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部新城A3-1#2#3#地块市政配套工程[A3300000090005329001001]

所属地区:浙江宁波市 发布日期:2026-09-08

【招标公告】东部新城A3-1#2#3#地块市政配套工程[A330000009000532900100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宁波市 采购单位 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信立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东部新城A3-1#2#3#地块市政配套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澄清修改信息
项目名称:
东部新城A3-1#2#3#地块市政配套工程
项目代码:
2508-330212-04-01-753099
招标人:
名称: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信立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318号47-1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潘火路189号2001室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标段(包)名称:
东部新城A3-1#2#3#地块市政配套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A3300000090005329001001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澄清通知内容:无;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第2.2 条款“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777.6972万元 ”。
修改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782.6972万元”。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第 3.3条款“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80%(即14221578元)的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修改为:“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80%(即14261578元)的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3、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第5.3条款“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09月02日 ~ 2026年09月23日”
修改为:“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09月03日 ~ 2026年09月28日”。
4、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2.2.1条款“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中“1.提出时间:投标人如需澄清招标文件,应于2026年9月8日16时00分前提出”
修改为:“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中“1.提出时间:投标人如需澄清招标文件,应于2026年9月11日16时00分前提出”。
5、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3.2.4条款“最高投标限价 ”中“☑1.最高投标限价 16906869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修改为:“☑1.最高投标限价 16956869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3.2.4条款“最高投标限价 ”中“☑5.其他:招标控制价 17776972 元,保留两位小数”
修改为:“☑5.其他:招标控制价 *** 元,保留两位小数”。
7、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中“资信评审因素表 ”类似工程业绩☑企业业绩中“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60%(即10666184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施工 业绩;
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100%(即17776972元)的,得1.5分;
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80%(即14221578元)的,得1分;
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60%(即10666184元)的,得0.5分;”
修改为:“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60%(即10696184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施工 业绩;
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100%(即***元)的,得1.5分;
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80%(即14261578元)的,得1分;
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60%(即10696184元)的,得0.5分;”
8、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中“资信评审因素表 ”类似工程业绩☑人员业绩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60%(即10666184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施工 业绩;
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100%(即17776972元)的,得0.5分;
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80%(即14221578元)的,得0.3分;
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60%(即10666184元)的,得0.1分;”
修改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60%(即10696184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施工 业绩;
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100%(即***元)的,得0.5分;
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80%(即14261578元)的,得0.3分;
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60%(即10696184元)的,得0.1分;”
9、现重新提供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图纸、招标控制价编制报告等资料,请投标人在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10、现重新发布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行政监督机构:
鄞州区住建局
电话:
0574-88225165
信息来源: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9-07 18:10:24

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浙江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