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宁波市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 | 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一、项目编号:NBGZ2026ZBDL040
二、项目名称: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启强,郑当成,高媛,王巍,郑璟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人民币肆仟陆佰元整(4600元),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付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区分局
地址:北仑区明州路777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1幢10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梁凯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6楼
传真:/
联系人:严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
附件信息:
(发布稿)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doc
509.7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55.2K
(发布稿)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NBGZ2026ZBDL040
项目名称: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
采购人: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
温馨提醒
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将“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
2、“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报价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
目录
第一章采购公告1
第二章投标资料表5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7
第四章采购需求18
第五章评标办法22
第六章合同条款31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36
第1章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GZ2026ZBDL040
项目名称: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包括居民管理应用、民意问卷应用、宣发管控应用、AI警务助手应用、特色应用配置及维护、企业微信管理配置、培训指导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正式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供应商直接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网上未报名的,将被拒绝投标)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www.zcygov.cn在线提交;(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如有):现场递交地点为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区政务服务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开标时间:2026年9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供应商可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落实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4.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j.ningbo.gov.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4.4供应商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方式:
4.4.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本项目开启时间前一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1幢10楼
收件人:李工联系方式:***
4.4.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的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送至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详见现场电子屏。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地址:北仑区明州路777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1幢10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李工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6楼
传真:/
联系人:严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1.第二章投标资料表
2.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向招标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4.“货物/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台账记录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合格的服务,合格的服务应是在国内可合法提供的、不受第三方限制的、免受追索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产品和服务。
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无效标。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若在现场递交投标资料的,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及挂靠。
(八)特别说明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九)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的构成
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公告;
2.投标资料表;
3.供应商须知;
4.采购需求;
5.评标办法;
6.合同条款;
7.投标文件格式;
8.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2.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
(四)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对采购文件的异议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和注明日期。
2.没有提出异议且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采购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按“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4.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评标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分别编制。
(1)资格文件
①资格文件封面;
②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③关于资格的承诺函;
④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材料。
(2)商务技术文件
①商务技术文件封面;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③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④服务条款偏离表;
⑤商务条款偏离表;
⑥根据第五章“评标办法”中“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
⑦项目人员配置表;
⑧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商务材料。
(3)报价文件
①报价文件封面;
②投标函;
③开标一览表;
④报价明细表;
⑤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4.注意事项
★(1)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2)上述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采购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
(3)投标文件在提供对投标货物/产品技术条款响应表的应答时,对采购文件有技术数值要求的参数,必须以投标货物/产品的具体技术数值据实应答;对于采购文件无数值要求的参数的应答,必须作出明确、直接、无导致两种理解可能的应答。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四)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总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所有投标报价必须以人民币报价,对用外汇支付部分,须折合成人民币计入总价,总报价不受汇率变动影响。不接受外币报价,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要求。
4.本项目投标应以含税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涉及的所有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开标之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未正确关联定位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2.电子投标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可用CA锁法人章(如有),未申请法人章的将签名部分签好后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咨询政采云95763)。
3.以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部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实质性要求,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
4.中标人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须另行提供3份纸质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单独包封,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
4.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标记而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参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
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3、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4、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
5、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
6、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注:(1)开标过程需供应商确认的事宜,通过网上电子询标方式进行,请供应商在开标期间做好相应的准备。
(2)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三)特别说明
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的;
(3)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4)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
(5)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6)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符合性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供应商代表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
(3)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
六、项目终止
政府采购的国内公开招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评审期间,若出现参与采购响应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七、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1.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
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八、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九、质疑与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
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
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6.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
十、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项目不适用)。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2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4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浙财采监〔2022〕3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1.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1.6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1.7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8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否。
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属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十一、其他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说明: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人民币肆仟陆佰元整(4600元),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付清。
3.第四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倾力打造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区分局社区警务服务“金名片”,进一步搭建警民高效联通、双向互动的新桥梁,实现地面情报线索获取,人员、行业、场所管控,警务信息宣传通告,群众咨询反馈通道四大职能,努力实现双80%的推广目标(实有人口覆盖率80%,信息完整度80%),全方位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平台功能包括:居民管理应用、民意问卷应用、宣发管控应用、AI警务助手应用、特色应用配置及维护、企业微信管理配置、培训指导服务项目。
二、技术要求(服务内容)
三、服务要求
1、远程技术支持服务
针对平台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工程师通过电话、微信或QQ提供远程技术支持服务。
2、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遇紧急事项或平台问题沟通调整的,服务商需派人员到现场详细沟通的。
3、服务响应时间:
一般故障(不影响业务正常受理、办理),工作时间内1小时内做出响应(非工作时间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协助解决问题。
四、售后及维护要求
1、本项目采购服务一年。
2、专业知识和技能:售后服务团队应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对产品进行准确的故障诊断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团队成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以确保掌握最新的产品知识和技术。
3、良好沟通能力:售后服务团队应能清晰地解释问题、建议解决方案,并及时回答疑问。团队成员应具备良好的口头和书面沟通能力。
4、诚信和负责任:售后服务团队应遵守诚信原则,承担起责任。团队成员应积极解决问题,确保采购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五、商务要求
4.第五章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
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
3.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二、评标程序
1.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评分标准”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
3.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
4.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④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①项至第④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如不提供的,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6.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7.确定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三、投标的澄清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3.开标现场,供应商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四、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五、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5.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5.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5.3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审查类别审查内容资格条件审查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要求1供应商名称与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一致。2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签章。5投标报价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和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不允许出现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情况。若出现异常低价,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其他对同个子包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未发生与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实质性偏离的。投标文件格式规范、提供资料齐全或者未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表述明确、前后不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未发现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7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①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 MAC 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②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或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③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④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8《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注: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附表3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评分内容评标要点及说明类型分值技术商务部分85分1、对项目需求的理解(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本项目的需求了解程度,需求分析合理性,实施过程需注意的问题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①对项目背景、现状熟悉,清晰掌握项目整体需求的得6分;②对项目背景、现状基本熟悉,明确项目整体需求的得4分;③对项目背景、现状一般熟悉,明确项目一般需求的得2分;④未提供不得分。主观分62、方案深化及功能拓展(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社区警务特色应用、企微原生功能服务方案深化及功能拓展进行综合评议,方案是否完整清晰,系统功能是否设计齐全,是否安全可靠。①方案内容完整清晰,系统功能设计齐全,安全可靠措施考虑充分到位的,得 6 分;②方案内容较为完整清晰,系统功能设计基本齐全,安全可靠措施基本到位的,得 4 分;③方案内容完整性、清晰度一般,系统主要功能已覆盖,安全可靠措施有体现但不够全面的,得 2 分;④未提供相关方案材料的,不得分。主观分63、培训方案(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培训(包括培训内容-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培训时长、培训前期准备和资源、培训预期、培训合格审查等)进行综合评议,方案内容是否完善,培训周期及时长是否合理,培训地点安排是否便利。①培训内容详实合理,培训时长设置科学,培训前期准备及配套资源完备,培训预期目标明确,培训合格审查机制完善,得 6 分;②培训内容较为完整,培训时长设置较合理,培训前期准备及配套资源基本到位,培训预期目标清晰,培训合格审查机制基本建立,得 4 分;③培训内容完整性一般,培训时长基本适配,培训前期准备及配套资源有安排但不够充分,培训预期目标大体明确,培训合格审查有相关要求但不够细化,得 2 分;④未提供相关培训材料的,不得分。主观分64、服务方案(1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平台升级服务、配合机制、故障处理方案等)进行综合评议,方案是否切实可行,配合采购人是否得当,处理方案是否合理。1.①平台升级服务方案完善详实,协同配合机制健全,故障处理方案完整可行、处置流程清晰,得 6 分;2.②平台升级服务方案较为完整,协同配合机制基本建立,故障处理方案措施基本到位,得 4 分;3.③平台升级服务方案完整性一般,协同配合机制有安排但不够细化,故障处理方案有相关内容但不够全面,得 2 分;4.④未提供相关方案材料的,不得分。主观分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环境优化及操作平台安全加固方案(包括对平台、数据库服务器定时进行清理、检查备份数据完整性、定期安全加固、进行系统性能检查等)进行综合评议,方案内容是否完善、是否合理、是否切实可行。①完整覆盖平台、服务器定时清理,备份数据完整性检查,定期安全加固,系统性能检查等全部内容,运维措施详实、周期明确、可落地性强,得 6 分;②包含平台、服务器定时清理,备份完整性检查,安全加固、系统性能检查主要内容,运维措施较为完整,周期基本明确,得 4 分;③涉及上述大部分运维工作,但内容完整性一般,部分工作要求描述笼统,执行周期不够细化,得 2 分;④未提供相关运维方案的,不得分。主观分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服务方案(包括安全漏洞修复方案、数据安全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议,方案内容是否完善、是否合理、是否切实可行。①安全漏洞修复方案完整详实,处置流程清晰闭环,数据安全服务方案全面到位,防护措施针对性强、可落地性高,得 6 分;②安全漏洞修复方案较为完整,处置流程基本清晰,数据安全服务方案内容较齐全,主要安全防护措施基本落实,得 4 分;③安全漏洞修复方案完整性一般,关键处置环节有所提及但不够细化,数据安全服务方案有相关内容,部分防护措施描述笼统,得 2 分;④未提供相关方案材料的,不得分。主观分65、团队管理(1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履历、专业素质、技术能力、经验等,是否具有调动供应商各项资源的能力进行综合评议。①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各项条件优秀的得6分;②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各项条件良好的得4分;③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各项条件一般的得2分④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各项条件较差的得0分主观分6团队人员的分工的合理性,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响应效率,技术人员是否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技术能力、团队人员中是否具备与本项目匹配实施经验的。①提供的团队人员各项条件优秀的得6分;②提供的团队人员各项条件良好的得4分;③提供的团队人员各项条件一般的得2分④提供的团队人员各项条件较差的得0分主观分66、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包括进度计划、组织管理保证、技术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议,进度计划是否与项目服务期限匹配、组织管理保证方案是否合理、技术保障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符合项目实际需求。①进度计划详实可行,组织管理保障健全,技术保障措施完善到位,得 6 分;②进度计划合理,组织管理保障基本建立,技术保障措施较齐全,得 4 分;③进度计划、组织及技术保障内容一般,部分内容不够细化,得 2 分;④未提供相关方案材料的,不得分。主观分67、管理制度(6分)针对本项目设置的管理制度体现出指挥统一性、专业分工和协调性、有效管理性进行综合评议。①管理制度体系完整健全,条款详实,可落地执行,得 6 分;②管理制度较为完整,主要制度齐全,基本能够执行,得 4 分; ③管理制度完整性一般,部分条款不够细化,得 2 分; ④未提供管理制度材料的,不得分。主观分68、重难点分析、解决办法(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理化建议是否合理,重难点分析是否具体完整,解决办法是否切实可行进行综合评议。①重难点分析透彻到位,解决办法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得 6 分;②重难点分析较为准确,解决办法基本合理可行,得 4 分; ③重难点分析一般,解决办法有提及但不够细化,得 2 分;④未提供相关分析材料的,不得分。主观分69、应急响应方案(6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应急响应方案周密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议。①应急响应方案完整详实,处置流程清晰,可操作性强,得 6 分;②应急响应方案较为完整,处置流程基本可行,得 4 分;③应急响应方案内容一般,部分处置环节不够细化,得 2 分;④未提供应急响应方案材料的,不得分。主观分610、特色服务、增值服务(6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优惠条款、特色服务及增值服务进行综合评议。特色增值服务内容是否完整清晰,具体落地执行是否便利可靠。①项目特色突出,增值服务内容丰富,贴合项目实际需求,得 6 分;②具有一定项目特色,增值服务内容较完整,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 4 分;③有提及特色及增值服务,内容一般,部分描述不够具体,得 2 分;④未提供相关特色、增值服务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611、经验业绩(1分)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企业微信项目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注: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客观分112、人员配置(6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中具有本科学历的,每具有一人得2分,最高得6分5.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客观分6价格分15分参与评审的价格=有效的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投标价得分以四舍五入方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两位)客观分15注:评委根据评标情况逐栏打分,每栏分值不得超出本栏规定的分值范围,客观分必须统一;取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总评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总评分平均值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5.第六章合同条款(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签订地点:经招标采购(项目编号:NBGZ2026ZBDL040)及双方友好协商,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向乙方采购以下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书及合同技术附件。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技术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互相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本合同书的附件;c,乙方的投标文件;d,甲方的招标采购文件。1、服务内容: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建设,该平台包括居民管理应用、民意问卷应用、宣发管控应用、AI警务助手应用、特色应用配置及维护、企业微信管理配置、培训指导服务项目。二、服务要求:2.1远程技术支持服务针对平台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工程师通过电话、微信或QQ提供远程技术支持服务。2.2现场技术支持服务遇紧急事项或平台问题沟通调整的,服务商需派人员到现场详细沟通的。2.3服务响应时间:一般故障(不影响业务正常受理、办理),工作时间内1小时内做出响应(非工作时间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协助解决问题。三、合同金额3.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上述合同金额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但不限人工、工器具使用费、安全保护、保险、中标服务费、合理利润、风险费用、验收、税金等为完成对应标项全部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四、技术资料4.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4.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五、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如因此发生任何针对甲方的争议、索赔、诉讼等,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六、产权担保6.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八、合同履约期限8.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正式使用。九、款项支付9.1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服务周期内的第三、第四季度末各支付合同价款的25%。注:合同价款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的相关发票且符合甲方的支付要求。十、税费10.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售后及维护要求11.1本项目采购服务一年。11.2专业知识和技能:售后服务团队应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对产品进行准确的故障诊断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团队成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以确保掌握最新的产品知识和技术。11.3良好沟通能力:售后服务团队应能清晰地解释问题、建议解决方案,并及时回答疑问。团队成员应具备良好的口头和书面沟通能力。11.4诚信和负责任:售后服务团队应遵守诚信原则,承担起责任。团队成员应积极解决问题,确保采购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十二、验收12.1甲方对乙方完成的服务依据磋商文件要求组织验收。12.2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十三、保密条款13.1乙方对合同内容及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应负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披露。违反前述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保密期限自乙方接收或知悉甲方信息资料之日起至该信息资料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保密义务之日止。十四、违约责任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的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4.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4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服务,乙方愿意重新提供服务但逾期完成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重新提供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五、不可抗力15.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5.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灭、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5.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5.4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6.1本合同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6.2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宁波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7.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7.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1、资格文件组成:(1)资格文件封面;(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3)关于资格的承诺函;(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材料。(1)资格文件封面资格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标项: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3)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自愿参加采购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现就供应商资格承诺如下:1、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与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本公司(企业)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4、我方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我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本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我公司已清楚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 Y(万元)资产总额 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 3、建筑业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 300≤Z<5000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V<100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10≤X<100 50≤Y<1000X<10Y<5013、房地产开发经营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10≤X<100X<10说明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不用提供】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此函。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材料2、商务技术文件组成:(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服务条款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根据第五章“评标办法”中“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7)项目人员配置表;(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商务材料。(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标项: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招标代理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被授权代表姓名:(印刷体)职务:被授权代表签字: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服务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文件》服务要求《投标文件》服务响应说明备注:1、供应商可按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条款进行对应响应,并说明偏离状况;2、完全响应无偏离应在本表空白处醒目地注明“无条款偏离”的字样。3、本表格供参考,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拟(增减)表格。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内容投标承诺备注:1、供应商可按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条款进行对应响应,并说明偏离状况;2、完全响应无偏离应在本表空白处醒目地注明“无条款偏离”的字样。3、本表格供参考,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拟(增减)表格。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根据第五章“评标办法”中“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格式)(7)项目人员配置表序号姓名性别岗位职称专业联系电话备注1234567……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商务材料3、报价文件组成:(1)报价文件封面;(2)投标函;(3)开标一览表;(4)报价明细表;(5)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1)报价文件封面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标项: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已经了解我方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供应商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天。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我们郑重声明:本投标文件提供的情况和文件完全是真实的。7.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在中标(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名称(公章):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日期:年月日(3)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内容投标报价(元)合同履行期限1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包括居民管理应用、民意问卷应用、宣发管控应用、AI警务助手应用、特色应用配置及维护、企业微信管理配置、培训指导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大写:小写: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正式使用注:1、以上费用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以上投标报价应与“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报价合计”相一致。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4)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费用内容报 价(元)备 注1234567....投标报价合计(元):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如有)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标项: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的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杭州腾昕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人,营业收入为221.31万元,资产总额为152.2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杭州腾昕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9月18日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NBGZ2026ZBDL040项目名称: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采购人: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8月温馨提醒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将“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2、“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报价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1第二章投标资料表5第三章供应商须知7第四章采购需求18第五章评标办法22第六章合同条款31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36第1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GZ2026ZBDL040项目名称: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包括居民管理应用、民意问卷应用、宣发管控应用、AI警务助手应用、特色应用配置及维护、企业微信管理配置、培训指导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正式使用。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网址):供应商直接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网上未报名的,将被拒绝投标)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www.zcygov.cn在线提交;(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如有):现场递交地点为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区政务服务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开标时间:2026年9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供应商可在线参加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落实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4.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j.ningbo.gov.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4.4供应商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方式:4.4.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须在本项目开启时间前一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1幢10楼收件人:李工联系方式:***4.4.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的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送至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详见现场电子屏。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地址:北仑区明州路777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项目联系方式(询问):***质疑联系人:周老师质疑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1幢10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质疑联系人:李工质疑联系方式:***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6楼传真:/联系人:严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1.第二章投标资料表序号内容1采购人: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1幢10楼2经批准的本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4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5商务条款资料部分: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6投标报价:(1)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须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限内的一切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费用,包含税金、利润、安装调试等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到所有报价项目,如果有遗漏自行承担风险,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费用。(3)不论中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8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 U 盘形式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3、中标人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须另行提供3份纸质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实质性要求,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9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采购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0采购标的: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划分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1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czj.ningbo.gov.cn 12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人民币肆仟陆佰元整(4600元),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款项汇入的账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 号:12010122000356331户 名: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招标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4.“货物/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台账记录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合格的服务,合格的服务应是在国内可合法提供的、不受第三方限制的、免受追索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产品和服务。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无效标。(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若在现场递交投标资料的,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及挂靠。(八)特别说明★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九)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3.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公告;2.投标资料表;3.供应商须知;4.采购需求;5.评标办法;6.合同条款;7.投标文件格式;8.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四)对采购文件的异议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对采购文件的异议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和注明日期。2.没有提出异议且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采购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电子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按“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4.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评标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分别编制。(1)资格文件①资格文件封面;②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③关于资格的承诺函;④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材料。(2)商务技术文件①商务技术文件封面;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③供应商基本情况表;④服务条款偏离表;⑤商务条款偏离表;⑥根据第五章“评标办法”中“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⑦项目人员配置表;⑧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商务材料。(3)报价文件①报价文件封面;②投标函;③开标一览表;④报价明细表;⑤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4.注意事项★(1)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2)上述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采购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3)投标文件在提供对投标货物/产品技术条款响应表的应答时,对采购文件有技术数值要求的参数,必须以投标货物/产品的具体技术数值据实应答;对于采购文件无数值要求的参数的应答,必须作出明确、直接、无导致两种理解可能的应答。(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总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所有投标报价必须以人民币报价,对用外汇支付部分,须折合成人民币计入总价,总报价不受汇率变动影响。不接受外币报价,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要求。4.本项目投标应以含税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涉及的所有费用。(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开标之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未正确关联定位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2.电子投标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可用CA锁法人章(如有),未申请法人章的将签名部分签好后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咨询政采云95763)。3.以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部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实质性要求,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4.中标人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须另行提供3份纸质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七)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单独包封,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4.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标记而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5.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其投标将被拒绝。四、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参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二)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3、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投标文件进行评审;4、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5、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6、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注:(1)开标过程需供应商确认的事宜,通过网上电子询标方式进行,请供应商在开标期间做好相应的准备。(2)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三)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的;(3)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4)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5)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6)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符合性审查与比较(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供应商代表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3)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六、项目终止政府采购的国内公开招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评审期间,若出现参与采购响应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采购人将重新招标。七、定标(一)确定中标人1.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八、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九、质疑与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5.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十、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项目不适用)。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2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4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浙财采监〔2022〕3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1.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1.6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1.7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8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否。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属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一、其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说明: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人民币肆仟陆佰元整(4600元),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付清。3.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倾力打造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区分局社区警务服务“金名片”,进一步搭建警民高效联通、双向互动的新桥梁,实现地面情报线索获取,人员、行业、场所管控,警务信息宣传通告,群众咨询反馈通道四大职能,努力实现双80%的推广目标(实有人口覆盖率80%,信息完整度80%),全方位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平台功能包括:居民管理应用、民意问卷应用、宣发管控应用、AI警务助手应用、特色应用配置及维护、企业微信管理配置、培训指导服务项目。二、技术要求(服务内容)类别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社区警务特色应用居民管理应用居民档案详情编辑录入、查看,以及居民填写的问卷、电子签等档案信息套1居民群群成员档案详情编辑录入按标签搜索居民信息并联动群发居民标签管理,可设置必选标签、单选标签等居民数据筛选统计、数据报表导出、按标签及按居民档案字段自动统计信息完善率等居民数据统计,支持去重统计,按渠道统计等通讯录数据及居民数据同步定制快捷回复:1、快捷回复知识库分组管理2、快捷回复知识库新建、导入、移动、编辑和删除3、快捷回复知识库常用知识内容数据人工清洗4、快捷回复知识库内容检索民意问卷应用自动欢迎语推送居民填写民意问卷套1问卷信息收集统计数据信息回流居民管理应用中的居民信息存档问卷分级流转,支持将居民提交的评价内容进行自动归档问卷自定义设置,支持根据不同需求,自定义问卷模板内容、相关字段及规则问卷的批量群发,问卷的群发支持和群发管理应用联动,可批量群发至相关居民宣发管控应用居民、群聊、朋友圈一键群发套1群发记录查询统计自定义群发审批流程群发内容AI检测按标签、时间等条件进行精细化群发AI警务助手应用AI会话历史记录保存并支持检索套1AI情感分析:分析每条会话的情感倾向,包含负面情感、正面情感、无情感内容,统计负面消息比例AI关键词识别预警:支持自定义配置关键词组,统计触发关键词类别及数据比例AI应答话术推荐:识别居民消息后,生成推荐回答,辅助民警进行回复AI标签推荐:根据居民发送的消息内容,分析该居民可能符合的标签,辅助民警进行居民信息采集AI关键信息识别:自动识别会话记录中属于手机号等的关键信息,辅助民警进行居民信息采集AI会话内容总结:根据居民与民警的对话智能生成会话摘要消息推送:统计每日分析记录,推送至指定人员回复及时率统计:记录对话,并基于AI进行对话分析相应的消息回复及时率特色应用配置及维护新功能上线提醒分享,使用手册材料同步更新套1居民标签组及标签类的更新维护居民变动调整后的,各级子部门的分级管理员权限角色更新维护数据沉淀后的数据清洗、筛查、比对工作应用等级权限、管理规则配置维护问卷系统升级维护、信息更新、问卷表单生成特色应用升级新功能更新提醒,使用手册更新特色应用涉及接口权限维护随着成员变动调整,特色应用中各级管理角色及相关权限更新维护特色应用后台数据维护特色应用相关程序bug修复、应用运维企微原生功能服务企业微信管理配置单位统一的自动欢迎语配置,各子部门个性化自动欢迎语配置套1居民标签组及标签类配置(提供标准标签库)快捷回复及自动回复内容配置(提供标准知识库)对外聊天发送的敏感词配置(提供自动拦截的黑名单库)各级子部门的分级管理员权限角色自定义配置微信客服系统权限配置入群欢迎语及群模版自定义配置聊天工具栏自定义配置“在职继承”推送居民的移交话术配置聊天应用及通讯录水印配置等安全性配置企业微信关联视频号配置单位互联通讯能力配置培训指导通讯录导入,组织结构数据清洗梳理,并给出针对性优化建议套1标准版离线操作材料、按需制作培训材料,线上1对1人工客服咨询解答至少两次管理员现场培训及问题答疑至少两次操作员现场培训及问题处理不定期优秀运营案例分享不定期企微新功能分享备注:居民管理等特色应用授权使用人数不超过500人,AI警务助手使用人数不超过120人。三、服务要求1、远程技术支持服务针对平台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工程师通过电话、微信或QQ提供远程技术支持服务。2、现场技术支持服务遇紧急事项或平台问题沟通调整的,服务商需派人员到现场详细沟通的。3、服务响应时间:一般故障(不影响业务正常受理、办理),工作时间内1小时内做出响应(非工作时间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协助解决问题。四、售后及维护要求1、本项目采购服务一年。2、专业知识和技能:售后服务团队应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对产品进行准确的故障诊断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团队成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以确保掌握最新的产品知识和技术。3、良好沟通能力:售后服务团队应能清晰地解释问题、建议解决方案,并及时回答疑问。团队成员应具备良好的口头和书面沟通能力。4、诚信和负责任:售后服务团队应遵守诚信原则,承担起责任。团队成员应积极解决问题,确保采购人的权益得到保护。五、商务要求序号项目要求★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正式使用。★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签订合同时 间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在此期 间采购人有权决定具体签订合同的时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实施。★4合同款项支 付条件及方 式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服务周期内的第三、第四季度末各支付合同价款的25%。5发票要求本项目合同签署的中标人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及收款单位必须一致,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求调整发票开具单位或收款单位(中标人依法变更单位名称除外),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且须承担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4.第五章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3.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程序1.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评分标准”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3.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4.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④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①项至第④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如不提供的,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6.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7.确定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三、投标的澄清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
一、项目编号:NBGZ2026ZBDL040
二、项目名称: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报价:320000(元) | 杭州腾昕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蒋村街道文二西路712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2号楼2层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 | 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启强,郑当成,高媛,王巍,郑璟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人民币肆仟陆佰元整(4600元),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付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区分局
地址:北仑区明州路777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1幢10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梁凯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6楼
传真:/
联系人:严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
附件信息:
(发布稿)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doc
509.7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55.2K
(发布稿)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NBGZ2026ZBDL040
项目名称: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
采购人: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
温馨提醒
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将“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
2、“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报价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
目录
第一章采购公告1
第二章投标资料表5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7
第四章采购需求18
第五章评标办法22
第六章合同条款31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36
第1章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GZ2026ZBDL040
项目名称: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包括居民管理应用、民意问卷应用、宣发管控应用、AI警务助手应用、特色应用配置及维护、企业微信管理配置、培训指导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正式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供应商直接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网上未报名的,将被拒绝投标)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www.zcygov.cn在线提交;(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如有):现场递交地点为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区政务服务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开标时间:2026年9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供应商可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落实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4.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j.ningbo.gov.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4.4供应商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方式:
4.4.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本项目开启时间前一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1幢10楼
收件人:李工联系方式:***
4.4.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的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送至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详见现场电子屏。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地址:北仑区明州路777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1幢10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李工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6楼
传真:/
联系人:严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1.第二章投标资料表
| 序号 | 内容 |
| 1 | 采购人: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联系人:***联系电话:*** |
|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1幢10楼 | |
| 2 | 经批准的本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3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 |
| 4 | 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5 | 商务条款资料部分: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
| ★6 | 投标报价:(1)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须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限内的一切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费用,包含税金、利润、安装调试等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到所有报价项目,如果有遗漏自行承担风险,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费用。(3)不论中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 ★7 |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 |
| 8 | 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 U 盘形式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3、中标人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须另行提供3份纸质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实质性要求,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 |
| 9 |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采购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0 | 采购标的: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划分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 11 | 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czj.ningbo.gov.cn |
| 12 | 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人民币肆仟陆佰元整(4600元),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款项汇入的账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 号:12010122000356331户 名: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向招标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4.“货物/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台账记录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合格的服务,合格的服务应是在国内可合法提供的、不受第三方限制的、免受追索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产品和服务。
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无效标。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若在现场递交投标资料的,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及挂靠。
(八)特别说明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九)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的构成
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公告;
2.投标资料表;
3.供应商须知;
4.采购需求;
5.评标办法;
6.合同条款;
7.投标文件格式;
8.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2.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
(四)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对采购文件的异议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和注明日期。
2.没有提出异议且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采购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按“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4.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评标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分别编制。
(1)资格文件
①资格文件封面;
②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③关于资格的承诺函;
④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材料。
(2)商务技术文件
①商务技术文件封面;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③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④服务条款偏离表;
⑤商务条款偏离表;
⑥根据第五章“评标办法”中“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
⑦项目人员配置表;
⑧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商务材料。
(3)报价文件
①报价文件封面;
②投标函;
③开标一览表;
④报价明细表;
⑤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4.注意事项
★(1)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2)上述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采购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
(3)投标文件在提供对投标货物/产品技术条款响应表的应答时,对采购文件有技术数值要求的参数,必须以投标货物/产品的具体技术数值据实应答;对于采购文件无数值要求的参数的应答,必须作出明确、直接、无导致两种理解可能的应答。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四)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总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所有投标报价必须以人民币报价,对用外汇支付部分,须折合成人民币计入总价,总报价不受汇率变动影响。不接受外币报价,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要求。
4.本项目投标应以含税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涉及的所有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开标之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未正确关联定位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2.电子投标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可用CA锁法人章(如有),未申请法人章的将签名部分签好后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咨询政采云95763)。
3.以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部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实质性要求,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
4.中标人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须另行提供3份纸质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单独包封,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
4.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标记而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参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
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3、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4、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
5、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
6、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注:(1)开标过程需供应商确认的事宜,通过网上电子询标方式进行,请供应商在开标期间做好相应的准备。
(2)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三)特别说明
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的;
(3)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4)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
(5)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6)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符合性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供应商代表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
(3)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
六、项目终止
政府采购的国内公开招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评审期间,若出现参与采购响应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七、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1.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
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八、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九、质疑与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
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
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6.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
十、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项目不适用)。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2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4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浙财采监〔2022〕3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1.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1.6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1.7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8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否。
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属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十一、其他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说明: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人民币肆仟陆佰元整(4600元),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付清。
3.第四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倾力打造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区分局社区警务服务“金名片”,进一步搭建警民高效联通、双向互动的新桥梁,实现地面情报线索获取,人员、行业、场所管控,警务信息宣传通告,群众咨询反馈通道四大职能,努力实现双80%的推广目标(实有人口覆盖率80%,信息完整度80%),全方位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平台功能包括:居民管理应用、民意问卷应用、宣发管控应用、AI警务助手应用、特色应用配置及维护、企业微信管理配置、培训指导服务项目。
二、技术要求(服务内容)
| 类别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社区警务特色应用 | 居民管理应用 | 居民档案详情编辑录入、查看,以及居民填写的问卷、电子签等档案信息 | 套 | 1 |
| 居民群群成员档案详情编辑录入 | ||||
| 按标签搜索居民信息并联动群发 | ||||
| 居民标签管理,可设置必选标签、单选标签等 | ||||
| 居民数据筛选统计、数据报表导出、按标签及按居民档案字段自动统计信息完善率等 | ||||
| 居民数据统计,支持去重统计,按渠道统计等 | ||||
| 通讯录数据及居民数据同步 | ||||
| 定制快捷回复:1、快捷回复知识库分组管理2、快捷回复知识库新建、导入、移动、编辑和删除3、快捷回复知识库常用知识内容数据人工清洗4、快捷回复知识库内容检索 | ||||
| 民意问卷应用 | 自动欢迎语推送居民填写民意问卷 | 套 | 1 | |
| 问卷信息收集统计 | ||||
| 数据信息回流居民管理应用中的居民信息存档 | ||||
| 问卷分级流转,支持将居民提交的评价内容进行自动归档 | ||||
| 问卷自定义设置,支持根据不同需求,自定义问卷模板内容、相关字段及规则 | ||||
| 问卷的批量群发,问卷的群发支持和群发管理应用联动,可批量群发至相关居民 | ||||
| 宣发管控应用 | 居民、群聊、朋友圈一键群发 | 套 | 1 | |
| 群发记录查询统计 | ||||
| 自定义群发审批流程 | ||||
| 群发内容AI检测 | ||||
| 按标签、时间等条件进行精细化群发 | ||||
| AI警务助手应用 | AI会话历史记录保存并支持检索 | 套 | 1 | |
| AI情感分析:分析每条会话的情感倾向,包含负面情感、正面情感、无情感内容,统计负面消息比例 | ||||
| AI关键词识别预警:支持自定义配置关键词组,统计触发关键词类别及数据比例 | ||||
| AI应答话术推荐:识别居民消息后,生成推荐回答,辅助民警进行回复 | ||||
| AI标签推荐:根据居民发送的消息内容,分析该居民可能符合的标签,辅助民警进行居民信息采集 | ||||
| AI关键信息识别:自动识别会话记录中属于手机号等的关键信息,辅助民警进行居民信息采集 | ||||
| AI会话内容总结:根据居民与民警的对话智能生成会话摘要 | ||||
| 消息推送:统计每日分析记录,推送至指定人员 | ||||
| 回复及时率统计:记录对话,并基于AI进行对话分析相应的消息回复及时率 | ||||
| 特色应用配置及维护 | 新功能上线提醒分享,使用手册材料同步更新 | 套 | 1 | |
| 居民标签组及标签类的更新维护 | ||||
| 居民变动调整后的,各级子部门的分级管理员权限角色更新维护 | ||||
| 数据沉淀后的数据清洗、筛查、比对工作 | ||||
| 应用等级权限、管理规则配置维护 | ||||
| 问卷系统升级维护、信息更新、问卷表单生成 | ||||
| 特色应用升级新功能更新提醒,使用手册更新 | ||||
| 特色应用涉及接口权限维护 | ||||
| 随着成员变动调整,特色应用中各级管理角色及相关权限更新维护 | ||||
| 特色应用后台数据维护 | ||||
| 特色应用相关程序bug修复、应用运维 | ||||
| 企微原生功能服务 | 企业微信管理配置 | 单位统一的自动欢迎语配置,各子部门个性化自动欢迎语配置 | 套 | 1 |
| 居民标签组及标签类配置(提供标准标签库) | ||||
| 快捷回复及自动回复内容配置(提供标准知识库) | ||||
| 对外聊天发送的敏感词配置(提供自动拦截的黑名单库) | ||||
| 各级子部门的分级管理员权限角色自定义配置 | ||||
| 微信客服系统权限配置 | ||||
| 入群欢迎语及群模版自定义配置 | ||||
| 聊天工具栏自定义配置 | ||||
| “在职继承”推送居民的移交话术配置 | ||||
| 聊天应用及通讯录水印配置等安全性配置 | ||||
| 企业微信关联视频号配置 | ||||
| 单位互联通讯能力配置 | ||||
| 培训指导 | 通讯录导入,组织结构数据清洗梳理,并给出针对性优化建议 | 套 | 1 | |
| 标准版离线操作材料、按需制作培训材料, | ||||
| 线上1对1人工客服咨询解答 | ||||
| 至少两次管理员现场培训及问题答疑 | ||||
| 至少两次操作员现场培训及问题处理 | ||||
| 不定期优秀运营案例分享 | ||||
| 不定期企微新功能分享 | ||||
| 备注:居民管理等特色应用授权使用人数不超过500人,AI警务助手使用人数不超过120人。 | ||||
三、服务要求
1、远程技术支持服务
针对平台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工程师通过电话、微信或QQ提供远程技术支持服务。
2、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遇紧急事项或平台问题沟通调整的,服务商需派人员到现场详细沟通的。
3、服务响应时间:
一般故障(不影响业务正常受理、办理),工作时间内1小时内做出响应(非工作时间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协助解决问题。
四、售后及维护要求
1、本项目采购服务一年。
2、专业知识和技能:售后服务团队应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对产品进行准确的故障诊断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团队成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以确保掌握最新的产品知识和技术。
3、良好沟通能力:售后服务团队应能清晰地解释问题、建议解决方案,并及时回答疑问。团队成员应具备良好的口头和书面沟通能力。
4、诚信和负责任:售后服务团队应遵守诚信原则,承担起责任。团队成员应积极解决问题,确保采购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五、商务要求
|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 ★1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正式使用。 |
| ★2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3 | 签订合同时 间 | 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在此期 间采购人有权决定具体签订合同的时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实施。 |
| ★4 | 合同款项支 付条件及方 式 | 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服务周期内的第三、第四季度末各支付合同价款的25%。 |
| 5 | 发票要求 | 本项目合同签署的中标人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及收款单位必须一致,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求调整发票开具单位或收款单位(中标人依法变更单位名称除外),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且须承担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
4.第五章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
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
3.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二、评标程序
1.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评分标准”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
3.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
4.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④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①项至第④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如不提供的,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6.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7.确定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三、投标的澄清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3.开标现场,供应商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四、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五、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5.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5.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5.3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审查类别审查内容资格条件审查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要求1供应商名称与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一致。2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签章。5投标报价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和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不允许出现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情况。若出现异常低价,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其他对同个子包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未发生与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实质性偏离的。投标文件格式规范、提供资料齐全或者未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表述明确、前后不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未发现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7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①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 MAC 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②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或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③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④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8《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注: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附表3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评分内容评标要点及说明类型分值技术商务部分85分1、对项目需求的理解(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本项目的需求了解程度,需求分析合理性,实施过程需注意的问题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①对项目背景、现状熟悉,清晰掌握项目整体需求的得6分;②对项目背景、现状基本熟悉,明确项目整体需求的得4分;③对项目背景、现状一般熟悉,明确项目一般需求的得2分;④未提供不得分。主观分62、方案深化及功能拓展(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社区警务特色应用、企微原生功能服务方案深化及功能拓展进行综合评议,方案是否完整清晰,系统功能是否设计齐全,是否安全可靠。①方案内容完整清晰,系统功能设计齐全,安全可靠措施考虑充分到位的,得 6 分;②方案内容较为完整清晰,系统功能设计基本齐全,安全可靠措施基本到位的,得 4 分;③方案内容完整性、清晰度一般,系统主要功能已覆盖,安全可靠措施有体现但不够全面的,得 2 分;④未提供相关方案材料的,不得分。主观分63、培训方案(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培训(包括培训内容-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培训时长、培训前期准备和资源、培训预期、培训合格审查等)进行综合评议,方案内容是否完善,培训周期及时长是否合理,培训地点安排是否便利。①培训内容详实合理,培训时长设置科学,培训前期准备及配套资源完备,培训预期目标明确,培训合格审查机制完善,得 6 分;②培训内容较为完整,培训时长设置较合理,培训前期准备及配套资源基本到位,培训预期目标清晰,培训合格审查机制基本建立,得 4 分;③培训内容完整性一般,培训时长基本适配,培训前期准备及配套资源有安排但不够充分,培训预期目标大体明确,培训合格审查有相关要求但不够细化,得 2 分;④未提供相关培训材料的,不得分。主观分64、服务方案(1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平台升级服务、配合机制、故障处理方案等)进行综合评议,方案是否切实可行,配合采购人是否得当,处理方案是否合理。1.①平台升级服务方案完善详实,协同配合机制健全,故障处理方案完整可行、处置流程清晰,得 6 分;2.②平台升级服务方案较为完整,协同配合机制基本建立,故障处理方案措施基本到位,得 4 分;3.③平台升级服务方案完整性一般,协同配合机制有安排但不够细化,故障处理方案有相关内容但不够全面,得 2 分;4.④未提供相关方案材料的,不得分。主观分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环境优化及操作平台安全加固方案(包括对平台、数据库服务器定时进行清理、检查备份数据完整性、定期安全加固、进行系统性能检查等)进行综合评议,方案内容是否完善、是否合理、是否切实可行。①完整覆盖平台、服务器定时清理,备份数据完整性检查,定期安全加固,系统性能检查等全部内容,运维措施详实、周期明确、可落地性强,得 6 分;②包含平台、服务器定时清理,备份完整性检查,安全加固、系统性能检查主要内容,运维措施较为完整,周期基本明确,得 4 分;③涉及上述大部分运维工作,但内容完整性一般,部分工作要求描述笼统,执行周期不够细化,得 2 分;④未提供相关运维方案的,不得分。主观分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服务方案(包括安全漏洞修复方案、数据安全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议,方案内容是否完善、是否合理、是否切实可行。①安全漏洞修复方案完整详实,处置流程清晰闭环,数据安全服务方案全面到位,防护措施针对性强、可落地性高,得 6 分;②安全漏洞修复方案较为完整,处置流程基本清晰,数据安全服务方案内容较齐全,主要安全防护措施基本落实,得 4 分;③安全漏洞修复方案完整性一般,关键处置环节有所提及但不够细化,数据安全服务方案有相关内容,部分防护措施描述笼统,得 2 分;④未提供相关方案材料的,不得分。主观分65、团队管理(1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履历、专业素质、技术能力、经验等,是否具有调动供应商各项资源的能力进行综合评议。①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各项条件优秀的得6分;②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各项条件良好的得4分;③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各项条件一般的得2分④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各项条件较差的得0分主观分6团队人员的分工的合理性,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响应效率,技术人员是否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技术能力、团队人员中是否具备与本项目匹配实施经验的。①提供的团队人员各项条件优秀的得6分;②提供的团队人员各项条件良好的得4分;③提供的团队人员各项条件一般的得2分④提供的团队人员各项条件较差的得0分主观分66、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包括进度计划、组织管理保证、技术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议,进度计划是否与项目服务期限匹配、组织管理保证方案是否合理、技术保障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符合项目实际需求。①进度计划详实可行,组织管理保障健全,技术保障措施完善到位,得 6 分;②进度计划合理,组织管理保障基本建立,技术保障措施较齐全,得 4 分;③进度计划、组织及技术保障内容一般,部分内容不够细化,得 2 分;④未提供相关方案材料的,不得分。主观分67、管理制度(6分)针对本项目设置的管理制度体现出指挥统一性、专业分工和协调性、有效管理性进行综合评议。①管理制度体系完整健全,条款详实,可落地执行,得 6 分;②管理制度较为完整,主要制度齐全,基本能够执行,得 4 分; ③管理制度完整性一般,部分条款不够细化,得 2 分; ④未提供管理制度材料的,不得分。主观分68、重难点分析、解决办法(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理化建议是否合理,重难点分析是否具体完整,解决办法是否切实可行进行综合评议。①重难点分析透彻到位,解决办法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得 6 分;②重难点分析较为准确,解决办法基本合理可行,得 4 分; ③重难点分析一般,解决办法有提及但不够细化,得 2 分;④未提供相关分析材料的,不得分。主观分69、应急响应方案(6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应急响应方案周密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议。①应急响应方案完整详实,处置流程清晰,可操作性强,得 6 分;②应急响应方案较为完整,处置流程基本可行,得 4 分;③应急响应方案内容一般,部分处置环节不够细化,得 2 分;④未提供应急响应方案材料的,不得分。主观分610、特色服务、增值服务(6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优惠条款、特色服务及增值服务进行综合评议。特色增值服务内容是否完整清晰,具体落地执行是否便利可靠。①项目特色突出,增值服务内容丰富,贴合项目实际需求,得 6 分;②具有一定项目特色,增值服务内容较完整,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 4 分;③有提及特色及增值服务,内容一般,部分描述不够具体,得 2 分;④未提供相关特色、增值服务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611、经验业绩(1分)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企业微信项目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注: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客观分112、人员配置(6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中具有本科学历的,每具有一人得2分,最高得6分5.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客观分6价格分15分参与评审的价格=有效的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投标价得分以四舍五入方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两位)客观分15注:评委根据评标情况逐栏打分,每栏分值不得超出本栏规定的分值范围,客观分必须统一;取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总评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总评分平均值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5.第六章合同条款(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签订地点:经招标采购(项目编号:NBGZ2026ZBDL040)及双方友好协商,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向乙方采购以下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书及合同技术附件。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技术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互相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本合同书的附件;c,乙方的投标文件;d,甲方的招标采购文件。1、服务内容: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建设,该平台包括居民管理应用、民意问卷应用、宣发管控应用、AI警务助手应用、特色应用配置及维护、企业微信管理配置、培训指导服务项目。二、服务要求:2.1远程技术支持服务针对平台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工程师通过电话、微信或QQ提供远程技术支持服务。2.2现场技术支持服务遇紧急事项或平台问题沟通调整的,服务商需派人员到现场详细沟通的。2.3服务响应时间:一般故障(不影响业务正常受理、办理),工作时间内1小时内做出响应(非工作时间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协助解决问题。三、合同金额3.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上述合同金额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但不限人工、工器具使用费、安全保护、保险、中标服务费、合理利润、风险费用、验收、税金等为完成对应标项全部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四、技术资料4.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4.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五、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如因此发生任何针对甲方的争议、索赔、诉讼等,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六、产权担保6.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八、合同履约期限8.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正式使用。九、款项支付9.1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服务周期内的第三、第四季度末各支付合同价款的25%。注:合同价款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的相关发票且符合甲方的支付要求。十、税费10.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售后及维护要求11.1本项目采购服务一年。11.2专业知识和技能:售后服务团队应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对产品进行准确的故障诊断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团队成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以确保掌握最新的产品知识和技术。11.3良好沟通能力:售后服务团队应能清晰地解释问题、建议解决方案,并及时回答疑问。团队成员应具备良好的口头和书面沟通能力。11.4诚信和负责任:售后服务团队应遵守诚信原则,承担起责任。团队成员应积极解决问题,确保采购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十二、验收12.1甲方对乙方完成的服务依据磋商文件要求组织验收。12.2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十三、保密条款13.1乙方对合同内容及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应负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披露。违反前述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保密期限自乙方接收或知悉甲方信息资料之日起至该信息资料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保密义务之日止。十四、违约责任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的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4.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4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服务,乙方愿意重新提供服务但逾期完成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重新提供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五、不可抗力15.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5.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灭、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5.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5.4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6.1本合同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6.2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宁波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7.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7.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1、资格文件组成:(1)资格文件封面;(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3)关于资格的承诺函;(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材料。(1)资格文件封面资格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标项: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3)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自愿参加采购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现就供应商资格承诺如下:1、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与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本公司(企业)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4、我方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我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本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我公司已清楚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 Y(万元)资产总额 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 3、建筑业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 300≤Z<5000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V<100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10≤X<100 50≤Y<1000X<10Y<5013、房地产开发经营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10≤X<100X<10说明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不用提供】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此函。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材料2、商务技术文件组成:(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服务条款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根据第五章“评标办法”中“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7)项目人员配置表;(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商务材料。(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标项: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招标代理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被授权代表姓名:(印刷体)职务:被授权代表签字: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服务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文件》服务要求《投标文件》服务响应说明备注:1、供应商可按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条款进行对应响应,并说明偏离状况;2、完全响应无偏离应在本表空白处醒目地注明“无条款偏离”的字样。3、本表格供参考,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拟(增减)表格。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内容投标承诺备注:1、供应商可按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条款进行对应响应,并说明偏离状况;2、完全响应无偏离应在本表空白处醒目地注明“无条款偏离”的字样。3、本表格供参考,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拟(增减)表格。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根据第五章“评标办法”中“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格式)(7)项目人员配置表序号姓名性别岗位职称专业联系电话备注1234567……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商务材料3、报价文件组成:(1)报价文件封面;(2)投标函;(3)开标一览表;(4)报价明细表;(5)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1)报价文件封面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标项: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已经了解我方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供应商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天。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我们郑重声明:本投标文件提供的情况和文件完全是真实的。7.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在中标(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名称(公章):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日期:年月日(3)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内容投标报价(元)合同履行期限1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包括居民管理应用、民意问卷应用、宣发管控应用、AI警务助手应用、特色应用配置及维护、企业微信管理配置、培训指导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大写:小写: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正式使用注:1、以上费用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以上投标报价应与“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报价合计”相一致。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4)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费用内容报 价(元)备 注1234567....投标报价合计(元):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如有)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标项: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的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杭州腾昕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人,营业收入为221.31万元,资产总额为152.2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杭州腾昕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9月18日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NBGZ2026ZBDL040项目名称: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采购人: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8月温馨提醒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将“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2、“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报价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1第二章投标资料表5第三章供应商须知7第四章采购需求18第五章评标办法22第六章合同条款31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36第1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GZ2026ZBDL040项目名称: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包括居民管理应用、民意问卷应用、宣发管控应用、AI警务助手应用、特色应用配置及维护、企业微信管理配置、培训指导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正式使用。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网址):供应商直接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网上未报名的,将被拒绝投标)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www.zcygov.cn在线提交;(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如有):现场递交地点为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区政务服务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开标时间:2026年9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供应商可在线参加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落实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4.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j.ningbo.gov.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4.4供应商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方式:4.4.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须在本项目开启时间前一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1幢10楼收件人:李工联系方式:***4.4.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的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送至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详见现场电子屏。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地址:北仑区明州路777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项目联系方式(询问):***质疑联系人:周老师质疑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1幢10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质疑联系人:李工质疑联系方式:***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6楼传真:/联系人:严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1.第二章投标资料表序号内容1采购人: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1幢10楼2经批准的本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4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5商务条款资料部分: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6投标报价:(1)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须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限内的一切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费用,包含税金、利润、安装调试等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到所有报价项目,如果有遗漏自行承担风险,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费用。(3)不论中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8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 U 盘形式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3、中标人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须另行提供3份纸质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实质性要求,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9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采购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0采购标的: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划分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1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czj.ningbo.gov.cn 12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人民币肆仟陆佰元整(4600元),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款项汇入的账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 号:12010122000356331户 名: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警务微信治理平台数据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招标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4.“货物/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台账记录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合格的服务,合格的服务应是在国内可合法提供的、不受第三方限制的、免受追索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产品和服务。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无效标。(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若在现场递交投标资料的,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及挂靠。(八)特别说明★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九)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3.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公告;2.投标资料表;3.供应商须知;4.采购需求;5.评标办法;6.合同条款;7.投标文件格式;8.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四)对采购文件的异议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对采购文件的异议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和注明日期。2.没有提出异议且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采购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电子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按“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4.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评标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分别编制。(1)资格文件①资格文件封面;②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③关于资格的承诺函;④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材料。(2)商务技术文件①商务技术文件封面;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③供应商基本情况表;④服务条款偏离表;⑤商务条款偏离表;⑥根据第五章“评标办法”中“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⑦项目人员配置表;⑧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商务材料。(3)报价文件①报价文件封面;②投标函;③开标一览表;④报价明细表;⑤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4.注意事项★(1)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2)上述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采购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3)投标文件在提供对投标货物/产品技术条款响应表的应答时,对采购文件有技术数值要求的参数,必须以投标货物/产品的具体技术数值据实应答;对于采购文件无数值要求的参数的应答,必须作出明确、直接、无导致两种理解可能的应答。(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总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所有投标报价必须以人民币报价,对用外汇支付部分,须折合成人民币计入总价,总报价不受汇率变动影响。不接受外币报价,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要求。4.本项目投标应以含税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涉及的所有费用。(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开标之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未正确关联定位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2.电子投标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可用CA锁法人章(如有),未申请法人章的将签名部分签好后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咨询政采云95763)。3.以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部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实质性要求,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4.中标人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须另行提供3份纸质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七)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单独包封,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4.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标记而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5.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其投标将被拒绝。四、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参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二)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3、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投标文件进行评审;4、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5、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6、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注:(1)开标过程需供应商确认的事宜,通过网上电子询标方式进行,请供应商在开标期间做好相应的准备。(2)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三)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的;(3)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4)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5)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6)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符合性审查与比较(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供应商代表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3)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六、项目终止政府采购的国内公开招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评审期间,若出现参与采购响应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采购人将重新招标。七、定标(一)确定中标人1.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八、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九、质疑与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5.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十、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项目不适用)。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2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4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浙财采监〔2022〕3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1.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1.6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1.7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8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否。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属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一、其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说明: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人民币肆仟陆佰元整(4600元),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付清。3.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倾力打造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区分局社区警务服务“金名片”,进一步搭建警民高效联通、双向互动的新桥梁,实现地面情报线索获取,人员、行业、场所管控,警务信息宣传通告,群众咨询反馈通道四大职能,努力实现双80%的推广目标(实有人口覆盖率80%,信息完整度80%),全方位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平台功能包括:居民管理应用、民意问卷应用、宣发管控应用、AI警务助手应用、特色应用配置及维护、企业微信管理配置、培训指导服务项目。二、技术要求(服务内容)类别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社区警务特色应用居民管理应用居民档案详情编辑录入、查看,以及居民填写的问卷、电子签等档案信息套1居民群群成员档案详情编辑录入按标签搜索居民信息并联动群发居民标签管理,可设置必选标签、单选标签等居民数据筛选统计、数据报表导出、按标签及按居民档案字段自动统计信息完善率等居民数据统计,支持去重统计,按渠道统计等通讯录数据及居民数据同步定制快捷回复:1、快捷回复知识库分组管理2、快捷回复知识库新建、导入、移动、编辑和删除3、快捷回复知识库常用知识内容数据人工清洗4、快捷回复知识库内容检索民意问卷应用自动欢迎语推送居民填写民意问卷套1问卷信息收集统计数据信息回流居民管理应用中的居民信息存档问卷分级流转,支持将居民提交的评价内容进行自动归档问卷自定义设置,支持根据不同需求,自定义问卷模板内容、相关字段及规则问卷的批量群发,问卷的群发支持和群发管理应用联动,可批量群发至相关居民宣发管控应用居民、群聊、朋友圈一键群发套1群发记录查询统计自定义群发审批流程群发内容AI检测按标签、时间等条件进行精细化群发AI警务助手应用AI会话历史记录保存并支持检索套1AI情感分析:分析每条会话的情感倾向,包含负面情感、正面情感、无情感内容,统计负面消息比例AI关键词识别预警:支持自定义配置关键词组,统计触发关键词类别及数据比例AI应答话术推荐:识别居民消息后,生成推荐回答,辅助民警进行回复AI标签推荐:根据居民发送的消息内容,分析该居民可能符合的标签,辅助民警进行居民信息采集AI关键信息识别:自动识别会话记录中属于手机号等的关键信息,辅助民警进行居民信息采集AI会话内容总结:根据居民与民警的对话智能生成会话摘要消息推送:统计每日分析记录,推送至指定人员回复及时率统计:记录对话,并基于AI进行对话分析相应的消息回复及时率特色应用配置及维护新功能上线提醒分享,使用手册材料同步更新套1居民标签组及标签类的更新维护居民变动调整后的,各级子部门的分级管理员权限角色更新维护数据沉淀后的数据清洗、筛查、比对工作应用等级权限、管理规则配置维护问卷系统升级维护、信息更新、问卷表单生成特色应用升级新功能更新提醒,使用手册更新特色应用涉及接口权限维护随着成员变动调整,特色应用中各级管理角色及相关权限更新维护特色应用后台数据维护特色应用相关程序bug修复、应用运维企微原生功能服务企业微信管理配置单位统一的自动欢迎语配置,各子部门个性化自动欢迎语配置套1居民标签组及标签类配置(提供标准标签库)快捷回复及自动回复内容配置(提供标准知识库)对外聊天发送的敏感词配置(提供自动拦截的黑名单库)各级子部门的分级管理员权限角色自定义配置微信客服系统权限配置入群欢迎语及群模版自定义配置聊天工具栏自定义配置“在职继承”推送居民的移交话术配置聊天应用及通讯录水印配置等安全性配置企业微信关联视频号配置单位互联通讯能力配置培训指导通讯录导入,组织结构数据清洗梳理,并给出针对性优化建议套1标准版离线操作材料、按需制作培训材料,线上1对1人工客服咨询解答至少两次管理员现场培训及问题答疑至少两次操作员现场培训及问题处理不定期优秀运营案例分享不定期企微新功能分享备注:居民管理等特色应用授权使用人数不超过500人,AI警务助手使用人数不超过120人。三、服务要求1、远程技术支持服务针对平台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工程师通过电话、微信或QQ提供远程技术支持服务。2、现场技术支持服务遇紧急事项或平台问题沟通调整的,服务商需派人员到现场详细沟通的。3、服务响应时间:一般故障(不影响业务正常受理、办理),工作时间内1小时内做出响应(非工作时间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协助解决问题。四、售后及维护要求1、本项目采购服务一年。2、专业知识和技能:售后服务团队应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对产品进行准确的故障诊断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团队成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以确保掌握最新的产品知识和技术。3、良好沟通能力:售后服务团队应能清晰地解释问题、建议解决方案,并及时回答疑问。团队成员应具备良好的口头和书面沟通能力。4、诚信和负责任:售后服务团队应遵守诚信原则,承担起责任。团队成员应积极解决问题,确保采购人的权益得到保护。五、商务要求序号项目要求★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正式使用。★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签订合同时 间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在此期 间采购人有权决定具体签订合同的时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实施。★4合同款项支 付条件及方 式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服务周期内的第三、第四季度末各支付合同价款的25%。5发票要求本项目合同签署的中标人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及收款单位必须一致,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求调整发票开具单位或收款单位(中标人依法变更单位名称除外),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且须承担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4.第五章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3.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程序1.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评分标准”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3.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4.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④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①项至第④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如不提供的,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6.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7.确定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三、投标的澄清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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