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义新欧(诸暨)枢纽港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多式联运综合物流基地建设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义新欧(诸暨)枢纽港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多式联运综合物流基地建设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绍兴市 | 采购单位 | 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义新欧(诸暨)枢纽港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多式联运综合物流基地建设工程(一期)(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义新欧(诸暨)枢纽港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多式联运综合物流基地建设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义新欧(诸暨)枢纽港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多式联运综合物流基地建设工程(一期)(施工) 标段名称义新欧(诸暨)枢纽港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多式联运综合物流基地建设工程(一期)(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义新欧(诸暨)枢纽港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多式联运综合物流基地建设工程(一期)(施工)已经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基本信息表,2503-330681-04-01-66569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性资金比例:100.00%,项目业主为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义新欧(诸暨)枢纽港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多式联运综合物流基地建设工程(一期)(施工)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7503.0000万元,工程概算34879.37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4971.4500万元,建设规模:新建2幢通用仓库、1幢配套用房、1幢维修用房、1幢门卫及大门、1台龙门吊等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52657.63㎡(各单体建筑面积均未超过30000㎡,其中通用仓库、配套用房、门卫及大门为装配式建筑,建筑面积52382.5㎡),建设地点:诸暨市陶朱街道。
2.2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含桩基工程、土方工程、基坑围护、各单体结构及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部分精装修工程、标识标牌等】、安装工程【含给排水系统、强电系统、消防系统(含消防电)、暖通工程、抗震支架、电梯工程、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泛光照明及桥架等】、场外配套工程等(不包括龙门吊设备、光伏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联系单为准,其中,√建筑面积52657.63㎡。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2479.3957万元。
2.3 施工工期:550日历天。备注:/。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 _____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_____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不予认可,若采用联合体业绩的,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施工任务需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业绩证明资料:①工程合同②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日期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如以上证明材料未能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的,则需提供能够体现房屋建筑工程的相关图审图纸(或能够体现房屋建筑工程的盖竣工章的竣工图纸)或由建设单位和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批准材料。若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须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施工任务需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制件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_____个;
(2)应以_____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
(4)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_____
(5)_____
□3.5 _____;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_____),√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不予认可,若采用联合体项目业绩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作为承担上述业绩要求相应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业绩证明资料:①工程合同②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日期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如以上证明材料未能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的,则需提供能够体现房屋建筑工程的相关图审图纸(或能够体现房屋建筑工程的盖竣工章的竣工图纸)或由建设单位和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提供联合体项目业绩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作为承担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相应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项目负责人有变更的,须提供以下资料: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②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制件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3.8 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其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其他:
√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不少于4人;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4人(其中包括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补充、答疑及澄清文件均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ztb.zj.gov.cn/)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s://ztb.zj.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09月02日~ 2026年09月23日。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____,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6.2 _____。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一路68号邮政编码:311800电 话:0575-87718752投诉受理部门: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一路68号邮政编码:311800
电 话:0575-8771875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暨阳街道东旺路28号
联 系 人:斯 工
电 话:***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481号联合中心D座5楼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181909026@qq.com
2026年09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义新欧(诸暨)枢纽港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多式联运综合物流基地建设工程(一期)(施工) 标段名称义新欧(诸暨)枢纽港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多式联运综合物流基地建设工程(一期)(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义新欧(诸暨)枢纽港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多式联运综合物流基地建设工程(一期)(施工)已经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基本信息表,2503-330681-04-01-66569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性资金比例:100.00%,项目业主为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义新欧(诸暨)枢纽港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多式联运综合物流基地建设工程(一期)(施工)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7503.0000万元,工程概算34879.37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4971.4500万元,建设规模:新建2幢通用仓库、1幢配套用房、1幢维修用房、1幢门卫及大门、1台龙门吊等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52657.63㎡(各单体建筑面积均未超过30000㎡,其中通用仓库、配套用房、门卫及大门为装配式建筑,建筑面积52382.5㎡),建设地点:诸暨市陶朱街道。
2.2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含桩基工程、土方工程、基坑围护、各单体结构及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部分精装修工程、标识标牌等】、安装工程【含给排水系统、强电系统、消防系统(含消防电)、暖通工程、抗震支架、电梯工程、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泛光照明及桥架等】、场外配套工程等(不包括龙门吊设备、光伏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联系单为准,其中,√建筑面积52657.63㎡。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2479.3957万元。
2.3 施工工期:550日历天。备注:/。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 _____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_____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不予认可,若采用联合体业绩的,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施工任务需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业绩证明资料:①工程合同②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日期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如以上证明材料未能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的,则需提供能够体现房屋建筑工程的相关图审图纸(或能够体现房屋建筑工程的盖竣工章的竣工图纸)或由建设单位和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批准材料。若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须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施工任务需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制件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_____个;
(2)应以_____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
(4)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_____
(5)_____
□3.5 _____;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_____),√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不予认可,若采用联合体项目业绩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作为承担上述业绩要求相应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业绩证明资料:①工程合同②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日期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如以上证明材料未能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的,则需提供能够体现房屋建筑工程的相关图审图纸(或能够体现房屋建筑工程的盖竣工章的竣工图纸)或由建设单位和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提供联合体项目业绩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作为承担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相应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项目负责人有变更的,须提供以下资料: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②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制件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3.8 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其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其他:
√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不少于4人;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4人(其中包括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补充、答疑及澄清文件均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ztb.zj.gov.cn/)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s://ztb.zj.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09月02日~ 2026年09月23日。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____,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6.2 _____。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一路68号邮政编码:311800电 话:0575-87718752投诉受理部门: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一路68号邮政编码:311800
电 话:0575-8771875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暨阳街道东旺路28号
联 系 人:斯 工
电 话:***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481号联合中心D座5楼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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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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