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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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湖州市 | 采购单位 | 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 | 装修工程
一、合同编号:11N43305021220267001
二、合同名称: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519265010140000001-JXJX-20260901号
四、项目名称: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黄家庄二路89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湖州成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康山街道金茂广场B座12B01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浙2332010202400799
2.合同金额(元):***.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
合同.pdf
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施
工
合
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人):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乙方(承包人):湖州成业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编号:
330519265010140000001-JXJX-20260901号)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有限公司实施竞争性磋商,乙方为本项目(项目名称: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改造工程)成交供应商。现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有关精神,经甲、乙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施工概况:
1、工程名称: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2、工程施工地点: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4、工程承包范围: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中所属的
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18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
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工程成交金额:¥***元。(人民币大写):捌拾捌万玖仟元整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
五、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
(2)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
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
事人签字或盖章。
第一、二部分合同协议书及通用条款
本工程通用合同条款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的通
用合同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为履行本合同签定的协议书;(2)本合
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4)工程磋商文件及答疑纪要:(5)本合同专用条
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询标纪要:(8)投标文件;(9)标准、规范及有
关技术文件;(10)图纸;(11)工程量清单。
二、工期延误: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招标范围以外增加的工
程量以及工程变更带来的返工,无论超过多少量、多少次都不能影响施工进度及
竣工时间;2.不可抗力;
三、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要求:
1、所有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检验均应遵照国家、省颁布的
技术标准、规范和符合施工图纸的内容、标号。材料须有法定的材质证明。
2、乙方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
个施工环节和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的检查,详细做好质量检查记录,乙方的质检
人员应及时向监理人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3、对隐蔽工程,须由质量管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重要的隐蔽工程须由质
量管理单位、质监(指政府质监工程,下同)、甲方检查验收,经办理隐蔽工程
验收签证手续,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4、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价款及调整: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内
工作量所包括的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报价时考虑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工程设计变更及联系单签证
2、单价的调整。
(1)设计变更及联系单签证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
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类似的单价计算确定;
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
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
b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的,其
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
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乙方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
参考投标时所采用的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甲方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
师审定后执行。
五、工程量确认:
1、每次申请工程款时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交质量管理单位、甲方审核,
但该工程量仅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竣工结算依据,若乙方提供工程
量报告延期,则支付工程进度款也相应延期。
2、本工程计量所使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除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特殊说明外,
均应与工程量清单指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致。
六、付款方式: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
通知书》(浙财采监【2022】3号)制定如以下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40%;
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5%;
3、工程的整体资料移交采购人,经采购人对整体资料复核完整后支付至合
同款的100%,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以采购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为准。
乙方根据甲方每期的支付金额提供正规税务发票。
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
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七、材料供应:
1、所有材料由乙方采购,并要求一次性进场。材料应选用具有一定生产规
模和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和品牌,所有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和质保书,符合国家规
定的技术标准。根据施工技术规范、检验标准需经有关部门检测后方可用于工程
中的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向甲方提交检验(检测)合格证书,由此
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当乙方选定的材料质量达不到预期质量目标要求时,发
包人保留更换的权利,且合同价格不予调整。若使用劣质材料施工,一经发现,
甲方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或中止合同。无论甲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
于使用劣质材料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2、乙方采办的材料,品牌、规格、质量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在订购前,
材料的样品须报甲方审批认可,甲方有权抽样试验,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或未经确
3
认的材料,甲方有权令其出场,作停工处理,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和工期延误,
由乙方负责。
3、暂定价材料、设备由甲乙双方共同考察确定并签证,乙方购买。如需招
标的,由甲方另组织招标,材料的产地、品牌、质量、价格须经监理、甲方签证
后方可采购,否则甲方不予支付价款。材料、设备如未经甲方审核,擅自购进的
材料、设备应予以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价款。
4、进场的材料、设备如未经甲方签署出场证明,不得运出场外。
5、取土费用及一切物资材料的运输远近因素等,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
标报价中的材料价格不因市场因素变动。
八、工程变更:以变更联系单为准,并按有关规定计量和计价。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无约定的结算时参考《浙江省
计价规则》(2018版)合同价款与工程结算。
十、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施工图纸)和必要的技术
交底。
2、协同当地落实好工程建设所需的用地、用电,做好有关政策处理工作。
3、及时安排工程质量管理单位进驻工地开展监理工作,协助解决施工过程
中应由甲方负责的其它事宜。
4、按工程施工进度及时予付工程款。
5、工程全面竣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二)乙方: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规范完成各项工作。严格按图
施工,按规范合理程序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应立即进行返
工,直至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根据质量管理单位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基本资料
和数据,负责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施工测量放样工作,提交计量测量资料,并报
送监理人审核。保护好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乙方自行增设的测量控制
网点。
3、必须逐日记录施工日记,定期向甲方报告施工进度和隐蔽工程验收通知
单,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4、制定施工安全制度,在施工区内设置一切必需的信号装置,确保工程和
由乙方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确保他人和财产的安全。如发生
工伤事故或伤害他人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全过程文明
施工计划措施。
9
6、禁止乙方将工程转包、肢解后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工程,另行发
包,并依法要求赔偿因转包或肢解分包造成的一切损失。
7、无条件接受工程施工监理、质检部门的质量监督和审计,认真执行监理
人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程。
8、工程全面竣工后15日内,编制好竣工资料(包括批准开工文件、施工进
度;引测、放样及各阶段测量成果;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的实际记述:材料试验、
配料单及试验分析资料;主要工程材料设备的质保书、合格证;《施工日志》及
各项工程质量检查记录;砼浇筑、拆模及养护情况;观测设施的埋设及施工观测
记录:特殊问题处理说明的有关技术资料:分项分部工程及阶段验收资料;竣工
图、施工技术总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及竣工验收资料;工程中间验收资料;
监理机构要求提出的其它资料),接受甲方检查验收。
9、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直至取消乙方施
工资格,终止合同。
10、工程质量、施工进程、项目经理到位率、安全无事故、文明标准化工地
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要求完成。
(三)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1、本工程竣工资料于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历天内按城建档案馆相关规定
提交竣工资料,逾期按5000元/日扣罚,在工程款中扣除。如遇不可抗拒自然
因素造成工程延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工程竣工后15天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全部清退临时设施、建筑材料、
机械设备,每延迟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
3、文明施工未达到投标承诺要求,或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承包人应承担
违约责任。
4、项目班子违约: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到位率必须达到月日历
天数的85%以上,到位率未达到的,按未到岗天数计算,项目负责人每缺岗一天
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天·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每缺岗一天支付违约金人
民币1500元/天·人,且月份之间的到位天数不得借用,不得连续一周不到位。
如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施工现场人员不符合(除特殊情况并经发
包方同意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退出场,前期所完成的工作内容及人员组
I
织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赞助给甲方,甲方不再支付费用给成交单位,成交单位不
得有异议。
5、未达到投标承诺质量目标,甲方不再支付费用给中标供应商,成交单位
不得有异议。
6、争议
6.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第(1)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1、其他专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
理机构一份。
甲方: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乙方:湖州成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风凰街道黄家庄二路89号地址:湖州市康山街道金茂广场B座
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施
工
合
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人):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乙方(承包人):湖州成业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编号:
330519265010140000001-JXJX-20260901号)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有限公司实施竞争性磋商,乙方为本项目(项目名称: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改造工程)成交供应商。现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有关精神,经甲、乙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施工概况:
1、工程名称: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2、工程施工地点: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4、工程承包范围: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中所属的
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18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
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工程成交金额:¥***元。(人民币大写):捌拾捌万玖仟元整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
五、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
(2)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
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
事人签字或盖章。
第一、二部分合同协议书及通用条款
本工程通用合同条款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的通
用合同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为履行本合同签定的协议书;(2)本合
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4)工程磋商文件及答疑纪要:(5)本合同专用条
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询标纪要:(8)投标文件;(9)标准、规范及有
关技术文件;(10)图纸;(11)工程量清单。
二、工期延误: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招标范围以外增加的工
程量以及工程变更带来的返工,无论超过多少量、多少次都不能影响施工进度及
竣工时间;2.不可抗力;
三、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要求:
1、所有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检验均应遵照国家、省颁布的
技术标准、规范和符合施工图纸的内容、标号。材料须有法定的材质证明。
2、乙方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
个施工环节和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的检查,详细做好质量检查记录,乙方的质检
人员应及时向监理人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3、对隐蔽工程,须由质量管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重要的隐蔽工程须由质
量管理单位、质监(指政府质监工程,下同)、甲方检查验收,经办理隐蔽工程
验收签证手续,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4、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价款及调整: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内
工作量所包括的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报价时考虑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工程设计变更及联系单签证
2、单价的调整。
(1)设计变更及联系单签证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
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类似的单价计算确定;
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
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
b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的,其
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
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乙方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
参考投标时所采用的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甲方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
师审定后执行。
五、工程量确认:
1、每次申请工程款时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交质量管理单位、甲方审核,
但该工程量仅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竣工结算依据,若乙方提供工程
量报告延期,则支付工程进度款也相应延期。
2、本工程计量所使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除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特殊说明外,
均应与工程量清单指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致。
六、付款方式: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
通知书》(浙财采监【2022】3号)制定如以下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40%;
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5%;
3、工程的整体资料移交采购人,经采购人对整体资料复核完整后支付至合
同款的100%,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以采购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为准。
乙方根据甲方每期的支付金额提供正规税务发票。
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
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七、材料供应:
1、所有材料由乙方采购,并要求一次性进场。材料应选用具有一定生产规
模和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和品牌,所有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和质保书,符合国家规
定的技术标准。根据施工技术规范、检验标准需经有关部门检测后方可用于工程
中的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向甲方提交检验(检测)合格证书,由此
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当乙方选定的材料质量达不到预期质量目标要求时,发
包人保留更换的权利,且合同价格不予调整。若使用劣质材料施工,一经发现,
甲方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或中止合同。无论甲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
于使用劣质材料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2、乙方采办的材料,品牌、规格、质量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在订购前,
材料的样品须报甲方审批认可,甲方有权抽样试验,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或未经确
3
认的材料,甲方有权令其出场,作停工处理,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和工期延误,
由乙方负责。
3、暂定价材料、设备由甲乙双方共同考察确定并签证,乙方购买。如需招
标的,由甲方另组织招标,材料的产地、品牌、质量、价格须经监理、甲方签证
后方可采购,否则甲方不予支付价款。材料、设备如未经甲方审核,擅自购进的
材料、设备应予以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价款。
4、进场的材料、设备如未经甲方签署出场证明,不得运出场外。
5、取土费用及一切物资材料的运输远近因素等,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
标报价中的材料价格不因市场因素变动。
八、工程变更:以变更联系单为准,并按有关规定计量和计价。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无约定的结算时参考《浙江省
计价规则》(2018版)合同价款与工程结算。
十、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施工图纸)和必要的技术
交底。
2、协同当地落实好工程建设所需的用地、用电,做好有关政策处理工作。
3、及时安排工程质量管理单位进驻工地开展监理工作,协助解决施工过程
中应由甲方负责的其它事宜。
4、按工程施工进度及时予付工程款。
5、工程全面竣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二)乙方: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规范完成各项工作。严格按图
施工,按规范合理程序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应立即进行返
工,直至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根据质量管理单位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基本资料
和数据,负责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施工测量放样工作,提交计量测量资料,并报
送监理人审核。保护好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乙方自行增设的测量控制
网点。
3、必须逐日记录施工日记,定期向甲方报告施工进度和隐蔽工程验收通知
单,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4、制定施工安全制度,在施工区内设置一切必需的信号装置,确保工程和
由乙方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确保他人和财产的安全。如发生
工伤事故或伤害他人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全过程文明
施工计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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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禁止乙方将工程转包、肢解后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工程,另行发
包,并依法要求赔偿因转包或肢解分包造成的一切损失。
7、无条件接受工程施工监理、质检部门的质量监督和审计,认真执行监理
人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程。
8、工程全面竣工后15日内,编制好竣工资料(包括批准开工文件、施工进
度;引测、放样及各阶段测量成果;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的实际记述:材料试验、
配料单及试验分析资料;主要工程材料设备的质保书、合格证;《施工日志》及
各项工程质量检查记录;砼浇筑、拆模及养护情况;观测设施的埋设及施工观测
记录:特殊问题处理说明的有关技术资料:分项分部工程及阶段验收资料;竣工
图、施工技术总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及竣工验收资料;工程中间验收资料;
监理机构要求提出的其它资料),接受甲方检查验收。
9、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直至取消乙方施
工资格,终止合同。
10、工程质量、施工进程、项目经理到位率、安全无事故、文明标准化工地
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要求完成。
(三)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1、本工程竣工资料于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历天内按城建档案馆相关规定
提交竣工资料,逾期按5000元/日扣罚,在工程款中扣除。如遇不可抗拒自然
因素造成工程延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工程竣工后15天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全部清退临时设施、建筑材料、
机械设备,每延迟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
3、文明施工未达到投标承诺要求,或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承包人应承担
违约责任。
4、项目班子违约: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到位率必须达到月日历
天数的85%以上,到位率未达到的,按未到岗天数计算,项目负责人每缺岗一天
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天·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每缺岗一天支付违约金人
民币1500元/天·人,且月份之间的到位天数不得借用,不得连续一周不到位。
如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施工现场人员不符合(除特殊情况并经发
包方同意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退出场,前期所完成的工作内容及人员组
I
织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赞助给甲方,甲方不再支付费用给成交单位,成交单位不
得有异议。
5、未达到投标承诺质量目标,甲方不再支付费用给中标供应商,成交单位
不得有异议。
6、争议
6.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第(1)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1、其他专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
理机构一份。
甲方: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乙方:湖州成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风凰街道黄家庄二路89号地址:湖州市康山街道金茂广场B座
一、合同编号:11N43305021220267001
二、合同名称: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519265010140000001-JXJX-20260901号
四、项目名称: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黄家庄二路89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湖州成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康山街道金茂广场B座12B01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浙2332010202400799
2.合同金额(元):***.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
合同.pdf
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施
工
合
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人):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乙方(承包人):湖州成业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编号:
330519265010140000001-JXJX-20260901号)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有限公司实施竞争性磋商,乙方为本项目(项目名称: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改造工程)成交供应商。现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有关精神,经甲、乙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施工概况:
1、工程名称: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2、工程施工地点: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4、工程承包范围: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中所属的
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18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
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工程成交金额:¥***元。(人民币大写):捌拾捌万玖仟元整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
五、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
(2)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
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
事人签字或盖章。
第一、二部分合同协议书及通用条款
本工程通用合同条款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的通
用合同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为履行本合同签定的协议书;(2)本合
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4)工程磋商文件及答疑纪要:(5)本合同专用条
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询标纪要:(8)投标文件;(9)标准、规范及有
关技术文件;(10)图纸;(11)工程量清单。
二、工期延误: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招标范围以外增加的工
程量以及工程变更带来的返工,无论超过多少量、多少次都不能影响施工进度及
竣工时间;2.不可抗力;
三、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要求:
1、所有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检验均应遵照国家、省颁布的
技术标准、规范和符合施工图纸的内容、标号。材料须有法定的材质证明。
2、乙方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
个施工环节和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的检查,详细做好质量检查记录,乙方的质检
人员应及时向监理人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3、对隐蔽工程,须由质量管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重要的隐蔽工程须由质
量管理单位、质监(指政府质监工程,下同)、甲方检查验收,经办理隐蔽工程
验收签证手续,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4、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价款及调整: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内
工作量所包括的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报价时考虑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工程设计变更及联系单签证
2、单价的调整。
(1)设计变更及联系单签证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
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类似的单价计算确定;
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
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
b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的,其
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
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乙方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
参考投标时所采用的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甲方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
师审定后执行。
五、工程量确认:
1、每次申请工程款时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交质量管理单位、甲方审核,
但该工程量仅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竣工结算依据,若乙方提供工程
量报告延期,则支付工程进度款也相应延期。
2、本工程计量所使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除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特殊说明外,
均应与工程量清单指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致。
六、付款方式: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
通知书》(浙财采监【2022】3号)制定如以下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40%;
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5%;
3、工程的整体资料移交采购人,经采购人对整体资料复核完整后支付至合
同款的100%,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以采购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为准。
乙方根据甲方每期的支付金额提供正规税务发票。
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
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七、材料供应:
1、所有材料由乙方采购,并要求一次性进场。材料应选用具有一定生产规
模和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和品牌,所有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和质保书,符合国家规
定的技术标准。根据施工技术规范、检验标准需经有关部门检测后方可用于工程
中的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向甲方提交检验(检测)合格证书,由此
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当乙方选定的材料质量达不到预期质量目标要求时,发
包人保留更换的权利,且合同价格不予调整。若使用劣质材料施工,一经发现,
甲方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或中止合同。无论甲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
于使用劣质材料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2、乙方采办的材料,品牌、规格、质量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在订购前,
材料的样品须报甲方审批认可,甲方有权抽样试验,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或未经确
3
认的材料,甲方有权令其出场,作停工处理,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和工期延误,
由乙方负责。
3、暂定价材料、设备由甲乙双方共同考察确定并签证,乙方购买。如需招
标的,由甲方另组织招标,材料的产地、品牌、质量、价格须经监理、甲方签证
后方可采购,否则甲方不予支付价款。材料、设备如未经甲方审核,擅自购进的
材料、设备应予以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价款。
4、进场的材料、设备如未经甲方签署出场证明,不得运出场外。
5、取土费用及一切物资材料的运输远近因素等,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
标报价中的材料价格不因市场因素变动。
八、工程变更:以变更联系单为准,并按有关规定计量和计价。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无约定的结算时参考《浙江省
计价规则》(2018版)合同价款与工程结算。
十、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施工图纸)和必要的技术
交底。
2、协同当地落实好工程建设所需的用地、用电,做好有关政策处理工作。
3、及时安排工程质量管理单位进驻工地开展监理工作,协助解决施工过程
中应由甲方负责的其它事宜。
4、按工程施工进度及时予付工程款。
5、工程全面竣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二)乙方: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规范完成各项工作。严格按图
施工,按规范合理程序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应立即进行返
工,直至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根据质量管理单位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基本资料
和数据,负责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施工测量放样工作,提交计量测量资料,并报
送监理人审核。保护好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乙方自行增设的测量控制
网点。
3、必须逐日记录施工日记,定期向甲方报告施工进度和隐蔽工程验收通知
单,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4、制定施工安全制度,在施工区内设置一切必需的信号装置,确保工程和
由乙方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确保他人和财产的安全。如发生
工伤事故或伤害他人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全过程文明
施工计划措施。
9
6、禁止乙方将工程转包、肢解后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工程,另行发
包,并依法要求赔偿因转包或肢解分包造成的一切损失。
7、无条件接受工程施工监理、质检部门的质量监督和审计,认真执行监理
人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程。
8、工程全面竣工后15日内,编制好竣工资料(包括批准开工文件、施工进
度;引测、放样及各阶段测量成果;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的实际记述:材料试验、
配料单及试验分析资料;主要工程材料设备的质保书、合格证;《施工日志》及
各项工程质量检查记录;砼浇筑、拆模及养护情况;观测设施的埋设及施工观测
记录:特殊问题处理说明的有关技术资料:分项分部工程及阶段验收资料;竣工
图、施工技术总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及竣工验收资料;工程中间验收资料;
监理机构要求提出的其它资料),接受甲方检查验收。
9、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直至取消乙方施
工资格,终止合同。
10、工程质量、施工进程、项目经理到位率、安全无事故、文明标准化工地
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要求完成。
(三)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1、本工程竣工资料于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历天内按城建档案馆相关规定
提交竣工资料,逾期按5000元/日扣罚,在工程款中扣除。如遇不可抗拒自然
因素造成工程延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工程竣工后15天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全部清退临时设施、建筑材料、
机械设备,每延迟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
3、文明施工未达到投标承诺要求,或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承包人应承担
违约责任。
4、项目班子违约: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到位率必须达到月日历
天数的85%以上,到位率未达到的,按未到岗天数计算,项目负责人每缺岗一天
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天·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每缺岗一天支付违约金人
民币1500元/天·人,且月份之间的到位天数不得借用,不得连续一周不到位。
如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施工现场人员不符合(除特殊情况并经发
包方同意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退出场,前期所完成的工作内容及人员组
I
织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赞助给甲方,甲方不再支付费用给成交单位,成交单位不
得有异议。
5、未达到投标承诺质量目标,甲方不再支付费用给中标供应商,成交单位
不得有异议。
6、争议
6.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第(1)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1、其他专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
理机构一份。
甲方: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乙方:湖州成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风凰街道黄家庄二路89号地址:湖州市康山街道金茂广场B座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沈忠 | 法定代表人: | 沈凯枫 |
| 电话: | 05722076815 | 电话: | *** |
| 传真: | 无 | 传真: | 0572-2211318 |
| 开户银行: | 湖州银行吴兴支行 | 开户银行: | 湖州银行康山支行 |
| 帐号: | 811284053000228 | 帐号: | 811272930000193 |
| 邮编: | 313000 | 邮编: | 313000 |
| 签订时间: | 2026年9月日 | 签订时间: | 2026年9月20日 |
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施
工
合
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人):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乙方(承包人):湖州成业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编号:
330519265010140000001-JXJX-20260901号)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有限公司实施竞争性磋商,乙方为本项目(项目名称: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改造工程)成交供应商。现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有关精神,经甲、乙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施工概况:
1、工程名称: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2、工程施工地点: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4、工程承包范围: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中所属的
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18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
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工程成交金额:¥***元。(人民币大写):捌拾捌万玖仟元整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
五、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
(2)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
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
事人签字或盖章。
第一、二部分合同协议书及通用条款
本工程通用合同条款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的通
用合同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为履行本合同签定的协议书;(2)本合
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4)工程磋商文件及答疑纪要:(5)本合同专用条
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询标纪要:(8)投标文件;(9)标准、规范及有
关技术文件;(10)图纸;(11)工程量清单。
二、工期延误: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招标范围以外增加的工
程量以及工程变更带来的返工,无论超过多少量、多少次都不能影响施工进度及
竣工时间;2.不可抗力;
三、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要求:
1、所有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检验均应遵照国家、省颁布的
技术标准、规范和符合施工图纸的内容、标号。材料须有法定的材质证明。
2、乙方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
个施工环节和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的检查,详细做好质量检查记录,乙方的质检
人员应及时向监理人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3、对隐蔽工程,须由质量管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重要的隐蔽工程须由质
量管理单位、质监(指政府质监工程,下同)、甲方检查验收,经办理隐蔽工程
验收签证手续,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4、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价款及调整: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内
工作量所包括的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报价时考虑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工程设计变更及联系单签证
2、单价的调整。
(1)设计变更及联系单签证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
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类似的单价计算确定;
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
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
b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的,其
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
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乙方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
参考投标时所采用的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甲方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
师审定后执行。
五、工程量确认:
1、每次申请工程款时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交质量管理单位、甲方审核,
但该工程量仅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竣工结算依据,若乙方提供工程
量报告延期,则支付工程进度款也相应延期。
2、本工程计量所使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除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特殊说明外,
均应与工程量清单指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致。
六、付款方式: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
通知书》(浙财采监【2022】3号)制定如以下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40%;
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5%;
3、工程的整体资料移交采购人,经采购人对整体资料复核完整后支付至合
同款的100%,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以采购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为准。
乙方根据甲方每期的支付金额提供正规税务发票。
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
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七、材料供应:
1、所有材料由乙方采购,并要求一次性进场。材料应选用具有一定生产规
模和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和品牌,所有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和质保书,符合国家规
定的技术标准。根据施工技术规范、检验标准需经有关部门检测后方可用于工程
中的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向甲方提交检验(检测)合格证书,由此
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当乙方选定的材料质量达不到预期质量目标要求时,发
包人保留更换的权利,且合同价格不予调整。若使用劣质材料施工,一经发现,
甲方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或中止合同。无论甲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
于使用劣质材料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2、乙方采办的材料,品牌、规格、质量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在订购前,
材料的样品须报甲方审批认可,甲方有权抽样试验,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或未经确
3
认的材料,甲方有权令其出场,作停工处理,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和工期延误,
由乙方负责。
3、暂定价材料、设备由甲乙双方共同考察确定并签证,乙方购买。如需招
标的,由甲方另组织招标,材料的产地、品牌、质量、价格须经监理、甲方签证
后方可采购,否则甲方不予支付价款。材料、设备如未经甲方审核,擅自购进的
材料、设备应予以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价款。
4、进场的材料、设备如未经甲方签署出场证明,不得运出场外。
5、取土费用及一切物资材料的运输远近因素等,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
标报价中的材料价格不因市场因素变动。
八、工程变更:以变更联系单为准,并按有关规定计量和计价。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无约定的结算时参考《浙江省
计价规则》(2018版)合同价款与工程结算。
十、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施工图纸)和必要的技术
交底。
2、协同当地落实好工程建设所需的用地、用电,做好有关政策处理工作。
3、及时安排工程质量管理单位进驻工地开展监理工作,协助解决施工过程
中应由甲方负责的其它事宜。
4、按工程施工进度及时予付工程款。
5、工程全面竣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二)乙方: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规范完成各项工作。严格按图
施工,按规范合理程序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应立即进行返
工,直至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根据质量管理单位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基本资料
和数据,负责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施工测量放样工作,提交计量测量资料,并报
送监理人审核。保护好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乙方自行增设的测量控制
网点。
3、必须逐日记录施工日记,定期向甲方报告施工进度和隐蔽工程验收通知
单,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4、制定施工安全制度,在施工区内设置一切必需的信号装置,确保工程和
由乙方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确保他人和财产的安全。如发生
工伤事故或伤害他人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全过程文明
施工计划措施。
9
6、禁止乙方将工程转包、肢解后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工程,另行发
包,并依法要求赔偿因转包或肢解分包造成的一切损失。
7、无条件接受工程施工监理、质检部门的质量监督和审计,认真执行监理
人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程。
8、工程全面竣工后15日内,编制好竣工资料(包括批准开工文件、施工进
度;引测、放样及各阶段测量成果;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的实际记述:材料试验、
配料单及试验分析资料;主要工程材料设备的质保书、合格证;《施工日志》及
各项工程质量检查记录;砼浇筑、拆模及养护情况;观测设施的埋设及施工观测
记录:特殊问题处理说明的有关技术资料:分项分部工程及阶段验收资料;竣工
图、施工技术总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及竣工验收资料;工程中间验收资料;
监理机构要求提出的其它资料),接受甲方检查验收。
9、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直至取消乙方施
工资格,终止合同。
10、工程质量、施工进程、项目经理到位率、安全无事故、文明标准化工地
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要求完成。
(三)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1、本工程竣工资料于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历天内按城建档案馆相关规定
提交竣工资料,逾期按5000元/日扣罚,在工程款中扣除。如遇不可抗拒自然
因素造成工程延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工程竣工后15天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全部清退临时设施、建筑材料、
机械设备,每延迟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
3、文明施工未达到投标承诺要求,或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承包人应承担
违约责任。
4、项目班子违约: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到位率必须达到月日历
天数的85%以上,到位率未达到的,按未到岗天数计算,项目负责人每缺岗一天
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天·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每缺岗一天支付违约金人
民币1500元/天·人,且月份之间的到位天数不得借用,不得连续一周不到位。
如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施工现场人员不符合(除特殊情况并经发
包方同意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退出场,前期所完成的工作内容及人员组
I
织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赞助给甲方,甲方不再支付费用给成交单位,成交单位不
得有异议。
5、未达到投标承诺质量目标,甲方不再支付费用给中标供应商,成交单位
不得有异议。
6、争议
6.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第(1)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1、其他专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
理机构一份。
甲方: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乙方:湖州成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风凰街道黄家庄二路89号地址:湖州市康山街道金茂广场B座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沈忠 | 法定代表人: | 沈凯枫 |
| 电话: | 05722076815 | 电话: | *** |
| 传真: | 无 | 传真: | 0572-2211318 |
| 开户银行: | 湖州银行吴兴支行 | 开户银行: | 湖州银行康山支行 |
| 帐号: | 811284053000228 | 帐号: | 811272930000193 |
| 邮编: | 313000 | 邮编: | 313000 |
| 签订时间: | 2026年9月日 | 签订时间: | 2026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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