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象山影视城星光小镇展厅布展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宁波精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浙江宁波市
发布日期:2026-09-04
【招标公告】关于象山影视城星光小镇展厅布展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宁波精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宁波市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影视文化产业区管理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波精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象山影视城星光小镇展厅布展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宁波精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象山影视城星光小镇展厅布展采购项目
的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宁波精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9-03 浏览次数:1
项目概况
象山影视城星光小镇展厅布展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
月23日09点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NBJZ-C22
项目名称:象山影视城星光小镇展厅布展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象山影视城星光小镇展厅布展采购
数量:1批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象山影视城星光小镇展厅展示造型、文化布展以及相关设备的供货服务;具体详见
本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服务需求”。
备注:/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5日历天内完成货物的供应及安装调试。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总工期为1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划分为以下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建设实施期):75
日历天内完成展厅深化设计、装饰布展、设备供应及安装调试工作,并进入试运行阶段;第二阶段(验收交付期):45日历天内完成
资料整理、移交,并通过项目竣工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
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招标文件”菜单,进
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
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
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
《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
请”。注册咨询电话:95763,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
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9月23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
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
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
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
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部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
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
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
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
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影视文化产业区管理中心
地
址:象山县新桥镇象山影视城内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526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精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东区)901-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刘贝贝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73589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翁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03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
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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