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江山市廿八都镇兴墩村南山公墓超标准墓碑强制整改事项社会风险征询公众意见公告 发布日期: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所属地区:浙江衢州市 发布日期:2026-09-23

【招标信用】江山市廿八都镇兴墩村南山公墓超标准墓碑强制整改事项社会风险征询公众意见公告 发布日期: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衢州市 采购单位 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项目名称 江山市廿八都镇兴墩村南山公墓超标准墓碑强制整改事项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对“江山市廿八都镇兴墩村南山公墓超标准墓碑强制整改事项”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项概况
经查,江山市廿八都镇兴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并管理维护廿八都镇兴墩村南山公墓。戴步光墓穴为双穴墓,2022年12月由死者家属自行采购、竖立墓碑,该墓碑宽约2.6米,高约1.6米,实测面积约4.16平方米,墓碑放置后顶端距地表面高约1.6米,远超法定标准。江山市廿八都镇兴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公墓管理方,未履行事前告知安葬规格义务,虽事后下达整改通知,但涉案超标准墓碑一直未完成整改,违法状态持续存续。
该行为违反《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和《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属于公墓超标准树立墓碑的违法行为。
2026年2月3日,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衢江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341号),处罚决定内容:责令江山市廿八都镇兴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涉案墓碑按规范要求整改到位(双穴墓碑整改标准:墓碑不超过0.4平方米,占地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墓碑放置后顶端距地表面高度不超过0.8米)。
当事人收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且逾期未自行完成涉案超标准墓碑的整改工作。下一步,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拟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对涉案超标准墓碑实施整改。
二、评估主体单位
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评估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20层
联系方式:***  ***
邮箱:2930885926@qq.com
四、征询公众意见内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以本次整改事项所涉及的利益相关群体为主。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1)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2)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是否会产生风险,如有,主要在哪些方面:(3)对项目持何种态度;(4)有何意见和建议;(5)非社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五、公告说明
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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