天不计入,以次日计算); 投标时,投标总监理工程师有上述所列情形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更换后的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如未如实反映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投标资格、作无效标或中标无效。 特此通知! 本次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为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无 | ||||
| 行政监督机构: | 吴兴区住建局 | 电话: | 0572-2595856 |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9-30 19:09: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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