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台州市 发布日期:2026-10-01

【招标结果】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台州市 采购单位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临海市上庵花木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 | 其他林业服务
一、项目编号:331082264050010000033-ZJTY-202615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
1总价:***(元)临海市上庵花木有限公司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永丰镇张家湾村85.99
2总价:685983(元)临海市祥茂花木专业合作社临海市邵家渡街道四年村1-54号86.19
3总价:1125730(元)临海市祥云花木场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古楼村86.52
4总价:1395200(元)临海市金蚕花木有限公司临海84.91
5总价:2300000(元)临海市永丰建中花木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河头镇岭西村242号83.99
6总价:3750559.4(元)临海市余本造林队临海市白水洋镇箬孔村42号82.1
7总价:2862534(元)临海市滩溪苗木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邵家渡街道年坑村81.08
8总价:1289000(元)临海市叶志炉苗木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河头镇新西岙村19号81.72
9总价:4946822(元)临海市涌绿花木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涌泉镇南屏路349号80.38
10总价:1366725(元)临海市全丰花木种植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白水洋镇龙泉村3号79.9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一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一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2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二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二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3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三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三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4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四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四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5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五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五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6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六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六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7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七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七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8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八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八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9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九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九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10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防火隔离带及作业道)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防火隔离带及作业道)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多文,李永斌,陈宏东,蒋飞燕,罗柠(第1、2、3、4、5、6、7、8、9、10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每个标段分别计取,根据各个标段中标价由各个标段中标人分别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标准如下:服务类:100万*1.5%+(500-100)万*0.8%*80%+(1000-500)万元*0.45%+(5000-1000)万元×0.25%,每个标段最低收费标准按6000元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标段一10586元;标段二10290元;标段三15805元;标段四17529元;标段五23320元;标段六32604元;标段七26920元;标段八16850元;标段九40260元;标段十1734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人民路29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罗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海市回浦路2号九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杨波
质疑联系方式:1595868929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临海市财政局
地址:临海市巾山东路112号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6-85188034
附件信息:
ZJTY-202615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招标文件.doc
648.6K
中小企业声明函汇总.pdf
2.4M
ZJTY-202615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招标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汇总.pdf
临海市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
项目名称: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
项目编号:ZJTY-202615
采购单位: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代理机构: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
二0二六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3
第二章招标需求9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4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8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4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9
第一章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现就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
采购单位: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规模及内容概述: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本次招标涉及2026年度十个标段,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采购预算:***元,标段一759682元,标段二686670元,标段三1223621元,标段四1436321元,标段五2403156元,标段六4412942元,标段七3077994元,标段八1329006元,标段九5110353元,标段十1568964元。
标段一:
标段名称: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一
预算金额:759682元
标段二:
标段名称: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二
预算金额:686670元
标段三:
标段名称: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三
预算金额:1223621元
标段四:
标段名称: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四
预算金额:1436321元
标段五:
标段名称: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五
预算金额:2403156元
标段六:
标段名称: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六
预算金额:4412942元
标段七:
标段名称: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七
预算金额:3077994元
标段八:
标段名称: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八
预算金额:1329006元
标段九:
标段名称: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九
预算金额:5110353元
标段十:
标段名称: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防火隔离带及作业道)
预算金额:1568964元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采购标段数:1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两年。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该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的商品经营或服务能力的投标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同时该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任何一点均不符合本条资格要求。
注: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多个标段的竞标,如某一投标人被确定为某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其退出其余标段的竞标。
3.报名
本项目无需报名,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完成注册后可参加投标,注册联系电话:9576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6年09月28日8:30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上获取。
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在政采云平台的质疑系统一次性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75ab4087.0.0.f8e5d230c7c411ea9e54c97a8e384567)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汇信客服电话:400-888-4636,天谷客服电话:400-087-8198)。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本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子招投标内容、流程如与政采云系统中最新的内容、操作不一致的,以政采云系统中的要求为准。
7.投标文件的组成、效力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线下无需提供任何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2)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8.投标截止时间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08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9.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1)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如短时间内(半天内)可以排除并能恢复正常使用的,为不耽误项目进度,招标人(代理机构)经项目行政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宣布待故障排除后再进行正常开标活动;
(2)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在短时间内不能排除,且无法恢复正常使用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报项目行政监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可宣布暂停招标活动,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办理延期开标手续,并及时发布更正公告择日另行开标。
10.开标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8日8:30时。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
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具体时间以政采云系统显示的解密截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标。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2、其他事项
(1)本项目询标将通过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协助进行问题澄清。投标人登录政采云系统-----进入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就可以进入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在询标时需要投标人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请投标人开标前予以提前准备,以免延误询标(浏览器建议用谷歌浏览器,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免出现卡顿现象;摄像头建议用中档及以上摄像头,以利于询标时的画面质量;音箱请提前予以调试,以避免询标时出现没有声音现象)。政采云视频会议系统目前不支持手机客户端。
(2)除注明要求进口产品外,投标时进口产品比例不得超过50%;
(3)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的注册手续。
13、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临海市人民路29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罗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海市回浦路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杨波
质疑联系方式:15958689297
电子邮箱:1140911271@qq.com
(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信息
名称:临海市财政局
地址:临海市巾山东路112号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联系电话:0576-85188034
(4)政采云平台信息
联系电话:95763
附件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的通知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临海市财政局向临海市金融(保险)系统发起了“政采贷”、“政采保”融资服务倡议,得到了全市16家银行、1家保险公司响应,投标人若有融资意向,可与以下银行(保险)联系人对接。
政采保联系方式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公司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1%(1.5%),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500元(300元)。马李莉13586026113(微信同号)

政采贷联系方式
序号银行简称贷款年利率政采贷联系人联系电话
1工商银行3.8%起朱菲菲 13732333886
2农业银行3.8%起刘军 13606652552
3中国银行3.85%起钱玲红13666860933
4建设银行3.8%起金寅姿13575826932
5浦发银行4.785%起郑 强15988990003
6兴业银行3.65%起方成纲15267208988
7泰隆银行5.4%起何安青13586122727
8浙商银行3.85%起陈双双13666868989
9农发银行2.85%起金和平13705760213
10光大银行 3.9%起王玲敏15068686860
11湖商银行4.8%起叶丰恺18657661866
12邮储银行3.85%起黄梦雅18906767388
13温州银行4.35%起何宗富15967009253
14交通银行 3.85%起吴静静 13606680050
15民生银行 3.85%起王都旺13676697833
16宁波银行4.785%起冯晶晶13736200193

第2章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暂定服务范围预算金额(元)建设面积(亩)所属行业备注
1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一尤溪镇7596821800.59农、林、牧、渔业1、各标段如涉及马尾松,须严格根据《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涉及松木采伐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浙林字函〔2024〕405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510”清理质量标准,采伐木及剩余物全部下山并及时运至指定的临海市定点疫木加工企业,补贴属于林木所有权人所有,林木所有权人负责全流程监管跟踪。2、中标单位施工前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辖区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定范围内,采购人保留调整范围和面积的权利。
2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二沿江镇6866701896.37
3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三林场和邵家渡街道12236212379.58
4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四水库管理中心北岸114363212202.45
5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五林果场和牛头山水库管理中心北岸224031563797.64
6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六牛头山水库管理中心南岸144129427404.50
7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七牛头山水库管理中心南岸230779944996.56
8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八牛头山水库管理中心南岸313290063059.04
9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九牛头山水库管理中心南岸451103535818.69
10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防火隔离带及作业道)防火隔离带及作业道1568964442.27(作业道建设长度1281米)

2.招标范围: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作业设计中2026年度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采购人提供的作业设计及预算书。
3.质量标准:依照作业设计规定的分项内容质量要求,主要技术措施为疏伐+补植+割灌除草。采用全林地清理方式,割除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杂灌、杂草和藤蔓,留茬高度10cm,疏伐密度过高林分,补植地块苗木乡土树种使用率/林木良种使用率≥90%,苗木当年成活率≥95%,三年保存率≥90%,抚育合格率≥90%。
二、技术措施
作业方式主要采取综合抚育方式,该方式采用疏伐、割灌除草、补植、修枝、施肥等其中2种以上抚育措施相结合同时实施,避免分头作业。综合抚育有“疏伐+补植+割灌除草”、“疏伐+割灌除草”、“补植+割灌除草”三种类型,涉及的技术措施包括疏伐、补植和割灌除草。
1.割灌除草:
清除妨碍林木、幼树、幼苗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的抚育方式。作业时,注重保护珍稀濒危树木及有生长潜力的幼树、幼苗,以有利于调整林分密度和结构,形成复层群落,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休功能。
2.疏伐:
在林分郁闭后的幼龄林或中龄林阶段,当林木间关系从互助互利生长开始向互抑互害竞争转变后进行的抚育采伐。伐除密度过大、生长不良的林木,间密留匀、去劣留优,进一步调整林分树种和空间结构,为目标树或保留木留出适宜的营养空间。
3.补植:
在郁闭度低的林分,或林隙、林窗、林中空地等,或在缺少目的树种的林分中,在林缘、林窗等处补植目的树种,调整树种结构和林分密度、提高林地生产力和生态功能的抚育方式。
4.剩余物处理:
剩余物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要求处理,中标标段如涉及马尾松,须严格根据《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涉及松木采伐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浙林字函〔2024〕40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510”清理质量标准,采伐木及剩余物全部下山并及时运至临海市规定处理点,补贴属于林木所有权人所有,林木所有权人负责全流程监管跟踪。为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抚育后柴草应集中堆放或间隔一定的距离留出空间,特别在山脚林缘人为活动频繁的地方应全面清理有序堆放。
三、苗木要求
苗木质量直接关系到营造林的成败和建设目标能否实现,建设使用的苗木,生长健壮、冠形完整、根系发达、主杆通直、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
项目区补植苗木以一、二年生容器苗(容器大小达到设计要求)、地径2公分土球苗为主,所有外购苗木,必须具备“三证一签”。各标段补植苗木规格要求如下表:
需苗量小木荷二类木荷一类栓皮栎一
标段号乡(镇、场)苗木规格杋香浙江樟乌柏山樱花赤皮青冈黄山栾树檫木落羽杉马褂木金钱松浙江楠山乌柏红楠油茶
计苗苗类苗
1尤溪镇类容器苗12851553043264215200
2沿江镇类容器苗1480111367793540101540
3合计1718721016006221555139|0279|53512940
邵家渡街道类容器苗97356006221555139279|2940
市林场栓皮栎一类容器苗,木荷二类容器苗745221010000005351
4牛头山水库管理中心木荷一类容器苗,红楠、浙江楠二类容器苗19881015884015842413
5合计249960010110|1610146613565359919
林果场赤皮青冈、枫香、落羽杉、山乌柏二类容器苗,乌柏、金钱松地径2cm2476200100041610146612285359919
牛头山水库管理中心二类容器苗234106128
6牛头山水库管理中心檫木为二类容器苗,金钱松地径2cm234117117
7牛头山水库管理中心檫木为二类容器苗,金钱松地径2cm1347673674
8牛头山水库管理中心檫木、木荷、浙江樟、赤皮青冈为二类容器苗,金钱松地径2cm4612248075012526466|
9牛头山水库管理中心檫木、木荷、赤皮青冈为二类容器苗,金钱松地径2cm155210354801918
10隔离带木荷一类容器苗、油茶类容器苗675831211755466
总计140157588228001113812197246152913299333|53518731356014101584|12859|241355466|

苗木规格
以浙江省《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等级质量》(DB33/177-2005)、《林业容器育苗》(DB33/T653-2007)等为依据。
4、变更申请
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的,中标单位需向采购人提出变更申请,须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否则不予调整。
五、工作内容
详见采购人提供的作业设计及预算书。
▲六、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25%的预付款;项目完成进度达到50%及以上的,可以拨付进度至完成比例合同款,最高不得超过合同价款70%,以监理单位确定的进度为准;自查跟采购方组织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省级验收通过后付清合同余款(如果省级不进行验收,以台州市级验收通过为准)。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内容、要求
1项目名称: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
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每个标段分别计取,根据各个标段中标价由各个标段中标人分别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标准如下:服务类:100万*1.5%+(500-100)万*0.8%*80%+(1000-500)万元*0.45%+(5000-1000)万元×0.25%,每个标段最低收费标准按6000元计取。
4现场踏勘: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现场踏勘时投标人按照图纸(如有)、招标文件等技术性资料比对现场实际参数,如有问题,由投标人发起书面质疑,如无质疑,即认为满足采购条件,由投标人承担相应风险。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询问、质疑与投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总则(八)(九)(十)条款。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9实质性条款:带▲是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得负偏离或内容缺失,否则为无效标。
10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发布于采购公告发布的网站。
11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2付款方式:详见招标需求。
13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按中标价的1%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至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中标人如尚未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中注册的,需提交相关资料给代理公司,由代理公司代为注册。注册完成后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交纳履约保证金,采用网上银行转帐、电汇、汇票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中注册的银行账号汇入,否则无法到账。验收合格后凭《临海市政府采购验收单》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还。
14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二)定义
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及结算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除业主要求或设计变更要求外不签署任何增加费用的联系单,工程量清单外而要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物料、服务等各投标人请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总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投标时工程量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进行投标报价,竣工决算时按实决算。
(六)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违法分包。
(七)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有上述行为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须为本法人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单位,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八)询问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明确答复。
2.供应商认为询问事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并属于可质疑事项的,可依法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质疑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包)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经营主体明显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不属于潜在供应商。项目设立、项目预算、采购方式、组织形式、进口产品核准、采购需求调查过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合同履约等不属于可质疑事项,具体事项如下: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在政采云平台的质疑系统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获取采购文件时采购公告期限已届满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中开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评审等环节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发生澄清、修改、更正的,对经澄清、修改、更正的部分内容提出质疑的,为通知送达供应商之日或者澄清公告、更正公告发布之日。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缺少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签章等内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知其在法定质疑期内补充、完善。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未按要求补充、完善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事项不予处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
(1)潜在供应商未提供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证据材料,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
(2)供应商未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项目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对特定资格条件以外的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3)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
(4)未通过资格审查,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
(5)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对符合性审查后的评审活动、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
(6)未通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提出质疑的;
(7)提出质疑时间已超出法定质疑期的;
(8)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质疑,再次提出质疑的;
(9)质疑函未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补充完善签署、盖章、联系方式、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10)质疑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属于潜在供应商或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的;
(1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未共同提出质疑的;
(12)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4.供应商不得通过提出质疑、撤回质疑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质疑不成立提起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合格的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逐项作出书面答复,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或其他书面形式撤回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作出质疑答复。
6.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投诉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规定,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行政裁决”系统线上投诉或以书面形式邮寄方式向本项目监管机构临海市财政局进行投诉,联系地址:临海市巾山东路112号,联系部门: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督、投诉联系电话:0576-85188034。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5.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邀请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采购公告发布的网站予以发布。
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招标人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单位没有通过招标人,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线下无需提供任何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相关格式见附件,其余格式自拟。
1.资格响应文件
(1)营业执照(推荐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2)资质文件复印件(如有);
(3)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请投标人在资格响应文件中勿遗漏该表格);
(4)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内容未填写齐全的、缺项的、填写内容出现错误的(不影响企业规模类型判定的除外)、未如实填写的,将不给予投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即资格响应文件为无效)。
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资料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浙财采监〔2018〕2号、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等规定,综合评判后确认投标人是否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评标过程中如须核实有关单位网上统计、社保、税务等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配合。
2.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按照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相应资料;
(4)服务内容响应表;
(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7)投标人类似成功案例一览表;
(8)售后服务网点情况表;
(9)商务技术响应表;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
(二)采购项目评分索引表(该表格仅为方便评标之用,不涉及无效标条款,表格放置在商务技术文件目录的前页,以方便评委进行评审,格式见第四章)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四)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人工、材料、运输、装卸、二次搬运、产品保护、水电费、措施费、综合管理、售后服务、保险、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一切费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此项符合性在报价文件中进行评审)
(五)投标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内容。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而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责任自负。
2.电子投标文件中公章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投标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温馨提醒:CA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需要投标人联系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杭州汇信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办理,或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亦可。
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电子邮件、扫描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如有需要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响应文件未提供齐全的或者资格响应文件存在过期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格式指定页面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未在招标文件格式指定页面盖公章、在招标文件格式指定页面无被授权人签字(打字无效)、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未提供投标函、未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者投标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3)多项主要服务响应或者主要设备功能响应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缺项的,主要设备尺寸严重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参数、服务响应发生实质性负偏离或内容缺失的;
(5)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存在虚假的;
(6)投标有效期、工期(供货期、交货时间、服务期)、保修期(质保期)、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缺失的;
(7)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总报价的;
(9)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
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未填写投标报价的、《报价明细表》中工程量少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数量的。
3.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八)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价,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废标的情形。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一)开标准备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请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停电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二)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并通过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直播,各投标人请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对应开标项目进入,提前做好开标准备;
2.招标人点击政采云系统--【开始解密】按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政采云平台显示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的制作和解密应使用同一个数字证书,否则将可能解密失败。解密过程中如因CA数字证书等问题而无法解密的,请马上致电:汇信客服电话:400-888-4636,天谷客服电话:400-087-8198寻求解决。投标人未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标;
3.解密结束后,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投标文件结束解密后,投标人应当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17.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140911271@qq.com),联系人:李先生,电话:***;
5.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入评标流程;
6.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评审;
7.由主持人公布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无效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汇总分;
8.开启报价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成功开启报价响应文件后,方可查看各投标人报价情况。代理机构在线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投标人应在10分钟内在线签字确认(不予确认或超时确认的应说明原因,否则视为无异议);
9.报价文件评审;
10.由主持人公布报价文件无效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宣布综合得分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名单。投标人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查看评审结果,请各投标人注意收看;
11.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1)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2)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①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②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③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④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⑤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评审方法。
(三)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
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的澄清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也可通过政采云视频询标(视频讲标)系统协助进行问题澄清。投标人登录政采云系统-----进入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就可以进入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在询标时需要投标人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请投标人开标前予以提前准备,以免延误询标(浏览器建议用谷歌浏览器,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免出现卡顿现象。摄像头建议用中档及以上摄像头,以利于询标时的画面质量;音箱请提前予以调试,以避免询标时出现没有声音现象)。政采云视频会议系统目前不支持手机客户端。
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内容后,投标人应当在采购代理机构及政采云平台上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具体时间以政采云系统上显示的时间为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政采云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信息与扫描上传的报价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信息为准,修正政采云平台上的报价信息。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五)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单位确认,采购单位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单位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2.采购单位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采购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在成交结果公告中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成交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或法院起诉的依据,均属于非法获取的依据。
3.定标中,应坚持第一中标候选人为首选中标人,但出现其它原因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采购单位如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应当在确定前向临海市财政局报告说明。
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72条第二款之规定: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采购文件明确: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弃标供应商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重新采购所需的费用、顺延第二名可能产生的差价等。采购单位可以采取不予退还弃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等方式,若上述不足以赔偿损失的,采购人可以要求弃标供应商赔偿实际损失。若协商不成的,采购人可以报财政部门处理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追偿。
5.为营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中标人可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以邮寄方式向其寄达《中标通知书》(邮寄地址、收件人等信息请在“投标函”中详细写明,邮费可到付)。同时中标人应在中标后以邮寄或其他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3套与电子版投标文件相同的胶装版本投标文件。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单位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且在同一时间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见证盖章(合同一式不少于四份,采购单位与中标人各执一份,代理机构留存二份),招标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予以纠正。为营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中标人可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以邮寄方式向其寄达《政府采购合同》。
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二)履约保证金
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如尚未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中注册的,需提交相关资料给代理公司,由代理公司代为注册。注册完成后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交纳履约保证金:
①采用网上银行转帐、电汇、汇票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中注册的银行账号汇入,否则无法到账(开户名: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账号:201000102293922000003。财务咨询电话:0576-85280673)。②采用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将保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人保管,采购人提供3份加盖公章或“原件收讫”证明印章的保函复印件给中标人,中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经采购人确认的保函复印件提交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窗口登记存档(地址:临海市巾山中路18号(移动公司对面)一楼大厅)。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其履约保证金将予以扣罚,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后且经验收合格,凭《临海市政府采购验收单》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还。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商务技术分90分两部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候补成交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节能环保产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制造精品产品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为首台套产品的,业绩分为满分。
特别说明:(1)因考虑到本项目工作量大,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采购人要求同一供应商不得同时中标两个及以上标项。本项目按标项一、二、三、四顺序依次开标,前面标项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被推荐为后面标项的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为先开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且为后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先开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由排名在第三名的替补,依次类推。
(2)除了已成为前面任一标项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外,各标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家数须满足至少三家才可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该标项将作废标处理。
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一)价格分(10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之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货物类:提供原与其他采购人签订的采购项目合同,项目合同中的报价明细清单须包括本次主要采购设备,如一份采购项目合同中不能完全包括上述主要采购设备的,可以提供多份采购项目合同来完全包括上述主要采购设备。或者提供设备供应商的购置发票、购销合同等资料,购置发票、购销合同中的明细清单须包括本次主要采购设备,如一份购置发票、购销合同中不能完全包括上述主要采购设备的,可以提供多份购置发票、购销合同来完全包括上述主要采购设备的。服务类:提供原与其他采购人签订的包含本次主要采购服务内容的采购项目合同(如一份采购项目合同中不能完全包括本次主要采购服务内容的,可以提供多份采购合同来完全包含本次主要采购服务内容)及提供完成本次主要采购服务内容的报价测算清单等资料【测算清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团队在本项目服务期的人工工资(提供2025年度银行工资流水佐证)、奖金(包括2024年度年终奖,提供银行工资流水佐证)、个人及企业须缴纳的四险一金、物料费、维保期间费用、其他费用、税金、培训、服务、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二)商务技术分(90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技术参数或方案充分审核后,进行综合评定独立打分。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评分细则及要求1获奖情况6投标人获得营造林相关荣誉证书,每提供一个县级荣誉得2分,县级以上荣誉得3分;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获得县级及以上的林业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考核结果,每提供一个考核结果良好得2分,考核结果优秀得3分。最高得6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清晰可辨的获奖证书或考核结果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2拟派项目组人员12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中级职称或省级及以上乡土专家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到退休年龄人员必须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1月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返聘合同,人员年龄须在65周岁及以下,不提供合同不得分。(职称证书颁发单位必须为各地人社部门)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相关专业职称为高级及以上的,1个得3分,具有林业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省级及以上乡土专家的,每人得2分,最多得6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到退休年龄人员必须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1月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返聘合同,人员年龄须在65周岁及以下,不提供合同不得分。(职称证书颁发单位必须为各地人社部门)项目实施人员至少安排20人及以上,满足20人的不得分,每增加10人得1分,最高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实施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业绩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营造林类建设项目,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合同业绩须为本次投标人的业绩,投标人的独立法人子公司、参股公司的业绩均不予认可。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扫描件、验收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对本项目的理解11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总体要求,由专家进行综合评分。(0-3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建设目标,由专家进行综合评分。(0-3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建设内容,由专家进行综合评分。(0-3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建设标准,由专家进行综合评分。(0-2分)5工作实施方案1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体工作方案,方案技术路线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切实可行,并具有创新性,等由专家进行综合评分。(0-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体工作方案,植被清理、林木疏伐和清理物的堆放等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内容是否完整由专家进行综合评分。(0-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体工作方案,整地、挖穴等技术措施和补植树种的密度控制是否科学合理,由专家进行综合评分。(0-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体工作方案,苗木质量控制、苗木种植质量是否科学合理,由专家进行综合评分。(0-4分)6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8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由专家进行综合评分。(0-4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应对措施具有合理性、具有可操作性等,由专家进行综合评分。(0-4分)7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12工程施工整体进度计划是否满足工程实际要求,由专家进行综合评分。(0-4分)施工进度关键线路与关键节点具体时间是否明确、是否合理、科学、有针对性,由专家进行综合评分。(0-4分)各专业项目之间的关系和实施时序是否明确、清晰、科学合理、符合整体进度要求,由专家进行综合评分。(0-4分)8质量保障措施1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现场安全施工防护措施,由专家进行综合评分。(0-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植被清理、整地、挖穴和苗木种植过程的施工质量保障措施等,由专家进行综合评分。(0-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施工过程的档案质量管理措施等,由专家进行综合评分。(0-4分)9应急处置方案4根据突发性事件应急响应方案的先进性、科学性进行打分。(0-4分)10合理化建议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合理化建议,提出符合施工技术需求的新理念,对本项目实施具有参考价值的建设性意见,由专家进行综合评分。(0-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合理化建议,提出符合项目质量管理的新理念,对本项目实施具有参考价值的建设性意见,由专家进行综合评分。(0-2分)11售后服务方案4根据投标人针对后续服务方案和承诺情况,由专家进行综合评分。(0-2分)根据投标人针对后续服务响应的及时性,由专家进行综合评分。(0-2分)提示:1、请各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及评分标准的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即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包括所有证书、合同、报告等)都是准确、真实、合规的,如提供虚假资料,投标人需承担一切后果。3、为了评审工作更加优质、高效,投标文件张数建议不要超过300张,否则可能影响商务技术得分。4、各投标人请将本采购项目评分索引表放在商务技术文件目录的前页,投标人自评分值(客观分部分)请投标人将应得分值准确自评(请勿不填写也请勿错误填写),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三)商务技术分的计算方式商务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取全部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分,计算公式为:商务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三、投标人义务评标期间,投标人应随时随地答复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采购项目评分索引表(重要提示:本采购项目评分索引表放在商务技术文件目录的前页,“投标人应标情况栏目”(客观分部分)请投标人务必逐项详细进行填写(请勿不填写),投标人自评分值(客观分部分)请投标人将应得分值准确自评(请勿不填写也请勿错误填写),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评标内容分值投标文件响应页码投标人应标情况投标人自评分值1获奖情况6投标人务必将应标情况逐项详细填写齐全,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投标人将应得分值填写准确2拟派项目组人员12投标人务必将应标情况逐项详细填写齐全,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投标人将应得分值填写准确3业绩1投标人务必将应标情况逐项详细填写齐全,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投标人将应得分值填写准确4对本项目的理解11//5工作实施方案16//6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8//7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12//8质量保障措施12//9应急处置方案4//10合理化建议411售后服务方案4合计90//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服务类)(此稿为合同样本,最终定稿待双方协商后商定)甲方:(采购方)乙方:(供应商)见证方:采购代理机构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临海市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技术措施作业方式主要采取综合抚育方式,该方式采用疏伐、割灌除草、补植、修枝、施肥等,其中2种以上抚育措施相结合同时实施,避免分头作业。综合抚育有“疏伐+补植+割灌除草”、“疏伐+割灌除草”、“补植+割灌除草”三种类型,涉及的技术措施包括疏伐、补植和割灌除草。1.割灌除草:清除妨碍林木、幼树、幼苗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的抚育方式。作业时,注重保护珍稀濒危树木及有生长潜力的幼树、幼苗,以有利于调整林分密度和结构。2.疏伐:在林分郁闭后的幼龄林或中龄林阶段,当林木间关系从互助互利生长开始向互抑互害竞争转变后进行的抚育采伐。伐除密度过大、生长不良的林木,间密留匀、去劣留优,进一步调整林分树种和空间结构,为目标树或保留木留出适宜的营养空间。3.补植:在郁闭度低的林分,或林隙、林窗、林中空地等,或在缺少目的树种的林分中,在林缘、林窗等处补植目的树种,调整树种结构和林分密度、提高林地生产力和生态功能的抚育方式。4.剩余物处理:剩余物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要求处理。中标标段如涉及马尾松的,须严格根据《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涉及松木采伐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浙林字函〔2024〕40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510”清理质量标准,采伐木及剩余物全部下山并及时运至指定的临海市定点疫木加工企业,补贴属于林木所有权人所有,林木所有权人负责全流程监管跟踪。为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抚育后柴草应集中堆放或间隔一定的距离留出空间,特别在山脚林缘人为活动频繁的地方应全面清理有序堆放。第二条:苗木要求苗木质量直接关系到营造林的成败和建设目标能否实现,建设使用的苗木,生长健壮、冠形完整、根系发达、主杆通直、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项目区补植苗木以一、二年生容器苗(容器大小达到设计要求)、地径2公分土球苗为主,所有外购苗木,必须具备“三证一签”。各标段补植苗木规格要求如下表:需苗量小木荷二类木荷一类栓皮栎一标段号乡(镇、场)苗木规格杋香浙江樟乌柏山樱花赤皮青冈黄山栾树檫木落羽杉马褂木金钱松浙江楠山乌柏红楠油茶计苗苗类苗1尤溪镇类容器苗128515530432642152002沿江镇类容器苗14801113677935401015403合计1718721016006221555139|0279|53512940邵家渡街道类容器苗97356006221555139279|2940市林场栓皮栎一类容器苗,木荷二类容器苗7452210100000053514牛头山水库管理中心木荷一类容器苗,红楠、浙江楠二类容器苗198810158840158424135合计249960010110|1610146613565359919林果场赤皮青冈、枫香、落羽杉、山乌柏二类容器苗,乌柏、金钱松地径2cm2476200100041610146612285359919牛头山水库管理中心二类容器苗2341061286牛头山水库管理中心檫木为二类容器苗,金钱松地径2cm2341171177牛头山水库管理中心檫木为二类容器苗,金钱松地径2cm13476736748牛头山水库管理中心檫木、木荷、浙江樟、赤皮青冈为二类容器苗,金钱松地径2cm4612248075012526466|9牛头山水库管理中心檫木、木荷、赤皮青冈为二类容器苗,金钱松地径2cm15521035480191810隔离带木荷一类容器苗、油茶类容器苗675831211755466总计140157588228001113812197246152913299333|53518731356014101584|12859|241355466|苗木规格以浙江省《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等级质量》(DB33/177-2005)、《林业容器育苗》(DB33/T653-2007)等为依据。第三条:变更申请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的,乙方需向甲方提出变更申请,须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否则不予调整。第四条:合同价款合同价:大写:小写:注: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全费用单价确定。2、本项目竣工结算价的计算方式为:全费用单价包死,数量按实结算(清单中未列出,但实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在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增加合同价款)。3、全费用单价包含人工、材料、运输、装卸、二次搬运、产品保护、水电费、措施费、综合管理、售后服务、保险、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一切费用。第五条:设计面积本标项设计面积为亩。第六条:质量要求1、符合国家、省、台州市及临海市有关规定。2、质量标准:依照作业设计规定的分项内容质量要求,主要技术措施为疏伐+补植+割灌除草。采用全林地清理方式,割除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杂灌、杂草和藤蔓,留茬高度10cm,疏伐密度过高林分,补植地块苗木乡土树种使用率/林木良种使用率≥90%,苗木当年成活率≥95%,三年保存率≥90%,抚育合格率≥90%。第七条:合同履约时间、地点1、合同履行时间:2、合同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八条:验收时间、组织1、甲方成立质量检查验收组,按照工程技术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并发给相应检查合格验收单。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有重大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3、涉及本项目的所有相关费用均包括在投标报价中,由乙方承担。第九条: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25%的预付款;项目完成进度达到50%及以上的,可以拨付进度至完成比例合同款,最高不得超过合同价款70%,以监理单位确定的进度为准;自查跟采购方组织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省级验收通过后付清合同余款(如果省级不进行验收,以台州市级验收通过为准)。第十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交纳成交价的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后且经验收合格,凭《临海市政府采购验收单》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还。2、项目完成后由甲方按照相关规程组织验收,通过验收后无质量、服务问题,由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因乙方的质量、服务问题等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其履约保证金作出补偿。合同期未满,乙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出的,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第十一条:服务要求1、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2、乙方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项目组,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服务工作,并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3、乙方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任何责任。4、乙方应在施工作业范围内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并接受甲方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指导。5、甲方如需要乙方做好相关服务和配合工作的,乙方应在小时内进行对接,并按要求适时做好服务和配合工作。第十二条:乙方承担完成本采购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不可预见费用)和市场风险。第十三条:其他约定1、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参与(提供相关证明),工程施工结束后,负责做好自查验收,并提供相关验收资料。若项目负责人实际到岗率少于60%,视为情节严重没收履约保证金。2、项目施工期间乙方提供的项目组成员到岗率不少于80%,否则每人每天扣减500元;情节严重的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记入黑名单。3、乙方免费提供涉及本项目工作的其他相关服务。乙方必须落实营造林过程的安全生产及劳动保险。第十四条:违约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除不可抗力外)不能按期交付合同标的,对超出交付期的每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承担违约金,在合同货款支付时一次性扣除。若超出交付期十天(含十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服务后,超出付款期,甲方每逾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如遇特殊情况甲方要求推迟验收的,必须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组织验收过程中,发现有成片面积3亩以上没有施工的,除责令进行返工外,扣除没有施工面积3倍项目款;乙方违约造成项目综合验收不合格,除责令进行返工外,扣除合同款10—20%,并计入项目施工黑名单,停止1年所有造林、抚育项目招标、施工资格,连续2年验收不合格,取消绿化造林资格;台州市级以上抽查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付项目款,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负,并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同时取消绿化造林资格。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由甲方委托有关技术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的结论甲乙双方应当接受,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对方索赔,并签订书面处理协议书。2.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合同争议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临海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代理方贰份。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见证方:(盖章)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响应文件格式1.资格响应文件封面格式:资格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2.营业执照等:营业执照(推荐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温馨提示: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可微信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点击“下载执照”——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必须与当初登记的信息一致)——点击“确认”——点击“授权验证”后点击“返回”并勾选协议后进行人脸识别——输入登记地“浙江”——选择需要下载的营业执照——勾选执照下载声明并点击下载。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文件扫描件(如有)(由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编制,如果本项目没有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则不需要提供)3.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而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温馨提醒:1、投标人请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加里面的内容全部填写齐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内容未填写齐全的、缺项的将不给予投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即资格响应文件为无效)。2、投标人请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要求,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加里面的内容全部填写正确,《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内容出现错误的(不影响企业规模类型判定的除外)、未如实填写的,将不给予投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即资格响应文件为无效)。填表说明:1、标的分别由不同承接企业承接的,请按序号填写齐全所有标的承接企业的信息。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1)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规定,单位从业人员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2)企业划型时,应将分公司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纳入合并计算。4、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分标准来评判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而非按照承接企业自身经营范围所属行业的划分标准来评判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5、为了更加准确判定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请投标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来辨别制造商企业规模类型,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链接网址为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6、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内容未填写齐全的、缺项的、填写内容出现错误的(不影响企业规模类型判定的除外)、未如实填写的,将不给予投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即资格响应文件为无效)。中标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在成交结果公告中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7、鼓励投标人在投标时一并提供对承接企业相关信息的核实核验情况以及其他佐证材料。8、如国家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5.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6.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_________(采购人名称):1、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的投标,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2、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不再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等相关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3、我方不是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以及其它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限制投标单位。4.、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包括所有证书、合同、报告等)都是准确、真实、合规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5、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6、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均保持有效,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同意我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招标采购单位因此引起的损失予以赔偿。8、我方全权授权被授权人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对被授权的各项行为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传真或邮件(例如质疑回复函、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等)请采用如下联系方式送达,我方确保能够及时、准确收悉。邮寄详细地址: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收件人姓名:________联系手机:________公司电子邮箱:___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在必要时对投标人进行询标,请投标人填写以下投标文件编制人信息,以便及时、准确进行询标,投标文件编制人信息可不限于1人。投标文件编制人姓名: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被授权人手机号码:_________投标人:(公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7-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_________(采购人名称):我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职工_______(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_______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两面均复印,复印件清晰可认。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两面均复印,复印件清晰可认。投标人(盖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7-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参考样张)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手机号码:系的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复印件清晰可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粘贴处,复印件清晰可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复印件清晰可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粘贴处,复印件清晰可认投标人(盖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8.服务内容响应表格式:服务内容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项目供应商服务响应情况备注12345678910111213注:供应商根据采购服务需求中的内容进行填写,勿填写价格信息。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9.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资格资格证书号职称学历手机号联系电话简历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资格资格证书号职称学历手机号联系电话简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10、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进入本单位工作开始时间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11.投标人类似合同案例一览表格式:投标人类似合同案例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完成时间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12.售后服务网点情况表格式:售后服务网点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服务网点名称投标文件页码地址注册资本金其中:投标人出资比例员工总人数其中:技术人员数设立日期售后服务内容服务承诺业务咨询电话传 真负责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13.商务及技术响应表格式:商务及技术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应标情况相应内容在投标文件中页码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在此表中将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商务要求和技术参数要求的正偏离或负偏离的应标内容详细写明,特别是勿遗漏招标文件中打▲的商务和技术要求的应标内容。如果投标人在本响应表中缺失部分招标文件中打▲的商务和技术要求的应标内容,或未填写的,视为完全响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三、报价文件格式14.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15.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名称内容备注投标总报价大写:人民币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总报价包括人工工资、物料款、设备折旧、消耗物品、其他费用、保险、税金、服务、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16.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采购组织机构名称):本人经由单位(法人代表)合法授权参加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名称)的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一(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临海市上庵花木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6人、营业收入为80万元,资产总额3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_2026_年__9_月_28__日温馨提醒:1、投标人请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加里面的内容全部填写齐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内容未填写齐全的、缺项的将不给予投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即资格响应文件为无效)。2、投标人请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要求,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加里面的内容全部填写正确,《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内容出现错误的(不影响企业规模类型判定的除外)、未如实填写的,将不给予投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即资格响应文件为无效)。填表说明:1、标的分别由不同承接企业承接的,请按序号填写齐全所有标的承接企业的信息。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1)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规定,单位从业人员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2)企业划型时,应将分公司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纳入合并计算。4、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分标准来评判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而非按照承接企业自身经营范围所属行业的划分标准来评判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5、为了更加准确判定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请投标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来辨别制造商企业规模类型,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链接网址为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6、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内容未填写齐全的、缺项的、填写内容出现错误的(不影响企业规模类型判定的除外)、未如实填写的,将不给予投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即资格响应文件为无效)。中标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在成交结果公告中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7、鼓励投标人在投标时一并提供对承接企业相关信息的核实核验情况以及其他佐证材料。8、如国家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40000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80000Z≥80000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Y≥40000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20000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Y≥30000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0Y≥100000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200000Z≥10000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5000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资产总额(Z)人万元X≥300Z≥120000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名称)的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二(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二,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临海市祥茂花木专业合作社(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100万元,资产总额5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___2026__年_9__月28___日温馨提醒:1、投标人请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加里面的内容全部填写齐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内容未填写齐全的、缺项的将不给予投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即资格响应文件为无效)。2、投标人请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要求,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加里面的内容全部填写正确,《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内容出现错误的(不影响企业规模类型判定的除外)、未如实填写的,将不给予投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即资格响应文件为无效)。填表说明:1、标的分别由不同承接企业承接的,请按序号填写齐全所有标的承接企业的信息。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1)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规定,单位从业人员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2)企业划型时,应将分公司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纳入合并计算。4、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分标准来评判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而非按照承接企业自身经营范围所属行业的划分标准来评判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5、为了更加准确判定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请投标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来辨别制造商企业规模类型,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链接网址为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6、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内容未填写齐全的、缺项的、填写内容出现错误的(不影响企业规模类型判定的除外)、未如实填写的,将不给予投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即资格响应文件为无效)。中标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在成交结果公告中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7、鼓励投标人在投标时一并提供对承接企业相关信息的核实核验情况以及其他佐证材料。8、如国家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40000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80000Z≥80000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Y≥40000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20000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Y≥30000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0Y≥100000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200000Z≥10000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5000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资产总额(Z)人万元X≥300Z≥120000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临海市祥云花木场,从业人员70人、营业收入为50万元,资产总额5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2026年9月19日温馨提醒:1、投标人请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加里面的内容全部填写齐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内容未填写齐全的、缺项的将不给予投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即资格响应文件为无效)。2、投标人请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要求,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加里面的内容全部填写正确,《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内容出现错误的(不影响企业规模类型判定的除外)、未如实填写的,将不给予投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即资格响应文件为无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所对应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临海市金蚕花木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8人、营业收入为143.98万元,资产总额64.3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临海市金蚕花木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9月28日-6-服务为先、品质为本、创新为魄、共赢为道。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名称)的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五(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临海市永丰建中花木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7人、营业收入为200万元,资产总额3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2026年9月28日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项目(项目编号:ZJTY-202615)的投标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临海市余本造林队,从业人员50人、营业收入为320万元,资产总额36.329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临海市余本造林队日期:2026年9月19日温馨提醒:1、投标人请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加里面的内容全部填写齐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内容未填写齐全的、缺项的将不给予投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即资格响应文件为无效)。2、投标人请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要求,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加里面的内容全部填写正确,《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内容出现错误的(不影响企业规模类型判定的除外)、未如实填写的,将不给予投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即资格响应文件为无效)。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项目名称)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七,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_临海市滩溪苗木场,从业人员55人、营业收入为105万元,资产总额12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临海市滩溪苗木场日期:2026年9月27日温馨提醒:1、投标人请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加里面的内容全部填写齐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内容未填写齐全的、缺项的将不给予投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即资格响应文件为无效)。2、投标人请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要求,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加里面的内容全部填写正确,《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内容出现错误的(不影响企业规模类型判定的除外)、未如实填写的,将不给予投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即资格响应文件为无效)。填表说明:1、标的分别由不同承接企业承接的,请按序号填写齐全所有标的承接企业的信息。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1)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规定,单位从业人员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2)企业划型时,应将分公司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纳入合并计算。4、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分标准来评判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而非按照承接企业自身经营范围所属行业的划分标准来评判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5、为了更加准确判定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请投标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来辨别制造商企业规模类型,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链接网址为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6、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内容未填写齐全的、缺项的、填写内容出现错误的(不影响企业规模类型判定的除外)、未如实填写的,将不给予投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即资格响应文件为无效)。中标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在成交结果公告中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7、鼓励投标人在投标时一并提供对承接企业相关信息的核实核验情况以及其他佐证材料。8、如国家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40000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80000Z≥80000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Y≥40000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20000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Y≥30000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0Y≥100000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200000Z≥10000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5000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资产总额(Z)人万元X≥300Z≥120000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贵企业属于贵企业规模类型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特别申明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照您提供的企业所属行业和指标数据生成测定结果。扫/码/自/测MIIC已经为8206440家企业提供测试服务返回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浙江省台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临海标段),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临海市叶志炉苗木场),从业人员53人、营业收入为135万元,资产总额5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2026年9月28日温馨提醒:1、投标人请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加里面的内容全部填写齐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内容未填写齐全的、缺项的将不给予投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即资格响应文件为无效)。2、投标人请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要求,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加里面的内容全部填写正确,《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内容出现错误的(不影响企业规模类型判定的除外)、未如实填写的,将不给予投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即资格响应文件为无效)。填表说明:1、标的分别由不同承接企业承接的,请按序号填写齐全所有标的承接企业的信息。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1)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规定,单位从业人员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2)企业划型时,应将分公司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纳入合并计算。4、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分标准来评判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而非按照承接企业自身经营范围所属行业的划分标准来评判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5、为了更加准确判定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请投标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来辨别制造商企业规模类型,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链接网址为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6、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内容未填写齐全的、缺项的、填写内容出现错误的(不影响企业规模类型判定的除外)、未如实填写的,将不给予投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即资格响应文件为无效)。中标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在成交结果公告中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7、鼓励投标人在投标时一并提供对承接企业相关信息的核实核验情况以及其他佐证材料。8、如国家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40000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80000Z≥80000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Y≥40000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20000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Y≥30000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0Y≥100000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200000Z≥10000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5000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资产总额(Z)人万元X≥300Z≥120000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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